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性砂類和碎石類土動靜力觸探試驗施工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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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79677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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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黏性、砂類和碎石類土動、靜力觸探試驗施工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作業指導書文件代號001.1xx第2版第0次修訂第一章:動力觸探試驗作業指導書實施日期xx年2月5日參照規程編號TB100182003一般規定:動力觸探適用于黏性土、砂類土和碎石類土。動力觸探可分輕型、重型和特重型。輕型動力觸探可確定一般黏性土地基承載力,重型和特重型動力觸探可確定中砂以上的砂類土和碎石類土地基承載力,測定原礫土、卵石土的變形模量。動力觸探還可用于查明底層在垂直和水平方向的均勻程度和確定樁基持力層。動力觸探劃分2、土層并定名時,應與其他勘探測試手段相結合;確定地基承載力成變形模量時,動力觸探孔數應根據場地大小、建筑物等級及土層均勻程度綜合考慮,但同一場地應不少于3孔。設備:動力觸探設備類型和規格應符合表9.2.1的規定。表9.2.1動力觸探設備類型和規格類型及代號重錘質量(kg)重錘落距(cm)探頭截面積(cm2)探桿外徑(mm)動力觸探擊數符號單位輕型DPL100.25021325N10擊/30cm重型DPH63.50.57624343N63.5擊/10cm特重型DPSH1201.010024343N120擊/10cm試驗要點動力觸探作業前必須對機具設備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啟動。部件磨損及變形超過3、下列規定者,應予更換或修復。1探頭允許磨損量:直徑磨損不得大于2mm,錐尖高度磨損不得大于5mm;2每節探桿非直線偏差不得大于0。6%;3所有部件連接處絲扣應完好,連接緊固。動力觸探機具安裝必須穩固,在作業過程中支架不得偏移。動力觸探時,應始終保持重錘沿導桿鉛直下落,錘擊頻率應控制在1530擊/min。輕型動力觸探作業時,應先用輕便鉆具至所需測試土層的頂面,然后對該土層連續貫入。當貫入30cm的擊數超過90擊或貫入15cm超過45擊時,可停止作業。如需對下臥層進行測試,可用鉆探方法穿透該層后繼續觸探。根據底層強度的變化,重型和特重型動力觸探可互換使用。重型動力觸探實測擊數大于50擊/10cm時4、,宜改用特重型;當重型動力觸探實測擊數小于5擊/10cm時,不得采用特重型動力觸探。作業指導書文件代號001.1xx第2版第0次修訂第一章:動力觸探試驗作業指導書實施日期xx年2月5日參照規程編號TB100182003在預鉆孔內進行重型或特重型動力觸探作業,鉆孔孔徑大于90mm、孔探大于3m、實測擊數大于8擊/10cm時,可用小于或等于90mm的孔壁管下放至孔底或用松土回填鉆孔,以減小探桿徑向晃動。各種類型動力觸探的錘座距孔口高度不宜超過1.5m,探桿應保持豎直。輕型動力觸探應每貫入30cm記錄其相應擊數。重型、特重型動力觸探應每貫入10cm記錄其相應擊數。地層松軟時,可采用測量每陣擊的貫入度5、,并按下式換算成相當于同類型動力觸探貫入10cm時的擊數:式中 -重型、特重型動力觸探實測擊數(擊/10cm);-每陣擊的擊數(擊);-每陣擊時相應的貫入度(cm)。現場記錄應清晰完整,除按本規程表B.4.1中項目填寫外,并應備注欄中記錄下列事項:1貫入間斷原因及時間;2落距超限量、落錘回彈情況;3探桿及導桿偏斜及徑向震動情況;4接頭緊固情況;5其他異常情況。資料整理與計算:動力觸探記錄應在現場進行初步整理,并對記錄的擊數和貫入尺寸進行校核和換算。輕型動力觸探應以每層實測擊數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層的觸探擊數平均值。重型動力觸探實測擊數,應按下式進行桿長擊數修正:式中-重型動力觸探修正后擊數(擊/6、10cm);-桿長擊數修正系數,可按表9.4.3確定。