高速建設項目龍門吊起重機安拆及使用安全專項工程施工方案2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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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01598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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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建設項目龍門吊起重機安拆及使用安全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制單位: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二XX年X月1 目的 為了規范龍門吊起重機的安裝、使用、拆除過程中的作業行為,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地保障起重機拆裝施工相關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相關設備的完好,特制定本方案。2 使用范圍本方案適用于龍門吊安裝、使用與拆除工程。3 相關部門和人員職責3.1工程部部門職責 (1)在組織、管理施工及進行施工調度的同時,必須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負責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2)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施工、文明2、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組織貫徹落實;(3)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的規劃、管理及驗評工作;(4)在施工調度會上,檢查、匯報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5)參加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6)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3.2安監部部門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施工機械管理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2)負責組織編制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機械操作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3)組織施工機械的定期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4)參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施工機械項目的審查,并負責項目完成后的檢查、驗收工作;(5)定期進行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及時3、解決存在的問題;(6)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3.3項目經理職責(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項目的安全施工負直接領導責任;(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的同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4)負責組織對開工前的安全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與落實,對重要部位的施工,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5)按時提出本項目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6)指導本項目專職安全員的工作,充分支持安全監察部門和安全監察人員履行職責;(7)負責組織安全施工檢查與整改,嚴格4、遵守文明施工的規定,確保在本項目施工范圍內做到文明施工。3.4專責安全工程師職責(1)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技術工作;(2)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及安全技術教育工作;(3)負責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4)負責布置、檢查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并且交底交到每個工人,讓每個工人都能學習與理解安全操作規程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項;(5)參加本項目的安全施工檢查,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3.5班(組)長職責(1)班(組)長是本班(組)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健康負責;(2)負責組織實施本班安全施工管理目標;(3)負責本班人員學習與執行安全施工的規5、程規定和措施。