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公司轄區公路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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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79827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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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公司轄區公路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轄區公路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總則 l.1 指導思想貫徹執行“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提高對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完好和暢通,保護司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高速公路路產路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定義本預案所指的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對高速公路安全造成嚴重隱患或破壞性、發生重大人員傷亡,特別是發生交通嚴重堵塞、重大自然災害等事故情況以及其它緊急情況。 1.3 工作原則2、: (1)積極協調、緊密合作的原則; (2)統一指揮、及時上報的原則; (3)高速公路財產以及司乘人員生命財產安全至上的原則; (4)綜合管理、快速反應的原則; (5)保護路產、維護路權的原則; 2. 指揮機構及職責2.1 指揮機構由公司應急指揮部和各管理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公司應急指揮部,由下列人員組成:部 長:總經理副部長:公司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成 員:公司機關科室負責人、路政大隊隊長、管理所所長聯絡員: 公司安全管理員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各管理所也應成立應急領導小組2.2 職責公司應急指揮部職責(1)領導、組織、協調公司管轄路段的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2)全面準確收集3、統計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各種信息資料,并及時上報集團公司安委會。(3)貫徹落實集團公司的其他有關要求。(4)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相關信息的采集、反饋、報告,傳達領導指令。3. 預防與預警 3.1 在預警情況下,各單位負責人和救援隊全體成員一律在本單位二十四小時集結待命,不得外出。各單位在接警后要保證人員、機具、車輛、物資在20分鐘內趕到現場。3.2 通訊保障加強通訊話務管理,嚴格落實值班制度,隨時進行抽查,確保通訊暢通。3.3 物資準備公司路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加強協調,做好交通警示標志牌等物資的儲備,并合理分配到事發路段。各單位要積極與駐地政府部門、駐軍、派出所、醫院取得聯系,4、確保在緊急情況下獲得外界增援。4. 應急突發事件類別(1) 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運輸車輛造成的交通事故(2) 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3) 在惡劣氣候下發生特大交通事故 (4) 對因自然災害造成交通事故5. 應急響應5.1 對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 。5.1.1 對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應以事先預防為主,由各收費站把好入口關,對進入高速公路行駛的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提示、教育,并經常性地進行宣傳。5.1.2 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運輸車輛經常停放的地點,如收費站、服務區、停車場、加油站等,應加強防范意識,建立責任制,確5、定責任人,杜絕在這些地點發生爆炸、污染等事故。 5.1.3 建立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上報制度。 (1)當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上發生交通事故時,按以下程序上報: 路政人員在接到此類報案后,巡查班長應立即向本中隊中隊長報告,中隊長在向路政大隊大隊長報告的同時,向公司主管路政的領導報告,主管路政的領導應及時向集團公司路政支隊逐級報告;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對現場情況進行核實,同時,將核實情況再逐級上報至公司經理。