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環路改線工程鉆孔樁灌注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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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5269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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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東環路改線工程鉆孔樁灌注基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工程名稱:東環路改線工程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分項工程名稱橋梁施工作業內容鉆孔樁灌注交底內容: 樁基礎施工準備工作應充分、部署合理、計劃周密、組織嚴密,必須由有經驗的施工隊施工,配置有完善的安全防護設施,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樁基工程施工機械設備的一般安全要求,使用打樁機械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作業現場及其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安全距離應符合要求。(2)操作人員登高檢查或維修機械設備時,必須配齊安全防護用品。(3)應隨時清理現場,保持2、作業場地整潔,必要時應有防滑措施。(4)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風力六級(含)以上惡劣天氣時樁工機械不得作業。 鉆孔樁基礎施工(一)、鉆孔準備1場地準備(1)鉆孔場地的平面尺寸應按樁基設計的平面尺寸、鉆機數量和鉆機機座平面尺寸、鉆機移位要求、施工方法及其他配合施工機具設施布置等情況決定,應能滿足鉆孔作業的要求。(2)場地準備要查明施工場地的水文、地質、地下障礙物的情況,制定詳盡的施工方案。旱地應平整堅實;淺水采取圍堰筑島法;深水可搭設施工平臺。施工現場或工作平臺的高度應高于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最高水位0.7m以上。2樁位放樣根據設計提供的樁與墩臺中心的相對位置,準確放出鉆孔灌注樁的樁位中心位置3、,釘設的中心樁必須采取可靠的栓樁措施。3埋設護筒(1)護筒應符合下列規定:用鋼板或鋼筋砼制成的護筒,應堅固、輕便耐用、不漏水。護筒的內徑應比設計樁徑稍大200400mm,長度應根據施工水位決定。護筒頂面應高出施工最高水位1.52.0m,旱地應高出地面0.3m。護筒的入土深度,當河床是粘性土時為11.5m,砂性土時為34m。(2)護筒的埋設在旱地或岸灘埋設護筒。當地下水位在地面以下超過1m時,可采用挖埋法;在砂類土(粉砂,細、中砂)沙礫等河床挖埋護筒時,先在樁位處挖出比護筒外徑大80100cm的圓坑。然后在坑底填筑50cm左右厚的粘土,分層夯實,以備安設護筒;在粘性土中挖埋時,坑的直徑與上述相同4、,坑底與護筒底相同,坑底應整平。護筒埋設深度,在粘性土中不小于1.0m,在砂性土中不小于1.5m。在冰凍地區,護筒應埋入凍土層以下0.5m。當樁位處的地面標高與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的高差小于1.52.0m(視鉆孔方法和土層情況而定)時,宜采用填筑法安裝護筒。宜先用粘土填筑工作場地,再挖坑埋設護筒。填筑的土臺高度應使護筒頂端比施工水位高1.52.0m。頂面平面尺寸應滿足鉆孔機具布置需要,并便于操作。在水深小于3m的淺水處埋設護筒。一般須圍堰筑島,島面應高出施工水位0.50.7m。若島底河床為淤泥或軟土,應先挖除;如果挖除量過大,宜改用長護筒,用加壓、錘擊或振動法將護筒沉入河底土層。插入深度,在5、粘土層不小于2m,在砂類土不小于3m,然后按前述旱地埋設護筒的方法施工。在水深大于3m的滲水河床安放護筒。在滲水中安放護筒,通常利用浮船工作平臺,該項目采用搭設剛性平臺的方法施工深水樁基。在潛水鉆機鉆孔時,由于在潮濕環境作業,電動機絕緣電阻降低,漏電的可能性增大,因此一般在完成一根鉆孔樁時,要檢查一次電機的封閉狀況。鉆進速度應根據地質變化加以控制,以保證安全運轉。 在水深流急的江河,因流速較大(3m/s以上),可用鋼板樁圍堰工作平臺,如不先設圍堰,則鉆孔樁基礎施工十分困難。為了便于施工,常在墩外設置圍堰,使堰內的水成為靜水,其鉆孔樁基礎在鋼板樁圍堰內設置工作平臺進行。因鋼板樁本身很堅固,打入河6、床后各板塊互相扣合成整體,可抵抗水流沖刷和流水撞擊。 4泥漿制備(1)泥漿原料應為性能合格的黏土或其他符合環保要求的材料。(2)在泥漿不斷循環使用過程中應加強管理,始終保持泥漿性能符合要求。(3)現場應設泥漿沉淀池,泥漿殘渣應及時清理并妥善處理,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境。