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并查處違章違紀行為;(4)認真組織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布置班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動記錄;(5)經常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情況,確保本班人員在施工中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6)在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交底并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施工;(7)督促本班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整理作業場所。3.6工人安全施工責任(1)認真學習并自覺執行安全施工的有關規定、規程和措施,不違章作業;(2)正確使用、維護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非使用前進行檢查;(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6、具;(4)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5)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理整頓現場;(6)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7)尊重和支持安全檢查人員的工作,服從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與指導;(8)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4龍門吊拆裝、使用及拆裝專項施工安全技術方案4.1龍門吊安裝流程圖技術交底施工準備結構矯正、拼裝中間驗收吊裝定位及連接結構總裝機7、電設備的安裝試運行竣工驗收4.2龍門吊使用流程圖分項工程技術交底施工準備龍門吊調試查明物體詳情信號員指揮龍門吊起吊龍門吊運行信號員指揮落物龍門吊歸位、停機動車4.3龍門吊拆除流程圖技術交底施工準備機電設備的拆除轉運鋼結構拆除清點入庫竣工驗收4.4安裝施工方案4.4.1龍門吊主要用于竹園1號、2號梁場T梁體吊裝,選用75T各2臺,安裝順序及安全基本要求;(1)測量軌道標高及平行寬度,定好四組行走臺車點;(2)安裝四組行走臺車(將四組行走臺車吊裝在軌道定點上,用方木、木楔支墊好,并用鋼管支撐牢固,裝上夾軌器。);(3)安裝底梁(吊裝前,在行走臺車上搭好腳手架,待底梁吊裝連接好后,用鋼管支撐牢固,并8、用鋼絲繩,手鏈葫蘆拉好纜繩,地錨拉力不小于3噸。);(4)拼、安裝門腿(吊裝前,在底梁上搭好腳手架,門腿吊裝連接好后,用鋼絲繩、手鏈葫蘆拉好纜風繩。);(5)拼裝及吊裝主梁(根據主梁重量及長度選用起重設備,在一臺起重設備性能允許范圍內,可采用單機吊裝,吊裝前在主梁兩端系上白棕繩作溜繩,以便吊裝調整對位。如果主梁重量大,可采用兩臺起重設備雙機抬吊,雙機抬吊最大荷重不得超過兩機的額定起重量之和的75%,每機所分擔荷重不得超過該機額定起重量的80%,要平穩吊裝。吊裝前,對起重設備制動等機構進行檢查,起重設備停置處地基必須平整堅實,正確選擇吊具、吊點,吊點棱角處要用包角,木塊支墊,以免割斷吊索。指派專9、人指揮,并將起吊重量、幅度、高度向起重設備操作人員交底。起吊時,先將主梁吊離地面約30厘米后,觀察起重設備制動及整車穩定狀況,支腿是否松動,停置處地基是否下沉,如正常后再平穩起吊。);(6)安裝操作室及變幅,起重機構(變幅機構小車滾輪用鋼絲繩捆綁固定在主梁變幅小車軌道上。);(7)安裝機械、電氣設備;(8)穿繞變幅、起重鋼絲繩(鋼絲繩在穿繞前剖勁,以免扭絞傷人。);(9)安全裝置安裝及整機調試;(10)整機試運行及按規定試車驗收;4.4.2龍門吊作業的安全施工方案a龍門吊吊裝作業安全注意事項4.4.2.a.1、司機和操作人員要經過專業的培訓,并經有關部門頒發合格證后才能上崗作業,做到專人專機。10、指揮人員在作業前要熟悉所指揮起重機的性能和了解所吊構件重量、現場周圍環境。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a.2、操作人員對起吊的構件重量不明時要進行核實。不能盲目起吊。起吊連接在固定物上的物件,或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構件,及地面凍結的構件,必須采取技術措施后再起吊。.a.3、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鈴聲或報警。.a.4、起重機操作人員在操作時,精神要集中,要服從指揮人員的指揮,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在發現有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可以拒絕執行,要問清后再執行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在一般情11、況下起重機司機設二個人,一個人在機上進行操作,一個機車周圍進行監護。