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系統電纜線復繞剝皮及拉絲安裝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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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78704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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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網系統電纜線復繞、剝皮及拉絲安裝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 擠塑機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操作人員正確穿戴防護用品。按規定對設備加油潤滑。第二條 電源合閘時檢查電氣熱控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常,出現問題通知維修電工或儀表工排除,嚴禁操作工亂動。第三條 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級變速箱,收線無級變速箱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備。第四條 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保溫不得少于3小時,臨時停車2、半小時以上必須加溫1小時,方可啟動機器。第五條 不得在塑料化不開及燒焦,有老膠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生。發現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第六條 車速由低到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第七條 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氣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第八條 當干試機電源合閘時,在干試機兩端一米內,嚴禁用手接觸導線。第九條 工作中經常注意主機,牽引、收線各機組運轉聲響是否正常。發現異常情況,請有關人員設法排除。第十條 往料斗加塑料時,注意金屬、雜物等不得進入。嚴禁用起子或金屬棒捅塑料,以免壓入螺桿內。不3、得接觸機械轉動部位。第十一條 設備上所有防護罩,零部件、限位開關等不得隨意拆掉。嚴禁在開車中擦拭設備。第十二條 設備停車后,應立即把機頭、套筒、螺桿內余膠排除,機頭內各零部件要涂油防銹。如余膠未排除,機身溫度也下降時,嚴禁再次啟動。第十三條 工作結束后,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位。第十四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第十五條 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應急救援響應預案并參加演練。復繞機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在進行復繞工作之前,應檢查防護裝置是否完好并加潤滑油。第二條上線盤時,注意防止砸傷手,必須擰緊鎖緊裝置螺釘,使之不易松開,以防造成設備和人身傷害事故。第三條 在復繞線盤的操4、作中,不許人站到線盤的面前,防止尾線甩傷人體。第四條 不準依靠或把手肘支在機器防護罩上,機器上禁止放工具和物品。線盤復繞好后,下線時必須先將兩腳張開,防止在下線盤時砸傷腳指。第五條 復繞機工作時,不準進行擦拭、潤滑或修理工作。第六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第七條 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應急救援響應預案并參加演練。鋼絲復繞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工作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衣著上不得有飄拂部分,以免卷入設備造成人身事故。第二條 開車前要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及旋轉部位的緊固件是否擰緊上牢。第三條 復繞時,禁止用手摸鋼絲和鋼絲線打套時,必須停車處理防止勒手。第四條 復繞鋼絲時,操作者嚴禁站在機器旁或5、收線盤的后面,謹防鋼絲中途斷開后彈出,造成意外人身事故。第五條 當放線盤上的鋼絲將要繞完時,設備要及時減速。停住車時,放線盤上的最好能留二至三圈鋼絲,謹防鋼絲最后脫出彈跳傷人。第六條 定時對設備加油潤滑工作。第七條 機器運轉時,禁止進行設備潤滑,檢修和擦拭。第八條 開動設備之前,機長和助手要先打好招呼后開車。第九條 設備上嚴禁存放任何東西和雜物,謹防卷入設備,造成事故。第十條 工作區域的材料必須堆放整齊,地面要保持清潔。第十一條 設備開動期間,嚴禁閑雜人員在工作區逗留。第十二條 電動葫蘆吊的運轉要靈活可靠,起重之前要檢查掛鉤是否將起重物鉤好,起重過程中,起重物下嚴禁有人,起重物落下時,要輕放,6、做到穩起穩落。第十三條 工作中間,不得將起吊物停掛在空中。第十四條 中途停電或離開設備時,操作者應關閉設備的總電源,對周圍進行檢查,確認無事方可離開。第十五條 接線頭時,要戴好防護眼鏡,從側面觀察,防止燙傷臉部和眼睛。第十六條 放線架上的線不許過高,防止壓棍飛出傷人。第十七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成纜機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開車前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各傳動部位是否靈活好用,各潤滑點是否潤滑良好。