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住宅樓商業建筑及配套公建設施工程塔吊防碰撞施工方案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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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51567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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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編號:SJHN.JZY-XX高層住宅樓、商業建筑及配套公建設施工程塔吊防碰撞施 工 方 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制單位: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二XX年X月目 錄一、編制說明及依據21.1編制說明21.2編制依據2二、工程概況3三、組織管理4四、具體防碰撞措施15各塔吊之間相互距離如下:151、各塔吊起重臂防碰撞措施162、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碰撞183、塔吊在垂直方向的碰撞194、塔吊與現場周邊建筑及設施的碰撞205、塔吊施工中應遵循的原則20五、塔吊運行的控制21六、塔吊施工安全措施與使用操作22七、設備日常檢查2、及維修保養23八、塔吊作業安全運行獎罰231、安全責任狀232、事故處理23九、塔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24 一、編制說明及依據1.1編制說明由于本工程建筑單體較多,屬于群塔作業,塔吊覆蓋范圍部分區域存在交叉作業,為了避免塔吊在運行中發生碰撞,特編制本方案,確保現場施工的安全。1.2編制依據(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修正)國務院令第549號)(2)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3)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92號)(4)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5)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6)建筑3、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7)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12010)(8)現場的施工平面布置圖和施工組織設計(9)四里河畔C地塊小區工程全套圖紙(10)塔吊使用說明書(1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12)塔式起重機(GB/T50312008)二、工程概況本工程為xx工程,位于xx,總建筑面積為19.5萬平方米,共12個單體工程,其中14#樓地上28層、15#、21#樓26層、16#、17#、18#、19#、20#樓33層,商業3、商業4、均為4層,幼兒園為3層,地下車庫為地下一層,為人防地下車庫,建筑高度95.7m,該項目為4、一類高層建筑,鋼筋砼剪力墻結構,耐火等級為一級,抗震設防烈度為七度,設計使用年限50年。本工程由xx新建,xx施工。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考慮主體施工過程垂直運輸和水平運輸的實際需要,提高運輸效率,減輕勞動強度,現場設置8臺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TC5610A-6型塔吊作為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機械,平面布置見附圖。各臺塔吊具體配備如下:1、14#樓南側配一臺中聯重科TC5610A-6型塔吊;(已安裝)2、15#樓北側配一臺中聯重科TC5610A-6型塔吊;(未安裝)3、16#樓北側配一臺中聯重科TC5610A-6型塔吊;(未安裝)4、17#樓北側配一臺中聯重科TC5610A-6型塔吊;(已安裝)5、5、18#樓北側配一臺中聯重科TC5610A-6型塔吊;(已安裝)6、19#樓北側配一臺中聯重科TC5610A-6型塔吊;(已安裝)7、20#樓北側配一臺中聯重科TC5610A-6型塔吊;(已安裝)8、21#樓北側配一臺中聯重科TC5610A-6型塔吊;(已安裝)三、組織管理1、為了確保本工程施工期間各塔機合理使用、安全作業,發揮塔機的最大效能,滿足施工進度需要,成立本工程塔吊作業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施工現場各塔機作業的指揮與協調,所有人員均執證上崗。1)、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機構安全管理機構圖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安全總監: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文明施工及環保管理部:安全及文明施6、工監督組:緊急救援組: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工程師及各施工隊隊長各施工隊安全員施工班組兼職安全員、安全保障管理程序安全管理保障管理程序圖、安全保障檢查程序安全保障檢查程序圖。、安全小組的職責A、項目經理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保障塔吊的安全運行,全面負責人落實本項目塔吊防碰撞方案中的各項安全和技術措施。項目副經理為項目生產經理負責協調施工生產和塔吊安全進行之間的矛盾,合理安排,科學實施,并負責人檢查本方案中各項安全和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塔吊安全生產會議,并及時向組長匯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塔吊防碰撞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負責對塔吊的日常運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組長匯報并監督7、整改。安全員:定期組織對塔吊司機、思索、指揮實施安全技術交底,對塔吊的操作、維修保養、交接班日常進行監督,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責令整改。機械管理員全面落實本方案中的各項安全和技術措施,并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塔吊的安全運行編制具體的實施細則并組織落實塔吊的維修保養和交接班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并監督整改。