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交通基礎行政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081096
2024-09-06
18頁
53.50KB
1、縣城交通基礎行政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縣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總 則1.1編制目的為有效地處置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建立統一領導、分工負責、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映迅速、處置有力、依法規范、依靠科學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交通部門應對各類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社會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我縣國民經濟持續協調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預2、案。2.適用范圍2.1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適用范圍是:發生在普通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規費征收中,或道路運輸生產中,發生的突發公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的總稱。 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級(一般)、級(較大)、級(重大)、級(特大)。發生不同級別的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采取不同級別的應急響應,啟動不同層次的應急預案。3.指導思想3.1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省、市交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努力提高執政能力和水平,樹立安全3、發展的理念,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處置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長效機制,掌握應對交通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主動權。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交通運行面臨的風險、困難甚至突發性危機,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4.工作原則4.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一切對人民負責,切實履行交通局應行使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處置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首要任務,快速協調,科學調度,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4.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常備不懈、預防在先的思想,做好應對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思想準4、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工作準備和物質準備。建立健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信息報告體系、指揮協調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搶險疏通體系。加強隊伍培訓和防災抗災救災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4.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全縣交通系統除高速公路系統外,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根據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及所需運用的資源、影響范圍等因素,落實處置主體和責任,明確指揮人和指揮權限,實行各級交通部門的行政領導責任制,提高應對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4.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堅持防災、抗災和救災相結合,專業隊伍和社會力量廣5、泛參與相結合,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縣局全面協調指揮下,公路、運管、征費,交通系統內部各專業隊伍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建立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4.5依靠科學,創新手段。堅持依靠科技防災減災,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隊伍的作用。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相關科學研究,推廣最新的科學防災減災知識和先進技術。充分利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做好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不斷提高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分析和處理水平。4.6整合資源,提高效率。堅持條塊結合、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會資源,統一規劃、統一布局,避免重復建設。加強部門間的聯系和配合,建6、立健全應對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聯動機制,提高處置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綜合管理水平。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5.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5.1縣交通局成立XX縣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市交通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局各分管領導及運管所長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和單位主要領導擔任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主要職責:指導公路、運管機構建立專項預案,形成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負責建立健全應急指揮系統、應急聯動機制和工作制度;加強現代化預警系統和信息分析系統建設,提高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警能力;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7、部的決定和指示;根據職責分工組織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并協調解決處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督促檢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縣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指揮協調中心)依托在縣交通局辦公室,電話:。5.2縣公路局、縣運輸管理所和縣局建設部門要根據本預案要求,分別成立,普通公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主要職責:編制和完善專項的、部門和單項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對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基礎8、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和完善定期會晤機制和演練機制;依據工作職責和公共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承辦相應的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和協助處置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和報警工作和應急保障工作;組織開展防災科普宣傳;辦理市交通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它任務。5.3縣交通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協調中心是縣交通局處置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現場工作機構,由縣交通局領導、縣局相關單位專項指揮協調中心組成。