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區域公共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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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79809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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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城區域公共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1總則1.1編制目的XX縣是自然災害頻發地區。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是為了保證在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時,快捷、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妥善安排災民的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1.2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XX省突發事件2、應對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XX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XX縣行政區域內達到啟動應急響應條件的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1.4工作原則(1)堅持以人為本,確保災民基本生活;(2)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 (3)堅持政府主導,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2組織體系及主要職責2.1 指揮體系X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體系由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3、)和受災鄉(鎮)人民政府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組成。發生自然災害后,達到本預案級、級響應啟動條件的(應急響應啟動條件見:3個應急響應),由縣指揮部對全縣的應急救助工作實施統一指揮;未達到本預案級、級響應啟動條件,但達到本預案級、響應啟動條件的,主要依托各鄉(鎮)人民政府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救助工作,縣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和支援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應急救助工作,特別情況由縣指揮部統一指揮。2.2指揮部組成指揮部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民政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紀委監委、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4、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水保局、縣農委、縣林業局、縣衛生計生局、縣審計局、縣食藥監局、縣氣象局、縣地震局、團縣委、縣紅十字會、新聞中心、縣廣電臺、供電公司、中國人民銀行分行、財產保險、人壽保險XX分公司、郵政公司、移動XX分公司、聯通XX分公司、電信XX分公司、XX縣公安消防大隊、武警XX縣中隊等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信息統計組、災民轉移安置組、災民基本生活保障組、醫療防疫組、宣傳報道組、治安保衛組、災后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組7個專業組。(詳見8.1X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組織體系框架圖)。2.3主要職責2.3.1指揮部職責(1)統一領導、指揮全縣自然災害救5、助應急工作;(2)制定和部署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措施;(3)落實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所需人、財、物;(4)指導、監督、協調各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有關單位和相關應急預案指揮機構的工作;(5)根據災情發展情況派出現場領導小組,實施靠前指揮;(6)決定請求省市政府和其它地區支援;(7)對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的撥付、管理、使用實施監管;(8)研究解決有關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的重大事項;(9)根據工作需要,負責對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的調查核實和處理;(10)發布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相關信息。2.3.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作為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縣民政局(聯系電話:)。辦公室主任由縣民政6、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縣民政局分管副局長擔任。主要職責:(1)傳達與督促落實縣指揮部工作指令,;(2)收集、整理、匯總、上報災情信息;(3)制訂自然災害救助具體方案;(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5)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縣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縣民政、國土、水利水保、農委、衛生計生、氣象、地震等方面專家成立自然災害救助專家組。重點開展災情會商、災害現場評估、救災工作指導及災害管理業務咨詢。2.3.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縣委宣傳部:按照縣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縣發改局:負責災民生活救助、轉移安置、災區倒損住房恢復7、重建等工作所需物資的保障協調工作,負責統籌救災物資儲備庫項目建設,會同有關單位審定救災物資儲備計劃,協調落實相關資金,負責災區市場物價的檢測。管理和監督檢查。縣經信局:按照現行醫藥儲備體系負責醫藥用品調撥供應,負責應急狀態下緊缺物資生產組織工作,負責自然災害救助糧油的組織、調撥、供應工作,加強對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的監測,協調組織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和指導災區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證重點單位、重要目標的安全,打擊災區盜搶活動及其它犯罪活動,負責疏導交通,開辟綠色通道,確保運往災區的重要物資安全到位。