在作構件安裝時可設高空和地面兩個指揮人員。.a.5、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當電源電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a.6、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a.7、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懸在空中,應將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工作是否都正常。.a.8、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作業。.a.9、在高壓線一側作業時,必須保持表1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表1 12、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輸電導線電壓(千伏)1以下1-1520-4060-110220允許沿輸電導線垂直方向最近距離(米)1.53456允許沿輸電導線水平方向最近距離(米)11.5246.a.10、起重機使用的鋼絲繩,其結構形式、規格、強度要符合該機型的要求,卷筒的鋼絲繩要連接牢固,排列整齊。當鋼絲繩全部放出時,卷筒上至少要留三圈以上。.a.11、起重機在吊重自由下降時,因重力的作用對起重機產生較大的沖擊力,會造成起重機的失穩傾翻,所以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機中,嚴禁帶載自由下降。.a.12、在下列情況下嚴禁進行吊裝作業:被吊物質量超過機構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裝物下方站人;吊裝物上13、站人;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斜拉斜牽物;散物捆扎不牢;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質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 作業現場光線陰暗。.a.13、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a.14、起重吊裝作業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有作業人員簽字。定期組織作業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b龍門吊的施工要求4.4.2.b.1、所有龍門吊起重機操作人員要整齊著裝,正確配戴安全帽,登高必須正確系上安全帶; 4.4.2.b.2、龍門吊起重機行走前,必須對軌道進行檢查,并清除障礙物; 4.4.2.b.3、所有操作人員要分工明確,采取定人、定崗、14、定機械; 4.4.2.b.4、所有操作人員要服從統一指揮,保持慢速、同速運行,不得隨意變速; 4.4.2.b.5、吊裝時,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吊裝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遵守起重吊裝“十不準”原則,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發生; 4.4.2.b.6、龍門吊起重機作業時,要有專職電工值班,電器發生故障時,要及時排除,確保龍門吊起重機施工作業時的用電安全; 4.4.2.b.7、必須移動使用的電纜線應有專人負責收放,操作者必須配戴絕緣膠手套,嚴禁使用有破損的電纜線;4.4.2.b.8、起吊時,吊鉤中心應垂直于板梁中心位置; 4.4.2.b.9、雷雨、暴雨惡劣天氣嚴禁龍門吊起重機進行施工15、作業,嚴禁在龍門下避雨,防止雷電擊傷; 4.4.2.b.10、每天停止龍門吊起重機作業時,應將所有可移動的電纜線,手控開關,工具等收入工具箱內,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龍門吊起重機的行走輪必須與運行軌道卡緊鎖牢; 4.4.2.b.11、經常性地對龍門吊起重機的電器線路、機械設備、起吊所用的鋼絲繩、吊鉤、卡環,裝配龍門聯接部位進行必要的檢查,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4.4.2.b.12、在龍門吊起重機施工作業過程中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施工場所和操作; 4.4.2.b.13、在龍門吊起重機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待查明原因后方可作業;4.4.2.b.14、龍門吊起重機夜間施工時,必須16、配有足夠的照明設施。龍門吊拆除施工方案龍門吊拆除順序與安裝順序逆退進行,拆除安全基本要求可參照安裝安全基本要求。