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企業客運站公共事故綜合應急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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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2796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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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車運輸企業客運站公共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汽車運輸公司客運站綜合應急預案1、總則1.1編制目的 為充分發揮車站功能作用,保障旅客運輸安全、暢通、舒適、有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車站各種突發事件,不斷提升汽車客運服務水平,推進我站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順利進行。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XX省消防條例和延安市防火委員會的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站實際,特制定本預2、案。1.3適應范圍 本預案適應于 汽車運輸公司客運站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致使廣大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車站的正常運營受到嚴重威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因火災等突發事件和事故災難造成人員死亡或危及生命安全,或者造成中毒(重傷),或者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2)需要緊急安全疏散或轉移安置; (3)群體打架、斗毆事件以及爆炸事件影響車站正常運營需應急處置; (4)非典、禽流感及有關疫情蔓延需采取緊急措施處置; (5)當天氣變化,遇霧、雪、冰凍以及冰雹等惡劣天氣需應急處置; (6)超出平常工作中應急處置能力; (7)認為需要其他部門響應。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決策。 發揮客運站功能3、作用,把保障廣大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放在首位,運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用急效用,實行民主決策。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在客運站站長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站長牽頭負責,車站各崗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和權限,負責有關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屬地為主,分工協作。客運站應急處置實行屬地負責制,車站領導是處置突發事件的主體,要承擔處置的首要責任,車站各崗位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送,快速有效處置。 (4)應急處置與日常建設相結合,有效應對。客運站對突發事件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4、調動一切力量,建立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應急機制建設和資源準備要堅持應急處置與日常建設相結合,降低運行成本。2、組織機制與職責2.1客運站應急機構2.1.1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長: ; 副指揮長: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五個行動小組:搶險撲救組、水電管理組、人員流散組、安全保衛組、后勤管理組。應急指揮中心報警電話:2.1.2行動小組負責人和人員組成 (1)搶險撲救組。組長: ;成員:(2)水電管理組。組長: ;成員:(3)人員疏散組。組長: ;成員:(4)安全保衛組:組長: ;成員: (5)后勤保障組。組長: ;成員:2.2 職責2.2.1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接警后迅速查清突5、發事件的位置,了解突發事件的情況,隨時掌握動態,及時、準確組織和指揮人員撲救,必要時拔打“110”、“119”電話,向公安部門、消防部門報警。 (2)現場指揮撲救,協調各小組工作。(3)協調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調查。2.2.2搶險撲救組職責 (1)接警后迅速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并做好分工。 (2)根據突發事件情況,采取有效的撲救方案,迅速控制,防止事態蔓延。 (3)搶救被困人員必須做到運用“先控制,后消滅,救人重于救火”、“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 (4)保護現場,隔離非撲救人員進入事故現場。2.2.3人員疏散組職責 (1)組織人員和顧客迅速撤離危險區。 (2)制止工作人員不顧事故災難的嚴重性6、而先搶救物資,盡可能避免混亂和傷亡事故。 (3)保證消防通道安全門的暢通。2.2.4安全保衛組職責 (1)維持現場秩序,協助疏散組疏散人員。 (2)負責對售票房的監護和保衛。 (3)封閉突發事件事故現場,看守進出口,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4)轉運受傷人員和貴重物品。2.2.5水電管理組職責火災撲救時,要及時采取正確的供電、供水方式,及時切斷電源,確保消防用水、用電。2.2.6后勤保障組職責 (1)保證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鐵鍬、雨鞋等)。 (2)安排好車輛,保證及時輸送受傷人員。3 應急響應3.1分級響應 I級響應行動由應急指揮中心組織實施,當應急指揮中心進入I級響應行動時,應7、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II級以下應急行動的組織實施,由行動小組采取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3.2不同應急事件的應急響應措施3.2.1火災應急響應措施 (1)制定完善的消防預案,針對車站實際制定具體的火災應急響應預案。 (2)貫徹“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同時進行”的原則,積極施救。 (3)處置火災事件應堅持快速反應的原則,做到反映快、報告快、處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關鍵時間,把損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4)火災發生后,工作人員應立即向“110”、“119”報告,同時組織做好旅客的疏散、救護8、工作,積極開展滅火自救工作。 (5)客運站應急指揮中心接到火災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6)滅火程序:A、應急指揮中心接到火災報告后,根據起火位置,火勢大小,調派人員迅速到位進行撲救,同時向市消防隊報警; B、水電組接到指令后,立即切斷火災現場的電源,給消防水泵加壓; C、搶救撲救組,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滅火和用室內消防栓連接水帶水槍,向火點射水,在滅火人員、器材充足的情況下,可對火勢采取四面包圍或兩側堵截的方法,控制火勢蔓延,進而撲滅火災。