縣紀委監委:負責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調8、查處理違紀違法案件。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負責申請、管理、分配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助活動,組織自然災害救助物資的籌集、儲備和調撥;負責安置緊急轉移的災民,保障災民衣、食、臨時安置等基本生活需求,組織災區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負責因災死亡人員的遺體處理。縣財政局:負責災民生活救助、轉移安置、災區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等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的預算、撥付;及時落實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專項資金與工作經費。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縣級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負責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報告,指導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災后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的勘察設計9、抗災設防等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臨時安置場所的劃定。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協助征用災民轉移的運輸車輛;負責協助征用搶險人員、救災物資的運輸車輛;負責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和搶修恢復被破壞的公路,確保公路交通暢通。縣水利水保局:承擔全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情和旱情的測報分析;負責洪澇、干旱災害的災情評估和上報;督促鄉(鎮)人民政府恢復損毀的水利設施。縣農委:負責全縣農業自然災害的災情預測、評估和上報,指導農業生產自救、災后恢復和發展生產。縣林業局:負責組織、實施林業自然災害的監測、預防工作,負責林業自然災害的災害評估、損失統計和上報工作。縣衛生計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衛生部門開展傷病員救治、疾病10、預防控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等工作,并為救援人員和災區群眾提供必要的醫療衛生保障服務;根據需要和指令,調派鄉(鎮)及周邊縣、鄉醫療衛生資源給予支援。縣審計局:負責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物資使用的審計。縣食藥監局:負責災區藥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監督。縣新聞中心、縣廣電臺:負責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和災區廣播、電視恢復等工作。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應急救助的氣象保障信息,參與氣象災情現場調查、損失評估等工作。縣地震局:承擔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震情監測預報、震情趨勢判定,組織震后震害評估和災后住房恢復重建中的地震地質災害調查與評估工作,指導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11、教育。團縣委:負責管理與調配志愿者隊伍,負責對到達災區的社會救援力量進行管理和調配。縣紅十字會:參加災區傷病人員救治;依法開展救災募捐活動,負責接收國內外組織和個人捐助的物資和資金。縣郵政公司、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電信分公司:負責指揮部臨時通信工作,確保指揮部與上級政府的正常通信,保障救災工作通訊和郵件傳遞暢通。中國人民銀行XX分行:負責組織金融機構為災害提供必要的現金供應、支付結算等金融服務,為救災資金的劃撥搭建“綠色通道”,維護災區金融秩序穩定;按照國家信貸政策,對災區建設和災民生活提供必要的信貸支持。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XX分公司: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投保的傷亡12、人員和受損財產的查勘和理賠工作。XX供電公司:負責電力調度工作,負責組織人員搶修轄區內損壞的電力設施;盡快恢復災區的電力供應,確保應急指揮部電力供應。XX縣公安消防大隊、武警XX縣中隊:組織指揮部隊參加搶險救災,轉移安置災民,幫助災區人民恢復重建。2.3.4縣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縣指揮部下設的各專業工作組,分別由縣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組成。各專業組組長由總指揮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1)信息統計組牽頭部門:縣民政局組成單位:縣國土資源局、縣水利水保局、縣農委、縣林業局、縣衛生計生局、縣氣象局、縣地震局。主要職責:按照民政部頒布實施的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負責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的預報、分析、評估13、核查、統計、上報工作,保持各相關單位災害信息的共享,提出應急工作建議。(2)災民轉移安置組牽頭部門:縣民政局組成單位: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團縣委、武警XX縣中隊、XX公安消防大隊。主要職責:負責制訂緊急轉移災民安置總體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設置災民臨時轉移安置場所,調集、撥付轉移安置所需的資金與物資;負責災民轉移安置時所需要的臨時生活、交通運輸及安全保衛等保障工作。(3)災民基本生活保障組牽頭部門:縣民政局組成單位:由縣發改委、縣監察委員會、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縣審計局、縣紅十字會、XX供電支公司、中國人民銀行XX分行、移動XX分公司、聯通XX分公司、電14、信XX分公司。主要職責:負責災民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救助;負責組織社會各界救災捐贈,做好國內外救災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組織救災物資的籌集、儲備和調撥;負責救災資金的預算、撥付,保證救災資金及時到位;負責災區糧油、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及市場價格的監管;負責監察相關單位及人員救災職責履行情況;負責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的監察、審計工作;保障災區交通運輸、電力、通信等保障工作。