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軟弱松散地基擠密砂樁施工作業指導書.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077530
2024-09-06
7頁
50.20KB
1、建筑軟弱松散地基擠密砂樁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 擠密砂樁地基施工作業指導書1 總則1.1編制目的擠密砂樁是處理軟弱或松散地基常用的方法。擠密砂樁是在地基中沉入樁管,然后邊拔邊灌入砂子,并振實,在地基中形成密實砂柱體。主要作用是擠密樁周圍的軟弱或松散土層,使其與砂樁共同組成復合地基,以提高地基強度和減少地基變形。為了規范擠密砂樁的施工,統一施工準備、施工操作、質量標準的內容和對成品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的要求,并為編制擠密砂樁工程的技術交底提供依據,特編制此作業指導書。 1.2、2適用范圍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中,采用錘擊或振動沉管工藝,在軟土、人工填土、松散砂土、粉性土的地基中進行充砂擠密加固的施工。1.3編制依據(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2-2002(3)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程 JGJ79-2002(4)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安全、防火、勞動保護等現行有關標準和規程。2施工準備2.1技術準備(1)有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了解和掌握了作業區域內的水文、地質情況。(2)認真審閱圖紙,進行圖紙會審,了解和掌握圖紙和設計文件對地基加固的技術要求。(3)結合現場情況,編制擠密砂樁加固地3、基的技術方案,并向操作人員進行了詳細的施工技術交底。(4)進行測量基準的交底、復測及驗收工作。(5)進行成孔、灌砂工藝和擠密效果試驗,以確定有關施工工藝參數(填砂量、樁管提升高度和速度,樁管往復擠壓振動次數和振動時間,電機工作電流等),并對試樁進行了測試,其承載力、擠密效果等符合設計要求,取得了設計、業主、監理等有關方面的確認。2.2材料要求砂子宜用天然級配的中、粗砂,含泥量3%,有機質含量5%。在飽和土中施工時,砂的含水量采用飽和狀態。在非飽和狀態并能形成直立樁孔壁的土層中,用搗實法施工時,砂的含水量采用79%。預制混凝土樁尖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低于C30,樁尖的尺寸和配筋應符合設計要求。24、.3主要機具(1)機具:振動(錘擊)沉管打樁機,起重機等 (2)工具:樁管(帶活瓣樁尖),裝砂料斗,鐵鍬、手推車等。(3)量具:經緯儀、水準儀、鋼卷尺等。2.4作業條件(1)施工范圍內地上、地下所有障礙物和地下管道、電纜、舊基礎等均已全部拆除或搬遷。附近原有地上、地下建(構)筑物、各種地下管線等已采取有效的保護和加固措施。(2)當沉管振動(錘擊)對鄰近建筑物及廠房內儀器、設備有影響時,已經采取了有效的防護措施。(3)施工場地已進行平整,對樁機運行的松軟場地已進行預壓處理,現場已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4)樁軸線、高程控制樁已經設置完畢,且經報驗復核確認;樁孔位置已經放線并釘樁位標志定位或打孔灌石5、灰定位。(5)供水、供電、通訊、運輸道路、現場臨時設施等已經設置就緒并具備使用條件。(6)施工所需施工機具已進場,并確保處于完好狀態。(7)夜間施工應合理安排工序,現場應設置足夠的照明。3施工操作3.1 施工工藝流程成樁擠密試驗,確定工藝參數清除障礙物 場地整平場地預壓處理定位放線、定樁位砂樁成樁樁身及地基的質量檢測完 工加 樁是符合設計 否 3.2 施工操作3.2.1砂樁施工順序對砂性土地基應從外圍或兩側向中間進行,如砂樁間距較大,可逐排進行,以擠密為主的砂樁同一排應間隔進行。在軟弱粘性土中,砂樁成型困難時,可隔行施工,各行中的樁也可間隔施工。淤泥質粘性土地基宜從中間向外圍或隔排施工。在已有6、建(構)筑物鄰近施工,應背離建(構)筑物方向進行。在路堤或岸坡上施工應背離岸邊和向坡頂方向進行。3.2.2砂樁成型時,地基表面會產生松動或隆起,砂樁施工標高要比基礎底面標高高12m以便在開挖基坑時消除表層松土。如基坑底仍不密實,可再輔以人工夯實或機械碾壓。