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作業項目水害事故預警應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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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1611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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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作業項目水害事故預警應急方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煤礦水害事故預防與預警一、總則:1、編制目的建立健全XX煤礦水害應急救援體系,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災難擴大,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煤礦職工人身安全和煤礦生產建設健康發展。2、水害危險性分析(1)發生水害預兆:a.煤層發潮發暗。由于水的滲入,使煤層變得潮濕,光澤變暗。如果挖去一層仍是這樣,說明附近有積水。b.巷道壁或頂板“掛汗”,它是積水通過巖石微小裂隙時,凝聚于巖(煤)壁表面的一種現象。c.煤層變涼。煤層含水時能吸收2、人體的熱量,用手觸摸時會有發涼的感覺,并且手放的時間越長,感到越涼。d.工作面頂板淋水加大,或出現壓力水頭。e.工作面溫度降低。工作面可見到淡淡的霧氣,使人感到陰涼。f.水叫。煤巖層裂縫中有水擠出,發出“嘶嘶”的響聲,有時還可聽到像低沉的雷聲或開鍋水聲,這都是透水的危險征兆。g.工作面有害氣體增加。因積水區有氣體向外散出,使工作面空氣中的二氧化碳、硫化氫等氣體的含量明顯增大。(2)水害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 一般來說雨季發生水害的可能性更高些,因為XX煤礦屬于水文地質簡單型礦井,礦井充水因素主要來自大氣降水老塘滲透。井田范圍內有兩條季節性河流,隨季節變化較明顯,但到雨季時水量也不可忽視,防止通過3、地面塌陷坑及裂隙導入井下。但是,含水層突水并無季節性,尤其奧陶系巖溶水通過斷層或陷落柱突水。(3)礦井水害易發生的地點:采掘工作面。如:在頂板破碎的煤層中掘進巷道,因放炮或支護不好發生冒頂;或回采工作面上部防水巖柱尺寸不夠,當冒落高度和導水裂縫與河湖等地表水或強含水層溝通時,會造成透水。 巷道掘進時與斷層另一盤強含水層打通,就會造成突水。斷層帶巖石破碎,各種破裂面及石灰巖裂隙溶洞較發育,突水威脅較大。 由于采掘地點離含水層太近,隔水巖柱的抗壓強度小,抵抗不住靜水壓力和礦山壓力的共同作用,巷道掘進后經過一段時間的變形,引起底板破碎承壓水突然涌出。 石灰巖溶洞塌落柱內部,巖石破壞,膠結不良,往往構4、成巖溶水的垂直通道。當巷道與它掘通時,會引起幾個含水層水同時大量涌入,造成淹井。 地質勘探時打的鉆孔封孔質量不好,就成為各水體之間的垂直聯系通道,當巷道或采面與這些鉆孔相遇時,地表水或地下水就會經鉆孔進入礦井,造成強烈涌水。 回采工作面或巷道遇到老空或舊巷道的積水區時,會在很短時間里涌出大量的水,也是煤礦常見且破壞性很大的一種水災。 (4)井下突水特征老空水涌出: 一般都從上而下,水有色有味。有淺紅、淺黃、淺灰等顏色。由于老空水在地下封閉積存時間較長,流出時有臭味。用嘴品嘗,不清淡,不清爽,有澀味。突出時瞬時水量很大,其后水量迅速減小。 地表水滲入井下: 其顏色隨地表水的顏色而定,雨季洪水滲入5、井下一般混黃,有時帶有泥沙或地面的雜物,洪水來臨時水量變大,雨水過后水變清,水兩漸小。 含水層突水: 由于自然條件千差萬別,其出水情況多種多樣。弱含水層突水一般從巖層裂縫中涌出,水量小,水質透明清澈,無味,水量達到一定數值后開始穩定,如果不進行封堵,詞水會變成長年流水,從而增加礦井涌水量。 強含水層突水:多發生在深部,工作面靠近斷層、巖層破碎帶、陷落柱周圍。強含水層突水一般也有水量由大變小的過程,有的先產生底鼓,從巖石裂隙中滲水,隨底鼓和巖石裂縫加大水量變大,水有壓力,翻水,由于周圍巖石的摩擦開始水呈灰色,時而變清,時而變灰白色低板穩定后變清,水無色無味,清涼可口。隨突水口通道加大,水量急劇上6、升,隨高壓水的大量噴出會再次造成巖層破裂,并伴有巖層的水交雜產生的巨響。這時在現場人員要盡快撤離3、預防水害主要措施(1)科學設計、合理布置,對礦井有危害,有透水的可能,而且不能排干,可留設防水煤柱。(2)了解并掌握周邊小窯的開采資料,包括開采深度、開采范圍、開采年限、開采時間、涌水量等情況。(3)在情況不明的情況下,堅持“有疑必探”的原則向前掘進。打超前探水鉆時,必須保證安全退路暢通。如有透水征兆,不能起鉆,要盡快匯報調度室,處理險情。(4)按照“三防”要求,汛前清理好水溝,雨季前準備好充足的防汛物資,搶險隊伍。(5)按三防工程計劃的要求的時間,對各水平的水倉進行清掏。(6)各水平的防排水設7、備,按三防工程計劃的安排檢修,確保有足夠的備用設備。 (7)礦領導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機電組應用雙人值班,發現險情及時向礦防汛指揮部匯報,指揮部調動搶險隊伍、搶險物資進行搶險。(8)汛期期間防汛物資必須配備充足、嚴禁挪做他用。(9)汛期期間除礦內值班車值班待命外,供應組必須派一臺大鏟車值班待命。(10)雨季前對井田范圍內兩條季節性河流進行檢查,對易發生漏水的河床進行堵漏。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及降雨后必須進行檢查,發現有漏水的河床,立即匯報礦防汛指揮部。(11)定期對東西風井地面防排水系統檢查。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及降雨后必須進行檢查,發現排水溝不暢通或不能滿排水需要時,立即匯報礦防汛指揮部。(12)8、雨季前對井田范圍內的裂縫和塌陷坑進行檢查,掌握裂縫和塌陷坑數量、位置等情況,匯報礦防汛指揮部。(13)每次降大到暴雨及降雨后對地面裂縫和塌陷坑進行檢查,發現積水由裂縫和塌陷坑漏入井下,立即匯報礦防汛指揮部。 (14)各水泵司機堅守崗位,做好手拉手交換班。(15)電話通訊必須暢通,確保汛期不中斷。二、水害應急救援指揮部體系及職責1、應急組織機構(1)、總 指 揮: (2)、副總指揮:(3)、成 員:(4)、搶險組:由礦培訓職工組成。