第二條 使用行車或電動葫蘆吊運線盤,應遵守行車或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程,檢查上線的吊車或電動葫蘆吊是否完好。鋼絲繩是否磨損,有問題及時修理與更換。第三條 起吊線盤應掛平,起吊人與固7、定線盤人應相互配合好。瓦蓋一定要扣好,螺絲要擰住,彈簧插銷要插入軸槽中,兩頭軸杠擋鐵要固定好,軸杠上軸套頂絲要上牢,盤子不得在軸上串動。第四條 往絞籠上上線盤時,要考慮平衡,事先把絞籠制動住,防止絞籠自動滾動。第五條 開車前要按警鈴,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再逐漸加速至正常速度。運轉中注意設備是否正常,發生異常,立即檢查并排除。注意各部軸承軸瓦溫度是否正常。第六條 設備運轉中,禁止在壓模架入口處及導引輪前調正及挪動電纜或線芯。第七條 設備上所有防護罩及其零部件,不得隨意拆卸。嚴禁在開車中擦拭設備。設備上不許放工具和物品,以免卷入機器中造成事故。第八條 經常檢查托輪與滾邊的接觸情況,并及時潤滑,退環與偏8、心輪接觸要均勻良好。第九條 上下線盤時,應兩人協同配合好,并注意通道上不得有人。第十條 設備上各電氣限位,一定要完整無缺,靈敏可靠。不得任意拆卸。第十一條 工作結束后,各手柄應復到原位,斷開電源。第十二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第十三條 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應急救援響應預案并參加演練。剝皮機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在進行剝皮工作之前,個人勞保用品穿戴必須整齊符合安全規定。第二條 檢查剝皮機設備防護裝置是否完好,并加潤滑油。同時要檢查電源線是否完好,設備工作是否正常。第三條 工作之前要把需剝皮的電纜線整理,擺放在一旁易伸手拿到的地方。第四條 工作人員應把剝完的導體和絕緣分類堆放,保持現9、場清潔。第五條 工作中,設備若被剝皮電纜卡死,應及時切斷電源,修復后,方可接通電源。第六條 停止工作后,應將電源關閉,材料回收,打掃現場。第七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拉絲機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工作區域地面應清潔無障礙物(機臺1公尺內不得堆放材料)防止滑倒摔傷。第二條 開車前首先檢查電氣,氣壓設備等是否正常,發現故障及時檢修,機器開動時,應注意操作,防止打結或拉斷,損壞工裝設備。第三條 銅、鋁桿焊接時,應遵守碰焊機安全操作規程,戴好防護眼鏡,人應站在冷焊接機的側邊,以防觸電和燙傷。第四條 在拉拔過程中,各種設備蓋板應封閉。一極絲的結尾或中間斷線10、時不準用手在滾筒下面接頭子,更不準正面對收線盤進行排線調整。收線防護罩及防護門開車時應關閉。第五條 銅、鋁桿通過模子后,塞入蛇形鉗內,插緊銷子,在開車前蛇形鉗頭必須平整放在拉盤上,否則不準開車。第六條 掌握離合器及開關的人員,一定要聽取掌握拉盤人員的口令才能推上離合器(必須一次推下),防止鏈條打傷人體。第七條 機臺運轉時,禁止在機臺上做清潔或調整修理。第八條 機臺運轉時,嚴禁在機臺上做清潔和調整修理。第九條 工作時間不許打鬧和任意離開機臺。第十條 放線打結時,嚴禁開車搶線結,應立即停車處理。第十一條 設備正常運行時收線部位安全門應禁閉。避免意外斷線、飛盤傷人事故。第十二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11、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第三條 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應急救援響應預案并參加演練。時效爐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遵守一般熱處理工安全操作規程。工作前應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電氣設備(接地)、測溫儀表、熱電偶、通風系統是否完好,工作時要認真負責。第二條 開動行車時,周圍人員應離開,以免撞傷第三條 行車及爐門用鋼絲繩要定期檢查,以免繩斷傷人。按工藝時間規定開啟爐門,出盤架時應注意輪子脫軌。第四條 操作起吊的人應該集中注意力,待線材裝好,系牢方能起吊。起吊鉤下不得站人,同時裝卸人員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第五條 檢查爐膛內是否有異工件,爐底板、電阻絲是否完好。第六條 工作中當工件進入爐膛時應斷電操作,并注意工件或工具不12、得與電阻絲相碰撞和接觸。第七條 箱式電阻爐使用溫度不得超過額定植。第八條 電爐通電前首先合閘,再開控制柜電鈕。停爐時應先關控制柜電鈕再拉閘。第九條 每月定期清理設備各部位(包括爐底板下部)的氧化物和臟物,發現問題應及時清理好。第十條 工作完畢應整理工作場地,并向下班操作負責人交代設備情況。第十一條 濕手不允許開啟電閘,特別注意防止觸電。第十二條 出爐下卸線材時,要防止燙傷手腳。第十三條 電氣連鎖裝置不得任意拆卸。第十四條 工作結束后,應切斷總電源。第十五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第十六條 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應急救援響應預案并參加演練。絞絲機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操作人員開車前,正13、確穿戴防護用品,對機械、電氣、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檢查,是否在正常狀況。第二條 開動絞線機之前,一定要檢查盤子的插銷(頂針伸縮、含棘輪式、蝸輪蝸桿自鎖式)是否可靠,并關好安全防護罩欄門。第三條 線盤放入后,頂針必須到位,插銷必須牢固可靠,電氣聯鎖完好、靈敏,防護罩必須關好,預扭頭防護罩蓋好,在確定安全情況下,逐漸加速正常開車。