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防護結構及周邊排水工程擋墻砌筑施工技術交底記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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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6292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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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場防護結構及周邊排水工程擋墻砌筑施工技術交底記錄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年 月 日工程名稱機場防護結構及周邊排水工程工程部位擋墻工程交底內容:(1)、材料質量控制石料:本工程砌石選用石料強度等級不低于MU30,且保證石料質地堅實、新鮮、無風化,無裂紋,粒徑不大于45cm,最小石料粒徑其中部厚度不得小于15cm。砂漿:砌體砂漿強度M10,勾縫砂漿強度M15。砂漿要隨拌隨用。已凝結的砂漿不得使用。砂漿采用機械拌合,并保證拌合均勻,以提高砂漿的粘結力。(2)、砌筑砌筑前,將石料上的泥垢沖洗干凈,砌筑時保2、證砌石表面濕潤。砌石采用掛線分層坐漿法砌筑,鋪漿厚35cm,隨鋪漿隨砌石。砌石大面向下,砌縫砂漿飽滿,無石塊之間無漿直接貼靠,砌縫內砂漿要用扁鐵插搗密實。嚴禁采用先堆石后灌砂漿的砌筑方法。各砌層應先砌外露面定位砌石,并與里層砌石交錯連成一體。定位砌石選用表面較平整且尺寸較大的石料,定位砌逢應滿鋪砂漿,不得鑲嵌小石塊。定位砌塊表面砌逢的寬度不得大于4cm。上下層砌石要錯縫砌筑,兩層之間的錯縫不得小于8 cm。砌體外露石要平順美觀,外漏面上的砌縫預留4 cm深的空隙以備勾縫處理。砌體表面與三塊相鄰石料相切的內切圓直徑不得大于7cm。砌筑過程因故停頓,砂漿若已超過初凝時間,在繼續砌筑前,要將原砌體表3、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時避免振動下層砌體。漿砌石墻采用勾平縫。勾縫前要進行清縫,清縫深度不小于4cm,縫槽用水沖凈并保持是濕潤;勾縫砂漿分次向縫內填塞、壓實;砂漿初凝后不得擾動,并保持表面濕潤,覆蓋灑水養生。常溫下養護期不得少于7天。在小雨中施工,要適當減少水灰比,并做好表面防護工作,施工中遇大雨時要停止施工。第1頁 共2頁(3)、質量控制要點(1)漿砌石砌筑必須嚴格按設計體型進行掛線后,進行砌筑施工。(2)勾逢砂漿應分層填壓,不能一次填滿在抹壓,一方面不至于因砂漿過厚過重在自重作用下下滑,另一方面使底層勾縫砂漿能夠得到充分壓實,保證砌體連接牢固。冬季施工必須覆蓋保溫。(4)、安全控制要點(1)在4、漿砌石勾縫作業時,需用腳手架管搭設牢固的排架,作業平臺應鋪滿5cm厚的腳手板或竹夾板,兩端用鉛絲綁扎,固定在腳手架上。(2)作業人員上班必須正確配戴安全帽、嚴禁酒后作業、嚴禁使用腐爛竹竿及繩索。以上交底接受班組必須嚴格執行落實,否則造成工傷事故由接受單位自負,給交底單位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接受單位承擔。交底單位機場二標段 項目經理部接受單位交底人接受人第2頁 共2頁擋土墻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一、基坑開挖1、開挖前,對開挖區域內的地下管線及文物進行詳細調查,并在開挖前,對地下管線做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發現文物要及時向項目部和當地文物主管部門匯報。2、開挖基坑時,如對臨近建(構)筑物或臨時設施有影響時,5、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3、挖掘機等機械在坑頂進行挖基出土作業時,機身距坑邊的安全距離應視基坑深度、坡度、土質情況而定。一般應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機具時距坑邊應不小于1.0m。4、采用桅桿吊斗或皮帶運輸機出土時,應檢查吊斗繩索、掛鉤、機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時,坑內作業人員應躲在吊斗升降移動范圍以外。吊斗不使用時,應及時摘下,不得懸掛。5、在水中挖基,應備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設施。6、開挖中,當坑沿頂面裂縫、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響基坑邊坡穩定時,應立即加固防護,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否則立即撤出人員和設備。7、基坑需機械抽排水開挖時,須配備足夠的抽排水設備,抽水機及管6、路等要安放牢靠。8、小型橋涵施工,如不能保證車輛通行時,應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橋(涵),并在修建橋涵的公路兩端設置“禁止通行”的標志。9、基坑開挖如在老路面邊側,在施工時,須在基坑兩端設置前方施工、車輛慢行的標志。夜間還需在開挖處設置反光標志。基坑開挖深度大于1m時,在基坑四周設置堅固的圍欄,圍欄高度1.5米,橫桿間距不大于0.25米,以防止出現墜坡現象。10、人工修整基底時,施工人員須佩戴安全帽,并注意開挖破面的穩定性。人工在基底修整,坑邊嚴禁機械作業。11、基坑開挖需要爆破,應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辦理。12、挖基工程所設置的各種圍堰和基坑支撐,其結構必須堅固牢靠。基礎7、施工過程中,挖土、吊運、澆筑混凝土等作業,嚴禁碰撞支撐,并不得在支撐上放置重物。施工中發現圍堰、支撐有松動、變形等情況時,應及時加固,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應立即撤出。13、基坑較深時,四周應懸掛人員上下扶梯或開辟專門上下通道。嚴禁施工人員蹦跳或攀沿支撐物上下。14、基坑支撐拆除時,應在施工負責人的指導下進行。