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館兩中心建設項目預防高空墜落施工方案3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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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43701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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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編號:SJHN.JZY-XX四館兩中心建設項目預防高空墜落施 工 方 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制單位: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二XX年X月目錄1、工程概況32、高空墜落事故主要危險源及預防措施32.1、電梯井、風井、煙井、采光井、預留洞口墜落32.2、洞口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42.2.6、洞口掛設醒目標志示警。42.3、腳手架上墜落42.4、腳手架上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52.5、懸空高處作業墜落62.6、懸空高處作業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62.6.5、懸空高處作業人員要正確使用安全帶。62.7、踩破輕型屋面墜落72.8、踩破輕型屋面墜落主要預防措2、施72.8.1、使用板梯。72.8.3、高空作業人員要牢系安全帶。72.9、拆除工作中墜落72.10、拆除工作中墜落主要預防措施82.11、登高過程中墜落82.12、登高過程中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82.13、從屋面沿口墜落82.14、從屋面沿口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92.14.1、在屋面上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92.14.4、在屋面上作業不能背向沿口移動。92.15、梯子上作業墜落92.16、梯子上作業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102.17、井架吊轉料平臺上墜落102.18、龍門吊轉料平臺上墜落主要預防措施112.19、臨邊墜落112.19.4、作業人員在臨邊打架,導致人員墜落。122.20、臨邊墜落主要3、預防措施123、施工現場主要防護措施133.1、臨邊墜落133.1.1、在“五臨邊”作業時墜落。133.2、臨邊防護133.3、洞口墜落133.3.1、在洞口旁作業時墜落133.4、洞口防護144、工程施工現場預防高空墜落事故安全制度154.1防墜落安全制度154.2、登高作業十不準174.2.3、未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審批手續的不登高。174.3、高空墜落事故傷亡處理程序184.4墜落事故原因分析214.1.4、事故性質類別214.5墜落事故醫療救護224.6、專業隊伍訓練與演習245、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機構的組成及職責27、按照傷害程度分類281) 輕傷282) 重傷283) 死亡29、按照傷4、害后果分類293、 按傷害程度不同重大事故分類291、工程概況本項目建設規模為規劃用地面積為207876.27,總建筑占地面積12024.05,總建筑面積61409.02。其中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占地面積為3981.96,建筑面積為20087.95,地下一層地上五層。公共文化服務中心1號樓占地面積2512.79,建筑面積為9675.05,地下一層地上四層。公共文化服務中心2號樓占地面積2512.79,地下一層地上四層,建筑面積為9675.05。傳媒中心占地面積3508.12,建筑面積為7584.55,地下一層地上三層。2、高空墜落事故主要危險源及預防措施2.1、電梯井、風井、煙井、采光井、預5、留洞口墜落2.1.1、洞口操作不慎,身體失穩。2.1.2、走動時候,不小心身落洞口。2.1.3、坐躺在洞口邊緣休息失誤落入洞口。2.1.4、在洞口旁邊嬉鬧起哄打架,無意墜入洞口。2.1.5、洞口沒有安全防護措施。2.1.6、安全防護措施不牢、不合格或損壞未及時檢查。2.1.7、沒有醒目警標。2.2、洞口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2.2.1、預留洞口、通道口、電梯井口、樓道口、卸料平臺邊口、陽臺邊口等都設置牢固、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蓋板、圍欄、安全防護欄桿、安全網等。2.2.2、不要在洞口嬉鬧或僥幸跨越洞口及從洞口蓋板上行走。2.2.3、在洞口操作要小心,不要背朝洞口。2.2.4、洞口安全防護措施如有損6、壞,及時進行修繕。2.2.5、洞口安全防護措施、警示標志嚴禁擅自移動位置或拆除。2.2.6、洞口掛設醒目標志示警。2.3、腳手架上墜落2.3.1、腳踩探頭腳手板。2.3.2、走動時踩空、絆、跌。