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業服務中心轄區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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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1028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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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物業服務中心轄區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應對住宅物業服務中心所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火災事故,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安全疏散人員,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撲救與安全疏散工作有序進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中心經理職責:統一指揮調動各行動組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滅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據火場情況變化,適時做出必要決策;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滅火行動組 組長:治安保衛隊隊長成員:治安保衛隊員工職責:執行總指揮的指令,2、根據火場情況(即起火部位、火勢大小、燃燒物質等),啟動防火、排煙、及消防供水等設備,正確使用滅火設施和器材,迅速撲滅初起火災,或有效控制火勢發展,配合公安消防隊實施滅火。 通訊聯絡組 組長: 綠化保潔隊隊長成員:綠化保潔隊員工職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和火情,發出119火警信號,準確報告起火地點與部位、著火物質、有無被困人員等信息。保持火場總指揮與消防部門及各行動組之間的聯系,做到上傳下達,確保信息暢通。 疏散引導組 組長:巡邏二組組長成員:巡邏二組成員職責: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臨時搭建的逃生設施,幫助引導被困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場。按照“救人第一、疏散優先”的原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將3、重要的信息資料、貴重財物一并撤出。 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黨支部書記成員:辦公室人員職責:利用急救器械、藥品等及時搶救、護理火災中出現的傷員。協助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員進行醫療救護。提供搶救工作所需車輛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報警、接警及通訊聯絡的程序和措施 員工發現火險、火災應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報告,調度室電話為:xx和中心辦公室報告,中心辦公室電話號碼為:xx,并提供著火地點、火勢大小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必要時直接向119火警中心報警。 保衛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往起火地點,同時向總指揮報告,到場后及時向總指揮反饋火場信息。臨時組織在場人員進行必要的撲救和救援工作。 按照總指揮的指令,4、通訊聯絡組組長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組成員,并安排分頭通知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各行動組成員迅速到達火災現場。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報警,應及時安排人員在大門及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同時攜帶對講機等通訊工具趕到現場,保持現場總指揮與各行動組及公安消防隊之間的通訊聯絡。總指揮到達現場后,匯總火場各方面的情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指揮各行動組進行滅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組織在場人員參與協助滅火、救援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導組成員接到火災通知后,應立即趕到現場,根據起火部位建筑結構、被困人員所在位置以及疏散通道等情況,提出營救方案,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展開疏散救5、援工作。 疏散引導組人員進入火場后,應優先疏散老弱病殘及婦女兒童,根據火場內部情況,迅速引導被困人員按照相對安全、路程短、用時少的疏散路線撤出。 如果疏散通道被火勢封住,可采取必要的破拆措施,或利用梯子、繩索等將被困人員救出。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應及時組織被困人員轉移到相對安全的部位,等待公安消防部門救援。 被困人員安全疏散后,若火場中存有重要資料或貴重財物等,在安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組織人員盡快將其撤出,撤出后的物資應放置在不影響撲救工作的安全地帶,并安排人員看護,防止發生意外。 疏散引導組人員進入火場前,應做好必要的防護準備,保證自身安全。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組成員趕到起火6、地點后,應立刻了解著火物質和有無易燃易爆、化工化學物品等情況,同時調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進入火場實施撲救。 滅火組進入火場后,若發現仍有人被火勢圍困,應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先解救被困人員,并為疏散人員讓開通道,以免影響疏散時間,造成人員傷亡。 若為電器設備火災,或著火部位在實驗室、機房等電器設備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斷火場的電源,再進行撲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滅火,以防發生人員觸電。 著火物質若為油類,可用干粉滅火器撲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濕棉被等覆蓋,不要直接用水噴灑油面,防止火勢流動蔓延。若著火物質為橡膠、塑料等化工制品,進入火場人員應攜帶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7、防止發生人員中毒。 如果火場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確認其尚未著火或無爆炸危險時,滅火組應調集充足的人員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離帶,防止火勢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蔓延,同時組織力量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如果發現或趕到火災現場時,火災已發展為全面燃燒,這時應開啟附近所有室內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場鋪設消防水帶,起動消防供水系統,控制火勢發展,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后,協助進行滅火工作。 五、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防護救護組接到通知后,立即集合救護人員,并準備好搶救器械、藥品救護車輛等,迅速趕往火災現場。 