作業指導書文件代號001.1xx第2版第0次修訂第一章:動力觸探試驗作業指導書實施日期xx年2月5日參照規程編號TB100182003表9.4.3桿長擊數修正系數值(擊/10cm)桿長L(m) 5101520253035405021.01.01.01.01.01.01.01.0-40.960.950.930.920.900.890.870.860.8460.930.900.880.850.830.810.790.780.7580.900.860.830.800.770.750.730.710.67100.880.830.790.750.727、0.690.670.640.61120.850.790.750.700.670.640.610.590.55140.820.760.710.660.620.580.560.530.50160.790.730.670.620.570.540.510.480.45180.770.700.630.570.530.490.460.430.40200.750.670.590.530.480.440.410.390.36作業指導書文件代號001.1xx第2版第0次修訂第二章:靜力觸探試驗作業指導書實施日期xx年2月5日參照規程編號TB100182003靜力觸探適用于軟土、黏性土、粉土、砂類土及含少量碎石土8、層,可劃分土層界面、土類定名、確定地基承載力和單樁極限荷載、判定地基土液化可能性及測定地基土的物理學參數等。試驗設備:靜力觸探設備應包括探頭標定設備和觸探設備。探頭標定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1探頭標定用的測力計或力傳感器,其公稱量程不宜大于探頭額定荷載的兩倍,檢測精度不得低于等標準測力計精度。2探頭標定達滿量程時,標定架各部桿件應穩定。標定孔壓計的壓力罐及壓力檢測裝置密封性能良好。標定裝置對力的傳遞誤差應小于0.5%。3工作狀態下,標定架的壓力作用線應與被標定的探頭間軸,其同軸度公差為0.5mm。觸探主機應符合下列技術條件:1能勻速貫入,貫入速率為(205)mm/s。當使用孔壓探頭觸探時,宜有保9、證標準貫入速率20mm/s的控制裝置。2貫入和起拔時,施力作用線應垂直機座基準面,垂直度公差為30。3額定起拔力不小于額定貫入力的120%。觸探用探桿應采用高強度無縫管材,其屈服強度不宜小于600MPa,工作截面尺寸必須與觸探主機的額定貫入力相匹配。試驗要點:現場準備工作1電纜應按探桿連接順序一次穿齊,其長度L可按下式估算:Ln(l+0.2)+7式中l-每根探桿(含接頭)長度(m);n-探桿根數。2安放觸探機的地面應平整;使用的反力措施應保證靜力觸探達到預定深度。3檢查使用的探頭是否符合規定;核對探頭標定記錄,調零試壓。孔壓探頭在貫入前應用特制的抽氣泵對孔壓傳感器的應變腔抽氣并注入脫氣液體,至10、應變腔無氣泡出現為止。觸探主機就位后,應調平機座并用水平尺校準,與反力裝置銜接、鎖定并隨時進行檢查;當觸探之際不能按指定孔位安裝時,應記錄移位后的孔位和地面高程。觸探貫入速率應符合本規程第10.2.3條規定。使用手搖式觸探機時,收把轉速應力求均勻。作業指導書文件代號001.1xx第2版第0次修訂第二章:靜力觸探試驗作業指導書實施日期xx年2月5日參照規程編號TB100182003在地下水埋藏較深的地區進行孔壓觸探,應使用外徑不小于孔壓探頭的單橋或雙橋探頭開孔至地下水位以下后,向孔內注滿水,再換用孔壓探頭觸探。使用數字式儀器時,每貫入0.1m或0.2m應記錄一次讀數。計深標尺設置在主機上時,每貫11、入34m應校核一次實際深度。在預定深度進行孔壓消散試驗時,應從探頭停止貫入時起,用秒表計時,記錄不同時刻的孔壓值和端阻值等參數。計時間隔由密而疏,合理控制。試驗過程中,不得松動、碰撞探桿,也不得施加使探桿上、下位移的力。孔壓消散試驗孔所在場區的地下水位未知或不明確時,至少應有一孔做到孔壓消散達穩定值為止。遇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貫入并記錄上注明:1觸探主機負荷達額定荷載的120%;2貫入時探桿出現明顯彎曲;3反力裝置失效;4探頭負荷達額定荷載;5記錄儀顯示異常。觸探終孔后起拔最初幾根探桿時,應注意觀察并丈量探桿表面干、濕分界線距地面的深度,注明與記錄表內或標注于記錄紙上。有條件時宜于收工前或次日核查地下水位。探頭拔出地面后,應及時清洗、檢查。進行下一孔觸探時,孔壓探頭的過濾片和應變腔應重新進行脫氣處理。記錄人員必須按記錄表要求用鉛筆逐項填記清楚,記錄表格式可按本規程表B.5.2及表B.5.3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