2.3.3、操作時彎腰轉身不慎碰到桿件等身體失穩。2.3.4、坐、站在欄桿架子上、高空架子上作業或在腳手架上休息嬉鬧。2.3.5、腳手板沒有滿鋪或鋪設不穩。2.3.6、沒有扎防護欄桿或防護欄桿已經損壞。2.3.7、操作層下沒有鋪安全防護層。2.3.8、腳手架離墻面距離超過20cm,沒有防護措施。2.3.9、腳手架超載損壞。2.3.10、在腳手架上再用磚墊高或隔腳手板操作。2.4、腳手架上墜落的主要預防措7、施2.4.1、實行腳手架搭設驗收和安全檢查制度。2.4.2、對職工工地腳手架上安全操作和紀律教育。2.4.3、腳手板平穩,不得有探頭腳手板。2.4.4、扎設牢固的防護欄桿。腳手架不得超過270Kg/m2,堆磚單行側放,不超過3層。2.4.5、做好四步一隔離措施,隔離層的竹腳手板或模板應固定牢固。2.4.6、腳手架每層滿鋪竹笆腳手板,外掛密目網,每施工層外設踢腳板,懸挑梁底部滿鋪竹笆腳手板,尼龍大眼網滿兜。2.4.7、腳手架離墻面間距大于20cm時,至少每一步架要鋪設一層防護層。2.5、懸空高處作業墜落2.5.1、立足面狹小,作業用力過猛,身體失穩,重心超出立足地。2.5.2、腳底打滑或不慎踩空8、。2.5.3、隨重物墜落。2.5.4、身體不舒服行動失穩。2.5.5、沒有系安全帶或沒有正確使用安全帶或走動時取下。2.5.6、安全帶掛鉤不牢固或沒有牢固的掛鉤地方。2.6、懸空高處作業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2.6.1、加強施工計劃和分包單位、各工種的配合。盡量利用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避免或減少懸空高處作業。2.6.2、操作人員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過猛,身體失穩。2.6.3、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穿軟底防滑鞋。2.6.4、身體有病或疲勞過度、精神不振等,不宜從事高空作業。2.6.5、懸空高處作業人員要正確使用安全帶。2.6.6、懸空高處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身體,禁止高血壓、精神病人高空作業。2.6.7、9、懸空高處作業下部使用尼龍大眼網水平滿兜。2.7、踩破輕型屋面墜落2.7.1、沒有使用板梯。2.7.2、作業人員沒系安全帶。2.7.3、作業人員操作或移動時不慎踩破石棉瓦或其他輕型屋面機構。2.8、踩破輕型屋面墜落主要預防措施2.8.1、使用板梯。2.8.2、操作、移動時要小心謹慎,不得直接踏踩石棉瓦或其他輕型屋面機構。2.8.3、高空作業人員要牢系安全帶。2.8.5、在輕型材料屋面下面(兩屋架下弦間)拉設安全防護網作為第二道防護。2.9、拆除工作中墜落2.9.1、站在不穩定部件上面從事拆除等工作。2.9.2、拆除腳手架、井架等沒有系安全帶。2.9.3、拆除井架沒有預先栓好臨時鋼絲網。2.9.410、人隨重物墜落。2.9.5、操作者用力過猛,身體失穩。2.9.6、樓板架上堆放拆除的材料超載,造成壓斷樓板等坍塌。2.10、拆除工作中墜落主要預防措施2.10.1、從事拆除工作人員應站在穩定牢固部位或擱設腳手板。2.10.2、拆除腳手架、井架時,操作者應按規范正確系好安全帶。2.10.3、拆除井架應按規定拴好臨時鋼絲纜風繩。2.10.4、從事拆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時避免用力過猛,身體失穩。2.10.5、樓板、腳手架上不要堆放大量拆降下來的材料,避免超載作業。2.11、登高過程中墜落2.11.1、沒有安全登高設施。2.11.2、登高設施不良或損壞,沒有對現有登高設施定期安全檢11、查,對乘人電梯安全保險裝置不齊全。2.11.3、翻爬腳手架、井架或乘坐非乘人運輸設備。2.12、登高過程中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2.12.1、高處作業一定要有安全登高設施并要布置合理。2.12.2、乘人電梯安全保險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2.12.3、嚴禁翻爬腳手架、井字架或乘坐非載人設備。2.13、從屋面沿口墜落2.13.1、屋面坡度大于25度,無防滑、防墜落安全措施。2.13.2、在屋面不慎身體失穩。2.13.3、身體不適,突然頭暈休克,導致從屋面高空墜落。2.13.4、沿口構件不牢或踩斷,人隨著墜落。 2.14、從屋面沿口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2.14.1、在屋面上作業人員應穿軟底防滑鞋。2.14.12、2、屋面坡度盡量不要大于25度,當大于25度時,應采取防滑措施。如:使用防滑板梯。2.14.3、對高空作業人員要定期體檢身體,嚴禁高血壓、精神病人、酒醉人員、過度疲勞人員高空上崗作業。2.14.4、在屋面上作業不能背向沿口移動。2.14.5、使用外腳手架工程施工時,外排立桿要高出沿口11.5m,并扎設竹笆圍欄或掛安全立網,沿口一步要滿鋪腳手板防護層。2.14.6、沒有使用外腳手架時工程施工時,應在屋檐下張設安全網。2.15、梯子上作業墜落2.15.1、使用壞梯子或梯子超載斷裂。2.15.2、梯腳無防滑措施、使用時滑倒或墊高使用。2.15.3、梯子沒有靠穩或斜度大。2.15.4、人字架兩片間沒有13、用繩或鏈拉牢。2.15.5、在梯子上作業方法不當。2.15.6、人在梯子上移動梯子。2.16、梯子上作業墜落的主要預防措施2.16.1、使用梯子前要進行安全檢查。2.16.2、不得兩人在同一梯子上作業和懸掛重物。2.16.3、人在梯子上不得移動梯子。2.16.4、在梯子上作業不能直接雙腳平立在同一梯檔上,應有一腳勾住梯檔。