(5)、物質供應組:(6)、警戒保衛組:(7)、通訊聯絡組:(8)、醫療救護組:當地醫院(9)、善后處理組:(指揮部成員聯系電話見附表) 2、應急指揮部職責(1)、總9、指揮:負責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批準預案的啟動和終止,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全權指揮。(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具體指揮工作:包括:事故處理方案,制定事故處理過程的安全措施;負責警戒設置,人員疏散、撤離等指揮工作;負責事故現場勘察,調查分析;負責各種技術資料的提供,對災變進行預測及時提出應對措施;調動人力物力迅速搶險救災,必要時到現場親自指揮搶險救災工作。(3)、成員:本著搶險救災的原則,統一聽從總指揮、副總指揮的命令,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組織和指揮救援專業隊伍迅速搶救遇險傷員,盡快找出被困人員,疏散現場閑雜人員立即撤離災區,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10、主要職責是:負責指揮協調救災專業隊的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工作;負責事故現場各種有毒有害氣體的監測監控工作,保證通風系統完好,確保事故現場正常供風,按指令調整通風系統;負責事故現場停、送電工作,確保正常供電,保證通訊設備及線路的正常運行;負責提供事故現場所需的技術資料和相關數據。(4)、搶險組:主要職責是:A、查明事故地點、范圍、原因,迅速搶救遇險傷員,找出被困災區人員,疏散現場閑雜人員,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B、搶修被事故破壞的設備、設施、巷道。C、修復用電設施、通風設備,保證事故應急過程中的動力及通訊線路的正常運行。(5)、物質供應組:主要職責是:負責搶險人員及災區被困人員家屬的食宿安11、排,保證各類搶險救災物資的充分供應,保證救災物資及時運到事故現場。(6)、警戒保衛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地面警戒、治安、保衛、疏散和道路管制工作。(7)、通訊組聯絡組:主要職責是:負責提供優質、高效的通訊設備,保證通訊聯絡暢通。(8)、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地面及井下現場的醫療救護工作。中毒及受傷人員的分類和搶救工作,護送傷員轉院及轉運過程中的醫療監護工作。(9)、善后處理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排、慰問、妥善處理后事工作,并作好職工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及時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三、預警行動XX煤礦水害、救災應急指揮部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或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12、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相關部門和有關區、隊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或采取救援行動。1、 預警條件: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采取預警行動。2、 預警方式: 井下各工作面電話均可直撥礦調度室電話。地面撥打電話:。四、信息報告與處置1、信息報告與通知當礦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人電話時,要做好認真的記錄。記錄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詳細地點、現場傷亡人員、數量、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事故的現狀、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報警人姓名及其他有關情況。2、信息上報礦調度室人員接到事故報警后,立即通知當日礦值人員,礦值班人員決定是否需要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礦調度室人員迅速通知相關人員及部門13、,在10分鐘內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照預案或事故災害情況制定搶險方案,組織搶險。首先通知泵房司機開泵排水,同時通知受水害威脅的工作面人員(先通知深部作業人員后通知淺部作業人員),最后通知絞車司機、信號把勾工。人員撤退原則是:保證下部作業人員全部撤離后,信把工、絞車司機才能撤退。開通與事故現場的通信聯系通道,隨時掌握事故搶險進展情況。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上報礦應急救援指揮部,開通與事故現場的通信聯系通道,并開通與上一級應急救援機構的通信聯系通道,隨時掌握和報告事故搶險進展情況。及時安排事故單位處理,處理完畢,事故單位領導向上級呈上報告。五、應急響應1、響應分級人員傷亡程度將事故14、劃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39人,或者1049人中毒(重傷);特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者5099人中毒(重傷);特別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2、響應程序 應急救援程序圖發現 事故征兆報 警接 警發出救援命令開始救援行動現場處置結束緊急狀態六、應急結束1、應急結束的條件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升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相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報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批準后,應急狀態15、結束。2、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相關人員的工作A、出具詳細的事故情況匯報材料,包括:事故發生的原因,直接、間接損失。