5、危險辨識龍門吊安裝拆除危險辨識表序號作業內容傷害類別生產的原因1技術交底觸電技術人員對施工現場,配電方式等未作詳細交底或操作人員失誤。物體打擊未按設計圖紙、說明書施工。起重傷害未按施工程序和方法進行施工。車輛傷害設備存在不良狀況,施工人員未作檢查、帶“病”運行。機械傷害使用的角磨機、電焊機、空壓機等機械設備,施工人員未按正確方法操作。2施工準備觸電未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現場積水、潮濕、接線方式或電器燈具使用不當。高處墜落高處作業部位未按規定搭設作業平臺、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通道損壞17、或通道不暢,照明不足等。物體打擊工器具未按正確方法使用,構件放置不符規范要求。起重傷害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繩索、吊具缺陷或選擇錯誤。車輛傷害設備狀況不良,運輸現場不暢及人員操作失誤或違章。機械傷害使用的角磨機、電焊機、空壓機等機械設備存在故障或操作方法不正確等。3結構矯正拼裝觸電使用的電焊機、電動工器具、照明燈具及線路漏電等產生的危害。火災氧氣、乙炔未按規定放置,采用火焰矯正未清理周邊環境等。灼燙勞保著裝不當而引起的電弧灼傷、氣割燙傷或使用的切割設備工具的安全防護性能不良等。起重傷害構件轉運過程中的操作、指揮人員失誤,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繩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等。物體打擊構件放置不18、符合規范要求,工具使用方法不正確等。機械傷害使用的矯正機等設備老化,操作人員失誤及自身安全防護意識差等原因。4中間驗收觸電照明燈具,線路漏電等產生的危害。物體打擊雜物清理不徹底,構件放置不符合規范要求,工具使用方法不正確等。高處墜落通道損壞或通道不暢,照明不足,高處作業部位未按規范要求搭設作業平臺,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等。5吊裝起重傷害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繩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操作,指揮人員失誤。物體打擊吊裝構件清理不仔細致使雜物高處墜落,附件綁扎不牢固,工具使用不正確等。高空墜落穿硬底鞋、照明不足、高空作業面未滿鋪竹跳板,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機械傷害使用空壓機、角磨機等機械設備存19、在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確等。觸電電氣設備及線路漏電保護失效,操作人員操作失誤。6定位及連接物體打擊構件放置不規范,工具使用不正確,高空墜物等。起重傷害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繩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操作,指揮人員失誤。高處墜落穿硬底鞋、高空作業面未滿鋪竹跳板,照明不足,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等。灼燙勞保著裝不當而引起的電弧灼傷,氣割燙傷或使用的切割設備工具的安全防護性能不良等。觸電使用的電焊機,電動工器具,照明燈具及線路漏電等產生的危害。機械傷害使用的機械設備老化,存在故障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確等。7結構總裝(結構拆除)起重傷害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繩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操作、指揮人20、員失誤。高處墜落穿硬底鞋、高空作業面未滿鋪竹跳板,照明不足,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等。物體打擊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繩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操作、指揮人員失誤等。構件放置不規范,高空墜物等機械傷害使用的機械設備老化,存在故障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確等。車輛傷害設備狀況不良,運輸現場不暢及人員操作失誤或違章等。觸電使用的電焊機、電動工器具,照明燈具及線路漏電等產生的危害。火災焊接、切割時產生的火花引燃易燃物或氧氣、乙炔擺放不當,漏氣,回火等。灼燙勞保著裝不當而引起的電弧灼傷,氣割燙傷或使用的切割設備,工具的安全防護性能不良等。8機電設備拆裝觸電使用的電氣設備及線路漏電保護失效等產生的危害,操作21、人員未正確使用安全用具等。高處墜落穿硬底鞋、照明不足,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等。物體打擊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繩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操作、指揮人員失誤等。