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火工品儲存裝卸及運輸清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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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3440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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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井火工品儲存、裝卸及運輸清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加強火工品的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確保安全,特編制火工品事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礦井火工品的評估: 礦井火工品的危害主要包括火工品的儲存事故、裝卸事故、運輸事故、清退事故。 二、礦井火工品的監控措施: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切實管好、用好我礦的火工品,其要求如下: 2、藥庫工作人員必須是經礦政審并經專門培訓合格者擔任,持證上風。否則不得從事火工品管理工作。 預防火工品裝卸、運輸的事故的措施: 一、爆破材料2、的裝卸、運輸: 1、派往提運爆破器材的采購員、武裝押運員、駕駛員,必須是政治可靠,責任心強,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爆破規程,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嚴禁未經培訓的人員接觸爆破物品。 2、運輸爆破器材的汽車由分管礦長負責安排;必須是性能良好的專用車輛,車箱底必須墊橡膠板,對排氣管要進行改造,杜絕火星進入車箱內;車箱不得用欄桿加高,并必須插有標著“危險”字樣的紅旗。夜間運輸時,車輛前后應標志危險的信號燈;長途運輸時,必須用封閉式后開門專用棚車,否則嚴禁裝運爆破器材。 3、炸藥、雷管嚴禁同車裝載,炸藥包箱不得超過車廂高度,且小于四層;雷管箱不得側放、倒放和堆碼二層以上,并備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裝車完3、畢后,應用帆布覆蓋并捆緊后方準行車。 4、嚴禁用煤氣車、拖拉機、翻斗車、三輪車、自行車、拖車運輸爆破器材,嚴禁超載運輸。 5、運輸爆破器材時,車輛必須限速行駛,公路上運輸,時速不能超過30公里;通過集鎮村寨時,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運輸雷管、炸藥的車輛與其它車輛不能尾隨而行至少要有30米以上的距離。 6、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不得裝載其它任何貨物,嚴禁乘坐其它人員,嚴禁在車箱內吸煙。 7、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在途中停歇時,要在遠離集市、建筑設施和人煙稠密的地方,并有專人看管,嚴禁在車輛附近吸煙和用火。 8、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行駛時,押運人員要帶上袖標,持槍坐在車箱內,隨時注意周圍的情況,嚴禁在車箱4、內抽煙、睡覺。 9、爆破器材到達礦藥庫后,必須立即組織卸車,卸車工作必須在白天進行,卸車只有由藥庫工作人員進行,押運人員負責警戒,嚴禁其它人員進入卸車現場。雷管、炸藥不能在同一地點同時裝卸。當天運送的雷管、炸藥必須當天裝卸完畢。 10、炸藥運輸裝卸過程中,嚴禁猛烈碰撞、拋擲、翻倒或墜落,必須做到輕拿輕放。 11、由平峒藥庫向斜井藥庫運送爆破材料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每次向斜井藥庫運送爆破材料時,必須由通風調度向礦調度匯報,否則,有關單位有權拒絕運送爆破材料。 2)由礦調度負責與井運和機電調度聯系往下運送爆破材料的時間,然后通知通風區什么時間內在平峒裝爆破材料,通風區裝好后匯報礦調度;再由礦5、調度通知通風區爆破材料出庫時間。 3)必須由藥庫裝卸工將爆破材料搬到專用礦車內(礦車內墊有木板、膠皮,上加蓋),運到工業廣場的指定位置,押運人員要負責警戒,嚴禁其他人員進入現場。