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強夯地基工程夯錘就位施工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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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5647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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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地強夯地基工程夯錘就位施工技術交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加固碎石土、砂土、粘性土、濕陷性黃土、素填土及雜填土等基,也可用于防止粉土及粉砂的液化;對于淤泥與飽和軟粘土如采取一定措施也可采用。當強夯所產生的振動對周邊建筑物或設備有一定的影響時,應有防振措施。二、施工準備(一)技術準備 (二)材料要求 1回填土料:應選用不含有機質、含水量較小的粘質粉土、粉土或粉質粘土。 2柴油、機油、齒輪油、液壓油、鋼絲繩、電焊條均符合主機使用要求。(三)主要機具 1起重機:2050t履帶式2、起重機或汽車起重機,宜優先選用履帶式起重機。起吊能力大于錘重1.52.0倍。均設安全裝置,防止夯擊時臂桿后仰。 2夯錘:1040t,鑄鋼或鋼筒混凝土制作,宜優先選用鑄鋼夯錘。底面形式宜用圓形,錘的底面宜均勻設置若干個與其頂面貫通的排氣孔,孔徑可取250mm300mm。錘底靜接地壓力值可取2540kPa。 3自動脫鉤器:強度足夠,轉動靈活,起吊時不產生滑鉤,能保持夯錘平穩下落,掛鉤方便、迅速。 4輔助設備:三角架、龍門架、水準儀和塔尺、鋼卷尺、推土機、電焊機等。(四)作業條件 1施工場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場地的地上電線、地下管網和其他障礙物得到清理或妥善安置。如遇雨期施工時,施工周邊應挖好排水3、溝,防止場地表面積水。 2當強夯能量有可能對鄰近建筑物產生影響時,應在施工區邊界開挖隔震溝。隔震溝規模應根據影響程度確定。 3當作業區地下水位較高或表層為飽和粘性土層不利于強夯時,應先在表面鋪0.5m2.Omm厚的中(粗)砂、砂礫或塊石墊層,以防設備下陷和便于消散孔隙水壓,或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后強夯。 4應具備詳細的巖土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勘察資料,擬建建筑物平面位置圖、基礎平面圖、剖面圖,強夯地基處理施工圖及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5依據甲方提供的建筑物控制點坐標、水準點高程并書面資料,進行施工放線、放點,放線應將強夯處理范圍用白灰線畫出來,對建筑物控制點埋設木樁。將施工測量控制點引至不受施工影4、響的穩固地點。必要時,對建筑物控制點坐標和水準點高程進行檢測。要求使用的測量儀器經過檢定合格。 6起吊設備進場后應及時進行安裝及調試,保證吊車行走運轉正常;起吊滑輪組與鋼絲繩連接緊固,安全可靠;起吊掛鉤鎖定裝置應牢固可靠,脫鉤自由靈敏,與鋼絲繩連接牢固;夯錘重量、直徑、高度應滿足設計要求,夯錘掛鉤與夯錘整體應連接牢固;施工用推土機應運轉正常。三、施工工藝(一)工藝流程單點夯試驗施工參數確定測量高程放點起重機及夯錘就位測量夯前錘頂高程點夯施工填平夯坑并測量高程第二遍點夯放點第二遍點夯施工滿另施工測量夯后場地高程檢測(二)操作工藝 1單點夯試驗 (1)在施工場地附近或場地內,選擇具有代表性的適當位5、置進行單點夯試驗。試驗點數量根據工程需要確定,一般不少于2點。 (2)根據夯錘直徑,用白灰畫出試驗點中心點位置及夯擊圓界限。 (3)在夯擊試驗點界限外兩側,以試驗中心點為原點,對稱等間距埋設標高施測基準樁,基準樁埋設在同一直線上,直線通過試驗中心點,基準樁間距一般為1m,基準樁埋設數量視單點夯影響范圍而定。 (4)在遠離試驗點(夯擊影響區外)架設水準儀,進行各觀測點的水準測量,并做記錄。 (5)平穩起吊夯錘至設計要求夯擊高度,釋放夯錘自由平穩落下。 (6)用水準儀對基準樁及夯錘頂部進行水準高程測量,并做好試驗記錄。 2、施工參數確定 (1)在完成各單點夯試驗施工及檢測后,綜合分析施工檢測數據,6、確定強夯施工參數,包括:夯擊高度、單點夯擊次數、點夯施工遍數及滿夯夯擊能量、夯擊次數、夯點搭接范圍、滿夯遍數等。 (2)根據單點夯試驗資料及強夯施工參數,對處理場地整體夯沉量進行估算,根據建筑設計基礎埋深,計算確定需要回填土數量。 (3)必要時,應通過強夯小區試驗,來確定強夯施工參數。試夯區平面尺寸不宜小于2020m。在試夯區夯擊前,應選點進行原位測試,并取原狀土樣,測定有關土性數據,留待試夯后,仍在此確定正式強夯的技術參數。否則,應對有關技術參數適當調整或補夯確定。 3、測高程、放點 對強夯施工場地地面進行高程測量。根據第一遍點夯施工圖,以夯擊點中心為圓心,以夯錘直徑為圓直徑,用白灰畫圓,分7、別畫出每一個夯點 4、點夯施工 (1)夯擊機械就位,提起夯錘離開地面,調整吊機使夯錘中心與夯擊點中心一致,固定起吊機械。 (2)提起夯錘至要求高度,釋放夯錘平穩自由落下進行夯擊。 (3)用標尺測量夯錘頂面標高。 (4)點夯夯擊完成后,轉移起吊機械與夯錘至下一夯擊點,進行強夯施工。(5)第一遍點夯結束后,將夯擊坑用回填土或用推土機把整個場地推平。 (6)根據第二遍點夯施工圖進行夯點施放,進行第二遍點夯施工。 (7)按設計要求可進行三遍以上的點夯施工。 5滿夯施工 (1)點夯施工全部結束,平整場地并測量場地水準高程后,可進行滿夯施工。 (2)滿夯施工應根據滿夯施工圖進行并遵循由點到線,由線到面的原8、則。 (3)按設計要求的夯擊能量、夯擊次數、遍數及夯坑搭接方式進行滿夯施工。 (4)強夯應分段進行,順序從邊緣夯向中央。對廠房柱基亦可一排一排夯,起重機直線行駛,從一邊向另一邊進行,每夯完一遍,用推土機整平場地,放線定位,即可接著進行下一遍夯擊。強夯法的加固順序是:先深后淺,即先加固深層土,再加固中層土,最后一遍夯完后,再以低能量滿夯一遍,有條件的以采用小夯錘擊為佳。 6施工間隔時間控制 不同遍數施工之間需要控制的施工間隔時間應根據地質條件、地下水條件、氣候條件等因素由設計人員提出,一般宜為37d。 7施工監測和記錄做好施工過程中的監測和記錄工作,包括檢查夯錘重和落距,對夯點放線進行復核,檢查9、夯坑位置,按要求檢查每個夯點的夯擊次數、每夯的夯沉量等,對各項施工參數、施工過程實施情況做好詳細記錄,作為質量控制的依據。 8季節性施工 (1)冬期施工,表層凍土較薄時,施工可不予考慮,當凍土較厚時,首先應將凍土擊碎或將凍層挖除并適當增加夯擊數,然后再按各點規定的夯擊數施工,在第一遍及第二遍夯完整平后宜在5d后進行下一遍施工。冬期施工,如地面有積雪,必須清除。 (2)雨期施工,應做好氣象信息收集工作;夯坑應及時回填夯平,避免坑內積水滲入地下影響強夯效果;夯坑內一旦積水,應及時排出;場地因降水浸泡,應增加消散期,嚴重時,采用換土再夯等措施。四、質量標準(一) 主控項目 1施工前應檢查夯錘重量、尺10、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設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質。 2施工中應檢查落距、夯擊遍數、夯點位置、夯擊范圍。 3施工結束后,檢查被夯地基的強度并進行承載力檢驗。(二)一般項目 強夯地基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表17的規定。五、成品保護 1施工過程中避免夯坑內積水,一旦積水要及時排除,必要時換土再夯,避免“橡皮土”出現。 2兩遍點夯之間時間間隔要依據地層情況等因素確定,對碎石土、砂土地基可間隔短些,可為13d,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為57d。 3強夯處理后地基竣工驗收承載力檢驗,應在施工結束后間隔一定時間方能進行,對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可取714d,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d。