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及以下電力工程電纜線路敷設施工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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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76935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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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KV及以下電力工程電纜線路敷設施工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1、編制依據1.1 工程施工圖紙1.2 電氣標準規范匯編(GBJ4890)1.3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 50150-91)1.4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1.5 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1.6 35KV及以下電力電纜熱縮型附件應用技術條件1.7 電力電纜施工手冊1.8 35KV及以下電力電纜熱縮型附件應用技術條件CF1.9 額定電壓2635KV及以下電力電纜附件基本技術要求 電纜終端頭1.10 額定電壓2635K2、V及以下電力電纜附件基本技術要求 總則1.11 額定電壓35KV及以下銅芯、鋁芯絕緣電力電纜 第1部分 一般規定 1.12 額定電壓35KV及以下銅芯、鋁芯塑料電力電纜 第2部分聚氯乙烯絕緣電纜1.13 額定電壓35KV及以下銅芯、鋁芯絕緣電力電纜 第3部分2、施工內容、工期及勞動力工程量、工程工期、勞動力配置為:項 目 名 稱單位數量備 注工期天60二次電工人4起重工人1電焊工人1指揮、協調人1總工質量及安全人1質量及安全工程師進度計劃、資料及后勤管理人1綜合部綜合員3、安裝前的準備工作3.1熟悉設計圖紙,明確每塊盤的安裝地點及安裝高程;3.2安裝工器具及材料的準備4、施工流程 施工圖紙審查3、電纜敷設編制用料計劃、施組現場測量電纜橋架施工電纜溝施工預埋管件施工電纜訂貨電纜測試配盤電纜絕緣測試電纜做頭電纜耐壓試驗通電試運行電纜配線上設備電纜校相5、技術措施5.1電纜敷設前的準備5.1.1 電纜敷設前的檢查1).預埋件符合設計,安置牢固; 2).電纜溝、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結束; 3).電纜層、電纜溝等處的施工臨時設施、模板及建筑廢料等清理干凈,施工用道路暢通,蓋板齊全; 4).電纜線路敷設后,不能再進行的建筑工程工作應結束; 5).電纜溝排水暢通,電纜室的門窗安裝完畢。6).應檢查電纜溝及等土建部分的轉彎處,其轉彎半徑不應小于所敷設電纜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7).核實電纜的型號、電壓、規格是4、否與設計相符合。采用的電纜及附件,有合格證件。設備應有銘牌。 8).按設計和實際路徑計算每根電纜的長度,合理安排每盤電纜,減少電纜接頭,在度量電纜時,應考慮各種附加長度,各種附加長度如表一所示。9).檢查電纜外表面應無損傷;測量電纜的絕緣電阻應良好。10)為了敷設方便,減少差錯,在電纜支架、溝道、隧道、豎井的進出口,轉彎處和適當部位掛上電纜敷設斷面圖。11).電纜放線架應放置穩妥,鋼軸的強度和長度應與電纜盤重量和寬度相配合12).在帶電區域內敷設電纜,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5.1.2電纜管的加工及敷設1)管不應有穿孔,裂縫和顯著的凹凸不平,內壁應光滑;金屬電纜管不應有嚴重銹蝕。硬質塑料管不得用在溫5、度過高或過低的場所。在易受機械損傷的地方和在受力較大處直埋時,應采用足夠強度的管材。 