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混結構廠區樓吊籃平臺卷揚式提升機構安全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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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7106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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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磚混結構廠區樓吊籃平臺、卷揚式提升機構安全技術交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 一.工程概況:本工程位于本工程位于高科技園區,基地北側為大道,南側為路,東側為廠區。磚混結構,31#樓主體施工完畢開始施工外墻粉刷、部分附加立柱制模和外墻保溫,并需使用吊籃。二、吊籃施工安全措施(一)、一般要求1、吊籃的工作環境溫度為-2040度。2、吊籃平臺在工作處陣風風速不大于10.8m/s(相當于6級風力)3、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適合于高處作業并經過技術培訓和考核合格的人員。(二)、吊籃平臺的要求1、吊籃平臺的結構應能承2、受2倍的均布額定荷載,出廠前必須做荷載實驗,并應檢查焊縫是否開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動現象。2、吊籃平臺主要受力構件的焊縫必須進行質量檢驗保證焊縫達到設計要求。3、吊籃平臺的底板必須有防滑措施4、吊籃平臺與提升機構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動現象,并應經常檢查。5、吊籃平臺內應設有安全帶和工具的鉤掛裝置。6、吊籃平臺內最小通道寬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積不小于每人0.25.7、吊籃平臺上必須裝有固定式的安全扶欄,靠建筑物一側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側及兩邊的高度不小于1100mm,扶欄應能承受1000N水平移動的集中荷載。8、吊籃平臺安全扶欄所有構件應光滑、無毛刺,安裝后不應有歪斜、扭曲3、變形及其他缺陷。9、沿吊籃平臺底板四周應裝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擋板,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得大于5mm。10、吊籃平臺應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動的導輪或配備緩沖裝置,保證吊籃平臺的穩定,以避免與墻面撞擊。11、吊籃平臺如果裝有門,其門不得向外開,門上應裝有電氣聯鎖裝置。12、吊籃平臺正常運行操縱裝置應安裝在吊籃平臺上,并且要選用可點動和連續手按及不受氣候影響的電氣設備。(三)、提升機構的要求1、卷揚式提升機構的卷筒必須有檔線盤,鋼絲繩應整齊地纏繞在卷筒上,當吊籃平臺提升高度達到最大行程時,檔線盤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層鋼絲繩的高度至少為鋼絲繩直徑的2倍。2、提升機構的傳動禁止采用摩擦裝置、離合器4、皮帶傳動等。3、提升機構的傳動零件必須進行適當潤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潤滑,并應定期注入和更換潤滑油。4、提升機構的所有傳動外露部分必須裝上機罩或類似的防護裝置。5、提升機構的傳動機構在電氣失靈時,應具備不超過兩人就可操作的手驅動裝置。6、提升機構上必須配備制動器,一般應有兩套獨立的制動器,每套均可使帶有額定載荷的125%的吊籃平臺停止運行并停住。7、主制動器:該制動器應能使吊籃平臺在100mm范圍內停住,采用常閉式制動器。8、輔助制動器:輔助制動器一般應剛性安裝在提升機構的機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閉式制動也可用手動機械制動,該制動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機構采用手搖驅動情況下,能使吊籃平臺在100m5、m范圍內停住,其安裝位置要便于操作、檢修和調整,并有防水保護。9、提升結構上下運行最大額定速度不得超過10m/min。(四)、安全保護裝置的要求1、吊籃一般須配備制動器、行程限位、安全鎖等,并必須經檢驗合格才能安裝。2、行程限位(1)吊籃必須裝有上下限位開關,以防止吊籃平臺上升或下降到端點超出行程的范圍。(2)行程限位裝置的安裝方式須是以吊籃平臺自身直接去觸動。3、安全鎖(1)吊籃上必須裝有安全鎖,并在吊籃平臺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機構上使用的相同型號的安全鋼絲繩,每根安全鋼絲繩上必須裝有不能自動復位的安全鎖。(2)安全鎖應能使吊籃平臺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時動作,并在不超出100mm的距6、離內停住。安全鎖的動作要靈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經嚴格的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裝配和出廠。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超期必須由專業廠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4、必要時吊籃上須有防傾斜裝置。5、吊籃上宜設超載保護裝置。(五)、鋼絲繩的要求1、鋼絲繩的選擇應按作業條件和鋼絲繩的破段拉力S選用,吊籃鋼絲繩所選用的鋼絲繩對于爬升式必須符合GB8912要求,對于卷揚式必須符合GB1102的要求,并必須有產品性能合格證。(1)吊籃使用的鋼絲繩形式、規格和長度都應在說明書內寫明。(2)在任何情況下承重鋼絲繩的實際直徑不應小于6mm。