炸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高度的2/3;電雷管只準堆放一層。爆破材料箱必須用紙殼等固定住,運送時不得滑動、擠壓、碰撞;否則不準運送爆破材料。4、藥庫人員裝好爆破材料后向調度匯報情況裝多少藥、多少管及裝卸人員姓名,之后待命。若出現爆破材料運到工業30廣場分鐘后,仍不能往井下運送的情況進,必須向通風區和礦調度匯報,由礦調度通知公安科派人員看守,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5、運到斜井藥庫后,由斜井藥庫的接收人員向區調度匯報接收情況6、。若數目不符時,必須及時將裝卸人員留住,并向礦調度匯報,仔細檢查;查出責任者后,開除礦籍,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6、運送爆破材料的車輛,必須寫有“危險”字樣的標記,押運人員要帶上袖標。 7、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別運送。運送前,必須事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下把鉤工,另外還要有一名押運人員提前下到斜井車場的安全地點等候;放車時,運送炸藥車輛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運送電雷管車輛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司機在起動和停止絞車時不得使車輛發生震動。 8、裝有爆破材料的礦車到達下車場后,再由機車運往斜井炸藥庫。機車運送時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送這;如果用同一列車7、運送時,裝炸藥和電雷管的車輛之間、裝炸藥和電雷管的車輛同機車之間,都必須用空車隔開,空車總長度不得小于3m。 2)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大于2m/s。 3)除跟車、護送和裝卸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乘車或運送其它物品、工具等。跟車、護送、裝卸人員都必須坐在尾車內。 9、機車將裝有爆破材料的礦車運送到炸藥庫外的指定位置后,由裝卸工將炸藥運進炸藥庫放好,交炸藥庫管理人員管理。 10、在運送的整個過程中,必須由經專門培訓并取得合格證的人員擔任。 預防火工品儲存、保管的事故的措施: 二、爆破材料的儲存、保管 1、凡新進炸藥、雷管,只準存放在藥庫內,并清點、入帳,其它地點嚴禁儲存。2、藥庫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8、程有關規定:炸藥、雷管儲存、保管過程中要加強通風管,嚴格檢查,防止受潮、變質、自燃、自爆或被盜。并就按爆破器材生產日期及進庫秩序先后發放,堅持先入后出的原則。若發生自燃、自爆時,必須立即向公安科匯報,并協助調查。3、各庫房儲存的炸藥,雷管數量不得超過規定數量;炸藥、雷管必須分別儲存在指定地點,庫內嚴禁存放其它物品,箱與墻、箱與箱之間的距離要符合規定,碼放整齊。 4、藥庫要嚴格門衛制度,嚴格進門登記手續,嚴禁在庫區周圍吸煙,嚴禁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內,嚴禁在庫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庫內照明設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5、藥庫必須建立完善的領、退手續,建立入庫雙豐收檢查和登記制度,進9、庫儲存量與發放量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相符,帳目清楚。否則,追究藥庫隊長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6、藥庫必須備足合格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更換。庫內要注意防潮、防水工作,水溝要經常清理,確保暢通,雨季加強平峒藥庫的防洪工作,值班人員要隨時觀察水情,發現洪水危及藥庫安全時,要及時上擋水墻板,并及時向區調度匯報情況。 7、庫內要嚴防鼠類活動,要積極采取防范措施進行滅鼠。 8、爆破器材進出庫,要嚴格手續,詳細核對品名、規格、數量,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驗收,發現問題要采取積極措施并匯報有關領導。