塔吊司機思索、指揮等人員的管理人員素質和能力是保證塔吊安全運行的關鍵,塔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取得省建設廳頒發的再培訓上崗方可獨立操作嚴禁無證上崗。定期組織對司機、指揮和思索的培訓和考核工作,讓他們熟練掌握塔機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對對不能勝任本職崗位的作業人員要及時予以清退。B、塔吊作業8、領導小組,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不同時期、不同階段、不同工作內容,對塔吊的使用進行有效協調,盡量減少塔吊的交叉作業,盡量發揮塔吊的最大效能。C、加強人員的管理,選擇有豐富工作經驗和較強責任心的塔機操作人員、信號指揮工、起重工。D、塔機管理人員必須掌握塔吊施工的不同階段以及各階段的特點,并對塔司機、信號工以及旁站觀察人員定期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督促其嚴格執行。E、交底內容包括:施工作業內容及塔機作業時段安排,作業時周邊作業環境,各塔機相互關系、指揮人員站位及注意事項、機械設備性能、應急措施、吊物的捆綁、天氣狀況等方面內容。F、現場協調員對塔吊作業進行協調,區分作業面,最大限度防止現場塔吊9、作業出現相互交叉現象。G、對于夜間施工,要保證現場充分照明。H、惡劣氣候條件施工:1)起重作業時遇有惡劣氣候條如大雨、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應暫停吊裝作業。2)操作人員在施工中應經常注意天氣變化,施工中突遇大風應立即停止作業,應打開旋轉剎車,讓大臂隨風擺動、自由旋轉。3)時刻關注天氣預報,提前做好防范惡劣天氣條件工作。4)作業人員下班后或塔機處于空閑狀態時應將塔機放至防風狀態。I、塔機口令、指揮流程1)吊鉤的上下:在塔機作業中,當吊臂的方位及吊鉤已調整到吊物中心的上方后即可指揮吊鉤下落進行吊裝作業,吊鉤下落的速度應由快到慢、減速直至停止。指揮人員對吊物的捆綁負10、責,在掛好吊物捆綁吊索后,起鉤前指揮人員要仔細檢查所用的吊索吊具是否符合安全吊裝的規范要求,吊物捆綁是否牢固、吊點是否正確、吊物上是否有浮置物并注意自己所站位置是否安全、提醒其他吊裝人員要站在安全的位置,檢查無誤后再將使用單位、吊物名稱、準備吊往何處等信息通知司機及另一指揮人員并通知司機準備起鉤,另需注意的是指揮人員應根據待吊物的重量以及吊臂腕力撓度特性調整好吊鉤到吊物中心之間的距離,在收到司機已做好起鉤準備的示意后即可進行起鉤指揮。在吊物離地面50公分后應停止動作,檢查有無滑鉤現象及吊索、吊具、連接點受力情況,在檢查無誤后方可再起鉤,并且不得使用高速起鉤。2)塔機的旋轉:在塔機作業中指揮人員11、發出的旋轉方向指揮口令都必須以司機正常操作時的左右方向為準,并且在指揮塔機旋轉的過程中要密切關注大臂、平衡臂及吊鉤吊物的周邊情況,在確認無碰撞危險及吊鉤越過障礙物后方可指揮塔機旋轉,在轉動半徑較大情況下,動作時應先將剎車打開,動作由慢到快、逐漸加速、減速直至停止,然后鎖住剎車。3)指揮人員口令必須清晰、簡潔。4)操作和指揮人員的崗位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輕易換崗。5)每班操作和指揮人員的搭配相對固定,形成固定搭擋,便于加強相互之間的交流溝通。6)操作和指揮人員必須高度關注,注意力集中。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為了防止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采取的各種技術措施。A、參加12、編制、審查、批準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所編、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技術責任,根據工程項目的劃分,逐級編制,逐級上報審批,經審定批準安全技術措施由公司技術部門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工程部質安部備案。 B、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季節及施工條件編制,要有針對性,能真正起到指導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 C、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項目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審核,由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報質安部備案。D、安全技術措施費,由公司工程部會同質安部審查,財務科統一平衡,報主管經理批準后列入計劃。E、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工程部、質量安全部負責檢查與考核13、。在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所屬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若發現不按本標準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將根據公司制定的獎罰條例進行經濟處罰。、安全技術交底制度A、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簽字。B、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C、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書面記錄。D、新進場塔吊司機、指揮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A、施工設備安裝后由安裝單位、14、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監理單位自檢,報特種設備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后組織各方聯合驗收,聯合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 B、所有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項目均應有結論。 C、設備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其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D、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采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并記錄在案。E、驗收資料中應有各種準用證與合格證,設備試運轉記錄,用電設備有電阻測試記錄,塔吊驗收資料中還應包括拆裝單位安徽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作業人員安徽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及其身份證的復印件。