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材料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超聲波探傷檢測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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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0130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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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屬材料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超聲波探傷檢測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 目錄1.范圍43.檢驗人員的職責與要求43.4檢驗人員應嚴格執行標準,實事求是,對檢驗結果負責。44檢驗設備44.1超聲波探傷儀44.2探頭44.3儀器和探頭的組合性能44.4試塊54.5耦合劑55校準與復核55.1儀器校準55.2探頭校準55.3組合系統的校核56檢測工藝67檢驗程序67.1檢驗流程67.2委托67.3檢驗前的準備67.4檢驗68.標識與報告78.4報告79職業健康安全措施89.7在高處作業傳遞物品時嚴2、禁拋擲,以防止物品墜落傷人。89.13狹窄環境工作前應先觀察環境,防止扎傷、碰傷。89.15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810.環境保護措施8 1.范圍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超聲波探傷的一般程序及探傷過程中的技術要點、安全措施以及環境保護,以規范超聲波探傷的檢驗工作。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型脈沖反射式超聲波探傷儀進行的無損探傷。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金屬材料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焊縫的超聲檢測。2.引用標準DL612-1996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DL647-2004電站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規程DL/T869-2004火力發電廠焊接技術規程DL820-2002管道焊接接頭超聲波檢驗技術規3、程JB/T4730-2005 承壓設備無損檢測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20063.檢驗人員的職責與要求從事超聲波探傷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3.1具有初級超聲波檢驗資格的人員在中、高級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檢驗操作、記錄檢測數據、初評檢測結果,但不得出具檢驗報告。初級檢驗人員應了解有關條例、規程、標準、技術規范的要求;熟悉超聲波檢測的原理和操作技術;正確調整和使用儀器;熟悉安全措施。3.2中級超聲波檢驗人員可以編制檢測工藝、獨立進行檢測工作、評定檢測結果、簽發審核檢測報告。中級檢驗人員應掌握有關條例、規程、標準、技術規范、無損檢測的基本知識;掌握超聲波檢測的原理4、;具有熟練的操作技能;熟悉鍋爐壓力容器和金屬材料以及產品制造工藝的一般知識;熟悉安全措施。3.3高級超聲波檢驗人員可以編制審核檢測作業指導書和工藝卡、審核簽發檢測報告、仲裁初級和中級人員對檢測結果的爭議、指導初級和中級人員的工作。3.4檢驗人員應嚴格執行標準,實事求是,對檢驗結果負責。4檢驗設備4.1超聲波探傷儀4.1.1可以采用模擬或數字式型脈沖反射式超聲波探傷儀。4.1.2超聲波探傷儀的性能指標應符合JB/T10061A型脈沖反射式超聲探傷儀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超聲波探傷儀的性能測試方法應符合JB/T9214-1999A型脈沖反射式超聲探傷系統工作性能測試方法的規定。4.1.3其工作頻率至5、少為16MHz;數字式超聲波探傷儀的采樣頻率在40MHz以上。4.2探頭4.2.1探頭性能必須按JB/T10062-1999超聲探傷用探頭性能測試方法進行測試。單斜探頭主聲束垂直方向不應有明顯的雙峰,聲束軸線水平偏離角不大于2,單斜探頭的晶片面積不應超過400mm2,單斜探頭磨損后經測試其性能不能符合要求后應及時更換。