表1-7 強夯地基質量檢驗標準項序檢11、查項目允許偏差或允許值檢驗方法單位數值主控項目1地基強度設計要求按規定方法2地基承載力設計要求按規定方法一般項目1夯錘落距mm300鋼索設標志2錘重100稱重3夯擊遍數及順序設計要求計數法4夯點間距100用鋼尺量5夯擊范圍(超出基礎范圍距離)設計要求用鋼尺量6前后兩遍間歇時間設計要求 4做好現場測量控制樁、控制網、現場排水設施的保護工作。五、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一)為避免強夯振動對周邊設施的影響,施工前必須對附近建筑物進行調查,必要時采取相應的防震或隔震措施,影響范圍約10m15m。施工時應由鄰近建筑物開始夯擊逐漸向遠處移動。 (二)如無經驗,宜先試夯取得各類施工參數后再正式施工。試驗區數量應12、根據建筑場地復雜程度,建筑規模及建筑類型確定。對透水性差,含水量高的土層,前后兩遍夯擊應有一定間歇期,一般24周。夯點超出需加固深度的1/21/3,且不小于3m。施工時要有排水措施。 (三)在起夯時,吊車正前方、吊臂下和夯錘下嚴禁站人,需要整平夯坑內土方時,要先將夯錘吊離并放在坑外地面后方可下人。 (四)六級以上大風天氣,雨、霧、雪、風沙揚塵等能見度低時暫停施工。 (五)施工時要根據地下水徑流排泄方向,應從上水頭向下水頭方向施工,以利于地下水、土層中水分的排出。 (六)嚴格遵守強夯施工程序及要求,做到夯錘升降平穩,對準夯坑,避免歪夯,禁止錯位夯擊施工,發現歪夯,應立即采取措施糾正。 (七)夯錘13、的通氣孔在施工時保持暢通,如被堵塞,應立即疏通,以防產生“氣墊”效應,影響強夯施工質量。 (八)加強對夯錘、脫鉤器、吊車臂桿和起重索具的檢查。 (九)對不均勻場地,只控制夯擊次數不能保證加固效果,應同時控制夯沉量。地下水位高時可采用降水等其他措施。 (十)夯擊時應按試驗和設計確定的強夯參數進行,落錘應保證平穩,夯位應準確,夯擊坑內積水應及時排除。若錯位坑底傾斜過大,宜用砂土將坑底整平;坑底含水量過大時,可鋪砂石后再進行夯擊。在每一遍夯擊之后,要用新土或周圍的土將夯擊坑填平,再進行下一遍夯擊。強夯后,基坑應及時修整,澆筑混凝土墊層封閉。七、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一)環境管理措施 1強夯施14、工前,應對強夯施工范圍外300m以內的已有建筑物進行調查,對有裂縫的建筑物實行照相、錄像和狀況描述,并與該建筑所有人核對情況。 2強夯施工時,應對強夯場地周圍做噪聲測試。 3對強夯振動的主要影響范圍應采取隔振措施,如設置隔振溝(溝底寬一般大于500mm,溝深應低于被保護的建筑物基礎底面標高),以確保周圍建筑物的安全。 4冬、春季節風大,強夯施工場地應有灑水措施,防止大面積揚塵。(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人員必須明確分工,各負其責;統一指揮,信號明確;各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工種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強夯作業的安全規定。 2吊車司機應按信號操作。夯錘起夯后,地面操作人員應迅速撤至安全距離以外,嚴防夯擊飛石傷人。 3吊車不得超負荷工作,施工中應定期進行保養。照看檢查高速回轉平衡鉤輪與導軌的間隙,避免加大平衡鉤輪的沖擊負荷。 4施工中應經常對夯錘、脫鉤裝置、吊車臂桿及索具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后方可繼續施工。 5非強夯施工人員,不得進入夯點30m范圍內。 6六級以上大風、雨、雪天或視線不清時,不準進行強夯施工。 7強夯場地應平整,軟土應壓實,防止機械傾覆。技術交底單位及人員:接受交底單位及人員: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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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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