如果人員、器材不足,則要將力量集中在火勢蔓延的方向,或保護價值較大的物資,盡力減少火災損失; D、人員疏散組要引導顧客和員工盡快有序地撤離,并派9、專人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準確到達現場;E、安全保衛組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火災現場進行封閉,清理無關人員,并對重點部位進行保護,維護火場秩序; F、火災滅后,應急指揮中心要積極協助市消防隊對事故進行調查,做好善后工作,其他各組協助消防部門清理火場。3.3應急情況報告應急情況報告的基本原則是:快捷、準確、直報、續報。3.3.1快捷最先接到突發事件時在第一時間報告,最遲不能超過一小時。3.3.2準確報告內容要真實,不得瞞報、虛報、漏報。3.3.3直報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要直接上報公司。3.3.4續報在突發事件事故災難發生一段時間內,要連續上報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及有關內容。 3.3.5報告內10、容特別重大事故災難快報及續報應急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名稱、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 (4)事件的簡要經過; (5)其他需上報的有關事項。3.4報告程序3.4.1客運站事故災難發生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報警,并報告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接警后應迅速確認災難性質和等級,立即啟動相應的預案,并向公司報告。3.4.2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應急指揮中心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災難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災難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災難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11、據收集工作; (4)服從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災難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3.4.3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災難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災難現場的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3.4.4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時,應急指揮中心應在事故災難發生后4小時內寫出事故災難快報,分別報送公司及主管部門。3.5情況接報 應急指揮中心獲悉突發事件后,迅速通知公司,并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上報有關部門。3.6緊急處置 緊急處置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依靠自身的力量。突發事12、件發生后,車站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使事故災難損失降到最低。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處置措施。3.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需要佩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突發現場的相關規定。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3.8群眾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事故災難的特點,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緊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13、置的方式、范圍、路線和程序,指定有關行動小組具體負責實施疏散、轉移和安置; (3)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4)維護事發現場的治安秩序。4 保障措施4.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相應設施滿足進行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逐步建立并完善全站安全信息庫,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障應急指揮中心與上級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保證應急響應期間相互通信聯絡的需要,明確聯系人,聯系方式,做到有備無患。具體聯系有關事宜由車站辦公室負責。同時,客運站辦公室負責接受、顯示和傳達事故災難信息,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并對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及其本情況進行備案。4.2應急保障 (114、)為應對突發事件,客運站根據實際情況在不同區域均添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如在候車廳、車場均備有安全消防栓,在售票廳、候車大廳、空調候車室等多個重要位置均備有滅火器材。 (2)根據需要開設以客運站進出口、售票廳大門為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需要。5 附則5.1名詞解釋5.1.1客運站旅客運輸 本預案所稱車站旅客運輸是指汽車站承擔城市與城市之間或從甲地到乙地之間為方便旅客相互交往、觀光旅游等汽車旅客運輸任務。5.1.2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事故災難 本預案所稱的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災難是指需要啟動本預案中規定的級以上應急響應的災難事故。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災難15、類型主要包括: (1)客運站遭受火災、爆炸等事故災難; (2)客運站內發生聚眾鬧事、群體打架斗毆等突發事件; (3)客運站遭受強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的侵襲。5.2預案管理與更新客運站根據國家應急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資源的變化情況,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5.3獎勵與責任追究5.3.1獎勵 在客運站內發生突發事件、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國家、集體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準備或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