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開挖爆破襯砌施工職業健康及安全技術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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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9180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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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隧道開挖爆破、襯砌施工職業健康及安全技術交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隧道施工職業健康及安全技術交底一、安全監理目標1、輕傷事故月平均1以下;2、杜絕重傷及死亡事故;3、杜絕重大機械傷害事故;4、杜絕重大火災事故;5、文明施工達標。二、危險源辨識、告知1、洞口、仰坡:巖層爆破飛石傷害。2、淺埋段:不良地質地段透水、涌泥,產生支護侵限。3、施工臺車:作業臺車臺架、操作平臺臨邊防護欄桿、通行爬梯、警示標志。4、爆破作業:炸藥裝填、爆破安全警戒。5、爆后處理:啞炮、殘藥處理,危石排除。6、爆破物品:領取、使2、用、退庫。7、機械設備:大型空壓機儲氣罐、壓力表、安全閥。8、消防安全:洞內動火施工、防水板接焊、二襯鋼筋焊接。9、施工用電:線路架設、接零保護、漏電防護、安全電壓照明。10、施工環境:有毒有害氣體、機械動力尾氣、粉塵。三、隧道施工的環境標準和有關通風防塵的要求(一)隧道施工的環境標準1、粉塵容許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2、氧氣含量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下同);3、瓦斯含量不得超過0.5;4、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30mg/m;5、氮氧化物濃度應在5mg/m以下;6、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mg/m;7、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mg/m;8、氨的3、濃度不得超過30mg/m;9、隧道內溫度應控制在適合的范圍內,不宜超過28;10、隧道內噪音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定。(二)隧道施工有關通風和防塵要求1、隧道內的空氣成分每月至少取樣分析一次,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2、隧道施工時的通風,應設專人進行管理,保證每人每分鐘得到4m的新鮮空氣;3、無論風機是否運轉,人員不得在通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或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4、在鑿巖和裝渣工作面應做好防塵工作,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出渣前應用水淋濕渣堆和噴濕巖壁;四、隧道施工安全監理要點(一)一般性要求1、督促施工單位在隧道施工前做好4、施工前期準備工作,根據圍巖、地質勘查等情況,選用合適的施工方法,并結合地形、地質等實際情況,對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2、施工單位應制定地質超前預報方案和實施細則,做好技術交底,合理安排施工。3、督促施工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其進行審查;4、監督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加強對圍巖與支護的檢查與監控,及時掌握圍巖及支護的變形、位移情況。如發現隧道內有險情,必須在危險地段設置明顯的標志或派專人看守,并報告施工現場負責人,必要時要啟動安全應急預案。(二)洞口工程1、進洞前應做好洞口邊仰坡防護和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施工安全;洞頂截水溝未施工完成,不得進洞。2、洞口路基、5、邊坡、仰坡斷面應自上而下開挖,一次將土石方工程做完,開挖人員不得上下重疊交叉作業;3、邊、仰坡以上可能滑塌的表土、山坡松動危石應在開工前清除干凈;在施工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特別是在暴雨和臺風之后,發現松動危石必須立即清除;4、拉槽爆破后應清除邊仰坡上松動石塊方可繼續施工,必要時,應當采取加固措施;5、洞口開挖時應隨時檢查邊仰坡,如有滑動、開裂等現象,應適當放緩坡度,保證邊仰坡穩定和施工安全;6、洞門襯砌完成后,及時處理洞門上方仰坡坡腳損壞處。