4.2.3探測具體的部件應按照相應的標準的要求選擇探頭。4.3儀器和探頭的組合性能4.3.1儀器和探頭的組合性能應按JB/T9214-1999A型脈沖反射式超聲探傷系統工作性能測試方法的規定進行測試。4.3.2在所探焊件的最大聲程處,有效探傷靈敏度余量不小于10dB。4.3.3儀6、器和探頭的組合頻率與公稱頻率誤差不大于10%。4.3.4直探頭的遠場分辨力大于或等于30dB,斜探頭的遠場分辨力大于或等于6dB。4.4試塊4.4.1標準試塊CSK-IB的技術要求應滿足JB/T10063-1999超聲探傷用1號標準試塊技術條件的規定。4.4.2對比試塊應選用與被檢工件材料相同或聲學性能相近的材料制成,試塊的外形尺寸應代表被檢工件的特征。4.4.3探測具體的部件,應采用相應標準規定的試塊。4.5耦合劑耦合劑應有良好的潤濕性能和透聲性能,對工件無腐蝕,對人體無害,容易清洗。5校準與復核校準應在標準試塊和對比試塊上進行,校準中應使超聲主聲束垂直對準反射體的軸線,以獲得穩定和最大的反7、射信號。校準、復核和線性檢驗時,任何影響儀器線性的控制器(如抑制或濾波開關)都應在“關”的位置或處于最低水平。5.1儀器校準在開始使用儀器時,應對儀器的水平線性進行測定,測定方法按JB/T10061的規定進行,在使用過程中,每隔三個月至少應對儀器的水平線性和垂直線性進行一次測試。5.2探頭校準5.2.1在探頭開始使用時,應對探頭進行一次全面的性能校準,測定方法按JB/T10062的規定進行。5.2.2斜探頭在使用前應進行前沿距離、折射角、主聲束偏離、靈敏度余量和分辨力的校準。使用過程中,每次使用前應校準前沿距離、折射角和主聲束偏離。5.2.3直探頭的始脈沖占寬、靈敏度余量和分辨力應根據使用的頻8、度每隔一個月或三個月檢查一次。5.3組合系統的校核5.3.1每次檢測前均應對掃描線、靈敏度進行校核,遇有下述情況應進行重新核查:a.校準后的探頭、耦合劑和儀器旋鈕發生改變時;b.開路電壓波動或懷疑靈敏度有變化時;c.連續工作4小時以上時;d.工作結束時。5.3.2時基調節復核當發現校驗點反射波在掃描線上偏移超過原讀數的10%或滿刻度的5%時,應重新調整掃描比例,前次校驗后已經檢驗的管件要重新檢驗。5.3.3距離-波幅曲線的復核復核時,校驗應不少于3點,如曲線上任何一點幅度下降2dB,則應對上一次所有的檢測結果進行復檢,如幅度上升2dB,則應對所有的記錄信號進行重新評定。6檢測工藝對于具體部件的9、檢測,中級或高級檢驗人員應根據相應的標準編制檢測工藝卡,經審批后實施。工藝卡應包括如下內容:檢驗等級、材料種類、規格、檢驗時機、坡口形式、焊接工藝方法、表面狀態及靈敏度補償、耦合劑、儀器型號、探頭及掃查方式、靈敏度、試塊、缺陷位置標定方法、報告要求、操作人員資格、執行標準等。工藝卡的格式見附表。7檢驗程序7.1檢驗流程工件準備-表面檢查、委托檢驗-接受委托、指定檢驗員-了解焊接情況確定檢測工藝卡選定探傷方法、儀器、探頭、試塊校準儀器和探頭-制作距離波幅曲線-調整探傷靈敏度校準與復核-涂布耦合劑-粗探傷-標示缺陷位置-精探傷-評定缺陷復核-記錄-報告-審核-存檔。對于不合格焊縫的重新探傷,仍然遵10、從此程序的要求。7.2委托委托單位委托前應提供檢測部件的編號、分布圖以及必要的安全設施與條件,檢測部位應清除掉油漆、氧化層、飛濺等,露出金屬光澤,必要時還應把焊縫余高打磨掉。委托單位按照有關標準要求的檢驗比例委托檢驗。需要熱處理的部件應在熱處理后進行委托。檢驗部門應了解工件的名稱、材質、形狀、規格、使用標準、以及安全作業環境等,確認可以實施檢驗后,方可受理委托。7.3檢驗前的準備7.3.1根據被檢部件的材質、規格、性質和結構形狀選定探傷標準,確定檢驗等級,確定檢測工藝卡。7.3.2對選定的儀器、探頭的性能及其組合性能應進行測試,并符合要求。7.3.3制作距離波幅曲線及綜合補償測定:7.3.3.11、1斜探頭前沿距離、值的測定應在CSK-IB試塊上進行,前沿距離、值至少應測量三次,取其平均值。7.3.3.2調節掃描速度、掃描比例,按照選定的標準要求制作距離波幅曲線,并計入綜合補償,繪制在坐標紙上。7.3.3.3綜合補償測定按選定的標準進行。7.3.4檢測面和檢測范圍的確定應保證檢查到工件被檢部分的整個體積,檢驗前應用80#或100#砂紙去除檢測面上的毛刺等,以利于聲耦合和探頭的移動并減少探頭磨損。7.3.5對于焊縫的檢測,斜探頭掃查聲束通過的母材區域應用直探頭進行檢查,以便確定是否有影響斜探頭探傷結果的缺陷存在。檢查方法按選定標準的要求,此項檢查僅作記錄,不屬于對母材的驗收檢查。7.3.612、對于焊縫的檢測,為了便于對缺陷的判定,可以對焊縫兩側的母材進行厚度測量,并作好記錄。7.4檢驗7.4.1按照選定標準的規定確定探傷靈敏度,并對掃描線和靈敏度進行復核。7.4.2掃查時應盡量掃查到工件的整個被檢區域,探頭的每次掃查覆蓋率應大于探頭直徑的15%,探頭移動速度不應大于150mm/S。7.4.3可以采用鋸齒型掃查、斜平行掃查和平行掃查,以檢測不同走向的缺陷。檢測縱向缺陷時,探頭沿焊縫在母材上均勻做鋸齒形或矩形掃查,在保持探頭移動方向與焊縫中心線基本垂直的同時,還要作10-15的擺動;檢測焊縫和熱影響區的橫向缺陷應采用斜平行掃查和平行掃查。7.4.4初探時,如發現評定線及以上的反射波時,13、可先用記號筆在部件上做出標記;待整個部件初探結束后再對所標記反射波進行復探。