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結核病傳染感染防治應急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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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1213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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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學學校結核病傳染感染防治應急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小學學校結核病防治應急預案為進一步做好我校的結核病防治工作,確保全體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規范學校結核病散發病例管理措施,妥善處置學校群體性結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條例的各項要求,我校將積極做好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學校防控結核病的應急能力,制訂本預案。一、嚴格組織領導學校成立防控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各項防控工作。組長:對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負總責,具體落實人員分工、資金保證2、部門協調。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相關事務工作。組員:具體負責學校衛生監督,防控必須物品的采購,校園消毒。具體負責結核病防治知識宣傳工作及資料匯總。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的衛生打掃,結核病防治知識教育、學生晨檢及缺勤統計、學生突發事件處理及報告。二、學校結核病預防措施1、加強健康教育,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廣泛進行宣傳教育,提高學生認知水平,增進其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2、教室、圖書室等人群聚集場所要特別注意衛生和通風,保持空氣流通。3、教育學生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咳嗽、打噴嚏時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換衣被等。4、廣泛開展陽光體育活動,加強體育鍛煉,增強學生體質。53、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有結核病史及有結核病家族史,體質較差學生,要注意重點觀察,發現異常及時診治。三、學校發生肺結核病的處置辦法(一)對疫情的處置1、學校一旦發現首例肺結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應在24小時內將疫情上報疾控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不得延報、瞞報。2、積極協助疾控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清疫情的來龍去脈。如果傳染源在學校內,應迅速采取措施消除傳染源。3、當疫情呈個別散發狀態,經疾控部門認定無須停課時,應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學生的隔離、治療工作,另一方面對密切接觸者進行觀察與排查,做好記錄。并注意搞好宣傳教育,對疫點進行徹底消毒,堅決防止肺結核病爆發流行,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4、秩序。4、當疫情呈爆發狀態,經疾控部門認定須停課時,應立即停課,并積極配合疾控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做好疫情監控、信息報送和有關防治工作,力爭在最短時間撲滅疫情,消除不良影響,盡早復課。(二)對患病學生的處置1、首先對患病學生實施隔離,指定專人陪送到結核病防治機構進行相關檢查,確定患病類型,確定傳染性的強弱,并調查其排菌期是否發生在學校。2、通知學生家長接回患病學生,并對如何規范治療及其用藥情況、定期復查情況進行跟蹤調查,隨時掌握學生身體健康狀況。3、對患病學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進行徹底消毒。所在教室、寢室按疫點消毒要求,進行藥物噴灑或紫外線照射消毒。4、患病學生經過規范化治5、療,病情趨于穩定,持結核病防治機構診斷證明,確認沒有傳染性,可申請復學。5、學校對患病學生應給予充分的關懷和照顧,幫助其樹立信心,堅持治療,而不會有歧視思想。(三)對密切接觸者的處置1、對與患病學生有過密切接觸的人群(重點是同一個班級、同一個寢室的同學)登記造冊,實施醫學觀察,并進行必要的篩查。篩查步驟為:初篩為結核菌素試驗,進一步篩查為胸透,如果仍無法確定,應拍片及進行痰涂片檢查以確定是否被感染。2、對上述密切接觸者,如果篩查結果為陰性,應在觀察3個月后再復查一次。3、在結核病防治機構指導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預防性服藥(一般服用異煙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兒童按每公斤體重5-10毫克)。4、如密切接觸者經診斷被感染,應作為新發病例及時做好疫情報送、患病學生處置、密切接觸者處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