(2)當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按以下程序上報: 收費人員立即向站長報告,站長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所長及征費科科6、長報告,征費科科長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5.1.4 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當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環境監測等部門,積極協調,共同趕赴事故現場;到達現場后,如有傷亡人員應立即與“120”聯系。 (2)當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安全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環境監測等部門,由其對現場進行處理;如果現場有人員傷亡,立即與“120”聯系。 (3)當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運輸車輛在服務區、加油站發生安全事故時,由現場工作人員,及時聯系交警、消防、環境監7、測等部門,由其對現場進行處理;如果現場有人員傷亡,立即與“120”聯系。 5.1.5 當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危害高速公路安全時,高速公路路政人員在接到報案后,應及時出動,5分鐘內出警,30分鐘內趕到現場。5.1.6 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由中隊長根據現場運輸車輛燃燒及污染情況,及時與運管部門進行電話聯系,通報現場情況。 5.1.7 安全員應根據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和現場情況擺放警示標志、疏導人員、指揮車輛,防止發生二次事故,造成更大的損失。 5.1.8 涉及到臨時封閉高速公路交通、關閉收費站口的,應采取以下程序進行:(1)路政人員和交警根據現場情況認為需臨8、時封閉高速公路交通、關閉收費站口的,應及時向主管領導逐級匯報。 (2)需臨時封閉收費站口30分鐘以下的,由做出封閉決定的一方主管領導及時與另一方主管領導溝通,達成共識,并報各自負責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5.1.9 路政隊長和路政員應立即組織救援,搶救傷員和財物,努力保障高速公路司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5.1.10 路政人員應與到達現場的交警、消防、環境監測人員緊密配合,協調一致,共同處理好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救援工作,并控制事態進一步擴大,將該交通事故對高速公路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5.1.11 在救火、防毒等救援工作完成后,路政人員應勘測現場,調查取證,完成各類法律文書,維9、護路產路權。 (1)路政人員對現場勘驗時,須將路產損失調查清楚,做到無一遺漏。 (2)對現場情況和路產損失情況拍照取證。 (3)完成現場詢問筆錄、勘驗筆錄及違法行為通知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4)必要時,對路產損失情況,可請與本案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作為證人,向其取證并簽字按手印。 5.1.12 維護現場,疏導堵塞車輛,保持高速公路暢通。道路全部堵塞,長時間不能通車時,應采取以下疏導方式: (1)使用清障車、吊車將事故車輛拖至路邊,疏通道路。 (2)開啟活動護欄,用錐形筒分隔另一方向車道的行車道和超車道,兩面來車相向行駛,繞過事故路段。5.1.13 路政、交警勘查完現場后,由路10、政人員協助清障人員清理現場路障,由清障車或平板車將事故車輛拖帶到停車場存放; 如果該類車輛仍殘存易燃、易爆或劇毒化學品,由路政人員和交警協助車主押運、護送至安全地點,妥善處理,不得在公司所屬停車場存放。 5.2 對集群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 5.2.1 集群特大交通事故是指一起事故中多臺車輛連續相撞或者在同一路段多起事故連續發生,損失巨大,人員傷亡嚴重,交通嚴重阻塞的事故。 5.2.2 當接到集群事故報案時,應立即向路政支隊和公司主管領導逐級匯報(具體上報程序參照對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的運輸車輛的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由公司協調、組織其他路政人員和設備支援。 5.2.3 情況緊急時,路政中隊11、可直接向其它路政中隊請求支援,接到求援的路政中隊必須馬上出動給予支援,任何人不允許以各種理由推脫。 5.2.4 路政、清障人員接到報案應緊急出動,5分鐘內出警,30分鐘內趕到現場。 5.2.5 在出動的同時,通知交警和醫務人員緊急趕赴現場。 5.2.6 如事故車輛和被阻塞車輛將一個方向的道路全部阻斷,不能通行時,在急需情況下,經公司與交警部門雙方同意,可封閉事故路段,路政車、清障車按照高速公路路政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要求,快速到達現場。5.2.7 到達現場后,安全員必須立刻維護現場安全、秩序,以防二次事故的發生。 (1)安全員按規定擺放錐筒及其它安全標志。 (2) 通知監控室在電子情報版上發布相12、關信息,及時在收費站進口處設置警示牌,提醒駕駛員減速慢行或者禁止通行。(3)清障人員應協助維護交通安全。 5.2.8 路政員與交警、醫務人員共同展開救援,搶救受傷人員、貴重貨物和乘客財產,組織滯留人員撤離現場危險區。 5.2.9 開啟活動護欄,用反光錐筒分隔另一方向車道的行車道和超車道,兩面來車相向行駛,繞過事故路段。