、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A15、進場塔吊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筑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B、施工塔吊安裝后必須經特種設備檢測單位驗收合格,并經各方聯合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C、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D、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參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 E、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并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安全檢查制度A、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16、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項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周不少于一次。B、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C、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后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進行復查。D、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為了進一步提高塔吊司機、指揮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范,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A、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17、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B、項目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規定新入公司的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的教育,采用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C、特殊工種培訓:塔吊司機、指揮人員由培訓中心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為了貫徹執行部頒安全生產驗評標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認真做好預防工作,確保職工人身和集體財物的安全,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18、度。、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A、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無傷亡事故不需填寫說明,傷亡事故報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蓋章認可。 B、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首先組織力量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公司按事故輕重,通告和報告有關部門,按國務院(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程)調查登記,分析、統計。 C、對事故應按安徽省查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規定,查明事實原因,分清事故性質和責任。確定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作出處理。 D、要對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19、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提出預防同類事故發生措施不放過),通過調查、分析、處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產責任制度A、做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勸阻他人不違章作業。B、要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嚴禁酒后操作。C、加強設備維修,經常保持作業場所整潔,搞好文明生產,正確使用、妥善保護各種防護用品和操作工具。D、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工作前要進行設備檢查,嚴禁帶病運轉。E、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四、具體防碰撞措施各塔吊之間相互距離如下:1)21#塔吊與19#塔吊大臂重疊交叉35.9米, 19#塔吊與20#塔吊之間重疊交叉約16.720、米,20#塔吊與17#塔吊大臂重疊交叉19.7米,19#塔吊與18#塔吊大臂重疊交叉22.5米, 18#塔吊與17#塔吊之間重疊交叉約21米, 18#塔吊與16#塔吊之間重疊交叉約13米,17#塔吊與16#塔吊之間重疊交叉約23米, 16#塔吊與15#塔吊之間重疊交叉約12.5米,16#塔吊與14#塔吊之間重疊交叉約11米,15#塔吊與14#塔吊之間重疊交叉約21.2米。2)各塔吊基礎中心與相鄰樓層外墻面的水平方向最近距離如下:21#樓塔吊基礎中心離19#、20#樓最近距離分別為62米、89米,19樓#塔吊基礎中心離、20#樓最近距離為73.6米,20#樓塔吊基礎中心離20#、21#樓最近距離21、分別為50米、35.5米,18#樓塔吊基礎中心離20#、18#樓最近距離為57米、55米,17#樓塔吊基礎中心離19#、17#樓最近距離為42米、62.5米,16#樓塔吊基礎中心離14#、15#、17#、18#樓最近距離為55米、42米、44米、53米,15#樓塔吊基礎中心離14#、16#樓最近距離為45米、46米,14#樓塔吊基礎中心離15#、16#樓最近距離為54.5米、59米。現安裝塔吊高度:14#樓21m、17#樓54m、18#樓26m、19#樓56.8m、20#樓61m、21#樓64.4m。3)21#、19#塔吊旋轉半徑超過施工現場至臨泉路約15米,14#塔吊旋轉半徑超過施工現場至變22、電所35米。由此可見,大于TC5610A-6大臂長度時符合安全距離,符合要求,若小于大臂長度時,均須采取塔吊起重臂防碰撞措施,因考慮到在不影響施工的情況下對部分塔吊大臂進行截臂,在施工最大限度的減小相交距離,同時對塔吊配重部分按照產品說明書進行調整(具體見平面布置圖)。