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指揮調度中心主體工程卸料平臺技術交底(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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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1028589
2024-09-05
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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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項目管理表格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卡表格編號CSCEC-PM-0803項目名稱及編碼移動指揮調度中心一期主體工程第 頁共 12 頁樓棟號/分項工程名稱塔樓卸料平臺工程量/分包公司負責人交底內容1、 勞動力職責分工表崗位姓名職責總包管理層項目經理李松現場總指揮項目總工王冬冬現場副總指揮、組織驗收、論證生產經理馮剛現場副總指揮、全面協調組織現場施工技術工程師洪輝負責方案的編制、交底工作安全總監稅遠明負責卸料平臺搭設、使用及拆除過程中的安全監督、驗收工作責任工程師董文進負責卸料平臺的搭設、驗收及使用工作,并協助現場安全人員做好現場的質量及安全工作。測量工程師李毅負責卸料平臺的位移監測勞務分包管理層項目經2、理雷動斌配合總包實現現場的施工管理技術主管雷祖林配合總包實現現場的施工管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耿紅萬負責卸料平臺搭設、使用及拆除過程中的安全監督工作班組長架子工長雷祖學負責卸料平臺搭設與拆除,協助責任工程師進行現場管理工作2、 材料準備類型構造要求使用部位所需材料平臺一2.4m寬,懸挑5.3m長,錨固長度2.2m塔樓3頂層/20a工字鋼、10號槽鋼、A25圓鋼、6*19直徑23鋼絲繩、A48鋼管及木跳板平臺二2.15m寬、懸挑5.3m長,錨固長度2.2m塔樓3頂層/20a工字鋼、10號槽鋼、A25圓鋼、6*19直徑23鋼絲繩、A48鋼管及木跳板3、 卸料平臺布置圖卸料平臺平、立面布置示意圖43、 卸料平臺的構造、技術要求1、平臺一:主梁采用20a工字鋼,主梁間距2m;次梁采用10號槽鋼、次梁間距1m、長度2.4m;平臺懸挑長度5.3m、寬2.4m、錨入建筑物2.2m;2、平臺二:主梁采用20a工字鋼,主梁間距1.65m;次梁采用10號槽鋼、次梁間距1m、長度2.4m;平臺懸挑長度5.3m、寬2.15m、錨入建筑物2.2m;3、次梁距離建筑外檐200mm,平臺在樓內采用雙錨固,錨固形式為直徑25的U型圓鋼,前段埋設與梁內、后端埋設與樓層板內,均應滿足錨固要求。4、卸料平臺斜拉采用6*19直徑23mm鋼絲繩,每側設置2根,內側與外側鋼絲繩間距1000mm;鋼絲繩不得采用插接,每個繩頭端部4、用3個以上鋼絲繩卡固定連接,螺栓必須擰緊,繩卡在實際使用中受載12次后螺母要進一步擰緊。鋼絲繩一端永久固定在卸料平臺上,另一端與上部預埋鋼筋連接。5、平臺外側三面均應設置防護欄桿,采用48*3.6的鋼管,立桿間距為1m,并分別在高0.75m及1.50M處設立兩道,并與工字鋼四周焊接。四周工字鋼外側面及防護欄均刷黃黑相間的油漆標識。平臺設置300mm高踢腳板(刷黃黑相間油漆)、底部鋪設50mm厚的木跳板并與工字鋼固定。6、樓面通往卸料平臺的通道兩側必須搭設防護欄桿,并用安全網密封。同時通道底面及卸料操作臺底面均采用50mm厚木跳板滿鋪、擠嚴、固定牢固,不能有移動和空隙,以保證作業安全。7、嚴格控5、制荷載,設置限載標牌,不得超過平臺的允許荷載值(不得超過1t)。8、卸料平臺平、立面、節點大樣圖見附圖5卸料平臺的安裝、提升、拆除要求1、卸料平臺在首次安裝時,先用塔吊將卸料平臺提升至安裝高度,用四根鋼絲繩作為吊索,見下頁。2、當卸料平臺提升至安裝高度后,然后平移塔吊伸至安裝固定點用卡環安裝,再將鋼絲繩上拉至安裝固定點(預埋鋼筋環)用吊裝卡環固定。完成安裝后,先檢查是否有遺漏的地方或不符合安裝要求的地方,如沒有,再松拆開塔吊吊鉤,但不能立即解除吊鉤,而應先保持安全吊鉤,待用設計重量的實物經試壓卸料平臺安全后再卸除吊鉤和吊索。3、卸料平臺完成某層任務后,需提升至下一層繼續工作。在拆除時,先用吊索6、將平臺上四個吊點栓牢,用塔吊吊鉤將平臺稍微吊起,然后松開拆除平臺主桿端部的固定卡環,拆除鋼絲繩的固定卡環,塔吊緩慢向外移動,將平臺整體外移,待平臺完全移出腳手架外排立桿后再提升至上一層安裝高度。4、卸料平臺拆除前由項目經理召集有關人員對工程進行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根據檢查結果再確定卸料平臺的拆除順序和措施,拆除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5、拆除前應有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6、拆除前,應將平臺上的存留材料、雜物等清除平干凈,按自上而下,先裝者后拆、后裝者先拆的順序進行,嚴禁同時作業。