工具使用不當、高空墜物等起重傷害操作、指揮人員失誤,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繩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等。 車輛傷害運輸電氣設備車輛狀況不良,運輸現場不暢及人員操作失誤或違章等。火災線路短路等引起的火花引燃易燃物等。灼燙電弧光灼傷等。9轉運車輛傷害車輛未定期檢修或保養,構件捆綁固定不牢,施工現場狹小,操作失誤,施工人員自身防護意識不足等。起重傷害操作、指揮人員失誤,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繩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等。高處墜落穿22、硬底鞋,施工人員自身防護意識不足等。10試運行高處墜落穿硬底鞋,施工人員自身防護意識不足等。物體打擊高空墜物,工具使用不當等。觸電電氣設備及線路漏電保護失效,操作人員操作失誤。機械傷害使用的機械設備老化,存在故障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確等。11清點入庫物體打擊構件放置不規范、工具使用不當、操作人員失誤等。高處墜落穿硬底鞋,施工人員自身防護意識不足等。機械傷害使用的機械設備老化,存在故障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確等。起重傷害操作、指揮人員失誤,吊具、捆綁方式不符合要求,繩索、吊具存在缺陷或選擇錯誤等。觸電照明燈具及線路漏電產生的危害。12竣工驗收觸電電氣設備,照明燈具及線路漏電產生的危害。高處墜落穿硬底鞋23、,高空作業面未滿鋪竹跳板,照明不足,操作人員未系安全帶。物體打擊高空墜物,工具使用不正確,操作人員失誤等。機械傷害使用的機械設備老化,存在故障缺陷,操作方式不正確等。火災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火花引燃易燃物或氧氣、乙炔擺放不當,漏氣,回火等。6 龍門吊機安裝拆除安全控制措施6.1一般控制措施6.1.1參加施工的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包括民技工必須接受入場前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6.1.2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勞保著裝,并佩戴好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6.1.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6.1.4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技術安全人員對現場情況24、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工。6.1.5施工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記錄。6.1.6施工中做好“三工”活動和班前“危險預知”活動,并按要求做好記錄。6.1.7現場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工器具,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6.1.8高處作業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的固定位置應安全可靠,并盡量高掛低用。6.1.9爬梯、平臺、通道等必須牢固可靠,臨空面、懸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網。6.1.10施工設備、工器具等應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6.1.11起重、運輸設備操作人員作業前應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6.1.12轉運及起重作業前應對25、起重或捆綁用具及設施進行檢查,正確選擇和使用,并嚴格執行“十不吊”規定,確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6.1.13大件吊裝必須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統一指揮,協同配合。6.1.14構件對接時禁止用手探孔找正。6.1.15電氣系統通電調試時,必須有兩人同時作業,其中一人監護。6.1.16起重作業應設專人指揮并佩帶袖標,并且指揮明確,信號清楚統一,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統一行動。6.1.17安裝(拆除)部位應設置安全作業警戒線,并派設安全警戒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6.1.18施工現場應懸掛必要的安全標識牌。6.1.19安全人員應堅持現場巡視,發現違規必須及時制止和處理。6.1.20安裝(拆除)作業中,26、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雨、雪、大霧時應停止作業。