B、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相關事項。C、對破壞的設施、設備進行修復,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D、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七、應急處置方案1、現場處置(1)、做好現場處置工作,避免次生、衍生事故的再次發生。(2)、對破壞的設施、設備進行修復,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2、人員緊急疏散及撤離路線事故現場人員清點,由各隊跟班領導負責清點。當班全部入井人員的清點由井口檢身工、考勤、礦燈房、負責人,根據入井人員領到的礦燈、自救器牌號,查清未出井的人數及其姓名,并迅速報告應急指揮部。其中:井口警戒范圍16、的非工作人由保衛組疏散。井下受事故威脅地區的人員,由應急指揮跟據水害的性質、影響范圍等情況,下達撤退指令。井下跟班領導按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帶領井下人員按水害、避災路線安全撤離,具體撤退路線如下:A、當主副井發生涌水大巷人員撤退路線:0大巷由安全出口行人井乘坐候車(主井)地面采區人員撤退路線:0各采掘工作面0主運輸大巷行人井乘坐候車(主井)地面3、危險區的隔離(1)井口警戒區由劉楊勇負責。(2)井下警戒區由安監處、通風區負責。(3)事故后所有入井人員沒有指揮部的命令不得發給礦燈、自救器,檢身工在井口必須嚴格檢查,制止入井。4、受傷人員救護、救治傷情的判斷,按傷情的輕重分類 A、危重傷員立即搶救,17、并在嚴格觀察和繼續搶救下迅速護送到醫院。 B、重傷員需要立刻手術治療的,應迅速送醫院,可以暫緩手術的,要注意預防休克。C、輕傷員可經現場處理后,回住地休息。八、發生水害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1、處理水害事故的一般原則與要求(1)、礦井發生水害事故時,必須了解突水的地點、性質、突水量、靜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響范圍、補給水源等情況。(2)、掌握突水害區范圍。如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中有生存條件的地點,進入該地點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組織搶救。(3)、專業搶險隊進入事故地點后,首先搶救受淹地點被困的人員,控制水勢,防止井巷被淹的范圍擴大。(4)、淹井后,在排水期間,必須加強排水地點的通風和監測瓦斯、二氧18、化碳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防止有毒有害氣體突然涌出造成危害,防止瓦斯濃度超限引起爆炸。(5)、當井下巷道積水排除后,應及時恢復通風,清理堵塞物,整修巷道,為恢復生產創造條件。(6)、搬運和搶救遇險人員時,要防止突然改變傷員已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2、處理水害事故的方法(1)、在透水淹井時,應根據事故地點人員的分布情況,按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規定,撤出災區與受威脅地區的人員。救護人員應分別從上部水平與逆水流方向進入災區救人。(2)、在撤出災區人員的同時,要根據已了解的突水地點、水源、涌水量,排水能力等情況,決定是否關水閘門。在關水閘門以前,應撤出閘門以內所有人員。如不關水19、閘門,也可以采用其它堵水措施,保護排水設備正常運行。必要時,也可以撤出下水平人員,向下部巷道與采空區放水。(3)、礦井被水淹后,經清查人數,確是還有少數人員未出井,應根據事故前他們所在的位置與撤退時可能遭遇的情況,判定遇險人員所在的位置,分析該處或其它尚有生存條件的地點,確定該地點的空間容積,氧氣、瓦斯、二氧化碳濃度,計算出他們可以生存的時間。如被困人員所在地點高于突出后水位時,則不可盲目打鉆孔,以防泄壓引起該地點水位上升,擴大災情。(4)、救護者在處理水害事故時,逆水流方向進入巷道偵察,且知道該巷道上部無出口時,應有專人在外面監視水情,并保持聯系,行進中應注意水位與水情變化,當有被淹沒危險時20、,要立即返回基地。(5)、處理上山巷道突水時,必須防止二次突水和積水淤泥沖出。突水地點下部要有足夠能存水與沉淀物的有效空間,并能與監視人員有通訊聯系,保證作業人員有安全退路,否則禁止進入上山突水地點作業,防止擴大事故。九、獎勵與責任追究事故處理完畢后,應急指揮部根據相關人員在應急工作中的具體表現,依據XX煤礦獎懲規定,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獎懲。1、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區隊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1)、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區隊和個人。(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礦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21、效果顯著的。(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2、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個人。(2)拒不執行水害救災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3)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5)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6)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十、附則1、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煤礦制定。本預案最終解釋權歸XX煤礦所有。 2、預案管理與更新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演練(或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3、應急預案實施本預案自XX年4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