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幕墻工程電焊機等機械高空作業施工安全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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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7818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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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場幕墻工程電焊機等機械、高空作業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 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工程名稱廣場幕墻工程施工單位交底部位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日 期電焊機、施工機械、高空作業等安全使用控制細則1、電焊機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1) 電焊機露天放置應有防雨設施。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開關箱,使用斷路器控制,一次側應裝設漏電保護器,二次側應裝設空載降壓裝置。焊機外殼應與PE線相連接。2) 電焊機二次側進行接地(接零)時,應將二次線圈與工件相接的一端接地(接零),不得將二次線圈與焊鉗相接的一端接地(接零)。3)2、 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超過5m,且不應拖地,與焊機接線柱連接牢固,接線柱上部應有防護罩。4) 焊接電纜應使用防水橡皮護套多股銅芯軟電纜,且無接頭,電纜經過通道和易受損傷場所時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嚴禁使用腳手架、金屬欄桿、鋼筋等金屬物搭接代替導線使用。5) 焊鉗必須采用合格產品,手柄有良好的絕緣和隔熱性能,與電纜連接牢靠。嚴禁使用自制簡易焊鉗。6) 焊工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操作,并按規定穿工作服、絕緣鞋、戴手套及面罩。7) 焊接場所應通風良好,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否則應予清除或采取防護措施。8) 焊修其它機電設備時必須首先分斷該機電設備的電源,并暫時拆除該機電設備的PE線后,方可進行焊修。9)下列作3、業情況應先分斷電源:改變焊機接頭;更換焊件、改接二次回路;焊機轉移作業地點;焊機檢修;暫停工作或下班時。2、各種中小型機械安全使用規定:(1)各種中小型機械使用的一般規定1)各種施工機具運到施工現場,必須經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掛合格證后,方可使用。2)所有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基座除必須與PE線連接外,且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裝設漏電保護器。對產生振動的設備其金屬基座、外殼與PE線的連接點不得少于兩處。3)每臺用電設備必須設置獨立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并按設備的計算負荷設置相匹配的控制電器。4)各種設備應按規定裝設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置。5)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6)4、作業人員應按機械保養規定做好各級保養工作。機械運轉中不得進行維護保養。(2)手持式電動工具應符合下列規定:1) 使用手電鉆、沖擊鉆等手持電動工具時,其空氣濕度需小于75%的場所。且將其金屬外殼與PE線連接,操作人員應穿戴絕緣用品。2)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手持式砂輪等電動工具應按規定安裝防護罩。(3)固定式機械應符合下列規定:1) 機械安裝應穩定牢固,露天應有防雨棚。開關箱與機械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m,其電源線路應穿管固定。操作及分、合閘時應能看到機械各部位工作情況。2) 臺式切割鋸、石材開槽機等作業中嚴禁將工具探入筒內扒料;維修、清洗前,必須5、切斷電源并有專人監護;清理料坑時,必須用保險鏈將料斗鎖牢。3) 臺式切割鋸、石材開槽機等作業前,應支牢支腿,周圍無障礙物,上面無架空線路;其他施工人員不得在機械旁作業。4)臺式切割鋸、石材開槽機等必須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置,嚴禁隨意拆除。操作人員必須是經培訓的指定人員。3、高空作業安全控制細則:(1)一般規定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與使用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安全帽(GB2811)的有關規定。2)懸空高處作業人員應掛牢安全帶,安全帶的選用與佩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安全帶(GB6095)的有關規定。3)建筑施工過程中,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對建筑物進行封閉(或采取臨邊防護措施)。4)6、建筑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和建筑物的各種孔洞蓋嚴并固定牢固。5)對人員活動集中和出入口處的上方應搭設防護棚。6)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經驗收確認符合要求。7)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2) 臨邊作業1)工作邊沿無維護設施或維護設施高度低于800mm的,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如:尚未安裝欄桿或攔板的陽臺及樓梯段,框架結構各層樓板尚未砌筑維護墻的周邊,坡形屋頂周邊以及施工升降機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等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2)水平工作面防護欄桿高度應為1.2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周邊欄桿應高1.5m,應能經受1000N外力。防護欄桿應7、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底部設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3) 洞口作業1) 在孔與洞口邊的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包括因施工工藝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樁孔邊、溝槽邊和因安裝設備、管道預留的洞口邊等。2) 較小的洞口,應采用堅實的蓋板蓋嚴,蓋板應能防止移位;較大的洞口除應在洞口采用安全網或蓋板封嚴外,還應在洞口四周設置防護欄桿。3) 墻面處的豎向洞口(如電梯井口、管道井口),除應在井口處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外,井道內應每隔10m設一道平網。(4) 攀登作業1)用于登高和攀登的設施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攀登用具必須牢固可靠。2)梯子不得墊高使用。梯腳底部應堅實并應有防滑措施,上端應有8、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時,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3)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機架體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5) 懸空作業1)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行高處作業時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如搭設腳手架或作業平臺),并視作業條件設置防護欄桿、張掛安全網、佩帶安全帶等安全措施。2)鋼結構、骨架安裝作業應搭設腳手架。不得站在鋼骨架上作業或攀登骨架上下。3)懸空進行門窗安裝作業時,嚴禁站在攔板上作業,且必須掛牢安全帶,并將安全帶拴牢在上方可靠物上。(6) 交叉作業1)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業。下層作業的位置,宜處于上層高度可能墜落半徑范圍以外,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2)各種拆除作業(如腳手架等)上面拆除時下面不得同時進行清整。物料臨時堆放處應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3)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機的上料口等人員集中處的上方,應設置防護棚。防護棚的長度不應小于防護高度的物體墜落半徑的規定。當建筑外側面臨街道時,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網封閉外,尚應在臨街段搭設防護棚并設置安全通道。4) 設置懸挑物料平臺應按現行的相關規范進行設計,必須將其荷載獨立傳遞給建筑結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物料平臺與腳手架支撐進行連接。接受交底人:交底人:交底時間:本記錄一式兩份,一份交接受交底人,一份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