2、鋼絲繩安全系數的確定:鋼絲繩安全系數值不應小于93、鋼絲繩的固定應符合G7、B5144的規定4、不允許以連接兩根或多根鋼絲繩的方法去加長或修補。5、鋼絲繩的檢查(1)操作人員應隨時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分、鋼絲繩與設備連接的部位、從固定端引出的鋼絲繩及繩端固定裝置進行檢查。(2)檢查周期:對于吊籃的鋼絲繩,在使用以后每月至少檢查3次,并應符合GB5972中的規定。(3)檢查部位:必須檢查鋼絲繩的整個工作長度,同時也必須仔細檢查通過滑輪或卷筒,其他接觸面以及正反纏繞的那些鋼絲繩繩段。對于靠近末端接頭處的鋼絲繩應當仔細檢查。(4)在閑置設備上鋼絲繩的檢查:當設備已閑置或停用一個月以上時,其鋼絲繩在設備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檢查。(六)、懸掛機構的要求1、懸掛機構的結構件必須選用鋼8、材或其他合適的金屬結構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鉚接或螺栓連接,其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2、懸掛機構受力構件必須進行質量檢驗,保證達到設計要求。3、懸掛結構施加與建筑物或構筑物支撐處上的作用力都應符合建筑結構的承載要求。(七)、配重的要求1、吊籃的懸掛結構或屋面小車上必須配置適當的配重。2、配重應準確、牢固地安裝在配重點上,并應按圖紙規定配置足夠質量的配重。在吊籃使用前須經安全檢查員核實才能使用。3、抗傾覆系數等于配重矩比前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八)、配重的要求1、吊籃的懸掛機構或屋面的小車上必須配置適當的配重。2、配種因準確、牢固地安裝在配重點上,并應按圖樣規定配置足夠質量的配重。在9、吊籃使用前須經安全員檢查核實才能使用。3、抗傾覆系數等于配重矩比前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九)、電氣系統的要求1、電氣系統中的主要元件均應安裝在電器控制箱內,并集裝在絕緣板上,必須保證與電器控制箱外殼絕緣。其電阻值不得小于0.5M歐姆。2、吊籃的電源電纜應有保護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觸碰,并應單獨使用,且安裝熔斷保險開關。3、電器控制箱應有可靠的防水措施。4、吊籃的電器系統應有可靠的接零。5、電氣系統中所選用的電氣元件必須靈敏可靠。6、吊籃上備用的便攜式電動工具使用的額定電壓值不得超出220V,并應有可靠的接零。7、電器系統中應配備漏電保護器。(十)、建筑物或構筑物支撐處的承載要求建筑物或構筑10、物支撐處應能支撐住吊籃的全部載荷。(十一)、設備驗收1、凈荷載試驗:吊籃現場安裝后,應進行空載安全運行試驗,將吊籃啟動后上下運行幾遍,檢查屋面機構、鋼絲繩、安全鎖等項目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2、滿載試驗:按吊籃使用最大荷載在吊籃上面加載,并將吊籃提升到距地面1.52米處,不少于4小時后,檢查整個機構工作是否正常,各個項目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1、鋼結構是否開焊變形;2、電氣系統是否正常;3、安全鎖鎖繩是否正常)3、吊籃安裝完畢后由吊籃公司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二次驗收,驗收合格后上報塘沽區建交中心人員備案驗收。設備驗收完成后,取得備案證明,吊籃方可正常使用。每次11、吊籃移動位置后,必須有項目安全員和吊籃租賃單位共同驗收簽字后,方可使用。(十二)、吊籃安全管理規定1、吊籃組裝前,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要根據工程情況編制組裝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組織驗收。2、組裝吊籃所有的料具,要認真驗選,用焊接組合的吊籃,焊件要經技術部門檢驗合格方準使用。3、吊籃使用期間施工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經常檢查吊籃的防護、保險措施、挑梁、手動葫蘆或倒鏈、吊索、鋼絲繩,發現問題立即解決,嚴禁工人在有隱患的吊籃內作業。4、使用吊籃時,應設專人負責與有關部門監視挑梁荷載與變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技術部門反映。(十三)、其他要求1、工人在吊籃上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必須佩戴安全帶12、,將保險鉤掛在大橫桿上后方可進行施工。2、吊籃平臺上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超載使用。3、安裝固定件前打眼用的電錘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末級開關箱必須配漏電保護器,工人必須帶絕緣手套進行操作,專業電工進行接線。4、操作人員需穿防滑鞋,有恐高癥、心臟病的人員禁止高空作業,嚴禁酒后作業。二、施工現場防火措施及防火管理1、復合板進入現場后,遠離可燃物及火源水平存放并進行苫蓋。附近放置干粉滅火器。2、施工現場應按規定配備消防滅火設備并加強維護、保證完好;3、在外檐進行電氣焊作業時,下部設置接火斗用于接放未燃盡的焊渣,防止未燃盡的焊渣引燃墻面上的擠塑聚苯板。電氣焊作業現場設專人進行看護,電氣焊作業完畢,將未燃盡的焊渣全部清除后方準離開。4、存放現場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做好標識;5、存放現場及加工制作場地不得堆放易燃等危險物品;6、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與明火、電焊作業工種交叉作業;7、保溫層夜間施工使用碘鎢燈照明時,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8、暫停施工時,對其暴露的泡沫塑料芯材部分應采取有效的防火保護措施;9、下班前必須將零星保溫材料、碎屑等清除干凈;10、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11、注意門窗等物品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