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樓獨立基礎土方開挖基底找平施工技術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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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8074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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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樓獨立基礎土方開挖、基底找平施工技術交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1.概述本工程土方開挖為獨立基礎土方開挖;采用小斷面開挖,采用挖掘機進行開挖;開挖深度的確定:a.原始地面低于;0.000,從原始地面下挖咨詢確定的開挖深度;b.原始地面高于;0.000,需從原始地面開挖至;0.000,然后從;0.000下挖1m(以確保基礎柱最低高度為350mm),但總開挖深度應滿足咨詢要求。2.主要施工機具施工機械有:挖掘機。一般機具有:鐵鍬、小白線或20鉛絲、水準儀等。3.作業條件3.1土方開挖前,將施工區域內2、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3.2建筑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基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合理安排開挖的土料的堆放場地。3.3夜間施工,施工場地應根據需要安裝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3.4開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溝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開挖底面的05m,然后再開挖。4.工藝流程場地清理;放線;機械開挖;人工修邊、基底找平;放線根據現場軸線控制樁,拉通線,按照圖紙設計確定房屋各軸線位置。軸線位置和基礎設計尺寸確定開挖范圍,基礎四周要預留工作面。撒白灰,標定開挖線。;機械開挖利用挖掘機進行基礎開挖。嚴格3、控制基底標高,并預留5-10cm土層。;人工基底找平機械開挖在接近槽底時,用水準儀控制標高,預留510cm土層人工開挖,以防止超挖。在基礎施工前,人工將預留土層挖出,整平至設計標高。5.施工規范、規程、質量標準5.1參考規范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執行標準GB 50202-20xx。5.2質量標準基坑、基槽、管溝和場地的基土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嚴禁擾動。5.3允許偏差項目6.安全環保要求;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等,經空車試運轉正常后再開始作業;;機械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升不應過猛;;機械不得在輸電線路下工作,在輸電線路一側工作,不論在任何情況下,機械的任何部位與架4、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機械應停在堅實的基礎上,如基礎過差,應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將挖土機履帶與挖空基坑平行2米停、駛。運土汽車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駛,防止塌方翻車;;電纜、給排水管道兩側一米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配合反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準在機械回轉半徑內工作;;向汽車上卸土應在車子停穩定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基坑施工期間設警示牌,夜間加設紅色燈標志。;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中的要求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的各類機械,必須按照施工現場管理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停5、放整齊,定期進行保養。;現場的施工道路保持暢通,禁止路面堆放材料、設備。;土方運載,禁止沿途遺撒,必要時車上土應嚴密遮蓋。;根據現場情況對現場及生活區進行灑水、清掃,防止揚塵。7.質量通病及預防措施;基底超挖開挖基坑不得超過基底標高,現場技術員增加驗收次數;控制反鏟開挖深度。個別地方超挖時,其處理方法應取得設計單位和咨詢的同意。;基底未保護基坑開挖后應盡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如果基礎不能及時施工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5-10cm土層不挖,待做基礎時再人工挖至設計標高。;開挖尺寸不足,邊坡過陡:基坑(槽)或管溝底部的開挖寬度和坡度,除應考慮結構尺寸要求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8.成品保護;注意保護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板等,挖運土時不得碰撞;;定期復測軸線樁、水準點,檢查其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