2.16.5、梯腳要有防滑措施。2.16.6、人字梯兩邊下端應用繩或鏈、鉛絲拉牢。2.16.7、梯子不得墊高使用。2.16.8、梯腳要靠牢穩,梯子與面夾角不得大于6070度,上端尺應與牢固構件扎牢或設專人扶住梯子。2.17、井架吊轉料平臺上墜落2.17.1、井架轉料平臺口轉料14、平臺搭設不符合規范;搭設材料鋼管、踏腳板不合格,導致平臺倒塌,人員墜落。2.17.2、井架轉料平臺臨邊無防護,沒有用1.2m高的安全防護欄桿及安全防護網做防護,人員不小心從井架轉料平臺口臨邊墜落。2.17.3、井架轉料平臺沒有照明裝置,晚上工人作業,不小心從高空墜落。2.17.4、井架轉料平臺無安全防護門,或有安全防護門但無扣鉤卡,或有防護門及扣鉤卡但無人落實,致使工人不小心墜落。2.17.5、工人在井架轉料平臺打架或嬉戲,不小心墜落。2.18、龍門吊轉料平臺上墜落主要預防措施2.18.1、井架轉料平臺搭設要符合規范;搭設材料鋼管、踏腳板合格,踏腳板及拉接鋼筋質量和數量要合格。2.18.2、井15、架轉料平臺鄰設置安全1.2m高的安全防護欄桿及安全防護網做防護。2.18.3、井架轉料平臺裝設照明裝置,晚上工人作業,要倍加小心。2.18.4、井架轉料平臺按裝符合規范的安全防護門,并在安全防護門上安裝扣鉤卡,防護門及扣鉤卡安排專人落實看管。2.18.5、嚴禁工人在井架轉料平臺側或其上打架或嬉戲,否則,給予重罰。2.19、臨邊墜落2.19.1、樓層周邊、屋頂面周邊、陽臺周邊、轉料平臺周邊、樓道周邊、頂棚及屋面造型周邊等建筑作業面周邊,無防護,沒有安設安全防護欄或安設防護欄沒有驗收不合格,作業人員不慎高空墜落。2.19.2、作業人員違章作業,在臨邊嬉戲或喝了酒作業不慎墜落。2.19.3、臨邊防護16、欄損壞或被人移走沒有及時發現,導致人員墜落。2.19.4、作業人員在臨邊打架,導致人員墜落。2.19.5、作業難度大,作業困難,防護不到位或有防護但沒按規范要求施工,沒經過驗收,防護不到位不合格,工人作業時不慎墜落。2.20、臨邊墜落主要預防措施2.20.1、按規定、規范樓層周邊、屋頂面周邊、陽臺周邊、轉料平臺周邊、樓道周邊、頂棚及屋面造型周邊等建筑作業面周邊,做好安全防護,搭設安全防護欄,高層裝設踢腳板,拉設安全防護網,并經過驗收合格。2.20.2、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杜絕臨邊嬉戲或喝了酒上樓作業。2.20.3、管理人員按規律對樓層臨邊防護欄檢查及時發現損壞或被工人無故移走的安17、全防護設施,并對無故損壞、偷盜安全防護設施有關人員給予重罰。2.20.4、杜絕作業人員在臨邊打架,否則給予警告、批評或重罰。2.20.5、在作業難度大作業困難時,安全防護一定要到位。防護設施要按規范要求施工,經過技術驗收合格才能作業。工人嚴格按要求配戴安全勞保用品安全帶、安全帽等嚴防高空墜落。3、施工現場主要防護措施3.1、臨邊墜落3.1.1、在“五臨邊”作業時墜落。3.2、臨邊防護3.2.1、“五臨邊”為主要危險部位,為確保防護的萬無一失,杜絕墜落事故的發生,樓層內模板、木枋、鋼管、鋼筋、砼垃圾等雜物清理干凈;樓層周邊及時搭設防護欄桿。防護欄桿具體做法應符合以下要求:(1)鋼管欄桿及欄桿柱均18、采用48鋼管,用扣件或電焊焊接固定。(2)防護欄桿應由上至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為.m;下桿離地高0.50.6m。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欄桿柱的固定及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結構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3)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高度不低于18cm的攔腳板或40cm的攔腳笆板,并且攔腳板或攔腳笆距離樓層地面的間隙不應大于cm。3.3、洞口墜落3.3.1、在洞口旁作業時墜落3.4、洞口防護3.4.1、“四口”要重點防護,尤其較大的預留洞口,要做到防護的萬無一失。3.4.2、電梯井、消防樓梯、煙井、風井。電梯19、井等洞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棚門,電梯井內應每兩層且最多不超過m設一道安全防護棚板,并拉設上安全兜網。3.4.3、樓層內各處邊長50cm的預留洞口、安裝預制構件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要用木枋、模板做蓋板,蓋板能保證四周擱置均衡,并固定其位置。3.4.4、邊長大于cm的洞口,四周設置防護欄桿,洞口下設安全網。如過洞口上下連續出現,象采光井等,要每兩層且最多不超過m設一道安全防護棚板,并拉設上安全兜網。3.4.5、安全通道。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體造成物體打擊,以及通道多處于塔吊回轉作業半徑范圍以內,因此通道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物體穿透的雙層防護棚。搭設應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材料為48320、.0mm鋼管。(2)立桿底部必須是硬化的堅硬的混凝土面上加墊板,墊板宜采用長2.02.5m,寬大于200mm,厚mm的板材。其立桿間距為.m,大橫桿間距為.m。為保證車輛通行,通道高度應為.m,上設雙層防護間距為cm,并有堅實材料滿鋪且覆蓋密目安全網。3.4.6、后澆帶,可利用預留鋼筋網,并用密目安全網鋪設嚴密,在安全網上鋪設等寬的模板固定壓緊安全網。