及時對火場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危重傷員要盡快安排車輛送往附近醫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8、。 根據火場情況,緊急調用中心巡邏車輛以備急用。 安排巡邏人員維護火場外圍秩序,疏通道路,保證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六、善后處理工作 火災撲滅后,保衛隊負責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者未收到處理不放過),查明火災原因,劃清責任,整理有關材料,寫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并提出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中心經理上報公司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向公司及中心內部通報火災事故及處理情況,針對火災事故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協同公司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9、施,整改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為確保在破壞性地震發生時,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的減輕地震給住宅物業服務中心轄區造成的災害,保障中心的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地震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 長:中心經理副組長:黨支部書記 副經理 成 員: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 發生突發事件時,在組長、副組長和成員到達之前,由值班人員負責處理。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綜合處理抗震救災有關事宜;掌握震情和災情,隨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向中心各工作組通報。 二、各組任務與職責 (一)搶險救災組 (主要由治安保衛隊人員組成)組長:治安保衛隊隊長1.迅速集10、結人員和器材,搶救被埋壓人員;2.及時運送重傷員和調配救災物資;3.中心協助公司其他部門在震后第一時間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后衍生其它災害。 4.協助計量維修中心搶修供電、供水、供暖等管線和設備,迅速恢復供電、供水。 5.保證通信聯絡設備的暢通,確保能夠隨時接受和發布信息。 (二)醫療救護組 (主要由中心辦公室人員組成) 負責人:黨支部書記 1.準備充足的藥品,器械和設備; 2.根據領導小組命令,立即進行現場救護; 3.根據災情情況,部署救護力量,妥善安置重傷員。(三)治安保衛組 (主要由保衛隊門衛班組人員組成)組長:門衛班組長1.加強單位內治安巡邏11、檢查,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轄區安全穩定; 2.檢查各班組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完好。 3.地震災害發生后,做好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4.維護治安,嚴防各種破壞活動; 5.督促有關部門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導中心交通。 (四)人員疏散組 (主要由綠化保潔隊人員組成) 組長:綠化保潔隊隊長 地震應急疏散地點為白楊林中心廣場,青松苑小區廣場,槐樹莊小區空地。 1.巡邏班組主要負責中心人員撤離,小區住宅樓住戶的疏散。 (1)要告知住戶,地震時第一不能跳樓,第二不能擁擠; (2)組織安排住戶從樓道下樓,要避免碰撞、擁擠、踩傷。 (3)在負責指揮員工和住戶疏散過程中,不得擅離崗位; (4)如12、樓層較高,建議員工和住戶在衛生間等小開間場所就地避險。(五)物資供應組 (主要由核算員、材料計劃員組成)組長:中心核算員 1.根據中心提出的物資計劃,配合經營科負責采購、調撥急需的救災物資; 2.接收內外援助,統籌安排; 3.為本中心地域的災民提供食品、飲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運送人員、傷員和救災物資。(六)宣傳組 (主要由黨建工作人員組成)負責人:黨支部書記1.宣傳普及地震科學知識,增強員工防震避險、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應急應變能力;2.負責抗震救災工作宣傳報道,向公眾發布震情和災情信息,安定民心;3.收集災情和救災資料,編寫震情通報;進行震害調查;負責地震傷亡和財產損失統計工作,評估災13、情。 三、臨震應急反應 接到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地震預報后,全中心進入臨震應急期。1.地震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措施,立即向各工作組傳達臨震處置意見,并按應急預案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準備消防器材; 2.宣傳組利用宣傳工具,立即開展應急宣傳,要特別注意防止和果斷平息地震謠傳、誤傳事件,確保中心秩序穩定; 3.各組負責人制定本組應急方案。 四、破化性地震震后應急對策 1.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立即進入第一線,了解震情和災情,迅速組織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及時將震情、災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上級,必要時發出緊急支援的請求。 2.各工作小組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啟動應急預14、案,完成各自任務;3.啟動各類通訊設備,確保通訊晝夜暢通,地震應急領導小組,隨時與政府及公司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 4.根據震情災情安排慰問工作,妥善安置人員,保障住戶、員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及時向受災人員提供精神及心理衛生方法方面的幫助;5.盡快恢復被破壞的建筑、清理被堵塞的道路、設施和設備,做好服務經營的恢復工作;6.注意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保持員工情緒的穩定,維護正常生活;7.治安保衛隊要加強中心及管轄小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公安部門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五、獎勵和處罰1.在破壞性地震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之一者,應予以獎勵:(1)出色完成破壞性應急任務的;(2)保護中心財產和搶救人員有功的;(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災害擴大成績顯著的;(4)及時供應救援物資和工作成績突出的;(5)其他有特殊貢獻的。2.在破壞性地震應急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應予以處分或處罰:(1)不聽從指揮,不服從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的;(2)臨震應急期或震后應急期擅離職守、臨陣逃脫的;(3)阻撓抗震救災指揮部緊急調用物資、人員或占用場地的;(4)貪污、挪用、盜竊地震應急工作經費或物資的;(5)趁機哄搶國家、集體或者公民財產的;(6)不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的;(7)散步謠言擾亂社會次序,影響破壞性應急工作的;(8)有危害應急救援工作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