(4)醫療防疫組牽頭部門:縣衛生計生局組成單位:縣經信局、縣食藥監局、縣紅十字會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派遣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調集醫療器械、藥品等救援物資,設立醫療救援場所,組織救治轉運傷病員,指導幫助災區開展生活飲用水和食品安全監測,預防和15、控制傳染病疫情的暴發流行。(5)宣傳報道組牽頭部門:縣委宣傳部組成單位:縣民政局、XX新聞中心、縣廣電臺主要職責:根據縣指揮部指示,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做好災情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開展情況的新聞發布、宣傳報道工作,加強輿情收集分析,正確引導輿論。(6)治安保衛組牽頭部門:縣公安局組成單位:XX縣公安消防大隊、武警XX縣中隊主要職責: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做好重點目標的警衛以及交通疏導工作,確保各種救援、搶險車輛的優先通行,維護災區社會穩定。(7)災后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組牽頭部門:縣住建局組成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水利水保局、縣16、農委、縣地震局、中國人民銀行XX分行、保險部門、武警XX縣中隊。主要職責:負責災區倒損住房的統計、評估、上報;負責制訂災后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規劃;負責組織災后住房恢復重建中的地震地質災害調查與評估工作;負責災區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資金的預算、籌集、申請、撥付、分配和管理;支持災區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行政、政策、信貸、保險工作。3災害預警、預防3.1災害預警國土、水利水保、氣象、地震等單位根據職責權限,加大災害預測、預報、預警力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及時發布預警并報告縣指揮部。3.2災害預防縣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災害預警后,迅速建立并加強應急值班。及時向縣指揮部成員單17、位通報預警情況,分析評估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做好可能受災區域人員轉移動員、救災物資調運準備、發動志愿者參與救災等工作。4應急響應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原則,根據自然災害級別的劃分,確定相應級別的救助應急響應。4.1級響應4.1.1啟動條件縣級行政區域或幾個相鄰縣級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1)死亡20人以上;(含20人)(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困難救助2萬人以上。(3)倒塌和嚴重損壞住房3000間以上。(4)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濟人口2萬人以上。(5)縣人民政府決定的其他需啟動級應急響應的事項。4.1.2啟動程序縣指揮部辦公18、室接到受災鄉(鎮)災情報告后,迅速與災區民政部門以及縣水利水保、氣象、地震等單位溝通確認災情,提出啟動級響應建議,經縣指揮部指揮決定啟動級響應,同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并通報相關單位。4.1.3響應措施由縣指揮部總指揮統一領導、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響應啟動后,縣指揮部及時派出相關領導和專家組成的工作組趕赴災區,建立災害救助前方指揮部,核實災情,組織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召集有關單位和專家會商災情,制定災害救助應急方案;根據災區所需的救助物資,協調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緊急采購和調集、緊急轉移災民,妥善安置無家可歸人員,提供臨時安全住所和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及時下撥救災應急資金,組織動員19、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助活動;密切防范各種次生災害,做好擴大應急救助的準備;請求市人民政府及省有關單位、相鄰縣市的緊急救助和支援。在組織應急救助的過程中,要及時與相關應急預案指揮機構通報信息,協調行動。4.1.4響應結束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縣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級響應結束建議,由縣指揮部總指揮確定結束級響應,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并通報相關單位。4.2級響應4.2.1啟動條件縣級行政區域或幾個相鄰縣級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1)造成人員死亡;(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困難救助300030000人的;(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間1003000間以內的;(4)干旱災害20、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5)縣人民政府決定的其他需啟動級應急響應的事項。4.2.2啟動程序縣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受災鄉(鎮)災情報告后,迅速與災區民政部門以及縣水利水保、氣象、地震等單位溝通確認災情,提出啟動級響應建議,經縣指揮部副總指揮(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立即啟動級響應,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并通報相關單位。4.2.3響應措施由縣指揮部副總指揮(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響應啟動后,縣指揮部或縣指揮部辦公室及時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核實災情,組織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召集有關單位和專家會商災情,制訂災害救助應急方案;協調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緊急采購和調集災害救助物21、資;組織緊急轉移安置災民;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為災民提供臨時住所、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密切防范各種次生災害,做好擴大應急救助的準備;積極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并及時下撥救災應急資金,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助活動。