綜合以上因素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故編制此方案。具體防碰撞措施如下:1、各塔吊起重臂防碰撞措施 1、塔吊布置原則布置:、塔吊施工消滅死角;、塔吊相互之間滿足安全距離,在平面位置不能錯開時,必須保證位置錯開一個安全距離;、因塔吊布置較多,布置時利用初始安裝高度互相錯開,以及施工進度過程中頂升高度來限制,來保證滿足安全距離要求;、便于23、安裝和拆除。2、各個塔吊之間的安全距離、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長的高差計算:H5m,當高差不能滿足要求時,通過限制高塔旋轉角度及充分利用施工層高差來解決;、起重臂交叉大于1/2起重臂長,且小于3/4起重臂長的高差計算:H6m,當高差不能滿足要求時,通過限制低塔旋轉角度;、起重臂交叉大于3/4起重臂長(或覆蓋低塔塔身)的高差計算:H9m,當高差不能滿足要求時,通過限制高塔旋轉角度,及充分利用施工層高差來解決;、塔吊頂升應遵循安全距離要求,如平面位置不能錯開,則應在豎向進行錯開;、盡管塔機臂豎向已錯開,但是,如果兩臺相鄰塔機的塔機臂同時處在同一豎向位置,仍然會相互妨礙并產生安全隱患,因此,在24、塔機使用過程中,必須注意相鄰塔機的動態。信號員在發出啟動信號之前要觀察相鄰塔機臂是否在離自己的塔機臂較近的地方或正向自己的塔機臂方向移動,根據情況決定發出啟動信號的時間;在塔機臂移動的過程中,塔機司機也要密切注意相鄰塔機臂的移動情況,一旦發現兩個塔機臂向一個方向靠近,應立即停止移動或向反方向移動塔機臂。3、安裝:根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10.5的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的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米。” 根據現場塔吊的實際25、定位標高,各塔吊基礎上口標高相當于絕對標高分別為:21#塔吊(13.1m)、19#塔吊(13.1m)、20#塔吊(13.1m)、18#塔吊(13.1m)、17#塔吊(13.1m)、16#塔吊(13.1m)、15#塔吊(13.1m)、14#塔吊(11.8m)。再根據現場塔吊的實際平面位置,各塔吊首次安裝高度為:21#塔吊(36.4m)、19#塔吊(30.8m)、20#塔吊(33.6m)、18#塔吊(39.2m)、17#塔吊(28m)、16#塔吊(33.6m)、15#塔吊(39.2m)、14#塔吊(33.6m)。(附塔吊相錯位里面示意圖)所有塔機應根據具體立體施工進度情況,在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同步完26、成升降,以始終保證二臺塔機有足夠的垂直高度差,以免發生塔機大臂、拉桿等發生相互碰撞。2、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碰撞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可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須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較低的塔吊臂長2m以上,方能確保不發生此部位防碰撞。3、塔吊在垂直方向的碰撞3.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碰撞因施工需要,塔吊會出現交叉作業區,當相交的兩臺塔吊在同一區域施工時,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引類事故發生,項目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27、,盡量避免或減少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如發現較矮的塔機起重臂進入相互覆蓋范圍區時,較高的塔機回轉時小車要停在相互覆蓋范圍區外,當較高的塔機起重臂準裝卸點時,司機要觀察較低的塔機起重臂確認不會發生碰撞后,才能將小車進行覆蓋范圍區進行裝卸,裝卸完成必須將小車開離相互覆蓋范圍區,才能回轉起重臂。當司機及指揮觀察現場發現相互覆蓋范圍區內起重臂可能發生碰撞時,必須先示警,司機必須要控制起重臂離開相互覆蓋區范圍,這樣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發生碰撞事故。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工,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作業時時刻關注本塔吊及相關的塔吊,確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28、起升鋼絲繩;另外,塔吊在每交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必須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m/s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3.2起重臂及下垂鋼絲繩同待建結構及腳手架等的碰撞塔吊應有足夠的施工高度,充分考慮到吊鉤高度、吊索長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確保吊裝鋼筋、模板、腳手架等物進行水平運輸期間,物料不同結構及腳手架等較實體發生碰撞。 4、塔吊與現場周邊建筑及設施的碰撞在實際施工中,還要密切關注現場以外的情況,塔吊初次頂升要超過塔吊幅度范圍內的建筑物等實體結構2m以上。附近電力及通訊設施應設置防護,注意避讓,尤其是高壓輸電設備,29、必須按照相關規定保持在一定距離以上。5、塔吊施工中應遵循的原則5.1低塔吊讓高塔原則:一般情況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應安裝的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裝的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應關注相關的高位塔吊運行情況,在查明情況后再進行動作。5.2后塔讓先塔原則:塔吊同時在交叉作業區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吊應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5.3動塔讓靜塔原則:塔吊在交叉作業區施工時,有動作的塔吊應避讓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5.4荷重先行原則:兩塔同時施工在交叉作業區時,無吊載的塔吊應避讓有吊載的塔吊,吊載較輕或所吊鉤件較小的塔吊應避讓吊載較重或吊物尺寸較大的塔吊。5.5客塔讓主塔原則:在明確劃分施工30、區域后,闖入非本塔吊施工區域的塔吊應主動避讓該區塔吊。五、塔吊運行的控制1、明確規定塔機在施工中的運行原則:低塔讓高塔、后塔讓先塔、動塔讓靜塔、輕車讓重車、客塔讓主塔。2、塔吊的起重臂上應安裝起重臂的長度標識,以方便塔吊的駕駛員能看清楚塔吊起重臂的小車的位置,防止相鄰兩臺塔吊在回轉交叉時發生一臺塔吊的起重臂與另一臺塔吊的起重臂上鋼絲繩發生碰撞。