3.2.3振動成樁施工工藝(1)振動沉樁機在樁位將帶活瓣尖的與砂樁同直徑的鋼管沉到設計深度,從進料口往樁管內灌砂后,邊振動邊緩慢拔出樁管,或在振動拔管的過程中,每拔0.5m高停拔,振動2030s,或將樁管壓下后再拔,以便將落入樁孔內的砂壓實成樁,并可使樁徑擴大。振動力以3070KN為宜,不應太大,以防過分擾動土體。拔管速度應控制在11.5m/7、min范圍內。打直徑500700mm的砂樁通常采用大噸位KMZ-12000A型振動沉樁機施工;直徑500以下的采用KMZ-9000型振動沉樁機施工。(2)施工前應進行成樁擠密試驗,樁數宜為79根,應根據沉管和擠密情況,確定填砂量、提升高度和速度、擠壓次數和時間、電機工作電流等,作為質量控制標準,以保證擠密均勻和樁身的連續性。(3)灌砂時砂含水量應加以控制,對飽和土層,砂可采用飽和狀態;對非飽和土或雜填土或能形成直立的樁孔壁的土層,含水量采用7%9% 。(4)砂樁應控制砂量,砂樁孔內的填砂量可按下式計算:S=Ap*L*ds*(1+0.01w)/ (1+e)式中:S 填砂量(以重量計)Ap 砂樁的8、截面積L 樁長ds 砂料的相對密度(比重)w 砂料的含水量(%)e 地基擠密后要求達到的孔隙比砂樁的灌砂量通常按樁孔的體積和砂在中密狀態的干密度計算(一般取2倍樁管入土體積)。(5)樁身及樁間擠密土的質量,可采用標準貫入、靜力觸探或輕便觸探等方法檢驗。樁間土質量的檢測位置應在等邊三角形或正方形的中心。其檢驗時間,施工后應間隔一定時間方可進行復合地基處理效果檢測或地基載荷試驗,對砂土及粉土地基宜間隔一周。對飽和土地基宜間隔2周。(6)施工期間及施工結束后,應檢查施工記錄,包括各樁段的填充砂料,樁管往復擠壓振動次數與時間,樁管升降幅度和速度等各項施工記錄。校核是否符合施工工藝參數的要求。(7)經質9、量檢測后,如有砂樁質量未達到設計要求時,應采取加樁或其他補救措施,并對復合地基處理效果重新進行檢測評定。3.2.4 錘擊成樁的砂樁施工工藝(1)錘擊沉管樁機就位必須平穩,確保在施工中樁機不發生傾斜、移動,然后吊起樁管,對準樁位中心,并在樁管與樁尖連接處,墊好麻繩等緩沖材料,緩慢放下樁管,套入樁尖,上端扣上樁帽。要保證樁尖、樁管、樁錘位于同一垂直線上,且樁尖與套管下端應緊密結合。然后利用錘重及樁管自重,將樁尖壓入土中。(2)為了準確控制沉管深度,應在樁架或樁管上用紅色油漆畫出控制深度的標志,以便在施工中進行觀測和做記錄。(3)錘擊沉管砂樁的樁尖壓入土中后,即可起錘沉管。先用低錘輕擊,待沉管入土210、m左右,各方面正常后,方可用預定的速度及落錘高度沉管,直至達到設計要求的深度為止。(4)在錘擊過程中,錘擊不得偏心,且應注意檢查預制樁尖有無損壞。如有損壞,應及時將樁管拔出,待處理后,再繼續施工。(5)沉管過程中,水或泥漿有可能進入樁管時,應先在管內灌入約1.5m高的砂封底,然后再沉管,直至達到設計要求的深度為止。(6)檢查成孔質量合格后,即可進行灌砂。第一次向樁管內灌砂應略高于自然地面。在飽和土中施工時,可用水沖灌砂或將砂灌入后加水。(7)灌砂后即開始拔管。每次拔管高度應控制在能容納吊斗一次所罐砂量為限,不應拔得過高。在任何情況下,應使套管內保持有不少于2m高度的砂量。拔管過程中應保持連續密11、錘低擊拔管不停。樁錘上下沖擊的頻率視錘的類型而不同,宜控制在每分鐘不少50次。拔管速度應均勻,對一般土層以不大于1m/min為宜。在軟弱土層及軟硬土層交界處,應控制在0.8m/min以內。每次拔管必須設專人用測錘檢查砂面的下降情況,確認砂已從樁管中流出后,再繼續拔管,直至成樁完成。 (8)灌砂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核算實際灌砂量。砂樁實際灌砂量(不包括含水量)不得少于設計值的95%。當實際灌砂量達不到設計要求時,可采用全復打樁。對于有頸縮的樁可采用局部復打,其復打深度必須過縮頸處1m以上。復打時管壁上的泥土應先清除,前后兩次沉管的軸線應重合。3.3 質量控制要點擠密砂樁地基施工的質量控制要點是灌12、砂量、地基強度或地基承載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4擠密砂樁地基施工所要形成的文件資料(1)定位測量記錄(2)砂樁樁位放線記錄(3)砂合格證和砂的復驗報告(4)砂樁施工記錄(5)砂樁樁位平面圖(6)砂樁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7)砂樁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8)地基的強度和承載力檢驗報告5質量標準擠密砂樁地基的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表5的規定表5 擠密砂樁地基質量驗收標準項序檢查項目允許偏差或允許直檢查方法單位數量主控項目1灌砂量%95實際用砂量與計算體積比2地基強度設計要求按規定方法3地基承載力設計要求按規定方法一般項目1砂料的含泥量%3試驗室測定2砂料的有機質含量%5焙燒法3樁位mm50用鋼尺量4砂樁標高13、mm150水準儀5垂直度%1.5經緯儀檢查樁管垂直度6成品保護(1)基礎工程施工,宜在砂樁施工完成一個月以后進行。