在組織應急救助的過程中,要及時與相關應急預案指揮機構通報信息,協調行動。4.2.4響應結束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縣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級響應結束建議,由縣指揮部副指揮(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確定結束級響應,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并通報相關單位。4.3級響應4.3.1啟動條件縣級行政區域或幾個相鄰縣級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1)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322、000人以下。(2)倒塌住房100間以下。(3)縣人民政府決定的其他需啟動級應急響應的事項。4.3.2啟動程序縣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受災鄉(鎮)災情報告后,迅速與災區民政部門以及縣水利水保、氣象、地震等單位溝通確認災情,提出啟動級響應建議,由縣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決定啟動級響應,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并通報相關單位。4.3.3響應措施縣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協調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響應啟動后,縣指揮部或縣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指導受災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災害救助應急工作;組織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根據災區實際情況,組織調集災害救助應急物資;及時下撥救災應急資金;視23、情況向縣人民政府申請救災應急資金;必要時,可向災區派出工作組,協助受災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災害救助工作。在組織應急救助的過程中,要及時與相關應急預案指揮機構通報信息,協調行動。4.3.4響應結束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縣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級響應結束建議,由縣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確定結束級響應,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并通報相關單位。4.4災情報告4.4.1災情初報鄉(鎮)民政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自然災害,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縣民政局及本級人民政府報告。縣民政局在接到報告后,在1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工作,并向縣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報告。4.4.2災情續報在災情穩定之前,縣、鄉兩級民政均須24、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鎮)民政辦每天8時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小時的災情向縣民政局上報,并報本級人民政府。縣民政局每天9時前向市民政局上報,并報本級人民政府。4.4.3災情核報鄉(鎮)民政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縣民政局報告,并報本級人民政府,縣民政局在接到報告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本級匯總數據(含鄉鎮災情詳細數據)向市民政局報告,并報本縣人民政府。4.4.4旱災報告對于干旱災害,鄉(鎮、區)民政辦在旱情初露、群眾生產和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進行初報;在旱情發展過程中,每10日上報一次,直至災情解除后上報災情核報。4.4.5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25、類、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受災范圍、受災程度、災害后果、救災工作采取的措施、災區存在的困難和需求。4.4.6災情會商災害發生后,民政部門要及時與國土、水利水保、農委、氣象、地震等單位進行災情會商,有關單位應主動提供災情信息。4.5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信息發布形式包括授權發布、媒體報道、接受記錄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信息發布工作由縣指揮部統一負責,縣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根據不同自然災害種類,及時與相關單位會商,宣傳報道組組織協調新聞媒體按照統一發布的權威信息開展新聞報道,正確引導輿論。5后期處置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受災鄉(鎮)人民政府應盡快制訂災后救助和恢復重建26、方案。5.1災后救助根據災區受災實際情況,縣財政局、縣民政局應及時下撥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對確認需政府救助的缺糧缺錢無自救能力的災民做好過渡性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同時,通過社會捐贈和慈善救助等多種渠道加大救助范圍和力度。保險行業協會協調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鼓勵災區群眾開展互助互濟活動,鼓勵和組織災區群眾外出務工,開展生產自救。5.2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要尊重群眾意愿,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鄰里幫助、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民政部門負責倒損住房需救助情況的核定和評估27、,財政部門下撥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住建部門負責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的技術支撐和質量監督等工作。地震部門負責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時,地震安全性評估和抗震及防震要求審定工作。其他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重建規劃、選址,制定優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由縣政府統一組織開展的恢復重建,按有關規定執行。