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改擴建項目路基工程施工技術交底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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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5182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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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道公路改擴建項目路基工程施工技術交底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 XX國道XX段改擴建工程 路基填筑施工監理技術交底 為進一步規范XX國道XX段改擴建工程施工管理,提高路基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促進路基工程施工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精細化,全面提升XX國道XX段改擴建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行業文明施工形象,特編制本路基填筑監理技術交底。 一、河塘清淤 1、河塘圍堰應確保排水、清淤、回填期間不滲水。河塘圍堰應設置在路基施工范圍外。 2、應根據河塘面積安排足量的水泵排除河塘積水,并采取措施阻斷四周地下水的回滲2、。 3、河塘清淤范圍以施工圖斷面圖所示為準(即邊溝外坡線放線),河塘回填范圍以施工圖斷面圖所示為準,河塘回填頂標高采用施工圖所列標高。 4、平面圖應能正確反映河塘與路線的位置關系、周圍地貌及清淤范圍。平面圖中應標明路基中心線、邊線、斷面樁號、河塘平面尺寸等內容。 5、測量工作應包括河塘起訖斷面(位于原地面處溝塘邊口)在內的各橫斷面淤泥頂、淤泥底高程、幾何尺寸,并用CAD繪制河塘平面圖和橫斷面圖,回填測量按路基填筑要求分層進行。河塘清淤淤頂、淤底測點應一致。 6、橫斷面布置原則上應垂直于道路中心線,反映整個路基寬度范圍,并注明與路線樁號的關系。橫斷面布設的縱向間距應不大于10m,當縱向地形變化復3、雜時應加密橫斷面,加密斷面樁號盡量與設計斷面樁號相符,單個河塘至少應布設三個橫斷面,且河塘中心必須布設橫斷面。橫斷面的測點間距應不大于5m,橫向地形變化較大時應加密測點,測點應設在變化點,每個橫斷面的測點應不少于三個。 7、每個河塘(包括暗塘)必須留有清淤前后的影像資料,反應河塘大小、位置和周邊環境。 8、沿線河塘、暗塘清淤必須徹底(清淤后塘底基本同塘周圍土質),在沿河塘陡坎處挖成臺階狀,臺階寬度2m,高0.6m,臺階應有3%內傾斜坡度。 9、回填碎石土時,碎石土必須按要求拌合均勻,碎石含量符合圖紙要求。河塘應分層回填、分層壓實、嚴禁傾填,每層應經監理工程師檢測合格后方可 - 1 - 進入下一4、層填筑。 10、施工工序見下圖: 河塘清淤回填施工工序 二、清表 1、已經全面熟悉設計圖紙并與現場核對,進行了施工管線調查,核對工程數量,發現問題需及時向上級領導申報。 2、將路基用地范圍內的樹木、灌木叢、雜草等進行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樹木、雜草應運至路基范圍之外,妥善處理,嚴禁填埋在路基填筑范圍內,造成以后地基下沉。 3、清表機械必須設專人指揮,防止碰人。清理過程中配合人工對樹根等機械不能清除到位的部位挖除,確保徹底清除干凈。 4、路基清表要徹底,清表后地表無腐植土、樹根、草根、雜物等。 5、在氣候條件不利及后繼準備工作條件尚未具備時,清表工作不宜大面積開展。 三、原地面處理 1、清表后,5、如在路基范圍內發現坑、洞、穴、水塘,應先按設計圖紙要求處理填筑壓實至原地面,然后再一并進行原地面處理。 2、基處理前,應先做好地表排水,并在施工場地周圍修筑臨時排水邊溝,疏干路基場內積水,使周邊水不再進入場內,并配備水泵隨時排除邊溝內積水。 3、原地面處理前,應對地基地質資料進行核查,地基條件應滿足設計要求。當不能滿足時,應提出變更設計,采取地基加固處理等措施。 4、施工時嚴格打格上灰。上灰后先由機械粗平,再由工人配合均勻鋪撒石灰,保證灰土含灰量的均勻性。 