第四條 嚴禁用開啟防護罩、門的方法使設備停車。第五條 保持機器周圍整潔。機器運轉時若發生異常現象應立即停車檢查。嚴禁開車檢查,修理、加油、清掃。第六條 開車前必須叫機臺旁邊的人讓開,不準非操作者進入操作區(絞籠部分)有事要離開機臺時,必須同本機臺其它人打好招呼。第七條 吊線電14、葫蘆工作時,下面不許行人。應經常檢查吊線葫蘆的鋼絲繩和加油潤滑。操作時應遵守電動葫蘆工安全操作規程。禁止斜吊斜拉。不許懸空掛吊工裝盤。第八條 有潮濕的手不得動用電氣開關。第九條 接線頭時,要戴好防護鏡,防止燙傷眼睛。第十條 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超越限位使用。人工輔助排線時要與轉動部位,保持1米距離。墊紙時要使用輔助設備。第十一條 設備運轉時禁止在并線模口處及牽引輪前調整及挪動導線。第十二條 空壓機、儲氣罐、安全閥按壓力容器規定按期定檢,開車前對氣動裝置進行檢查,壓力在規定范圍之內啟用。第十三條 氣動扳手接口不允許漏氣,壓縮空氣管道無破損現象。第十四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15、環境因素辨識。第十五條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應急救援響應預案并參加演練。云母帶繞包機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開車前應檢查電源設備運轉是否正常,需轉動部位應及時加潤滑油,并關好防護罩。第二條 開車前工作人員勞保用品穿戴符合安全要求,機臺旁邊(繞包頭附近)不準站非操作人員。第三條 云母帶的固定螺絲必須完整好用,未上緊固定之前不許開車。第四條 云母帶接頭用白紙膠螺旋式貼接,要保證線芯外徑不可有鼓包現象。第五條 排線必須整齊,每隔三、四層應墊袋子,保證線芯不能刮傷。第六條 停止工作時,應將電源關閉,材料歸位,做好現場管理。第七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手工電弧焊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應掌握一般16、電氣知識,遵守焊工的一般安全規程,還應熟悉滅火技術、觸電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第二條 工作前應檢查焊機電源線、引出線及各接線點是否良好,線路橫越車行道時應架空或加保護蓋,焊機二次接線及外殼必須有良好接地,焊條的夾鉗絕緣必須良好。第三條 下雨天不準露天下電焊,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第四條 移動式電焊機從電力網上接線或檢拆線,以及接地等工作均應由電工進行。第五條 推閘開關時,身體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開啟電焊機,停機時,先要關電焊機,才能拉閘斷電源開關。第六條 移動電焊機位置,須先停機斷電,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好電焊機。第七條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時,應安設遮欄17、擋住弧光。無遮攔時應提醒周圍人員不要直視弧光。第八條 換焊條時應戴好手套,身體不要靠在鐵板或其它導電物體上。敲渣子時應戴上防護眼鏡。第九條 焊接有色金屬時,應加強通風排毒,必要時使用過濾式防毒面具。第十條 工作完畢關閉電焊機,再斷開電源。第十一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叉車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駕駛叉車要穿工作服,沒有駕駛執照,不準駕駛叉車。嚴禁酒后駕車,行駛中不準吸煙、接、打手機、飲食和閑談。第二條 上車前應對車輛巡視一周,檢查車輛排除異常情況和故障及輪胎有無異常狀況。第三條 確認空擋,手制動拉緊,才可起動發動機,上下車不允許抓液壓操縱手柄,嚴禁將手.腳放在門架和貨物上,起動18、后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才能作業。第四條 發現叉車前后有障礙時,按喇叭,障礙消除后才慢慢起動。第五條 駕駛叉車應集中精力,廠區(門)限速15公里/小時;轉彎處限速10公里/小時;倉庫內、廠房內、安全通道限速5公里/小時,一定要限速,叉子上絕對不允許站人。前方視野不好,要有引導員和倒車行駛,車輛不允許載人,(有駕駛室的除外)。第六條 搬運貨物門架后傾,叉架離地30厘米,后退和轉變時應注意后部外側的情況,急轉彎.急剎車時.有發生拋出貨物的危險,注意行駛速度。第七條 在坡道上行駛,上坡應前進行車,下坡應后退行車,不準橫著行車,不允許盤旋和橫穿坡道。第八條 夜間行駛,作業時.要打開前.后照明燈,注意行駛方19、向路面情況。第九條 停車時,叉子要下降到地面,拉緊手制動器手柄,發動機熄火,拔下鑰匙。不允許有載叉車在斜坡上停車。不允許在大于百分之15坡度上停車,停車必須拉緊手制動器,必要時加設墊物。車輛停放在安全地帶。第十條 保養檢查時,要將叉子下降到地面,車輛上.應掛明顯的“保養”或“禁止使用牌”。第十一條 加燃油或保養燃油系統時,不許吸煙和動用明火,油料廢棄物要妥善處理。第十二條 電氣系統保養時,應斷開蓄電池上的接線。給蓄電池充電時,一定要遠離火源。第十三條 停車時叉子降到地面,門架向前稍傾,一定要將車輪止住,從車上離開時,不要忘了拔下鑰匙。第十四條 裝卸作業時,慢慢地將貨叉子插入貨物的底部,注意急劇20、地插入是危險的,所搬運的貨物不能超載。第十五條 門架稍后傾,提升貨物約510厘米,確認周圍安全后,慢慢倒車,使貨物離地面30厘米高,門架完全后傾在運行,嚴禁將貨物上升到很高的狀況下運行。第十六條 轉向時必須降低車速。第十七條 不允許在叉子和貨物下站人,不允許超載,不允許用叉尖挑載(貨),不允許人直接從叉子上卸貨。第十八條 貨叉應放在叉架高度,工件與地面高度不得大于0.5米。對稱位置,兩個貨叉有適當距離,以免翻貨,裝載貨物不允許超過安全架的高度,叉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3分之2。