6.2具體控制指施6.2.1技術交底6.2.1.4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進行技術交底,使參與安裝(拆除)項目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了解本起重設備的特點、結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工期進度計劃要求,并對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防止因施工人員不熟悉施工工藝而造成各類傷害。6.2.1.2在安裝(拆除)過程中可以組織多次技術活動,但無論何種形式的技術交底都必須做好“施工技術交底記錄”并在生產過程中檢查落實,避免施工人員技術上工藝上的失誤造成人為傷害。6.2.1.3工程技術人員應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實,27、確保措施到位。6.2.1.4工程技術人員應當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深入現場檢查,對直接威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及時組織處理,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6.2.2施工準備6.2.2.1疏通現場施工通道,防止因道路狹窄不平引起碰撞,傾翻,意外傷人等事故。6.2.2.2工作場地清理時,各種鋼結構件應擺放整齊、墊穩、墊實,防止倒塌,滑落傷人。6.2.2.3轉運構件車輛的駕駛員必須了解地形情況,嚴格執行駕駛員操作規程,在倒車時應有專人指揮。6.2.2.4準備搭設作業平臺材料,安全網、安全帶等防護器材。6.2.2.5構件在裝車運輸時應擺放整齊,運輸前應仔細檢查構件是否綁扎牢固,并對運輸線路進行認真勘查28、,超長、超寬、超高件運輸進必須作好明顯標識,必要時還需要專車引導。6.2.3結構矯正、拼裝6.2.3.1參與此項作業的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的人為傷害。6.2.3.2人工轉運小構件時須選用合理的抬放方式,防止人為傷害。6.2.3.3使用機械矯正須由專人操作,統一指揮,其設備的防護裝置必須齊全。6.2.3.4采用火焰矯正,必須清理周邊環境,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火花引燃引爆其它物品。6.2.3.5熱矯正后的構件應妥善放置,做出標識或指派專人看管,待溫度降至室溫后,方可撤離,防止其余熱引起火災或燙傷相關人員。6.2.3.6使用的氧氣和乙炔氣必須按規定分開放置,氣瓶29、附近10米內不得有明火。6.2.3.7拼裝前應檢查各種機具、電動工具及照明的線路,確認其絕緣等其他性能是否滿足要求。6.2.3.8拼裝使用的工器具必須放置牢固,高處作業時工器具應可靠拴掛或采用其它安全防護措施,防止其墜落傷人。6.2.3.9使用角磨機打磨時操作人員必須戴防護眼鏡,打磨方向不得對準其他人員。6.2.3.10已拼裝好的部件必須擺放整齊且支墊牢固可靠,防止滑落傷人。6.2.3.11高處作業場地清理的雜物不得隨意拋投,防止意外傷人。6.2.4中間驗收6.2.4.1驗收拼裝件,其工作平臺和通道須滿足驗收工作要求。6.2.4.2所驗收的拼裝件必須滿足驗收條件,且做好中間驗收記錄。6.2.430、.3驗收場所的照明度應滿足要求,電氣絕緣良好。6.2.5吊裝6.2.5.1參與吊裝的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人為傷害。6.2.5.2作業前必須檢查起重工器具技術性能,確保完好可靠并正確選用吊具。6.2.5.3合理捆綁被吊件,棱角鋒利邊角與吊繩接觸處要加襯墊,不規則構件必須找出重心再起吊。6.2.5.4被吊物下方嚴禁人員作業、停留,其起吊速度應嚴格控制,防止墜物傷人,禁止施工人員隨吊物起落。6.2.5.5構件吊裝前應將雜物清理干凈。6.2.5.6高處作業,應搭設好必備的人行爬梯和通道作業平臺以及安全防護設施,作業人員佩戴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6.2.5.7吊裝過31、程中應專人指揮,信號統一。6.2.6定位及連接6.2.6.1作業過程中嚴禁用手觸模連接孔和結合面。6.2.6.2使用的焊接設備、機具及照明燈具等帶電設備應配備漏電保護器,且絕緣良好,電源線路需隨時檢查。6.2.6.3構件定位連接前應將雜物清理干凈,與施工無關的工器具和構件遠離吊裝區。6.2.6.4定位連接時嚴格控制起吊設備的操作,其操作必須按照指定組裝人員的要求進行動作。6.2.6.5作業過程中還需防止電弧灼傷,氣割燙傷和火災。6.2.7結構總裝(結構拆除)6.2.7.1構件總裝(拆除)作業前應將雜物清理干凈,防止墜物傷人傷設備。6.2.7.2大構件翻身、抬吊時應指派專人監視、預防意外發生。632、.2.7.3拆裝長件、重件須系好纜風繩,并由專人指揮纜風繩的控制。6.2.7.4拆裝過程中應專人指揮,信號統一,且應捆綁牢固。6.2.7.5當高空多層次上下作業時,應盡量避開垂直上下作業,同時注意拆裝時工機具下落傷人。6.2.7.6作業過程中應嚴格控制起吊設備的操作(吊車、卷揚機、葫蘆),其操作必須按照指定拆裝人員的要求進行動作。6.2.7.7起吊設備(吊車、卷揚機、葫蘆),其操作人員應經常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6.2.7.8在總裝(拆除)過程中作轉運構件運輸的車輛進入施工區域后應注意觀察周邊環境,狹小地方須指派專人指揮。6.2.7.9工作場地必須設安全警戒人員,禁止無關33、人員進入作業區域。