4、工程施工現場預防高空墜落事故安全制度4.1防墜落安全制度4.1.1、所有高空作業人員要接受高空作業安全知識教育;特種高空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在作業前實行安全技術交底簽字手續。4.1.、高空作業人員21、應經過體檢,合格才可上崗。項目部應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及相關安全防護用具。4.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監守工作崗位,未經領導許可,不準擅自將自己的工作交他人代管,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雜活。4.1.、注意勞逸結合,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工作時間或工作面打鬧、打瞌睡等不安全行為。4.1.、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應按規定必須佩戴安全帽,使用有規定的有關安全用品或用具,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光腳及夏天女同志穿裙子。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臂或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作業面距離地面m以上時,作業層面22、臨邊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鋼板網作防護。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用具要定期檢查,對于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4.1.、工作人員在高于m以上的高處作業時,所佩帶的安全帶必須將繩頭掛在堅實的建筑物或結構堅實的的部位上,禁止穿硬底鞋,嚴格遵守高空作業紀律,睡眠不足或有精神病、高血壓病者,均不得從事高空作業。4.1.、高空作業時,一切建筑物的腳手架、跳板和作業臺面,必須事先檢查,確保腳手架,建筑架和跳板等結構堅實后再作業。禁止在建筑架、跳板上站立、打鬧、睡覺以及超過定額人數。4.1.、遇有惡劣天氣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作業。4.1.9、梯子不得有缺陷,不23、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擋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范措施;平面梯與地面的夾角以6070度為宜;人字梯腳要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專門監護或設置圍欄。4.1.10、如果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撐杵條,懸挑梁和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設備,并專人負責。4.1.11、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必須有可靠的安全裝置及防墜落裝置及超載自動報警裝置,有防墜落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和準用證,嚴禁工人在電梯頂乘坐電梯,嚴禁電梯超載運行,除指派的專業人員駕駛操作外,無關人員嚴禁駕駛外用電梯。4.1.12、塔吊,除指派的專業人員駕駛操作外,嚴禁其24、他人員攀登及駕駛;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及隨同運料的吊籃,吊裝物上下。4.1.13、整體提升架,要有建設部的特批準用證明、相應的資質等級、施工方案、設計計算、安全等級證明、防墜落裝置及方案、安全監管部門準用證。4.2、登高作業十不準4.2.1、作業人員從事登高作業,要從三個方面加強安全管理。一是建立登高審批制度,二是建立登高用具管理制度,三是建立登高作業人員安全操作制度。4.2.2、患有登高禁忌者,如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的工人不登高。4.2.3、未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審批手續的不登高。4.2.4、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不扎緊褲管和無人監護不登高。4.2.5、暴雨、大霧、六級以上大風時25、,露天不登高。4.2.6、腳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4.2.7、梯子撐腳無防滑措施不登高。4.2.8、穿這易滑鞋和攜帶笨重物件不登高。4.2.9、石棉瓦和玻璃鋼瓦上無牢固跳板不登高。4.2.10、高壓線旁無遮攔不登高。4.2.11、夜間照明不足不登高。4.3、高空墜落事故傷亡處理程序4.3.1、發生墜落傷亡事故后,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事故的人,立即報告領導。企業對受傷人員歇工滿一個工作日以上的墜落事故,應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并及時上報。