縣交通局主要領導擔任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總指揮,在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對不同級別的應急響應,對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救9、援工作的指揮。其主要任務是:制訂應急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調集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搶險救災工作的落實;了解和掌握現場處置情況和事態發展情況,并及時向縣政府和市交通局報告;確定是否需要擴大應急措施;決定應急工作是否結束轉入正常工作;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把關工作;指導善后處理工作等。5.4縣交通主管部門在本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制定相應的處置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和上一級交通部門的應急預案相銜接,配合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做好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縣公路、運管機構和局建設部門根據職責制定10、各專項預案。5.5縣交通主管部門和縣級公路運管機構,應當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結合本地實際和行業特點,編制相應的本級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各級預案必須與本預案相銜接,并抄報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牽頭,成立由本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該行政區域內的公路交通管理機構組成的相應的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和指揮協調機構,負責相應的應急事件響應和處置工作。6.預測、預警發布和報告6.1預測 交通主管部門和局直屬單位,應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監測預報的體系建設,建立常規數據監測庫和科學分析制度,提高預報的準確性。發現并確認可能引發重大和特別重大的交通基礎設施11、安全突發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或前兆信息時,應先采取有效的預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6.2預警與發布 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按照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級,藍色表示)、較大(級黃色表示)、重大(級橙色表示)、特大(級,紅色表示)四個預警級別。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發布,由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局直屬各單位在各自專項應急預案中明確。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話、報紙、通信、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點通知等方式進行。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12、全面。涉及特大和重大預警預報信息,在發布前,須經市交通局主要領導或受其委托的分管領導批準,在發布前1小時應當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抄送市交通局辦公廳、縣安全生產監督局。 發布可采用明傳電報或在報紙、電視、廣播電臺等公共媒體上發布。6.3信息報告 事發地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構接到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報警后,不論哪一級別的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第一時間將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并通報相關單位和同邊縣區。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在特殊情況下,經同級政府領導批準后,可以越級上報。報告的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13、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6.4縣交通局應急協調指揮中心(設局辦公室)要及時匯總上報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主要信息和情況,同時將局領導作出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縣(市、區)和局直屬單位,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1交通主管部門和局直屬有關部門要及時掌握較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對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變為特別重特大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要不受限制,隨時報送。7.應急響應與參考措施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處置本縣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市級14、設立在縣級的交通機構,應當在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參與相應的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在第一時間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縣交通局在市政府領導下指揮協調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如該事件超出本市范圍,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向市交通局報告。7.1一般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參考措施 一般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發生后,發生的縣(市、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縣級應急機構應急力量和資源可以控制險情和事態,且突發公共事件后果已經或者僅導致個別人員傷亡,或造成輕微危害,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可以有效處置,或需縣級人民政府設立專門小組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的交通基礎設施安15、全突發事件。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根據事件的類型、可控性、可能造成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結合實際需要,下列措施供公路交通應急領導機構領導參考: -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110、120、122、119等); -對應急準備工作作出批示或指示; -召開專門會議分析研究對策; -啟動本級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專門應急預案,進行及時、有效的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啟動本級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工作; -根據當時實際情況作出決策;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7.2較大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縣(市、區)難16、以控制的事態,并有向周邊縣(市、區)擴散的態勢,超出縣級應急能力,需要市交通主管部門組織力量增援或協調處置,或需市交通主管部門啟動市交通專項應急預案的;突發公共事件后果已經或者可能導致人員有較大傷亡,或造成較大危害,需要啟動縣級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或需要市交通主管部門設立現場指揮部來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根據事件的類型、可控性、可能造成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結合實際需要,下列措施供公路交通應急領導機構領導參考: -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110、120、122、119等); -對應急準備工作作出批示或指示; 