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開挖專項安全工程施工技術交底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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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5272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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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開挖專項安全工程施工技術交底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 施工專項方案準備工作土方開挖前,首先應摸清地下管線電纜等障礙物,并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基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并辦完預檢手續。場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區域內,要挖臨時性排水溝。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錯挖或超挖。施工場地應根據需要安裝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警示標志。開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2、管溝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開挖底面500mm,然后再開挖。熟悉圖紙,做好技術交底。二、工藝流程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沿灰線切出基坑輪廓線分層開挖修整邊坡清底三、操作細則1、基坑開挖應按放線定出的開挖寬度,分段分層挖土。根據土質和水文情況,采取從東向西開挖,將多余土方運至西側空地,以保證施工操作安全。2、在天然濕度的均質土中開挖基坑,地下水降至設計標高以下500mm時,挖方邊坡可作直立壁,不加支撐,基坑寬應稍大于基礎寬(挖機斗寬度)。本工程設計挖深不大于米,根據土質和施工具體情況進行放坡,以保證不塌方。3、當開挖基坑的土體含水量大而不穩定,或受到周圍場地限3、制需用較陡的邊坡或直立開挖而土質較差時,應采用臨時性支撐加固。開挖寬度較大的基坑,當在局部地段無法放坡,或下部土方受到基坑尺寸限制不能放較大坡度時,則應在下部坡腳采取加固措施。如采用短樁與橫隔板支撐或砌磚擋土墻保護坡腳。當開挖深基坑時,則須采取半永久性的、安全可靠的支護措施。4、相鄰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后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程序。挖土應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層進行,邊挖邊檢查坑底寬度和軸線,不夠時及時修整,每1m左右修邊一次,至設計標高,再統一進行一次修坡清底,檢查坑底寬和標高,要求坑底凹凸不超過15mm。5、基坑開挖應盡量防止對地基土的擾動。當基坑用人工挖土,挖好后不能立即進行下道工序時,應預留4、150300mm土不挖,待下道工序開始再挖至設計標高。6、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應在基坑兩側隨挖土隨挖好臨時排水溝和集水井,將水位降至坑底以下500mm,以利挖方進行。降水工作應持續到基礎(包括地下水位以下回填土)施工完成。7、在基坑邊緣上側堆土或堆放材料時,應與基坑邊緣保持1m以上距離,以保證坑邊直立壁或邊坡的穩定。當土質良好時,堆土或材料應距挖方邊緣0.8m以外,高度不宜超過1m;在已完基礎一側也不應過高填土,以免使基礎、墻、柱產生歪斜、裂縫。8、開挖基坑時,不得超過基底標高,如個別地方需加深處理時,應用基土相同的土料補填,并夯實至要求的密實度,或用灰土或砂礫石填補并夯實。在重要部位可用低強5、度等級混凝土填補,并應取得設計單位同意。9、在基坑挖土過程中,應隨時注意土質變化情況,如基底出現軟弱土層、枯井、古墓,應與設計單位共同研究,采取加深、換填或其它加固地基方法處理。遇有文物,應做好保護,報告當地文化管理部門妥善處理后再施工。10、雨期施工時,基坑應分段開挖,挖好一段澆筑一段墊層,并在基坑兩側圍以土堤或挖排水溝,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同時應經常檢查邊坡和支護穩定情況,必要時適當放緩邊坡坡度或設置支撐,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11、基坑挖至基底標高,應報請監理公司由其會同設計、勘察、建設單位、質量監督等部門,檢查基底土質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松軟土層、墳坑、孔洞等,應作6、出地基處理記錄,認真進行處理,完全符合設計要求后,參加各方應簽證隱蔽工程記錄,作為竣工資料保存。四、質量標準 4.1 一般規定 1、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并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2、土方工程施工前應進行挖、填方的平衡計算,綜合考慮土方運距最短、運程合理和各個工程項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調配,減少重復挖運。土方平衡調配應盡可能與城市規劃和農田水利相結合將余土一次性運到指定棄土場,做到文明施工。 3、基坑周圍地面應設排水溝,對坡頂、坡面、坡腳采取降排水措施。4、平整場地的表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如設計無要求時,排水溝方向的坡度不應小于27、。平整后的場地表面應逐點檢查。檢查點為每100400m2取1點,但不應少于10點;長度、寬度和邊坡均為每20m取1點,每邊不應少于1點。 5、土方工程施工,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標高和坡度。平面控制樁和水準控制點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定期復測和檢查。土方不應堆在基坑邊緣。 