第十九條 應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潔工作。第二十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第二十一條 熟悉所操作設備21、的應急救援響應預案并參加演練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行車工須經專業訓練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第二條 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可靠。第三條 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第四條 行車工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啟動時應先鳴鈴。第五條 操作控制手柄時,應從“零”位轉到第一檔,然后逐步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回“零”位。第六條 當接近卷揚限位時:大小車臨近終端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開關。第七條 應在規定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22、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嚴禁行走。第八條 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第九條 檢修行車應停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過”的標志。第十條 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面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第十一條 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第十二條 運行中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第十三條 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23、吊件下滑時,必要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第十四條 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第十五條 行車工必須認真做到“十不吊” 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歪拉斜掛不吊;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的不吊; 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帶棱角快口未墊好不吊;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不吊;第十六條 行車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將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斷電源。第十七條 露天行車應設止軌器,大風時應有效的使用。第十八條 地操龍門吊應有專人開車,操作人員應24、經過龍門吊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一)禁止無證人員操作。(二)操作人員在吊裝時,應只聽從專門人員指揮,(只聽從1人指揮),但是無論什么人發出停車信號時均應停車,查明情況后再開車。(三)每班開車前,必須檢查所有機械和電氣設備是否良好,操作系統是否靈活可靠,并按規定對設備進行保養和潤滑。(四)吊藍承載線盤起吊過程中,應保持平衡,不得離地面過高,嚴禁人員站在吊藍下。工作停歇時,不準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歇,應放回地面。(五)龍門吊有故障進行進行維修時,應停靠在安全位置,切斷電源,并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第十九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第二十條 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應急救援響應預案并參加演練。動工葫蘆工安全操作規程第一條 電動葫蘆必須有專(兼)職人員操作,嚴格遵守行車工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第二條 開動前應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電氣、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第三條 不得超負荷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和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第四條 起吊物件時,必須遵守掛鉤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捆扎應牢固,在物體的棱角快口處,應設墊襯保護。第五條 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正確按動電鈕,注意站立位置。第六條 單機電動葫蘆在軌道轉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第七條 對所操作設備進行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