17、-召開專門會議分析研究對策;-啟動本級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專項應急預案,進行及時、有效的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啟動本級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工作;-主要領導或其委托的分管領導必須趕赴現場指導、協調處置工作;-明確指定現場各專業組負責人;-啟用儲備應急求援物質、設備、資金;-根據當時實際情況作出決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7.3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參考措施 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跨縣(市、區)難以控制的事態,并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呈擴散態勢,超出本縣級人民政府聯合應急能力或市交通主管部門應急能力,需要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18、專項指揮機構組織力量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后果已經或者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或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縣人民政府設立現場指揮部來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或縣人民政府或市交通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機構認為有必要啟動相應預案的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由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縣交通局應根據上級的部署和職責分工,主動配合抓好應急措施的組織實施。根據事件的類型、可控性、可能造成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結合實際需要,下列措施供公路交通應急領導機構領導參考:-向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對應急準備工作作出部署的指示;-召開專門會議分析研究對策;-啟動本級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及時、有效的19、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啟動本級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工作;-縣交通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參與應急救援;-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力量和物資增援;-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縣交通主管部門領導和所在縣交通主管部門領導趕赴現場指導、協調處置工作;-明確指定現場各專業組負責人;-由縣交通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署、發布信息;-啟用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資金;-根據當時實際情況作出決策;7.4特大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參考措施 特大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發生跨地區我縣難以控制并有向全縣或周邊縣份擴散的20、態勢,超出本縣政府聯合應急能力,需要縣政府統一指揮進行應急救援行動,組織協調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后果已經或者可能導致人員特別重大傷亡,或造成特別重大危害,需要設立市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行動,或需要啟動市交通專項應急預案或省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處置的;省、市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決定啟動級響應的,或國務院決定啟動級響應的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由省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縣交通局應根據上級的部署和職責分工,主動配合抓好應急措施的組織實施。8.應急現場處置的參考措施8.1事發地的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成立現場應急協調機構,在縣交通局應急工作組的指揮和指導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21、工作。需要交通各專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該突發公共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其他專業部門予以協助。8.2在應急現場處置中,可以組成若干專業組,其主要職責如下: 現場救援保障組:組織現場搶救,維持現場秩序,疏導或者封鎖公路、橋梁、隧道、航道,封閉通航水域等。 傷亡人員處置組:指導并督促責任單位負責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置工作,做好家屬的思想穩定工作,并負責組織聯系理賠等事宜。 事故調查分析組: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專家和相關人員,組織或參與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研究處置手段、技術措施和方法,向應急領導機構及時提供相關信息和決策參考依據。 除以上分工外,根據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還可以組成22、綜合組,負責對外發布和處理公共關系等事項。9.新聞報道與信息發布9.1事發地應急處置單位要切實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的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322號)、關于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國務院辦公廳2004年2月27日印發)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內突發事件對外報道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16號)的有關規定,掌握信息和新聞的主導權,配合做好緊急情況新聞報道工作。9.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要充分發揮正面引導的作用,及時將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在第一時間傳遞給公眾,并將事件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地、簡明23、扼要、真實可靠地發布給公眾,一方面公眾在獲取此信息后能夠及時準確地應對突發事件,另一方面避免誤導和炒作。必要時要及時組織新聞發布會,統一由局辦公室對外發布,并可組織主管部門負責人或指定有關人員回答公眾和記者的提問,澄清事實,消除疑慮,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信心。9.3縣交通局辦公室受局長或受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長的指揮,負責主管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管理和協調工作。縣公路局、運管所應配合縣交通局辦公室做好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并相應配合做好各自區域和職責范圍的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縣交通局和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人作為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發言人,得到授權指令后統一24、對媒體、公眾和合作機構發布新聞信息。9.4一般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由縣公路分局、運管所、縣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把關;較大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須經縣交通局同意后,縣公路局、縣運管所(縣地方海事處)、縣交通主管部門發布,有特別影響的由縣交通局辦公室負責協調并發布;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由縣交通局負責協調把關并統一對外發布;特大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須經縣政府辦公室同意后,由縣交通局發布。