6應急保障6.1資金保障(1)縣財政局、縣民政局做好縣級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及救災工作經費的預算,并根據各鄉(鎮)受災情況合理安排、及時撥付。(2)縣人民政府要落實配套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及工作經費。(3)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預算不足時,市、縣兩級財政安排預備費,重點用于災區群眾生活救助。(4)縣財政28、局、縣民政局積極申請市級和省級救災資金補助。6.2物資保障(1)在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供應管理機構的統一安排下,各單位依據職責和標準開展工作,經信部門重點做好醫藥用品的儲備和保障工作,重點做好方便食品、飲用水的儲備和保障工作,重點做好糧油的儲備和保障工作,民政部門加強各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重點做好災民基本生活應急物資儲備和保障工作。(2)發改、經信、民政部門要建立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物資生產廠家名錄,救災物資出現短缺時協調企業組織應急生產。(3)發改、經信、民政、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采購、調撥、運輸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方案。6.3通信與信息保障通信部門應依法協調相關通信運營商保障救災29、信息傳遞的暢通,確保復雜情況下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遞自然災害信息。民政、國土、水利水保、農業、林業、衛生計生、氣象、地震等單位要不斷完善自然災害災情數據庫和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市、縣、鄉人民政府以及所屬各單位之間的災情信息共享。6.4救災裝備保障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縣民政局應配備查災救災必需的交通裝備和災情采集與信息報送設備。6.5人力資源保障(1)建立健全全縣民政系統災害信息網絡,加強民政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確保每村至少有一名災害信息員,提高自然災害信息傳遞與管理的能力。(2)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計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積極推動為專業應30、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充分發揮專業救援隊伍的突擊骨干作用。(3)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其作用。6.6宣傳、培訓和演練(1)各成員單位要經常性地組織開展農村和社區減災活動,宣傳普及自然災害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公民災害應急能力,增強防災減災意識。(2)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預案的學習培訓,每年應組織災害管理人員進行預案管理、災害應急救助等知識的培訓。(3)縣指揮部要組織不同層次、不同規模、不同方式的自然災害應急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7附則7.1名詞釋義(1)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澇災害,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31、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2)本預案中所涉及的“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7.2自然災害救助款物監管建立健全監察、審計、財政、民政、金融等單位參加的救災專項資金監管協調機制。各級民政、財政部門對救災資金管理使用,特別是基層發放工作進行專項檢查,跟蹤問效。受災鄉(鎮)和單位要配合監察、審計部門對救災款物和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7.3預案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縣民政局制定,報XX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縣民政局負責解釋。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制訂本行政區域內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同時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門備案。社區、村也應根據實際32、制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7.4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附件:1X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組織體系框架圖2X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啟動格式文本3X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結束格式文本附件1X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組織體系框架圖縣政府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民政發改財政國土住建農委地震人行保險武警水利水保公安武警消防民政公安財政住建交通運輸團委消防武警民政國土 農委林業氣象地震水利水保衛生計生災民轉移安置組信息統計組辦公室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災后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組災民基本生活保障組醫療防疫組宣傳報道組治安保衛組宣傳民政新聞中心廣電臺衛生計生經信食藥監紅十字會民政發改紀委監委財政交通運輸審計紅十字會鐵路電力人行移動附件2X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啟動格式文本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 編號: 年第 號總指揮意見:副總指揮(辦公室主任)意見:月 日 時 分辦公室副主任意見:月 日 時 分上報災情鄉(鎮)接報時間: 月 日 時 分基本情況報告及啟動響應建議:報:抄:承辦人: 年 月 日 時 分附件3XX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結束格式文本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 編號: 年第 號總指揮意見:副總指揮(辦公室主任)意見:月 日 時 分辦公室副主任意見:月 日 時 分救災工作摘要:基本情況報告及結束響應建議:報:抄:承辦人: 年 月 日 時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