7、拆除時應設置警戒區,并有專人負責警戒,嚴禁非專業人員進7、入。8、卸料平臺拆除順序:腳手板欄桿次梁主梁,自上而下逐步拆除,不得采用踏步式拆法,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9、拆下的零配件,應分類堆放,用人員傳遞下來,嚴禁高空拋擲。10、拆下的材料及零配件運至地面時,應隨時按品種,分規格放整齊,妥善保管。11、在拆平臺時,如果已拆開綁扎,不得中途停止。12、遇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不得進行卸料平臺的拆除工作。13、拆除平臺的準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應全面檢查平臺是否符合構造要求;拆除方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應清除平臺上的雜物及周圍的障礙物。14、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15、鋼絲繩不得提8、前拆除,應待最后一道主梁拆至室內后方可解除鋼絲繩的連接。16、各構配件嚴禁拋至地面。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按規范規定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并按品種、規格隨時碼堆存放。17、當天離崗時,應及時加固尚未拆除部分,防止存留隱患造成復崗后的人為事故。6、質量保證措施1、卸料平臺搭設和制作所用的各種材料,必須符合規范要求,不合格的材料嚴禁使用。2、操作人員作業前必須進行崗位技術培訓與安全教育。3、技術人員在卸料平臺搭設、拆除前必須給作業人員下達安全技術交底,并傳達至所有操作人員。4、卸料平臺必須嚴格依據本施工方案進行搭設,搭設時,技術人員必須在現場監督搭設情況,保證搭設質量達到設計要求。 5、卸料平臺搭設完9、畢,依據施工方案與單項作業驗收表對卸料平臺進行驗收,發現不符合要求處,必須立即整改。6、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施工規范,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做到安全生產。7、對鋼管、扣件等應按規定送檢,不合格的構配件不得使用。8、鋼管有嚴重銹蝕、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禁止使用有脆裂、變形、滑絲等現象的扣件。9、鋼管應選用無彎曲變形的鋼管。嚴禁外徑48鋼管與51鋼管混合使用。10、扣件的緊固程度應在4050N.m,并不大于65 N.m,對接扣件的抗拉承載力為3KN。扣件上螺栓保持適當的擰緊程度。對接扣件安裝時其開口應向內,以防進雨水,直角扣件安裝時開口不得向下,以保證安全。11、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10、蓋板邊緣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12、平臺面與建筑物樓面之間,要搭設走道上落平臺。走道和平臺面必須滿鋪木板,不得留空隙和探頭板,下方張掛水平安全網。13、所有直角扣、活動扣、連接扣等扣件應全部點上潤滑油,以方便以后拆卸。14、卸料平臺上只能堆放需轉運的周轉料,嚴禁堆放其他物料和雜物。收工時所有在平臺上的周轉料都必須全部轉運完畢,平臺上不得存留周轉料。15、操作平臺上應顯著的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人員和材料的總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督。16、懸挑式卸料平臺的擱置點與上部拉接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施上。17、槽鋼每側設兩道鋼絲繩,每一道均作單道受力計算。18、懸挑式卸料平臺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吊索,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吊環應用圓鋼制作。19、懸挑式卸料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使用專用的掛鉤掛牢,采取其他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層,鋼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口。20、鋼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掉起重吊鉤,上下操作。21、鋼平臺使用時,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鋼絲繩有銹蝕損壞應及時更換,焊縫脫焊應及時修復。會簽欄質量安全環保時間時間時間編制審核簽發時間時間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