以上各個級別的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和統一對外發布前,均須征得本級政府分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并建立相關的審查審批手續25、。9.5突發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地交通新聞宣傳部門的職責是:指導對媒體、公眾和合作機構的新聞發布工作;根據對局勢的發展和各方信息需求決定預案的啟動;根據預案中確定的合作機構應及時協調,保證新聞發布中口徑一致,避免越級傳播;及時向本部門領導人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時更新信息;部門在整個應急系統中所起的作用是:向主管領導和決策層建議如何發布信息;了解與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的政策、技巧和情況;復核和批準將要公布給媒體、公眾和合作機構的信息。9.6縣交通局辦公室要加強上下溝通,負責與各新聞媒體的聯絡和公共關系處理工作,逐步建立部門之間、發言人和主要媒體聯絡方式的信息庫,以便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的及時26、有效溝通。10.宣傳 培訓 演習10.1宣傳教育:縣交通局負責編印本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及安全救助宣傳相關資料,廣泛宣傳應急預案。交通主管部門和局直屬各單位應編制及公布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并督促各相關企事業單位制定本單位的交通公共突發應急預案;廣泛開展應急預防、避險、自救、互救、防災、減災等基本知識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能力。10.2培訓: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應急管理知識培訓制度,每年對負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職責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各相關應急管理的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或本系統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演練,以及應急救援27、人員上崗前和應急常規性的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10.3演習:各級各部門要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應急工作預案,有針對性的定期組織演練或訓練,使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明確崗位與職責,增強各部門之間的配合與協調,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及時發現預案和程序之間的缺陷,并根據演練情況和實際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11.應急事件中的交通運輸保障11.1縣交通局應及時協調縣公路分局、運管所及交通主管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和運輸應急保障措施的落實。運管機構要依法制定并建立應急交通運輸工具(運輸車、船)的征用程序和交通28、運輸人力、物力補償原則,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通行費征收部門要建立“綠色通道”,通力協作,保證應急工作順利開展。11.2縣交通主管部門應建立應急事件中的信息通信保障體系。配合市交通信息部門組織、協調全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工作,在市主管部門指導下制定并實施通信保障計劃,組織建立市、縣互通、部門互連,多手段、多路由,有線與無線結合,光纖通信與微波、衛星通信結合,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11.3加強應急通信裝備建設,保障應急通信設施、線路及裝備的完好,建立備份和應急通信措施。一旦應急事件發生,能夠保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通信指揮暢通。12.預案管理12.1本預29、案總則由市交通局編制,各分則(各交通行業專項預案)由縣局、縣公路分局、運管所及局有關部門配合編制,由縣交通局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12.2交通主管部門要依照本預案,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并抄報市交通主管部門。12.3各有關部門要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并按照預案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監督檢查工作,為應急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確保常態工作向非常態工作的順利轉變,保證在非常態下能夠臨危不亂、行動迅速。每次重特大公共事件發生后,都要對總體應急預案或專項應急預案進行重新評估和修改充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應急機制。13.責任和獎懲1330、.1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13.2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對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處置緊急情況工作中,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奮力搶救搶險,出色完成任務者;在危險關頭,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搶救群眾有功者;及時準確報送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和動態信息,為應急處置贏得時間,成效顯著者;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獻計獻策,成效顯著者;舉報突發公共事件重特大隱患有功的單位和個人;其他有特殊貢獻,成效顯著者。13.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應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紀律處分;經營單位或個人31、不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玩忽職守,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緊急情況,延誤處置,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影響的;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玩忽職守,對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影響的;或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失職、瀆職行為的;在處理緊急情況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逃脫的;挪用、克扣、貪污或集體私分搶險救災錢款和物資的;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對因信息溝通不及時和組織協調不夠等原因,導致突發事件對外報道不利而造成重大32、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其他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 附件一:XX縣交通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突擊隊領導機構 附一:XX縣交通局應對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突擊隊領導機構一、XX縣交通系統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縣交通局局長) 副組長:(縣交通局副局長)(XX公路分局局長)(縣交通局副局長、縣永寧高速公路辦公室主任)(縣交通局副局長)(縣運管所所長、地方海事處處長)成 員:(縣交通局辦公室主任) (縣公路分局副局長) (縣交通局公路建設股股長) (縣交通局交通安全股股長) (縣運管所副所長) (縣公路分局工程股股長) 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二、縣交通系統公共應急救援突擊隊工程搶險救災突擊隊。工程搶險救災突擊隊一隊隊長:副隊長:隊員:工程搶險救災突擊隊二隊隊 長:副隊長:隊 員: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突擊隊。隊 長:副隊長:隊 員:防汛救災運輸保障突擊隊。隊 長:副隊長:隊 員:后勤保障突擊隊隊 長:副隊長:成 員:以上四組突擊隊隊員可根據搶險救災等公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臨時召集組成,并由事發所在縣交通、公路部門領導共同組成或擴充應急力量。按各專項預案確定的應急任務在上級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