5、用旋耕機、鏵犁、穩定土拌合機械對灰土進行充分翻曬、拌和、粉碎,如顆粒較大時,可進行多次粉碎,確保顆粒符合要求。 6、碾壓過程中應加強巡6、視現場,檢查機械碾壓方式及遍數,碾壓完成后,檢查輪跡是否明顯及有無彈簧情況,邊坡位置是否碾壓到位。 7、保證處理寬度,每側寬度按圖紙要求超過設計寬度30cm。 8、原地面處理后的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基底密實、平整,無彈簧現象,無草皮、樹根等雜物,且無積水。 2)、坑、洞、穴處理徹底,無質量隱患。 3)、橫坡應符合設計要求。 4)、地基處理后,依據施工單位自檢記錄和監理檢查驗收記錄進行評判,形成驗收記錄并共同簽字,合格后方可進行路基填筑施工。 四、路基試驗段施工 1、完成導線、水準點和橫斷面復測,申報土石方數量,取、棄土場和土石方調配方案。 2、申報路基工程總體開工報告與路基首件施工7、方案。 3、原地表處理后通過監理驗收。 4、及時報試驗資料和試驗路段的施工方案。 5、試驗路段施工應嚴格按照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試驗路段完成后,應加強有關指標的檢測,完工后,應及時編寫試驗總結報告,經過審查批復后方可進行路基同類材料填筑施工。 五、路基填筑施工 1、路基填筑,必須根據設計斷面,分層填筑,逐層壓實,分層的最大松鋪厚度不應超過30cm,填筑至路床頂面最后一層的最小壓實厚度不應小于15cm。 2、路基填筑應采用水平分層填筑法施工,即按照橫斷面全寬分成水平層次逐層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平時,應有最低處分層填起。每填一層,經過壓實度檢驗符合規定要求后,再填上一層。分層填筑的各層間8、應平整,符合平縱坡要求,不得出現積水,以免影響填筑及碾壓質量。 3、應嚴格實行“劃格上土,平地機整平”。根據自卸車容量、土的密度、經驗松鋪系數計算每車土的攤鋪面積,用白灰在下承層上打好網格,運輸車卸土后,先用推土機粗平,含水量偏高應翻松晾曬,含水量偏低應灑水翻拌。宜在高于最佳含水量23%時,由平地機整平形成路拱。 4、碾壓前,應對填土層的松鋪厚度、平整度、含水量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碾壓。為保證均勻壓實,應注意壓實順序。先靜壓,后振動碾壓,碾壓時直線段路基應采用從兩邊向中間碾壓的方法施工。壓路機的碾壓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km/h ,碾壓應達到無漏壓、無死角,確保碾壓均勻。 5、若路基填筑分幾個9、作業段施工,當兩段交接處不在同一時間填筑時,則先填地段應按1:1坡度分層留臺階。若兩個地段同時填,則應分層相互交疊銜接,其搭接長度不應小于2m。 6、不同性質的填料應水平分層、分段填筑,分層壓實。同一水平層路基的全寬應采用同一種填料,不得混合填筑。 7、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臨水路基范圍內,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在透水性不好的壓實層上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前,應在其表面設2%4%的雙向橫坡,并采取防水措施。不得在由透水性較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邊坡上覆蓋透水性不好的填料。 8、上料區、攤鋪區、碾壓區應按要求設置明顯標識牌。應設置報驗標示牌,注明施工段落起止樁號、層次、規定壓實度、技術負責人以及現場監理工10、程師等。 9、為保證路基邊部的強度和穩定,施工時毎側超寬30cm填土壓實,施工加寬與部分路堤同步填筑,嚴禁出現貼坡現象。當舊路拓寬段的一側施工寬度不足 3m時,需加寬填筑,保證路基填筑質量。 10、為了減少路基在構造物兩側產生不均勻沉降而導致路面不平整,對于構造物兩側的長度路基范圍設置過渡段,長度按照3倍路基填土高度另加5m確定。橋臺背后、涵洞兩側與頂部、錐坡等處填土均分層壓實,分層檢查,每一層壓實厚度不超過20cm。涵洞兩側的填土和壓實、橋臺背后與錐坡的填土與壓實對稱或同時進行。過渡段路基壓實度不應小于96%。對于大型壓實機具壓不到的地方,必須配以小型壓實機具薄層碾壓,以確保壓實度。 11、11、路床頂最上一層20cm6%石灰土采用廠拌法施工,當現場不能滿足壓實度要求時,可摻入1%-2%水泥,以保證壓實。 