但應注意,兩頭并線處必須有安全人員看守并指揮車輛通行。5.2.10 路政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別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詢問筆錄、現場勘驗筆錄、違法行為通知書等法律文書,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5.2.11 從不同角度對現場情況進行拍照取證。應注意拍13、取損壞路產車輛的車牌號和路產損壞狀況,充分體現它們之間的因果關系。必要時,應利用攝像機將現場情況攝制下來,以備存查。 5.2.12 現場勘查完畢后,路政隊長應立即組織清障,其基本原則是先疏通道路保障通行,再逐一清障。 5.2.13 清障車將事故車拖至停車場存放,有關證據和筆錄等法律文書由班組長移交給內業處理。 5.3 在惡劣氣候下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5.3.1 路政大隊應加強與當地氣象部門的聯系,對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做到早預測、早通知、早準備。 5.3.2 站口收費人員應根據天氣情況,告知司機注意安全,發放惡劣氣象條件下行車須知,并轉動“雨雪霧天緩行”告示牌,提醒過往司機。 5.314、.3 路政人員自覺增加巡查次數(每天57次),隨時掌握路面狀況,及時向上級匯報。同時,嚴格按照高速公路路政、清障安全管理規定要求作業,注意安全。5.3.4 在惡劣天氣下,中隊長可以決定另一班組的巡查人員停止休息,在值班室待命,一旦有事故發生,在緊急情況下,應立即出動,協助值班人員做好工作。 5.3.5 接到報案,或者發現事故,應在5分鐘內出警,迅速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5.3.6 到達現場后,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1)由安全員在事故現場200米以外擺放錐筒,指揮車輛通行或暫緩通行。 (2)由路政員在事故現場100米外再擺放第二道錐筒,指揮車輛緩行。 (3)遇到車輛側滑或者剎15、不住車,指揮交通的安全員、路政員應立即躲避到安全地帶,并向現場人員示警。(4)配合現場交警共同維護現場安全。5.3.7 臨時封閉交通、關閉收費站的具體要求及處理程序,參照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執行。 5.3.8 路政班組長和交警在安全員維護現場安全的同時,迅速搶救傷員和乘客財產。 5.3.9 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必須作到準確、快捷。 5.3.10 查完現場后,清障人員應立即對現場進行清理,拖帶事故車至停車場或經批準就近拖帶,必須堅持迅速、安全的原則。 5.3.11 路政班組長將有關法律文書、證據移交內業處理。 5.4 對因自然災害造成交16、通事故的應急處理5.4.1 加強與防汛、地震部門的聯系,及時獲知汛情和地震預報,以便準備充分,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5.4.2 在汛期和地震多發期,應加強對高速公路的巡查,密切注意所跨河流及低洼地段積水等情況,隨時注意檢查由于震前微震對高速公路的損壞情況,及時向上級和養護部門報告。5.4.3 由各管理所組織防汛和抗震搶險小組,對路政、養護部門和各種搶險車輛實行統一領導,出現險情,隨時出動,及時排除。 5.4.4 當接到報案或發現由于洪水、地震毀壞高速公路造成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并及時報告上級部門采取相應的措施,具體程序參照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執行17、。 5.4.5 養護部門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組織力量對毀壞路段進行全力搶修,確保高速公路盡快恢復暢通。 5.4.6 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在損壞路段后200米處設置反光錐筒,由安全員負責指揮交通。涉及臨時封閉高速公路、關閉收費站時,參照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執行。 5.4.7 路政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和財產,并和搶險小組人員一起投入到搶險救災、保護高速公路的行動中去。 5.4.8 路政、清障人員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盡力保護高速公路路產、減少路產損失。5.4.9 清障人員將事故車拖帶至停車場存放或經批準就近拖帶。 6. 教育、培訓、演練規定61 本預案不脫產進行書面教育,以日常養成性的小型演練為主,旨在熟悉預案程序,同時保障員工人身安全。62 應急管理機構及人員每年組織專業培訓,深入學習應急處置技能與心理學知識,確保應急人員的專業性與針對性,對學習內容及時進行更新。更新周期為兩年。63 對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應急人員,應保持穩定。64 本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演練,演練工作由應急指揮部組織進行。演練工作單獨制定計劃,并對演練情況進行書面總結,作為修訂預案的依據。7. 與其他應急預案的關系本預案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配套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