否則,有關人員開除礦籍,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9、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破器材,應及時清理10、出庫,按清水煤礦有關規定制定專門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予以銷毀,嚴禁私拿私分,擅自處理,違者開除礦籍,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電雷管的導通、搓碼編號的技術措施: 三、電雷管的導通、搓碼編號 1、電雷管的導通、搓碼編號工作必須由責任心強,經過政審合格和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否則不能從事上述工作。 2、導通和編號工作要分開,不得在同室進行;發放的雷管必須搓碼編號,編號必須清楚,并做好記錄,(雷管編號必須與每個炮工的放炮證編號相符)。否則不準發放。 3、使用搓碼機搓碼編號時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了解工作原理,掌握調試要求及日常維護,并持證上崗。 2)搓碼機工作前應調試、驗11、證碼平面是否低于滑塊平面0.020.03mm,否則必須進行字碼平面的修整。 3)采用同批號或同廠家的空雷管調試,首先應將壓力調節器上的螺桿旋進頂至死點,然后均勻地將螺桿向外旋松,三次即可。 4)工作室應設有防靜電設施,搓碼機及防護板應安裝在導靜電膠板上。 5)操作人員應穿戴棉制工作服和手套操作。工作室內不允許貯存無關物品,并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6)工作室內最多定員為兩人;存放雷管不得超過100發。 7)一個工作臺配備存放50發雷管的安全箱一個。操作前應將雷管抽成單發,并將腳線末端短接。 8)操作前必須調節好防爆定位器,以便使字碼搓在要求位置;字碼位置必須控制在雷管塑料塞裸露端830mm處,嚴禁12、搓在其它部位。 9)在搓碼過程中,嚴禁雷管未取出,就進行復位操作。 10)雷管導通與編號工作地點,要遠離炸藥貯存地點。雷管腳線不能與四周墻或其它電氣設備相接觸,導通雷管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被導通的雷管必須放置在安全箱內。 11)導通雷管數據,必須符合產品說明書的技術要求,發現不合格產品,不能亂丟亂扔,要交藥庫值班人員造冊登記,統一集中管理,以便銷毀。 12)導通儀器要按國家計量部門規定,定期進行檢查檢定,儀器發現故障要停止使用,儀器檢修工作必須送國家計量部門,嚴禁私自修理,更換電池必須到地面值班室進行。13)非導通人員嚴禁進行導通工作,隊長要根據生產需要安排導通雷管計劃,并保證庫存有全礦三天以13、上需用量的合格產品備用。 14)導通工作要作好原始記錄,標明出廠時間、編號、廠家、導通時間、導通數量、導通人員姓名備查。對不合格的產品要進行登記,要經常向有關領導匯報情況。以便腦量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5)在爆破工作中,有時因個別雷管質量不合格或檢查不嚴,常有拒爆現象的發生,影響爆破效果和作業的安全。因此,在爆破的準備工作中,應對雷管作必要檢驗,檢驗的內容有: (1)雷管是否受潮。 (2)雷管殼表面不允許浮藥、銹蝕、裂縫和出現透孔現象。 (3)管內是否有雜物,加強帽是否扣正和穩定。管內若有雜物,嚴禁用嘴吹或掏取,只能報廢處理。 (4)每批雷管都應進行隨機抽樣檢查,作鉛板穿孔實驗和引爆標準銨梯炸14、藥的試驗。鉛板厚5mm,被穿出的孔直徑不小于雷管外徑;一個雷管應能引爆一個藥卷,爆后不應留有殘藥。 (5)紙殼雷管有效期一般為一年,其它管殼雷管為二年。 16)搓碼編號工作必須由專門人員進行,并按生產單位計劃單進行編號。 爆破材料的發放、清退的技術措施: 四、爆破材料的發放、清退: 1、放炮員支領和清退爆破器材時,必須憑公安機關批準審核發放的員作業證及采區蓋章審批的計劃單辦理領退手續,并按放炮員雷管編號進行雷管發放,嚴禁未編號雷管出庫。 2、爆破員作業證及爆破員臨時作業證上必須貼有本人的照片,否則藥庫工作人員有權不予發放爆破材料。 3、放炮員在領、退爆破材料時,必須是本人親自領、退,嚴禁其他人15、員代領;若使用單位領導安排其他人員代領,則該單位正職撤職,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機關處理。藥庫工作人員在發放、清退爆破材料時,必須仔細核對,嚴禁錯發。 4、放炮員領取炸藥、雷管的數量,必須按采區審批的計劃量進行領取,藥庫不得超發審批數量。