2)電纜管的加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a、管口應無毛刺和尖銳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b、電纜管在彎制后,不應有裂縫和顯著的凹癟現象,其彎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徑的10%;電纜管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所穿入電纜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 c、金屬電纜管應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瀝青,鍍鋅管鋅層剝落處也應涂以防腐漆。 3) 電纜管的內徑與電纜外徑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應滿足上述要求外,其內徑尚不宜小于100mm。 4) 每根電纜管的彎頭不應超過3個,直角彎不應超過2個。 5) 電纜管明敷時應符合下列要求:6、 a、電纜管應安裝牢固;電纜管支持點間的距離,當設計無規定時,不宜超過3m。 b、當塑料管的直線長度超過30m時,宜加裝伸縮節。 6) 電纜管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a、電纜管連接應牢固,密封應良好,兩管口應對準。套接的短套管或帶螺紋的管接頭的長度,不應小于電纜管外徑的2.2倍。金屬電纜管不宜直接對焊。 b、管在套接或插接時,其插入深度宜為管子內徑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應涂以膠合劑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時套管兩端應封焊。 7) 引至設備的電纜管管口位置,應便于與設備連接并不妨礙設備拆裝和進出。并列敷設的電纜管管口應排列整齊。 8) 利用電纜的保護鋼管作接地線時,應先焊好接地線;有螺紋的管接頭7、處,應用跳線焊接,再敷設電纜。 9) 敷設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電纜管時,其地基應堅實、平整,不應有沉陷。電纜管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a、電纜管的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設時,不應小于0.5m。 b、電纜管應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c、電纜管連接時,管孔應對準,接縫應嚴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漿滲入。5.1.3電纜支架的配制與安裝 1) 電纜支架的加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a、鋼材應平直,無明顯扭曲。下料誤差應在5mm范圍內,切口應無卷邊、毛刺。 b、支架應焊接牢固,無顯著變形。各橫撐間的垂直凈距與設計偏差不應大于5mm。 c、金屬電纜支架必須進行防腐處理。位于濕熱、鹽霧以及8、有化學腐蝕地區時,應根據設計 作特殊的防腐處理。 2) 電纜支架的層間允許最小距離,當設計無規定時,可采用表4.0.2的規定。但層間凈距不應小于兩倍電纜外徑加10mm,35kV及以上高壓電纜不應小于2倍電纜外徑加50mm。 3) 電纜支架應安裝牢固,橫平豎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各支架的同層橫擋應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應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橋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應大于10mm。在有坡度的電纜溝內或建筑物上安裝的電纜支架,應有與電纜溝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電纜支架最上層及最下層至溝頂、樓板或溝底、地面的距離,當設計無規定時,不宜小于表4.0.3的數值。 4) 組裝后的鋼結9、構豎井,其垂直偏差不應大于其長度的2/1000;支架橫撐的水平誤差不應大于其寬度的2/1000;豎井對角線的偏差不應大于其對角線長度的5/1000。 