12、每層填筑壓實后及時進行寬度、橫坡度、平整度、中線偏位、壓實厚度、逐樁標高和壓實度等檢測,合格后進行下道工序。 13、路基外觀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表面平整、密實,曲線圓滑,邊線順直。 2)、邊坡坡面平順穩定,不得虧坡。 3)、邊溝整齊,溝底無阻水或積水現象。 14、施工工序見下圖: 路基填土施工工序 六、拼接路基路段施工 1、臺階立面要求機械開挖時預留10cm,用人工手提式內燃鏟修整,臺階坡面向老路堤傾斜,坡比控制在3%,以利于接縫處壓實。 2、臺階自下而上隨填土進度12、逐層開挖,暴露臺階時間不宜過長。 3、臺階內側重型壓路機碾壓不到的接縫部位,須采用小型振動夯機夯壓密實。 4、臺階開挖時若老路堤出現滲水,須及時報告監理,采取處理措施后才可繼續施工。 5、臺階最上層土和新路堤同時翻松20cm,摻灰拌合,和新路堤同步整平壓實。 6、臺階開挖后,遇到雨天,為防止臺階遭受雨水沖刷,在臺階的坡面上采用噴漿防護。即噴射水泥砂漿,砂漿強度不低于M10,噴漿厚度不小于2cm。 七、土工格柵鋪設 1、土工格柵的材料質量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外觀無破損、無老化、無污染現象。 2、鋪設土工格柵的土層表面應平整,表面嚴禁有碎、塊石等堅硬凸出物;在距土工格柵8cm以內的路基填料其最大粒13、徑不得大于6cm。 3、土工格柵的搭接應牢固,在受力方向連接處的強度不得低于材料設計抗拉強度,且其疊加搭接長度不應小于30-60cm。 4、土工格柵不允許有褶皺,應人工拉緊并采用插釘等措施固定土工格柵與 填土層表面。 5、土工格柵鋪筑后應及時填土(暴露時間不應超過48h),格柵上第一層的填土應采用輕型推土機或前置式裝載機逐段進行。一切車輛、施工機械只允許沿 路基的軸線方向行駛,禁止直接在格柵上行駛。 6、土工格柵上鋪筑石灰土時,須采用場外拌合法施工。 7、施工工序見下圖: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工序 八、等(欠)載預壓施工 1、路床頂面設計高程以下路基實標準及路堤填料的使用同一般路基。 2、欠載預壓14、高程=路床頂面設計高程。 3、等載預壓高程=路床頂面設計高程+等載高度。 4、填土預壓的等(欠)載土方均用素土填筑,壓實度宜85%;若預壓填土的壓實度不能達到85%,則應根據等代原則換算成相應的預壓填土高度。 5、路堤填筑應在地基處理完畢穩定后盡早開始,以爭取更多的預壓沉降穩定時間,盡量減少工后沉降。 6、在填筑過程中,應加強進行沉降和穩定檢測以及對沉降管的保護。 7、當沉降滿足連續2個月不超過5mm/月的沉降速率時,方可進行底基層施工。 九、臺背回填 1、基坑回填必須在結構物達到設計或規范規定的強度,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進行。 2、大型機械設備碾壓不到的地方應配備小型夯實機械壓實。采用小型夯實15、機具時,分層壓實厚度應不大于15cm并達到設計要求的壓實度。 3、嚴格按設計文件施工過渡段,過渡段路堤壓實度應不小于96%,同時,縱向和橫向防排水系統應連接通暢。 4、結構物的填土應分層填筑,嚴禁向坑內傾倒,基坑回填的分層壓實厚度應不大于15cm。與路堤交界處應挖臺階,臺階寬度應不小于100cm。 5、結構物回填前,應在結構物墻身上左、中、右位置用油漆畫好每一層的壓實厚度標志線,并編注層位編號,并分層回填壓實。與路堤交界處應預留臺階,臺階寬度應不小于2m,臺階高度應不大于1m,內傾2%4%。 6、臺背填土的順序應符合設計要求。在地質條件允許下,梁式橋的輕型橋臺臺背填土,宜在梁體安裝完成后進行;16、柱、肋式橋臺臺背填土,宜在臺帽施工前,柱、肋側對稱、平衡地進行。橋臺背和錐坡的回填施工宜同步進行,一次填足,并保證壓實整修后能達到設計寬度。臺背回填部分的路床宜與路堤路床同步填筑。橋臺路基填筑碾壓順序應自臺前至臺后。 7、涵洞洞身兩側對稱分層回填壓實,填料粒徑宜小于5cm。兩側及頂面填土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壓實過程對涵洞產生不利后果。頂面填土壓實厚度大于50cm時,方可通過重型機械和汽車。 8、涵洞基坑回填,應在兩側對稱均勻分層回填壓實。如使用機械回填,則涵、臺胸腔部分及檢查井周圍應先用小型壓實機械壓實后,方可用機械進行大面積回填,采用小型壓實機械壓(夯)實厚度不得大于10cm。 9、在填土過程中,應防止水的浸害。回填結束后,頂部應及時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