(三)隧道開挖、支護和襯砌1、督促檢查施工單位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首先應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支護是否牢固,如有松動的土石塊、裂縫等應予以清除或支6、護;2、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注意審查在隧道各部(包括橫洞及平行導洞)開挖后,除圍巖堅硬完整、設計規定不需支護外,施工單位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3、在施工期間,監理工程師應會同現場施工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應要求每班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加固,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進行整修加固;4、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導坑)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5、洞內支護應隨挖隨支護,支護與開挖面的距離不得超過4m,如遇到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地段,應盡量縮短支護至工作面的距離,暫停施工時7、,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6、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渣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的立柱應加設墊板并加木楔塞緊;7、當發現已噴錨區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現圍巖突變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8、當發現監控量測數據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要時須立即報告上級部門和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施工;9、隨著隧道各部開挖工作的前進,應及時進行襯砌和注漿,洞門的襯砌須盡早施工;10、拆除灌注混凝土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8、當巖層破碎、壓力過大的地段支撐不能拆除時,拱圈部分應預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柱予以拆換。(四)涌水的處理要點對涌水處理應堅持“宜疏不宜堵”的原則,具體方法應根據水源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1、一般排水對涌水量不大,并經過了解分析地層構造,確定其補給量較小時,可采用一般排水方法。如機械排水、平行導坑排水、加大邊溝排水等。2、鉆孔排水在涌水量較大時可采用鉆孔排水,在特設的橫洞中設置鉆孔攔截地下水,將地下水引入隧道的排水溝中。鉆孔排水使用于類以上的石質圍巖,可用于水平鉆孔或潛孔鑿巖機進行鉆孔。3、泄水洞排水泄水洞是用于攔截并排除流向隧道內的大股地下水的地下截水設施,當涌出大股地下水可采用此法排水。五、安全巡9、視檢查1、露天爆破:1)洞口邊坡、仰坡炮眼分布、最小抵抗線設計合理。2)安全區域警戒布控,安全告示通告;爆破作業聲訊警示。3)裝填藥量、引爆雷管分段選擇;聲波、氣浪危害可控。4)炮眼填塞、炮口覆蓋材料的正確選擇,防止飛石處理方式合理。5)盲炮、啞炮由專業人員泡水掏排或可控引爆排除。2、隧道掘進施工:1)淺埋段沙礫土性圍巖降水、抽排水處理;導管注漿、型鋼拱架支護,仰拱閉合及時。2)破碎帶浮石排除、掛網噴護、拱架支護。3)施工安全逃生管鋪設到掌子面。3、施工臺車:1)作業臺車安全穩定,操作平臺臨邊防護欄桿、通行爬梯設置。2)襯砌臺車架體、面板符合施工荷載需求,推進運行枕、軌鋪設結合穩固,調整支腿支10、撐固定牢靠。3)臺車開關箱配套合理,接零保護、漏電保護到位。4、爆破作業隧道采用有專業資質的第三方監理單位實施爆破監理。1)炸藥裝填應按炮眼布局和裝藥規定,劃片分工負責,安全規范操作并保持安全距離,防止相互碰撞。2)炸藥裝填開始,安全警戒區域內不允許其它工作交叉作業;現場手機、對講機等帶有電磁波的設施不允許開機。3)隧道爆破安全距離為直巷不少于200米、上下導坑不少于100米、平行道、橫通道及洞與洞之間不少于50m;4)隧道兩個工作面貫通前,必須統一協調指揮,加強聯系,兩工作面距離接近余留8倍循環進尺時,另一端停止掘進,設置安全警戒區撤離人員和設備。4)隧道爆破作業必須統一組織指揮,實施爆破前11、,所有人員、機械設備必須撤離安全警戒區域外。5、爆后處理:1)啞炮應由專人采用泡水掏排或可控引爆等安全方式排除。2)檢查清理拒爆殘存炸藥、雷管,統一妥善安全處理。3)危石應采用機械清理;人工清除時,操作人員必須站立安全位置。6、機械設備、機具:1)空壓機安裝檢測合格;儲氣罐壓力表、安全閥配備齊全,檢測標定合格。2)運輸車輛、挖掘機、裝載機機械性能安全可靠。3)風動鑿巖機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正常,氣管接頭牢固。7、消防安全:1)鋼拱架加工場電氣焊作業安全距離控制。2)空壓機房油料儲存、使用管理3)二襯鋼筋焊接時,防水板火源隔離防護。4)加工場、空壓機房、隧道內消防器材配備。8、施工用電:1)施工用電設備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機。2)電源導線、開關箱中電氣元件必須完好有效與其負荷側負荷一致。3)隧道內施工動力電源、照明電源分別架線。采用安全電壓照明。4)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使用于潮濕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5)施工現場停止作業1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設備接線、檢修時應切斷電源上鎖,掛上“禁止合閘”警示牌。9、施工環境:1)鋼拱架加工場材料、成品堆放整齊有序。2)空壓機房冷卻水池設置;污水、廢油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