5) 電纜橋架的配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a、梯架(托盤)、電纜梯架(托盤)的支(吊)架、連接件和附件的質量應符合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 b、電纜梯架(托盤)的規格、支吊跨距、防腐類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6) 梯架(托盤)在每個支吊架上的固定應牢固;梯架(托盤)連接板的螺栓應緊固,螺母應位于梯架(托盤)的外側。鋁合金梯架在鋼制支吊架上固定時,應有防電化腐蝕的措施。 7) 當直線段鋼制電纜橋架超過30m、鋁合金或玻璃鋼制電纜橋架超過15m時,應有伸縮縫,其10、連接宜采用伸縮連接板;電纜橋架跨越建筑物伸縮縫處應設置伸縮縫。 8) 電纜橋架轉彎處的轉彎半徑,不應小于該橋架上的電纜最小允許彎曲半徑的最大者。 9) 電纜支架全長均應有良好的接地。5.2電纜敷設5.2.1電纜敷設時,不應損壞電纜溝、隧道、電纜井和人井的防水層。 5.2.2三相四線制系統中應采用四芯電力電纜,不應采用三芯電纜另加一根單芯電纜或以導線、電纜金屬護套作中性線。 5.2.3并聯使用的電力電纜其長度、型號、規格宜相同。 5.2.4 電力電纜在終端頭與接頭附近宜留有備用長度。 5.2.5 電纜各支持點間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規定 5.2.6電纜的最小彎曲半徑應符合規定。 5.2.7粘性油浸紙絕11、緣電纜最高點與最低點之間的最大位差,不應超過表規定,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用適應于高位差的電纜。 5.2.8 電纜敷設時,電纜應從盤的上端引出,不應使電纜在支架上及 地面摩擦拖拉。電纜上不得有鎧裝壓扁、電纜絞擰、護層折裂等未消除的機械損傷。 5.2.9用機械敷設電纜時的最大牽引強度宜符合表5.1.10的規定,充油電纜總拉力不應超過27kN。 5.2.10 機械敷設電纜的速度不宜超過15m/min。 5.2.11在復雜的條件下用機構敷設大截面電纜時,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敷設方法、線盤架設位置、電纜牽引方向,校核牽引力和側壓力,配備敷設人員和機具。 5.2.12 機械敷設電纜時,應在牽引頭或鋼12、絲網套與牽引鋼纜之間裝設防捻器。 5.2.13 110kV及以上電纜敷設時,轉彎處的側壓力不應大于3kN/m。 5.2.14敷設電纜時,電纜允許敷設最低溫度,在敷設前24h內的平均溫度以及敷設現場的溫度不應低于表5.2.15的規定;當溫度低于表5.1.16規定值時,應采取措施。 5.2.16 電力電纜接頭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并列敷設的電纜,其接頭的位置宜相互錯開。 b、電纜明敷時的接頭,應用托板托置固定。 c、直埋電纜接頭盒外面應有防止機械損傷的保護盒(環氧樹脂接頭盒除外)。位于凍土層內的保護盒,盒內宜注以瀝青。 5.2.17電纜敷設時應排列整齊,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時裝設標志牌。13、 5.2.18標志牌的裝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在電纜終端頭、電纜接頭、拐彎處、夾層內、隧道及豎井的兩端、人井內等地方,電纜上應裝設標志牌;標志牌上應注明線路編號。當無編號時,應寫明電纜型號、規格及起迄地點;并聯使用的電纜應有順序號。標志牌的字跡應清晰不易脫落。 標志牌規格宜統一。標志牌應能防腐,掛裝應牢固。 5.2.19 電纜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a、在下列地方應將電纜加以固定: 垂直敷設或超過45傾斜敷設的電纜在每個支架上;橋架上每隔2m處; 水平敷設的電纜,在電纜首末兩端及轉彎、電纜接頭的兩端處;當對電纜間距有要求時,每隔510m處; b.單芯電纜的固定應符合設計要求。 c.交流系統的單14、芯電纜或分相后的分相鉛套電纜的固定夾具不應構成閉合磁路。 d.裸鉛(鋁)套電纜的固定處,應加軟襯墊保護。 e.護層有絕緣要求的電纜,在固定處應加絕緣襯墊。 5.2.20沿電氣化鐵路或有電氣化鐵路通過的橋梁上明敷電纜的金屬護層或電纜金屬管道,應沿其全長與金屬支架或橋梁的金屬構件絕緣。 5.2.21電纜進入電纜溝、隧道、豎井、建筑物、盤(柜)以及穿入管子時,出入口應封閉,管口應密封。 5.2.22生產廠房內及隧道、溝道內電纜的敷設 a.電纜的排列,應符合下列要求: 、電力電纜和控制電纜不應配置在同一層支架上。 、高低壓電力電纜,強電、弱電控制電纜應按順序分層配置,一般情況宜由上而下配置。b.