(4)泥漿沉淀池周圍應設防護欄桿和安全標志。5鉆機就位(1)鉆架應能承受鉆具和其他輔助設備的質量,具有一定的剛度;鉆架高度與鋼筋集料架分節長度有關,鉆架主要受力構件的安全系數不宜小于3。(2)在鉆孔過程中,成孔中心必須對準樁位中心,鉆機(架)必須保持平穩,不發生位移、傾斜和沉陷。鉆機(架)安裝就位時,應詳細測量,底座應用枕木墊實7、塞緊,頂端用攬風繩固定平穩,并在鉆進過程中經常檢查。(二)鉆進作業(1)施工場地應平整、堅實;現場應劃定作業區,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2)施工現場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施工中應設專人監護。(3)鉆機運行中作業人員應位于安全位置,嚴禁人員靠近和觸摸鉆桿;鉆具懸空時嚴禁下方有人。(4)鉆孔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鉆渣并與地質剖面圖核對,發現不符合時應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5)鉆孔應連續作業,建立交接班制,并形成文件。(6)鉆孔過程中,始終保持孔內外既定的水位差和泥漿濃度,以起到護壁作用,防止塌孔。(7)鉆孔不宜中途停鉆,以避免塌孔。(8)在鉆孔過程中,應根據土質等情況控制鉆進速度,8、開鉆時均應慢速鉆進。(9)鉆孔過程中應加強對樁位、成孔情況的檢查工作。終孔時應對樁位、孔徑、形狀、深度、傾斜度及孔底土質等情況進行檢驗,合格后立即清孔,吊放鋼筋籠,灌注混凝土。(10)成孔后或因故停鉆時,應將鉆具提至孔外置于地面上,關機、斷電并應保持孔內護壁措施有效,孔口應采取防護措施。(11)鉆孔作業中發生塌孔和護筒周圍冒漿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停鉆;鉆機有倒塌危險時,必須立即將人員和鉆機撤至安全位置,經技術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12)施工中嚴禁人員進入孔內作業。(13)沖抓鉆機鉆孔,當鉆頭提至接近護筒上口時,應減速、平穩提升,不得碰撞護筒,作業人員不得靠近護筒,鉆具出土范圍內嚴禁有9、人。(14)正、反循環鉆機鉆孔均應減壓鉆進,即鉆機的主吊鉤始終要承受部分鉆具的重力,而孔底承受的鉆壓不超過鉆具重力之和(扣除浮力)的80%,避免彎孔、斜孔或擴孔。(15)螺旋鉆機宜適用于無地下水的細粒土層中施工。(16)使用全套管鉆機鉆孔時,配合起重機安裝套管人員應待套管吊至安裝位置,方可靠近套管輔助就位,安裝螺栓;拆套管時,應待被拆管節吊牢后方可拆除螺栓。(17)兩樁(地下部分)之間凈距小于5m時,不得同時施工,且一樁所澆注的混凝土強度達5Mpa后,方可進行另一樁的鉆孔施工。(三)安放鋼筋籠(1)鋼筋籠根據圖紙設計尺寸和鉆架允許起吊高度,可整節或分節制作,應在清孔前制成,并經檢查合格后待用。10、(2)安放鋼筋籠前須測孔深與孔徑、清孔,安放時,注意對準樁位中心,輕輕落下,并防止碰撞孔壁。吊放前應根據鋼筋籠分節長度、質量選擇適宜的起重機械。(3)使用起重機吊裝鋼筋籠入孔時,不得碰撞孔壁。就位后,應采取固定措施。作業中應遵守施工中起重機使用的安全規定;應保證灌注混凝土時鋼筋籠四周有足夠的保護層;骨架頂端應設置吊環以便吊運。(4)鋼筋籠下到設計高程后,應在頂部采用相應措施反壓,并固定在孔口,防止在混凝土灌注過程中產生上浮,立即灌注水下混凝土。(5)鋼筋焊接前應履行用火申報手續,經消防管理人員檢查,確認防火措施落實,符合消防要求,并簽發用火證后,方可施焊。(四)水下混凝土澆筑(1)樁孔完成經驗11、收合格后,應連續作業,盡快澆筑水下混凝土。(2)澆筑水下混凝土的導管宜采用起重機吊裝,就位后必須臨時固定牢固方可摘鉤。(3)澆筑水下混凝土漏斗的設置高度應依據孔徑、孔深、導管內徑等確定。(4)架設漏斗的平臺應根據施工荷載、臺高和風力經施工設計確定,搭設完成,經驗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5)提升導管的設備能力應能克服導管和導管內混凝土的自重與導管埋入部分內外壁與混凝土之間的黏結阻力,并有一定的安全儲備;導管埋入混凝土的深度應符合技術規定。(6)吊裝導管、混凝土應采用起重機進行,應符合施工中起重機使用的安全要求。(7)澆筑混凝土作業必須由作業組長指揮。澆筑前作業組長應檢查各項準備工作,確認合格后,方可發布澆筑混凝土的指令。(8)水下混凝土必須連續澆筑,不得中斷。水下混凝土澆筑過程中,從樁孔內溢出的泥漿應引流至規定地點,不得隨意漫流。(9)在澆筑水下混凝土過程中,必須采用防止導管進水和阻塞、埋管、塌孔的措施。一旦發生上述情況,應判明原因,改進操作,并及時處理。塌孔嚴重必須立即停止澆筑混凝土,提出導管和鋼筋籠,并按技術要求回填。出現斷樁應與設計、建設(監理)研究處理方案。(10)大雨、大雪、大霧、沙塵暴和風力六級(含)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水下混凝土施工。(11)澆筑水下混凝土結束后,樁頂混凝土低于現狀地面時,應設護欄和安全標志。交底人: 被交底人: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