7.4.5復探掃查可用平行掃查、旋轉掃查、擺動掃查、前后掃查等方式找到反射波最大值,讀出深度并計算出反射波距探頭前沿的水平距離。如確定該反射波為缺陷回波,則在母材上記錄該缺陷深度、反射當量、指示長度等參數。7.4.6缺陷尺寸參數的測定:應根據缺陷最大反射波幅度確定缺陷當量值或SL(dB),同時測定缺陷指示長度l。7.4.6.1缺陷當量值,用當量平底孔直徑標示,可采用公式計算、試塊對比、或當量計算尺確定缺陷當量尺寸。7.4.6.2缺陷指示長度l的測定:a.反射波高只有一個高點時,用半波高度法測長。b.反射波高有多個高點、14、缺陷端部反射波幅位于定量線上及區時,用端點峰值法測量缺陷長度。即以缺陷兩端反射波信號最大值之間的距離確定為缺陷的指示長度。c.當缺陷反射波峰位于區,若有必要記錄時,將探頭左右移動,使波幅降到評定線,以此測定缺陷指示長度。d.對于管道焊縫,當確認為根部未焊透時,應采用K1探頭,在按標準規定制作的試塊上進行對比測定,以確定其指示長度。e. 中徑管超聲探傷,在進行根部檢查時,若K1探頭不能掃查到根部,可將探頭前沿切除已達到短前沿的效果。7.4.7缺陷評定7.4.7.1應根據缺陷的反射當量和特征、缺陷位置、缺陷的指示長度結合生產工藝綜合分析,來推斷缺陷的性質。當懷疑有裂紋等存在而超聲又無法準確判定時,15、可輔以其它檢測方法。7.4.7.2檢測結束后應對儀器掃描速度和探傷靈敏度進行復核,并執行5.3.2條和5.3.3條的規定。7.4.7.3根據缺陷情況依照選定的標準對缺陷進行分級。7.4.7.4根據選定的驗收規范評判檢測結論。7.4.7.5不合格焊口返修后應按本程序的要求進行委托和檢驗。8.標識與報告8.1超標準缺陷應在母材相應位置注明深度、長度,并標明“返修”字樣,有需要可加其它文字說明,以便磨除缺陷。檢測人員應出具“探傷缺陷返修單”,說明返修部件的編號、返修缺陷的數量及每個缺陷的位置與尺寸等。8.2檢查結束后,按缺陷分布情況畫草圖如實記錄其深度、當量、長度、性質等,并簽發檢測報告。記錄與報告16、中缺陷位置的標注,應在產品上打上測量基準點和測量方向的標識或制定詳細的說明。報告顯示合格的產品,可以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8.3檢測合格的部件,如有要求,應在工件上作永久和半永久性標識。8.4報告8.4.1返修合格的焊口應在報告中注明“返修合格”。8.4.2檢驗報告的填寫、審核、簽發按金屬檢驗與試驗報告簽發審核制度和金屬檢驗與試驗報告標識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8.4.3檢驗記錄與報告及檢測工藝卡等資料的管理按金屬檢驗與試驗檔案資料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保存期不少于7年。9職業健康安全措施9.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安全帽。9.2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穿軟底絕緣鞋,著裝應輕便靈活。9.3高處作業必須扎安全17、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9.4雨天禁止室外作業,對焊口進行探傷檢驗時,搭設的腳手架必須牢固且有護欄。9.5下雪天禁止室外作業,雪后應立即清除工作區內的腳手架、跳板和走道上的霜雪。9.6在進行無損探傷時,必須用繩子把儀器固定在牢固可靠處,防止儀器墜落。9.7在高處作業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以防止物品墜落傷人。9.8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照明不足時應增設照明燈具,否則應停止作業。9.9儀器充電時,應注意識別電源電壓的等級,以免損壞儀器。儀器連續充電不得超過12小時。9.10在給檢驗設備接電源時應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嚴禁將電源線直接掛在閘刀上。9.11在對工件進行檢驗時,應注意被檢工件以及周圍工件是否穩固,防止滾動、滑落、傾斜。9.12被檢焊口附近有正在熱處理的焊口時,應防止觸電、燙傷。被檢焊口溫度過高不得進行超聲波檢驗。9.13狹窄環境工作前應先觀察環境,防止扎傷、碰傷。9.14發現工作場所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報告,不安全因素消除后再進行工作。9.15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10.環境保護措施10.1超聲檢驗的過程中應注意保護環境和設備,預防二次污染。10.2應盡量采用無腐蝕、易清洗的耦合劑。10.3超聲檢測結束后,應擦拭掉檢測表面的耦合劑。10.4使用后的破布、砂紙應放在指定的垃圾堆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