并列敷15、設的電力電纜,其相互間的凈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c.電纜在支架上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控制電纜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過1層;橋架上不宜超過3層。 、交流三芯電力電纜,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過1層;橋架上不宜超過2層。 、交流單芯電力電纜,應布置在同側支架上。當按緊貼的正三角形排列時,應每隔1m用綁帶扎牢。 d.與熱力管道、熱力設備之間的凈距,平行時應不小于1m,交叉時應不小于0.5m,當受條件限制時,應采取隔熱保護措施。電纜通道應避開鍋爐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統的防爆門;當受條件限制時,應采取穿管或封閉槽盒等隔熱防火措施。電纜不宜平行敷設于熱力設備和熱力管道的上部。 e. 明敷在室內及電纜溝、隧道、豎16、井內帶有麻護層的電纜,應剝除麻護層,并對其鎧裝加以防腐。 f. 電纜敷設完畢后,應及時清除雜物,蓋好蓋板。必要時,尚應將蓋板縫隙密封。 5.2.23管道內電纜的敷設 a.在下列地點,電纜應有一定機械強度的保護管或加裝保護罩: 、電纜進入建筑物、隧道、穿過樓板及墻壁處。 、從溝道引至電桿、設備、墻外表面或屋內行人容易接近處,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b.保護管埋入非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應小于100mm;伸出建筑物散水坡的長度不應小于250mm,保護罩根部不應高出地面。 c.管道內部應無積水,且無雜物堵塞。穿電纜時,不得損傷護層,可采用無腐蝕性的潤滑劑(粉)。 d.電纜排管在敷設電纜前,應進行疏通17、,清除雜物。 e.穿入管中電纜的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交流單芯電纜不得單獨穿入鋼管內。 5.2.24 直埋電纜的敷設 a.在電纜線路路徑上有可能使電纜受到機械性損傷、化學作用、地下電流、振動、熱影響、腐植物質、蟲鼠等危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b.電纜埋置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0.7m。穿越農田時不應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與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繞過地下建筑物處,可淺埋,但應采取保護措施。 、電纜應埋設于凍土層以下,當受條件限制時,應采取防止電纜受到損壞的措施。 c.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最小凈距,應符合規定。嚴禁將電纜平行敷設于管道的18、上方或下方。特殊情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電力電纜間及其與控制電纜間或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當電纜穿管或用隔板隔開時,平行凈距可降低為0.1m。 、電力電纜間、控制電纜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當電纜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開時,其交叉凈距可降為0.25m。 、電纜與熱管道(溝)、油管道(溝)、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溝)、熱力設備或其他管道(溝)之間,雖凈距能滿足要求,但檢修管路可能傷及電纜時,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尚應采取保護措施;當交叉凈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將電纜穿入管中,其凈距可減為0.25m。 、電纜與熱管道(溝)及熱力設備平行、交叉時,應采取隔熱措19、施,使電纜周圍土壤的溫升不超過10。 、當直流電纜與電氣化鐵路路軌平行、交叉其凈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防電化腐蝕措施。 