拆除支撐應與基坑回填相互配合進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險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15、在圍堰作業時,遇有洪水或流冰,應及時撤出作業人員。二、擋土墻砌筑安全要求1、在深度超過1.5m砌筑基礎時,應檢查槽幫有無裂縫、水浸或塌方的危險隱患。送料、砂漿要設有溝槽,嚴禁向下猛倒和拋擲材料、工具等。2、距槽幫8、上口1m以內,嚴禁堆積土方和材料。砌筑2m以上深基礎時,應設有梯或坡道,不得攀跳槽、溝、坑上下,不得站在墻上操作。3、砌筑使用的腳手架,未經交接驗收不得使用。驗收使用合格后不準隨便拆除或移動。4、在架子上用刨錛砌塊時,操作人員必須面向里,把砌塊斬在架子上。掛線用的墜物必須綁扎牢固。作業環境中的碎料、落地灰、雜物、工具等集中下運,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活完料凈場地清。5、腳手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過規定荷載,并應分散堆置,不得過分集中。6、每塊腳手架板上的操作人員不應超過兩人,宜一塊板站人,一塊板堆料。7、用手推車運輸石料,砂漿時應注意穩定,不得猛跑,前后車距離應補少于2m,坡度行車,兩車距離不少9、于10m。禁止并行或超車。所載材料不允許超出車廂之外。8、上下腳架時不應猛烈跳上、跳下。9、在地坑、地溝砌筑時,嚴防塌方并注意地下管線、電纜等。10、雨季施工不得使用過濕的石頭,以避免砂漿流淌,影響擋墻質量。雨后繼續施工時,應復核砌體垂直度。并要做好防雨措施,嚴防雨水沖走砂漿,造成砌體塌方。11、冬季施工時有霜、雪時,必須將腳手架等作業環境的霜、雪清除后方可作業。12、擋墻砌筑,做完一層墻背隨即回填,防止該層土發生變化。當在坑內工作時,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操作地段上面要有明顯標志,警示基坑內有人施工操作。13、不準站在墻上畫線、稱角、清掃墻面等工作。14、砌筑一層以上或高度超過2m時,若建10、筑物外邊沒有架設腳手架平臺,則應架設安全網或護身欄桿。15、砌筑使用的工具、材料應放在穩妥的地方,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或墻體上的碎石,灰漿等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三、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一)安全技術措施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應嚴格執行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TG462005)和相關標準規范。2、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3、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器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3)配電箱開關順序必須為:送電:總箱分箱開關箱停電:開關11、箱分箱總箱(4)負責保護所有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5)搬遷、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妥善處理后進行。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市建委要求的安全技術檔案。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每月一次,復查接地電阻值。6、臨時用電TNS系統,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制。7、電焊機一、二次防護罩應齊全,焊把雙線到位,二次線應有漏電保護裝置,一次電源線不大于5m,二次電源線不大于30m,并有防雨、雪措施。8、施工現場的電器設備必須采用接零保護,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及熔斷器,同時必須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并可靠連接。9、施工現場內的最高用電設備上應裝避雷針12、,其保護范圍按60角計算,不能保護的設備應單獨做防雷裝置。10、施工現場內的電纜線應采用地下敷設,其深度不小于0.6m,并應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0mm厚的細砂,然后覆蓋磚等硬質保護。11、施工現場內的配電箱應有防護棚,做到防雨、防砸、防漏電,其防護欄應可靠接地并與保護零線做可靠連接。12、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及不合格的電器。13、起重機具的重復接地應在軌道兩側各設一組接地裝置,軌道較長時,每隔30m應加一組接地裝置。14、使用電器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工長全面交底后,才能進行作業,專業工長按規范的相關內容進行交底。15、停電1h以上時,開關箱、配電箱必須上鎖。13、16、開關的更換、熔斷器熔體的更換嚴禁用不合格的開關、熔體代替。(二)防火措施1、合理配置、更換各種保護電器,對電路和設備的過載、短路故障進行可靠的保護。2、建立電氣防火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3、配電室耐火等級不得低于3級,室內配置砂箱和絕緣滅火器(干粉滅火器),并嚴禁煙火。4、設備不得超負荷工作,并避免出現高峰超負荷用電。5、加強電氣設備相間和相對地面間的絕緣,防止閃爍。6、在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強腐蝕介質,不得使用火源。7、建立電氣防火責任制,加強電氣防火重點場所煙火管制,并設置禁止煙火標志。8、生活用電不得使用電熱設備,照明線路不得亂拉亂搭。9、合理設置防雷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