放炮員及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涂改計劃單。 5、放炮員在領取爆破材料后,必須按規定妥善保管(雷管、炸藥分開運送、存放),不得監守自盜,其他任何人員不得私拿、偷盜爆破材料,在使用過程中,嚴禁將破損的爆破材料丟棄,當班使用剩余的炸藥、雷管必須在本班末退庫,辦理退交手續,若有做成引藥的雷管,必須在遠離藥庫或沒有人員的安全地點拆除方能退交。 6、當班剩余的炸藥、雷管數量,16、必須以當班班(隊)長嚴格審核簽字,否則藥庫值班人員不予辦理手續,嚴禁其它人員代簽。 7、藥庫工作人員在辦理清退時,必須對清楚當班未用完的炸藥、雷管,并做好記錄,簽字備查。 四、礦井火工品相關危險源應急預案: 礦井相關危險源主要有以下: (1)火工品發生火災:當存放火工品的庫房由于外部火源或內部原因而導致發生火災事故。 (2)火工品爆炸:由于和熱源物體接觸后,引發火工品爆炸事故。 礦井火工品發生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 1、當出現火災時,若火勢較小,工作人員必須一人負責滅火,另一人負責立即匯報區、礦調度及保衛科。 2、若火勢較大,工作人員必須分別從藥庫的兩邊撤出,將防火門關閉,立即匯報區、礦調度及保17、衛科。 3、立即切斷火災區的電源。 4、礦調度接到藥庫著火匯報后,必須立即通知清水煤礦值班領導和其他火工品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及成員,同時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到影響采區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相關負責人等接到通知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疏散藥庫周圍環境的所有人員及物質。此外保衛科負責警戒工作,防備壞人趁機會偷盜火工品。 5、由救護隊、保衛科組織搶救人員的同時,由火工品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組織熟悉掌握火工品性能、特點知識的救護隊人員搶救藥庫內火工品,以防止災害范圍擴大和減輕損失。 礦井火工品發生爆炸事故的應急預案: 1、迅速組織撤退爆炸區和受爆炸區影響的人員18、。 2、立即切斷爆炸區的電源。 3、立即采取隔離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救護隊員處理事故的過程中,必須掌握清楚,并隨時和礦指揮中心保持聯系。 5、采取一切可行的辦法,將有毒有害氣體引入回風道。 6、將新鮮風送入爆炸區域內,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搶救遇難人員,對窒息人員采取人工呼吸搶救。 7、對被破壞的通風構筑物及時恢復,確保礦井正常通風。 五、礦成立火工品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礦行政正職負責人 成員:安全副礦長、礦總工程師;保衛科、通風區、各采煤區、開拓區、機電科、井運區、供應科、安檢科、救護隊、安檢科、生產技術科、礦調度室、礦醫院等各單位行政正職;藥庫隊隊長等人員。 1)火工品事故應急辦公19、室設在礦調度室,辦公室主任由礦調度室主任擔任。 2)公安科、通風區對報廢的火工品加強管理,無亂扔亂放,做到統一收存,按規定報銷毀措施。藥庫工作人員必須嚴格落實火工品管理的支領、清退、運送、導通、儲存、保管及銷毀等各項管理。嚴禁煙草、汽油、沾油棉紗、明火等進入藥庫內。 3)礦、區、隊各級領導干部要經常深入井下,調查實際、熟悉掌握現場情況,搞好安全檢查及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每次上崗檢查后,要在“進出登記管理記錄本”上記錄檢查情況、處理意見等,并簽名。 4)藥庫警鈴、電話要隨時保持完好,做到隨時保持與公安局及清水煤礦保科保持聯格,遇有異常情況立即報警。對無“要害證”的人員,堅決不讓進入庫區。 5)按規定設置雙崗,確保藥庫每班都是兩人同時上崗,嚴格交接班制度。加強對藥庫內電纜吊掛、電氣設備的檢修管理,杜絕失爆。 6)藥庫內消防設備、裝置必須齊備、完好,發現火災隱患等問題要及時整改。 7)加強對火工品的支領、清退工作,嚴格把關,所有藥、管的帳、卡、物都必須做到“三對口”和有記錄可查,無遺漏;一但發現火工品有丟失或帳目不清的,必須立即查找原因、核實情況、匯報區、礦調度及保衛科;一但核實火工品丟失不在,公安科必須迅速展開追查工作,直到火工品有明顯下落為止,防止火工品流失到社會上,造成嚴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