d.電纜與鐵路、公路、城市街道、廠區道路交叉時,應敷設于堅固的保護管或隧道內。電纜管的兩端宜伸出道路路基兩邊各2m;伸出排水溝0.5m;在城市街道應出車道路面。 e.直埋電纜的上、下部應鋪以不小于100mm厚的軟土或沙層,并加蓋保護板,其覆蓋寬度應超過電纜兩側各50mm,保護板可采用混凝土蓋板或磚塊,軟土或沙子中不應有石塊或其它硬質雜物。 f.直埋電纜在直線段每隔50100m處、電纜接頭處、轉彎處、進入建筑物等處,應設置明顯的方位標志或標樁。 g.直埋電纜回填土前,應經隱蔽20、工程驗收合格?;靥钔翍謱雍粚崱?5.3電纜終端和接頭的制作 5.3.1一般規定和準備工作 a.電纜終端與接頭的制作,應由經過培訓的熟悉工藝的人員進行。 b.電纜終端及接頭制作時,應嚴格遵守制作工藝規程;充油電纜尚應遵守油務及真空工藝等有關規程的規定。 c.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電纜終端與接頭時,其空氣相對濕度宜為70%及以下;當濕度大時,可提高環境溫度或加熱電纜。制做塑料絕緣電力電纜終端與接頭時,應防止塵埃、雜物落入絕緣內。嚴禁在霧或雨 中施工。 d.35kV及以下電纜終端與接頭應符合下列要求: 、型式、規格應與電纜類型如電壓、芯數、截面、護層結構和環境要求一致。 、結構應簡單、緊湊,便于安21、裝。 、所用材料、部件應符合技術要求。 、主要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26/35kV及以下電力電纜附件基本性能要求的規定。 e.采用的附加絕緣材料除電氣性能應滿足要求外,尚應與電纜本體絕緣具有相容性。兩種材料的硬度、膨脹系數、抗張強度和斷裂伸長率等物理性能指標應接近。橡塑絕緣電纜應采用彈性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作為附加絕緣。 f.電纜線芯連接金具,應采用符合標準的連接管和接線端子,其內徑應與電纜線芯緊密配合,間隙不應過大;截面宜為線芯截面的1.21.5倍。采用壓接時,壓接鉗和模具應符合規格要求。 g. 控制電纜在下列情況下可有接頭,但必須連接牢固,并不應受到機械拉力。 、當敷設的長度超過其22、制造長度時。 、必須延長已敷設竣工的控制電纜時。 、當消除使用中的電纜故障時。 h.制作電纜終端和接頭前,應熟悉安裝工藝資料,做好檢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電纜絕緣狀況良好,無受潮;塑料電纜內不得進水;充油電纜施工前應對電纜本體、壓力箱、電纜油桶及紙卷桶逐個取油樣,做電氣性能試驗,并應符合標準。 、附件規格應與電纜一致;零部件應齊全無損傷;絕緣材料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失效。殼體結構附件應預先組裝,清潔內壁;試驗密封,結構尺寸符合要求。 、施工用機具齊全,便于操作,狀況清潔,消耗材料齊備,清潔塑料絕緣表面的溶劑宜遵循工藝導則準備。 、必要時應進行試裝配。 i.電力電纜接地線應采用銅絞線或鍍錫銅23、編織線,其截面面積不應小于下表的規定。 電纜終端接地線截面 電纜截面(mm2)接地線截面(mm2)120及以下16150及以上25j.電纜終端與電氣裝置的連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5.3.2制作要求 a.制作電纜終端與接頭,從剝切電纜開始應連續操作直至完成,縮短絕緣暴露時間。剝切電纜時不應損傷線芯和保留的絕緣層。附加絕緣的包繞、裝配、熱縮等應清潔。 b.充油電纜線路有接頭時,應先制作接頭;兩端有位差時,應先制作低位終端頭。 c.電纜終端和接頭應采取加強絕緣、密封防潮、機械保護等措施。6kV及以上電力電纜的終端和接頭,尚應有改善電纜屏蔽端部電場集24、中的有效措施,并應確保外絕緣相間和對地距離。 d.35kV及以下電纜在剝切線芯絕緣、屏蔽、金屬護套時,線芯沿絕緣表面至最近接地點(屏蔽或金屬護套端部)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6.2.4的要求。電纜終端和接頭中最小距離額定電壓(kV)最小距離(mm)15061001012535250e.塑料絕緣電纜在制作終端頭和接頭時,應徹底清除半導電屏蔽層。對包帶石墨屏蔽層,應使用溶劑擦去碳跡;對擠出屏蔽層,剝除時不得損傷絕緣表面,屏蔽端部應平整。 f.三芯油紙絕緣電纜應保留統包絕緣25mm,不得損傷。剝屏蔽碳墨紙,端部應平整。彎曲線芯時應均勻用力,不應損傷絕緣紙;線芯彎曲半徑不應小于其直徑的10倍。