6.2.7.10作業區域嚴禁煙火,并設置安全防護線和安全醒目標識,防止引起火災或爆炸。6.2.7.11總裝(拆除)中使用氣割、電焊等熱源作業后應注意防護,防止燙傷;作業產生火花應注意隔離。6.2.7.12高處作業,應搭設必備的人行爬梯和通道、作業平臺、腳手架搭設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6.2.8機電設備的拆、裝6.2.8.1機電設備拆裝必須按設計圖紙,說明書施工,未經有關設計制造部門同意,不得任意修改。6.2.8.2起重、變幅、回轉、行走機電設備的安裝,機座必須穩固,安全裝置(如制動機構,限位器、安全閥、負荷指示器等)必須齊全,靈敏、可靠。6.2.8.3施工用電線路及電氣設備34、的絕緣必須良好,布線應整齊。6.2.8.4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均應采取防水措施、防止設備受潮,漏電、損壞等。6.2.8.5在有易燃易爆氣體場所,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滿足防火、防爆要求。6.2.8.6熱元件和熔斷器的容量應滿足被保護設備的要求,熔絲應有保護罩,熔絲不得削小使用,嚴禁用金屬線代替熔絲。6.2.8.7一切電氣裝置設備拆除后均不得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如必須保留,應將裸露端部包好絕緣,并做出標記妥善放置。6.2.8.8所有拆除電氣設備外殼上,電氣設備的引線電纜均應按圖紙進行編號,編號標記應清晰,固定牢靠,以防遺失。6.2.8.9電氣設備拆除后要及時裝箱,并附有裝箱清冊,以防備被水淋濕、丟失等35、。6.2.8.10電氣設備的吊裝和轉運要小心輕放,以避碰傷,碰壞、砸壞。6.2.8.11凡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絕緣安全用具,登高作業安全工具、攜帶式電壓和電流指示器、以及檢修中心臨時接地線等均不得使用,防止觸電、墜落、灼傷等工傷事故。6.2.8.12操作人員根據工作條件,選用適當的安全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安全用具不準任意移作它用,也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安全用具,以確保使用安全。非電氣工作人員不得從事電氣拆裝工作,防止人為傷害。6.2.9轉運6.2.9.1運輸車輛進入施工區域后應注意觀察周邊環境,狹窄路段須指派專人指揮。6.2.9.2運輸前應仔細檢查構件是否擺放好,是否綁扎牢固,并對運輸36、線路作好現場勘查;“三超”件運輸還需要作好明顯標識,必要時應指派專人、專車引導。運輸車輛的使用必須執行交通規則,不準帶病或超載運行,司機嚴禁無證駕駛或酒后開車。6.2.10試運行6.2.10.1試運行要求風速在規定的范圍內。6.2.10.2完成一般技術檢查如檢查調試好各部位限位器,檢查調正各機構同心度,檢查四個行走電機方向的一致性,檢查調試變幅指示器,檢查各部照明等。6.2.10.3完成空負荷試驗,靜負荷試驗,動負荷試驗,做出試驗結果評定。6.2.11清點入庫6.2.11.1所拆除的構件,機電設備,必須按圖紙編號進行清點驗收入庫,以防遺漏、丟失。6.2.11.2電氣設備均應小心輕放,切勿碰傷,37、砸壞,并做好防潮、防曬,確保設備使用性能,延長設備使用壽命。6.2.11.3構件應擺放整齊,平穩、支墊牢固,其疊放的高度不宜超過二層,以防滑倒傷人。6.2.12竣工驗收6.2.12.1所設置的人行爬梯和通道,作業平臺,安全防護設施等必須滿足驗收工作要求。6.2.12.2若驗收需照明,則照明的照明度應滿足要求,電源線路絕緣良好。6.2.12.3完成各類技術檢查,做出檢查評定結果。6.2.12.4根據空負荷試驗,靜負荷試驗,動負荷試驗評定結果,做出是否可以投入生產施工的指令,確保整機的安全性。6.2.12.5收集整理竣工資料,并歸檔,確保各項安全技術數據資料有備可查。7龍門吊安全操作規程7.1龍門38、吊應有專人開車,司機應經過專業培訓,熟悉本機的結構特點和操作方法,并經考試合格后發給合格證書,才允許開車;7.2嚴禁非司機開車;7.3司機工作時,只聽地面上專門人員指揮(并且每工作班只能有1 人指揮),但是無論什么人發出停車信號時均應停車,查明情況再開車;7.4每日每次開車前,必須檢查所有機械和電器設備是否良好,操作系統是否靈活,并按規定對設備進行保養和潤滑;7.5每班第一次吊運物品以使吊運接近額定負荷的物品時,司機應先將重物起重至不超過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時制動;7.6禁止超負荷使用;7.7禁止傾斜吊運物品;7.8龍門吊吊運物品時,應鳴鈴讓人躲開或繞開,禁止從人頭頂通過,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警告信號;7.9禁止人隨物品一起升降;7.10不允許長時間吊重于空中停留,龍門吊吊裝重物時,司機和地面指揮人員不得離開;7.11交接班時,兩個班的司機應共同檢查全機的機械設備和電器設備情況,并填寫司機日表;7.12檢查時應切斷電源,且掛“有人檢修”的牌子,以免誤開車造成重大事故;7.13龍門吊工作完畢后,開到指定地點,將所有手柄均轉到零位,切斷電源;7.14突然斷電時,要將主電路開關切斷,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零位;7.15禁止六級以上風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