(2)深基礎周圍的砂樁,宜在深基礎施工完成后進行施工。如砂樁施工在前,開挖深基坑時,應對周圍地基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7職業健康安全要求7.1該施工作業特點是樁機范圍內作業人數多,其危險點是樁機傾覆、樁錘脫軌。針對以上危險點,應采取如下預防措施:(1)操作人員進入現場前,應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2)操作工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和崗位培訓,熟悉崗位工藝技術和熟練掌握所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規程,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進行相應14、工種的作業,嚴禁無證上崗。(4)工作時間禁止飲酒,飲酒后不準進入施工工地,不準操作施工機械。(5)嚴禁在塔架起落和設備移動、回轉及重物墜落范圍內作業、逗留。(6)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采取接零接地保護措施,并應在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相匹配的漏電保護器,做到“一閘一漏”。(7)末級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于0.1s。(8)施工現場夜間必須有充足的照明,照明應采用金屬鹵化物燈,燈具應安裝在不妨礙施工的固定支架上。(9)樁機安裝枕木鋪設距離宜在11.5m之間,應鋪設平整,方向一致。(10)組裝樁機時,各部件就位應正確,連接緊固,卷揚機、電器控制箱、蝸輪、減速箱安15、裝就位后,必須進行空載試運行。(11)豎樁架時,指揮人員和操作人員應各就各位,精力集中,服從統一指揮,挺桿前面不得站人和停放其他設備。(12)振動錘就位時,應由人力用繩控制振動錘,防止其離地升起時擺動碰撞樁架,升降振動錘時應注意電纜運行情況。(13)沉樁管吊起后應及時與振動錘連接法蘭連接,連接螺栓齊全,連接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系安全帶。(14)每孔施工前或結束,均應認真檢查各部位的導正輪螺栓、螺母是否松動,密封是否有效,電纜是否損壞,潤滑油是否泄漏或變質等。(15)振動沉管樁操作嚴禁超高、超負荷使用,應嚴格按照技術操作規程作業。(16)應編制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對作業人員進行避難、急救方面的教育16、培訓及演練,使作業人員掌握基本的緊急避難和急救措施。7.2安全操作規程(1)履帶式起重機司機崗位作業指導書 (Q/JH121.11004.54)(2)打樁工崗位作業指導書 (Q/JH121.11004.08)(3)力工(普通工)工崗位作業指導書 (Q/JH121.11004.10)7.3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1)一旦發生物體打擊或機械傷害事故,傷員應及時就近送醫院搶救。(2)在組織現場人員搶救的同時,應立即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并保護好現場。同時采取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的緊急措施。8環境保護要求(1)施工前,應辦理好動土證,并按動土證的要求落實好各項措施。(2)在居民區施工時,應盡量在白天進行。若在夜間施工,應事先向有關部門辦理必要的手續并采取可靠的防止噪音的措施后,方可施工。(3)沉管振動對鄰近建筑物及廠房內儀器、設備有影響時,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后,方可施工(如挖防震溝等)。(4)現場的運輸車輛,離開現場進入或經過生產區及城區道路前,應對粘在車輪上的泥土進行認真清理,防止泥土帶入城區或生產區。(5)施工現場及施工道路應設專人及時清掃,保持現場及道路清潔、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