施工項目發生高空墜落事故造成重傷或重大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將事故概況(包括傷亡人數、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原因)等,用最快速的方法分別報告項目、企業主管部門、行業安全管26、理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發生重大墜落傷亡事故,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上報上級的主管部門。4.3.2、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設置防范措施不放過;有關事故責任人沒受到處分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按照以下步驟進行:(1)迅速搶救傷員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高空墜落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不要驚慌失措,要有組織、聽指揮,首先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制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為了事故調查分析需要,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確實因要搶救傷員和排險,而必須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識,因為事故現場是提供有關物證的主要場所,是調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27、觀條件。要求現場各種物件的位置、顏色、形狀、及物理、化學性質等盡可能保持事故結束時的原來狀態。必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認為或自然因素的破壞。(2)組織調查組在接到墜落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并迅速組織調查組開展調查。輕傷、重傷事故,由項目部、企業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及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傷亡事故,由項目部、企業主管部門會同企業所在地區行政安全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傷亡事故,按照項目部、企業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行政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28、查。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事故調查組應邀請人民檢察院參加,還可邀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事故調查。與發生事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參加調查。(3)現場勘查在墜落事故發生后,調查組應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堪查?,F場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廣泛的科學知識和實踐經驗,對事故的堪察必須及時、全面、準確、客觀。(4)現場筆錄發生墜落事故的時間、地點、氣象等。現場勘察人員的姓名、單位、職務?,F場勘察起止時間、勘察過程。能量失散所造成的破壞情況、狀態、程度等。設備損壞所造成的破壞情況及墜落事故前后的位置。墜落事故發生前勞動組合、現場人員的位置和行動。散落情況。重要物證的特征、位置及檢查情況等(5)現場拍照方位拍照:能反29、映墜落事故現場在周圍環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能反映墜落事故現場各部分之間的關系。中心拍照:能反映墜落事故現場中心情況。細目拍照:能提示墜落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跡物、致害物等。人體拍照:能反映墜落事故現場傷亡者和造成死亡傷害的部位。(6)現場繪圖根據事故類別和規模以及調查工作的需要繪出下列示意圖:建筑平面圖、剖面圖。事故時人員位置及活動圖。破壞物立體圖或展開圖。涉及范圍圖。設備或工、器具構造簡圖等。4.4墜落事故原因分析4.1.1、通過全面的調查,查明事故經過。弄清造成事故的原因,包括:人、物、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問題,經過認真、客觀、全面、細致、準確的分析,確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4.1.2、30、事故分析步驟,先整理和仔細閱讀調查材料,受傷部位、受傷性質、起因物、致害物、受害方法、不安全狀態和不安全行為等七項內容進行分析,確定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者。