6、對雨季施工還應遵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 4.2 土方開挖 1、土方開挖前應檢查定位放線、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統,合理安排土方運輸車的行走路線及棄土場。 2、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平面位置、標高、坡度、壓實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統,并隨時觀測周圍的環境變化。 3、土方開挖工程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土方開挖工程質8、量檢驗標準(mm)項序項 目允 許 偏 差 或 允 許 值檢驗方法柱基基坑基槽挖方場地平整管溝地(路)面基層人工機械主控項目1標 高5030505050水準儀2長度、寬度(由設計中心線向兩邊量)20050300100500150l00經緯儀,用鋼尺量3邊 坡設計要求觀察或用坡度尺檢查一般項目1表面平整度20205020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2基底土性設計要求觀察或土樣分析注:地(路)面基層的偏差只適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層。4.3 質量記錄土方開挖檢驗批自檢記錄4.4 質量控制點序號工程名稱:土方工程質檢控制點等級1定位軸線標高測量AR2標高、邊坡尺寸檢查CR4.5 需注意9、的質量問題1、基坑周邊嚴禁超堆荷載。2、基坑開挖過程中,應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護結構或擾動基底原狀土。3、基坑開挖,應設水平樁控制基底標高,標樁間距應不大于3m,并加強檢查,以防止超挖;如發現局部超挖,應采用低壓縮性材料,如灰土、砂礫石等分層回填夯實。4、土方開挖應先從低處開挖,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完成最低處的挖方,形成一定坡勢,以利泄水,并且不得在影響邊坡穩定的范圍內積水。5、雨期施工應連續作業,基坑挖完后應盡快進行下道工序施工,以減少對地基土的擾動和破壞。6、現場施工技術人員應對照地質報告,密切注意土層變化是否和地質報告相符,如發現不符,應報請監理單位會同設計、勘察單位處置。4.6 成品保護110、對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板等,挖運土時不得碰撞,并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定位標準樁和標準水準點,也應定期復測檢查是否正確。2、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或變形。必要時,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采取防護措施,并在施工中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3、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并應立即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地上或地下管道、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以防損壞管線。4.7 安11、全與環境管理1、基坑開挖時,機械隨操平隨挖至設計標高,隨機械挖后隨時人工清理,兩人操作間距應大于3m;挖土面積較大時,每人工作面不應小于6m2。挖土應由上而下、分層分段按順序進行,嚴禁先挖坡腳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2、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規定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土壁的變動情況,如發現有裂縫或部分坍塌現象,應及時進行支撐或放坡,并注意支撐的穩固和土壁的變化。當采取不放坡開挖,應設置臨時支護。3、基坑的直立壁和邊坡,在開挖過程中和敞露期間應防止塌陷,必要時加以保護;在柱基周圍,墻基一側,不得堆土過高。4、重物距土坡的安全距離:汽車不小于3m;起重機不小于4m;堆土高不超過1.5m。12、5、當基坑較深或晾槽時間很長時,為防止邊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沖刷、浸潤影響邊坡穩定,應采用邊坡保護方法,進行覆蓋。技術交底交底內容:1.運料馬道寬度不小于1.5m,坡度以1:6為宜。轉彎休息平臺面積不小于6平方米,平臺寬度不小于2m;人行馬道寬度不小于1m,坡度為1:3,寬度不小于1m。轉彎休息平臺面積不小于3平方米,平臺寬度不小于1.5m;2.立桿、橫桿間距應與結構架子相適應,獨立馬道的立、橫桿間距不超過1.5m。杉篙立桿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小于50cm,埋入覆土夯實;3.排木間距不超過1m。馬道寬度超過2m時,排木中間應加吊桿,每隔一根立桿應在吊桿下加設托桿和八字戧;4.斜道必須三面設剪刀撐,13、中間每隔5-7根立桿設一組剪刀撐,馬道搭設完后,必須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腳手板應鋪滿、綁牢。搭接部分應用雙排木,搭茬板的板端應搭過排木20cm,并用三角木填補板頭凸楞。斜坡馬道的腳手板均應設防滑木條,防滑木條厚度33cm,間距不大于30cm。馬道及平臺必須設兩道護身欄,并設18cm高度的擋腳板,里側拐角及進出口處護身欄不得伸出端柱;6.新工人入場前必須進行三級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7.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顎帶,鎖好帶扣;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嚴禁嬉戲打鬧;9.嚴禁酒后上崗,嚴禁操作與自己無關的設備;10.登高作業(2m以上含)必須穿防滑鞋,必須系合格安全帶,系掛牢固,高掛低用;11.護頭柵搭設視門洞寬度,采用斷一根或二根立桿的方式,斷一根立桿時,要將內外排腳手架中門洞兩邊的立桿及上部大橫桿改成雙桿同時在門洞兩側加斜桿,斷兩根立桿時要在門洞兩側、立桿縱距及門洞上部步距內增加斜腹桿,并在門洞兩側增加八字斜桿。高層建筑搭設長度為六米,高度不少于2.5米雙層防砸,多層建筑搭設長度為三米,高度不少于2米,單層防砸,寬度為門洞兩側外各1米;12.馬道、護頭棚支搭必須嚴格執行方案要求,拆除時另設方案,搭設完后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