3、塔吊大臂旋轉前,操作人員應首先觀察相鄰塔吊的位置,鳴笛后再動作,相鄰兩臺塔吊在交叉會面時,應喇叭,警示對方塔吊注意。4、夜晚作業時,塔吊應打開塔吊起重臂、平衡臂上及塔帽上的警示燈,使駕駛員能清楚的看到鄰近的塔吊的起重臂及平衡的位置。5、司機在操作時必31、須專心操作,作業中不得離開司機室,起重機運轉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位置。6、司機要嚴格遵守換班制度,不得疲勞作業,連續作業不許超過8小時。司機室的玻璃應平整、清潔,不得影響司機的視線。7、回轉作業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轉。8、下班后塔機禁止在吊鉤上掛鋼索及吊具,必須將小車回收離開覆蓋區范圍,操作后,吊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并且將吊鉤起升到最高點,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9、塔機操作人員、信號指揮人員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換班必須當面交接,對新進場的相關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技術交底。10、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避免因使32、用哨音造成指揮信號混亂和對周圍群眾的噪音干擾,確保指揮信號的可靠和準確。11、加強現場動態管理,發現違章、違規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12、劃定各塔機的施工區域,在塔機交叉范圍內只準一臺塔機工作,在該塔機未脫離交叉區域前其它塔機嚴禁進入,塔吊領導小組掌握24小時天氣預報,遇有6級以上大風天氣應禁止運作塔機,大臂順風向停放。六、塔吊施工安全措施與使用操作1、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效操作證后才能上崗。認真做好機械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各安全監測及報警裝置靈敏有效。2、吊鉤上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應降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端部不得小33、于1m。3、吊起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下降過程應避免制動。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司機在進行起重機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鳴聲示警。4、司機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塔機的性能。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用起重機吊運人員。5、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機,嚴禁帶載自由下降。七、設備日常檢查及維修保養1、現場配置塔機管理人員和安全員,負責設備運行管理工作;、2、現場配置電工以及其他維修保養人員,以保證設備運行。3、根據項目設備管理相關規定,每天對設備運行狀況34、進行巡視,督促作業人員填寫交接班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同時組織人員設備使用說明書對設備進行例行保養。4、項目安全部以及設備管理部門每月組織一次設備大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設備不帶病運行。5、對于易損件、主要電氣元件以及關鍵部件,應在施工現場備有配件,以保證現場生產。八、塔吊作業安全運行獎罰1、安全責任狀項目部與塔吊安全運行責任人簽訂責任狀,以確保管理責任及防范措施落實到人。2、事故處理碰撞就是事故,這是塔吊作業的基本原則,發生碰撞事故后,項目部將按有關規定和制度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九、塔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接警與通知:如遇意外塔吊發生碰撞或傾翻時,在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要立35、即用對講機向項目經理匯報險情。 立即召集安全員、機管員等搶救指揮組其他成員,搶救、救護、防護組成員攜帶著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2、指揮與控制:搶救組到達出事地點,在項目經理指揮下分頭進行工作。首先搶救組和項目經理一起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如碰斷的高、低壓電線是否帶電;塔吊構件、其它構件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項目經理向公司請示匯報批準,然后組織實施。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搶險組在排除繼續倒塌或觸電危險的36、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就近醫院。對傾翻變形塔吊的拆卸、修復工作應請塔吊廠家來人進行。塔吊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項目經理應召集安全管理人員和塔吊司機組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對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修訂。3、通訊項目部必須將110、120、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于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4、警戒與治安安全保衛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5、人群疏散與安置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6、公共關系項目部安全部為事故信息收集和發布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安全部屆時將起到項目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并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項目部內部各工區、集團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7、現場恢復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