4.1.3、分析事故原因時,應根據調查所確定的事實,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通過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中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再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主要責任者。4.1.4、事故性質類別(1)責任事故:由于人本身過失造成的事故。(2)非責任事故:由人們不能預見或不可抗力的自然條件變化造成的事故,或在技術改造、發明創造、科學實驗活動中,由于科學技術條件的限制而發生的無法預料的事故。但是,對于能預31、見并可以采取采取措施加以避免的傷亡事故,或沒有經過認真研究解決技術問題而造成的墜落事故,不包括在內。(3)破壞性事故:為達到預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對確定為破壞性事故的,應由公安機關認真追查破案,依法處理,追究其刑事責任。4.5墜落事故醫療救護醫療救護處理程序(1)項目部、公司機構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接到有關突發事件、重大事故或特大事通知后,應立即組織救護力量或專業防治隊伍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救護和疾病防治。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2)項目部、公司醫療機構,省、地一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出有關負責人和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救治和組織協調并將有關情況上報當地政32、府和衛生部。(3)重大事故在組織救治的同時,要組織專家盡快到現場查明原因,并提出報告。如屬破壞性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公安等部門。(4)項目部、公司和衛生部門按規定迅速將有關情況上報國務院和將中央及國務院領導的有關批示迅速傳達到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醫療救護組織協調(1)項目部、公司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突發事件、重大事故醫療救護工作;與有關部門聯系解決藥品、生物制品、醫療器械及消、殺藥械和急救用交通工具的聯系。(2)按國務院規定由衛生部負責協調和指導醫療救護工作。衛生部接到伴有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重大事故,如發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提出需由衛生部予以協調,33、將指定有關司局派出人員和組織專家赴現場協助當地衛生部門共同做好醫療救護和領導組織及技術指導工作。(3)衛生部有關司局對應急工作的分工:辦公廳負責組織聯絡和傳遞信息工作。醫政司負責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醫療救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有關專家的選派。防疫司、地病司負責有關傳染病的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和有關專家的選派。衛生監督司負責對重大中毒事故和理化因素所致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和有關專家的選派。藥政局負責生物制品的儲備和供應及國外無償援助的救援藥品檢驗工作,負責與國家醫藥管理局研究編制常用應急醫療搶救用藥目錄,落實生產計劃和供應單位。按國務委員李鐵映的指示,急救用藥品、醫療器械由國家醫藥管理局負責儲備、34、調撥和供應。愛衛會負責急需的消、殺藥品的聯系工作。重大事故的疫情發布和公開報導由衛生部按有關規定歸檔處理。4.6、專業隊伍訓練與演習應急救援訓練是指通過一定的方式獲得或提高應急救援技能;演習是指按一定程式所開展的救援模擬演練。目的是為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訓練或演習應成為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應急救援訓練(1)訓練指導思想應急救援訓練的指導思想應以加強基礎,突出重點,邊練邊戰,逐步提高為原則。針對突發性工業事故與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從現有裝備的實際出發,嚴格訓練,嚴格要求,不斷提高隊伍的救援35、能力和綜合素質。(2)訓練的基本任務訓練的基本任務是鍛煉和提高隊伍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除危害后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及人員傷亡損失。(3)訓練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和自選課目訓練四類。基礎訓練?;A訓練是救援隊伍的基本訓練內容之一,是確保完成各種救援任務的前提基礎?;A訓練主要指隊列訓練、體能訓練、防護裝備和通訊設備的使用訓練等內容。訓練的目的是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戰斗意志和作,熟練掌握個人防護裝備的穿戴,通訊設備的使用等。專業訓練。