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系統突發重大事故處置應急預案.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1081406
2024-09-06
17頁
58.53KB
1、城市供水系統突發重大事故處置應急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省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1 總則1.1 目的為做好XX省XX的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并在必要時實施緊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1.2 工作原則 1.2.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省XX職責,明確內部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同時明確各級政府部門、供水企業、咨詢機構相應職責,有效地處置突2、發事件。 1.2.2 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城市為主體,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礎上開展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預防工作。上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持或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1.2.3 長效管理,落實責任。城市供水以保障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相應應急程序,落實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責任機制。1.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3、法、城市供水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XX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XX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省境內發生突發性事件使城市供水系統發生事故,造成連續停止2.4萬戶以上居民供水18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其他事故情況由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其制定的應急預案進行分級處置。 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2)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3)地震、4、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4)消毒、輸配電、凈化構筑物等設施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事故;(5)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發生災害影響大面積及區域供水;(6)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傳染性疾病爆發;(7)戰爭、恐怖活動導致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部門職責,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其他部門共同處置。2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XX設立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指揮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各地區職能部門建立、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5、;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擬定本地區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負責應急預案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工作;各供水單位根據本地區歸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原則,制定本單位供水系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2.1 指揮小組組成與職責2.1.1 指揮小組的組成:組 長:分管副廳長副組長:城市建設處處長建筑管理處處長辦公室主任 成 員:綜合計劃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 科技教育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業處處長政策法規處處長監察室主任省城市節約用水指導中心主任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當發生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時,指揮小組必須迅速到達指定崗位,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由所在部門同志按職6、務高低遞補。2.1.2 指揮小組職責 (1)領導和協調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部署省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2)及時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省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3)貫徹國家應急工作方針,根據省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XX有關處室和有關地區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5)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6)其他有關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2.2 指揮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XX城7、市建設處,辦公室主任由城市建設處處長擔任,副主任由建筑管理處副處長、廳辦公室副主任擔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指揮小組正副組長、成員單位、專家工作組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組長的指示。應急響應時,負責了解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并及時向省政府、建設部提出報告和建議;組織供水行業對事故現場進行人力、物力支援;協調指導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城市供水設施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及時傳達和執行省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與省政府8、其他工作部門對應急救援工作的聯系和協調。2.3 指揮小組專家組組成與職責指揮小組專家組由規劃、設計、大專院校、水質檢測等科研機構和有關城市供水企業的總工程師組成。其職責是:參加指揮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指揮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指揮小組的指派,對地方給予技術支持。2.4 設區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與職責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省XX的應急預案及應急體系,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主要負責人任搶險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職責包括擬定防止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的有關技術性文件;根據指揮小組的指示,組織城市9、供水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當地的供水應急工作;指導事故發生地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城市供水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負責核實地方上報的城市供水系統事故情況;組織事故的調查;組織事故現場無關人員的撤離和受災群眾的安置。2.5 各城市供水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根據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及應急體系,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企業主要領導任搶險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當地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搶險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科學地、切合實際的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10、,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檢測設備,交通通訊工具,并定期組織演練,開展城市供水設施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 3 日常預防預警機制3.1 監控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供水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縣級以上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城市供水水質監測工作,對城市供水水質進行檢驗、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3.2 檢測網絡由省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監測站組成監測網絡,按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的要求定期對城市供水水質進行檢測。4 應急響應4.1 總體要求4.1.1 城市供水系統事故發生后,由城市人民政府和當地歸口管理部11、門負責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快速修復、恢復重復建等方面的工作。4.1.2 城市供水系統事故發生后,由當地職能部門向同級城市人民政府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4.2 情況報告4.2.1 基本原則(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3)直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直報省XX,同時報市級供水系統事故應急組織。4.2.2 報告程序 (1)供水系統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應急處理電話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12、重大事故。(2)重大事故一經確認,有關應急組織須立即向XX,市級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組織報告。(3)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寫出事故快報,分別報送XX,市級供水系統事故應急組織。若系水源、傳染性疾病引起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同時報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快報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事故發生后采用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13、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4.3 應急響應4.3.1 分級響應按城市供水系統事故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時間,應急響應分為I、II、III三級。本預案適用范圍所規定的為I級,II、III級應急響應標準由市級城市供水歸口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II、III級應急響應分別由市級人民政府或授權有關部門負責。4.3.2 響應程序(1)重大事故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報告后啟動應急預案,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服從地方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14、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匯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2)指揮小組接報后,辦公室立即報告廳長、分管副廳長,通知指揮小組成員召開指揮小組的第1次會議,宣布啟動XX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通報事故情況,通知指揮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到位并開展應急工作;迅速與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聯系,了解并核實有關事故和應急情況,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必要時向省政府、建設部匯報。 (3)指揮小組召開指揮小組成員和專家工作15、組會議,根據事故和應急情況提出城市供水系統的搶險、搶修、臨時供水等建議方案,討論XX應急工作建議,并組織現場工作組赴現場協助、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4.3.3在應急響應期內,XX廳長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參加省政府有關活動,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開展應急工作,指揮小組成員必須堅守崗位。4.4 應急支援 4.4.1 XX派出現場工作組,由廳領導帶隊,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選派專家對處理供水系統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專報。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派出工作組,協助當地政府和指導縣級政府研究事故處置對策,做好搶險救援工作,組織16、專家協助事故調查,及時向XX續報有關情況。 縣級歸口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統一指揮下,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按照政府應急指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做好搶險救援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4.4.2 城市供水企業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通知供水影響地區的群眾和單位,全力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物證,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和收集證據。4.5 新聞發布辦公室負責向新聞單位發布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稿件的審查和新聞報道的監督管理工作。具體新聞發布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5 應急保17、障5.1 指揮保障XX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指揮地點設在廳辦公室。辦公室應指定專門場所的設施,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供水系統事故信息,為專家咨詢和應急預決策提供依據; (2)接受、傳遞省級、市級供水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為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指揮、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5.2 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以XX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通訊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小組同省政府領導、市級應急組織、供水單位和應急專家組專家通信聯絡的需要。應急響應期間,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18、收省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指揮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5.3 裝備保障城市的供水歸口管理部門制定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5.4 培訓演習各地要有計劃地開展對參與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的人員培訓工作。指揮小組成員的培訓由廳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5.5 宣傳教育 公眾信息交流的對象包括一般公眾和新聞界。主要內容是城市供水安全飲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公眾信息和交流工作由各城市供水歸口管理部門和城市供水企業負責進行。19、 6 應急終止 6.1 終止程序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決定。6.2 后期處置6.2.1 指揮小組工作(1)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2)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6.2.2 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1)供水系統應急終止后的一個月內,供水企業和縣(區)級、市級供水應急組織應向XX指揮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20、其有效性,主要經驗教訓和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等。 (2)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城市供水系統事故原因,從城市供水系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7 附則7.1名詞術語7 .1.1 供水設施:指用于水、凈化、送水、輸配水等設施的總稱,包括公共供水設施和自建供水設施。7 .1.2 公共供水設施;指公共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設施。7 .1.3 自建供水設施;指用水單位以其自行建設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主要向本單位生產、生活和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的用水的設施。7.2 管理與更新XX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定21、期由廳城建處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審評,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改。7.3 獎勵與責任 XX對在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自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7.4 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XX制定并解釋7.5 預案的生效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8. 附錄XX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指導體系框架示意圖附錄 XX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指導體系框架示意圖XX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指揮小組辦公室專家工作組辦公室綜合計劃處城市規劃處科技教育處勘察設計處省政府設區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察室房地產業處政策法規處建筑業管理處XX省城市節水指導中心城市建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