包纏或灌注、填25、充絕緣材料時,應消除線芯分支處的氣隙。 g.充油電纜終端和接頭包繞附加絕緣時,不得完全關閉壓力箱。制作中和真空處理時,從電纜中滲出的油應及時排出,不得積存在瓷套或殼體內。 h.電纜線芯連接時,應除去線芯和連接管內壁油污及氧化層。壓接模具與金具應配合恰當。壓縮比應符合要求。壓接后應將端子或連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殘留毛刺。采用錫焊連接銅芯,應使用中性焊錫膏,不得燒傷絕緣。 i.三芯電力電纜接頭兩側電纜的金屬屏蔽層(或金屬套)、鎧裝層應分別連接良好,不得中斷,跨接線的截面不應小于本規范表6.1.8接地線截面的規定。直埋電纜接頭的金屬外殼及電纜的金屬護層應做防腐處理。 j.三芯電力電纜終端處的金26、屬護層必須接地良好;塑料電纜每相銅屏蔽和鋼鎧應錫焊接地線。電纜通過零序電流互感器時,電纜金屬護層和接地線應對地絕緣,電纜接地點在互感器以下時,接地線應直接接地;接地點在互感器以上時,接地線應穿過互感器接地。 k.裝配、組合電纜終端和接頭時,各部件間的配合或搭接處必須采取堵漏、防潮和密封措施。鉛包電纜鉛封時應擦去表面氧化物;搪鉛時間不宜過長,鉛封必須密實無氣孔。充油電纜的鉛封應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封堵油,第二次成形和加強,高位差鉛封應用環氧樹脂加固。塑料電纜宜采用自粘帶、粘膠帶、膠粘劑(熱熔膠)等方式密封;塑料護套表面應打毛,粘接表面應用溶劑除去油污,粘接應良好。 電纜終端、接頭及充油電纜供油管路27、均不應有滲漏。 l. 充油電纜供油系統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供油系統的金屬油管與電纜終端間應有絕緣接頭,其絕緣強度不低于電纜外護層。 、當每相設置多臺壓力箱時,應并聯連接。 、每相電纜線路應裝設油壓監視或報警裝置。 、儀表應安裝牢固,室外儀表應有防雨措施,施工結束后應進行整定。 、調整壓力油箱的油壓,使其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超過電纜允許的壓力范 圍。 n.電纜終端上應有明顯的相色標志,且應與系統的相位一致。 o.控制電纜終端可采用一般包扎,接頭應有防潮措施。 5.4電纜的防火與阻燃 5.4.1對易受外部影響著火的電纜密集場所或可能著火蔓延而釀成嚴重事故的電纜回路,必須按設計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28、施工。 5.4.2電纜的防火阻燃尚應采取下列措施: a、在電纜穿過豎井、墻壁、樓板或進入電氣盤、柜的孔洞處,用防火堵料密實封堵。 b、在重要的電纜溝和隧道中,按要求分段或用軟質耐火材料設置阻火墻。 c、對重要回路的電纜,可單獨敷設于專門的溝道中或耐火封閉槽盒內,或對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帶。 d、在電力電纜接頭兩側及相鄰電纜23m長的區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帶。 e、采用耐火或阻燃型電纜。 f、設置報警和滅火裝置。 5.4.3防火阻燃材料必須經過技術或產品鑒定,在使用時,應按設計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藝提出施工措施。 5.4.4涂料應按一定濃度稀釋,攪拌均勻,并應順電纜長度方向進行涂刷,涂刷厚度或次29、數、間隔時間應符合材料使用要求。 5.4.5包帶在繞包時,應拉緊密實,纏繞層數或厚度應符合材料使用要求。繞包完畢后,每隔一定距離應綁扎牢固。 5.4.6在封堵電纜孔洞時,封堵應嚴實可靠,不應有明顯的裂縫和可見的孔隙,孔洞較大者應加耐火襯板后再進行封堵。 5.4.7阻火墻上的防火門應嚴密,孔洞應封堵;阻火墻兩側電纜應施加防火包帶或涂料。 6、質量要求電纜支架的層間允許最小距離值(mm) 電纜支架最上層及最下層至溝頂、樓板或溝底、地面的距離敷 設 方 式電纜隧道及夾層電 纜 溝吊 架橋 架最上層至溝頂或樓板300350150200150200350450最下層至溝底或地面100150501001030、0150序號項目附加長度(m)序號項 目目附加長度(m)1電纜終端的制作0.55由地坪引至各種設備的接頭處控制屏或保護屏22電纜中間接頭的制作0.5廠用變壓器33檢修電纜終端的預留量1主變壓器54檢修電纜中間接頭用的預留量1磁力啟動器或事故按鈕1.55由地引至各種設備的接頭處電動機(按接線盒對地坪的實際高度0.516由廠區引人建筑物時1.57直埋電纜考慮上下左右的轉彎全長的1%配電屏18進入溝內或吊架時引上、引下的余量1車間動力箱1.59進入隧道中引上、引下的余量2電纜各支持點間的距離(mm)電 纜 種 類敷 設 方 式水 平垂 直電力電纜全塑型4001000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壓電纜80015031、035kV及以上高壓電纜15002000控 制 電 纜8001000注:全塑型電力電纜水平敷設沿支架能把電纜固定時,支持點間的距離允許為800mm。