專業技術關系到救援隊伍36、的實戰水平,是順利執行救援任務的關鍵,也是訓練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常識、堵源技術、搶運和清消,以及現場急救等技術。通過訓練使救援隊伍具備一定的救援專業技術,有效地發揮救援作用。戰術訓練。戰術訓練是救援隊伍綜合訓練的重要內容和各項專業技術的訓練和分隊戰術訓練。通過訓練,使各級指揮員和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自選課目訓練。自選課目訓練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選擇開展綜合演練等項目的訓練,進一步提高救援隊伍的救援水平。在開展訓練課目時,專職性救援隊伍應以社會性救援需要為目標確定訓練課目;而單位的兼職救援隊應以本單位救援需要,兼顧社會救援的需要確定訓練課目。訓練的方法和時間救37、援隊伍的訓練可采取自訓與互訓相結合;崗位訓練與脫產訓練相結合;分散訓練與集中訓練相結合的方法。在時間安排上應有明確的要求和規定。為保證訓練有術,在訓練前應制定訓練計劃,訓練中應組織考核、驗收和評比。應急救援演習應急救援演習是為了提高救援隊伍間的協同救援水平和實戰能力,檢驗救援體系的應急的應、救援綜合能力和救援工作運作狀況,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改正,提高救援的實戰水平。(1)演習的分類:室內演習。又稱組織指揮演習。主要檢驗指揮部門與各救援部門之間的指揮通訊聯絡體系,保證組織指揮的暢通?,F場演習。即假設性的實戰模擬演習,其中又可根據任務、要求和規模分為單項演習、多項演習和全面綜合性演習。在一般情況下38、,只有搞好單項演練,才能順利進行下一步的多項或全面綜合演習。單項演習。單項演習是針對完成應急救援任務中的某一單科項目而設置的演練,如應急反應能力的演練、救援通訊聯絡的演練、工程搶險項目的演練、現場救護演練、偵檢演練等。單項演習屬于局部性的演習,也是綜合性演習的基礎。多項演習。多項演習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項組合演練,其目的是將各單項救援科目有機結合,增加項目間的協調性和配合性。通常多項演習要在單項演練完成后進行。綜合演習。綜合演習是最高一級的演習。其目的是訓練和檢驗各救援組織間的協調行動和綜合救援能力。(2)演習的要求:演習的準備與基本要求為了達到演習的預期效果,在演習前應認真做好演習的準備工39、作。特別是綜合演習,由于涉及多項科目和各救援隊伍的協同演練,更應做好周密計劃和準備。演習的準備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項:制定演習計劃;編制演習方案;做好演習前的動員;開展分項演練;實施綜合預演。(3) 在每一次的項演練和綜合預演后,均應根據演練的實況開展講評,做好總結工作,并根據演練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調整演習方案,以保證演習的成功。5、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機構的組成及職責5.1、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部,負責項目高空墜落事故的搶救工作。(詳見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附:高處墜落及事故分類高空墜落事故:由于高于2m 以上作業墜落造成死亡、疾病、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故。、按照傷害程度分類GB644140、-86 規定以損失工作日來劃分傷害程度。1) 輕傷損失工作日低于日的失能傷害。A 按照受傷部位輕傷分為:頭部輕傷手臂輕傷胳膊輕傷腿腳輕傷視覺輕傷等2) 重傷相當于規定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日的失能傷害。B 按照受傷部位重傷分為:頭部重傷手臂重傷胳膊重傷腿腳重傷視覺重傷等3) 死亡生產者的生命活動停止,損失工作日為6000 工日。 人死亡 多人死亡、按照傷害后果分類 暫時性失能傷害傷害者暫時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傷害。必須進行治療。 永久性部分失能傷害傷害者肢體或某些功能不可逆喪失的傷害,包括局部肢體的截肢,治療可以恢復工作,有的可能變換工作崗位。永久性失能傷害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傷者造成完全殘廢的傷害。受害者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3、 按傷害程度不同重大事故分類一級重大事故:死亡30 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300 萬元的重大事故。二級重大事故:死亡10 人以上,29 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 萬元以上,不滿300 萬元的重大事故。三級重大事故:死亡3 人以上,9 人以下;重傷20 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 萬元以上,不滿100 萬元的重大事故。四級重大事故:死亡2 人以下;重傷3 人以上、19 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 萬元以上,不滿30 萬元的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