電 纜 最 小 彎 曲 半 徑 電 纜 型 式多 芯單 芯控 制 電 纜10D橡皮絕緣電力電纜無鉛包、鋼鎧護套10D裸鉛包護套15D鋼鎧護套20D聚氯乙烯絕緣電力電纜10D交聯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15D20D油浸紙絕緣電力電纜鉛 包30D鉛 包有 鎧 裝15D20D無 鎧 裝20D自容式充油(鉛包)電纜20D 注:表中D為電纜外徑。 粘性油浸紙絕緣鉛包電力電纜的最大允許敷設位差 電 壓 (kV)電纜護層結構最大允許敷設位差(m)1無 鎧 裝20鎧 裝32、25610鎧裝或無鎧裝1535鎧裝或無鎧裝5電纜最大牽引強度(N/mm2)牽 引 方 式牽 引 頭鋼 絲 網 套受力部位銅 芯鋁 芯鉛 套鋁套塑料護套允許牽引強度704010407電纜允許敷設最低溫度 電 纜 類 型電 纜 結 構允許敷設最低溫度()油浸紙絕緣電力電纜充油電纜-10其他油紙電纜0橡皮絕緣電力電纜橡皮或聚氯乙烯護套-15裸鉛套-20鉛護套鋼帶鎧裝-7塑料絕緣電力電纜0控制電纜耐寒護套-20橡皮絕緣聚氯乙烯護套-15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烯護套-10電纜之間,電纜與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最小凈距 項 目平 行交 叉電力電纜間及其與控制電纜間10kV及以下0.100.50133、0kV以上0.250.50控制電纜間0.50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0.500.50熱管道(管溝)及熱力設備2.000.50油管道(管溝)1.000.50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溝)1.000.50其它管道(管溝)0.500.50鐵路路軌3.001.00電氣化鐵路路軌交 流3.001.00直 流10.01.00公路1.501.00城市街道路面1.000.70桿基礎(邊線)1.00建筑物基礎(邊線)0.60排水溝1.000.50 注:電纜與公路平行的凈距,當情況特殊時可酌減; 當電纜穿管或者其它管道有保溫層等防護設施時,表中凈距應從管壁或防護設施的外壁算起。7、危險源的分析及辨識7.1電纜的裝卸、搬34、運過程中應注意防止電纜與硬物的碰撞造成電纜護套和絕緣的損傷;在起吊過程中由起重工負責,注意人員的安全;72在滾動盤具時按照電纜盤上指示方向滾動,防止電纜在搬運過程中從盤具上松垮;在儲存時嚴禁將電纜盤具倒立防止,并將電纜盤具固定;73敷設電纜前,電纜溝內及其夾層間等應清理干凈,并有足夠的安全照明。敷設電纜時,電纜盤應架設牢固平穩,盤邊沿與地面的距離不得小于100毫米; 電纜應從盤的上方引出,引出端頭的鎧裝如有松散應綁扎緊固。74 敷設電纜應有專人指揮,統一行動;并有明確的聯系信號,不得在無指揮信號時隨意牽引。75 高處敷設電纜時,應有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直接站在電纜架上作業時,應核實 其強度是否足35、夠,否則應采取加固措施。76 進入帶電區域敷設電纜時,應取得運行單位的同意,辦理工作票,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并設監護人。77電纜穿過孔洞、保護管及樓板時,兩側必須設監護人。入口側應防止電纜被卡或手被帶入孔內,出口側應防止電纜挫傷手或面部。78 電纜在敷設過程中,拐彎處的施工人員不得站在電纜內側,以防被擠傷。79 敷設電纜時,臨時打開的隧道、孔洞應設遮欄或標志牌,完工后立即封閉。710施工人員不得在電纜上攀登行走。711電纜穿入帶電盤柜時,盤上必須有專人接引,嚴防電纜觸及盤內帶電部位。712 施工中搭接的臨時電源,電源線應有規律地布置,并應按正規接法接線,不得隨意鉤掛使用。713剝線時,應使用與導線規格相對應的剝線鉗或電工刀剝線,嚴禁使用鋼絲鉗或斜口鉗等剝線,以防損傷芯線銅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