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日常養護建設項目安全工程施工技術交底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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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9496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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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日常養護建設項目安全工程施工技術交底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日常養護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單位工程名稱分部工程施工、安全、保通作業交底地點日 期交底內容交底內容交底內容:一、道路養護施工常見安全事故(一)、施工路段施工安全標志不齊全、警示距離不夠;現場安全保通人員責任心欠缺、離崗,造成現場交通指揮疏導混亂,發生交通事故;(二)、施工車輛肆意停放車輛、調頭、違章、違規駕駛造成車輛交通事故;長下坡路段警示提醒、保通人員擅自改變交通標志,發生失控車輛沖進施工區域,造成交通事故;(三)、作業人員未按2、要求穿戴齊全反光工作服,在道路上橫穿公路,走出施工控制區域,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繩等防護用品,發生碰撞、墜落等安全事故。二、日常養護施工安全標志、錐桶擺設及要求施工時路面寬度有限,采用如下保障通行方式施工:采用單幅間隙性通車;按規定要求設置施工提示標志標牌,提醒通過該路段的車輛駕駛人員施工路段信息,在通過該路段時小心謹慎駕駛服從現場保通人員的指揮,從而實施預防控制。工程施工期間施工路段按4人的標準來配置現場保通人員,作業期間實行不間斷的巡邏,及時扶正、清洗、更換安全設施,以確保施工段落的安全設施的規范和完好;(一)、施工控制區采用臨時占用車道的交通安全管制措施,養護施工現3、場標志設置嚴格按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15)執行。(二)、保證施工標志、標牌等安全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并在未完成施工前,不隨意撤除或改變其位置、擴大或縮小控制區范圍。(三)、施工控制區由警告區(S)、上游過渡區(Lj)、緩沖區(H)、工作區(G)、下游過渡區(LX)、終止區(Z)組成。各區長度為:S1600M H100M G根據需要確定 LX30M(四)、在高速公路限速120km路段作業時,行車道、超車道封閉交通安全標志設置為:前方施工1600米限速80限速60道路變窄警示頻閃燈導向標志前方施工*米附設警示燈的路欄解除限速60。三、其他道路施工安全行為管理要求:(一)、嚴格4、要求現場施工人員及安全保通管理人員統一穿著制式安全反光標志服,不得穿拖鞋上路作業,并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二)、上下班途中,按規定搭乘車輛,避免意外事故發生;(三)、嚴禁酒后上路作業或在作業中打鬧、嬉戲、閑談,保證專心作業;(四)、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規定,正確操作各種施工機械和使用各種施工器具,杜絕錯誤操作造成意外事故發生; (五)、現場施工及安全保通管理人員的活動不得超出施工控制區,若需要小憩時,必須在施工區域外安全的地方;(六)、除特殊情況必須進行施工作業外,一般情況下不得在夜間、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下進行作業;(七)、在高空作業時,必須按照高空作業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八)、強化施工現場安5、全管理。一是在施工現場必須配置至少一名安全員,佩帶安全袖標,配備哨子、喇叭等,觀察作業過程中道路上的車輛動態,如遇失控車輛或社會車輛闖入禁區,安全員采用哨音、喇叭音的方式通知施工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段。同時,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對發現的任何安全隱患和不按要求和規定進行作業的行為,堅決制止并要求及時整改。二是服從交警、路政、昭通的安全監督和管理,對其提出的安全隱患嚴格按要求及時整改。四、車輛駕駛員(一)、服從現場管理人員安排/管理,聽從指揮,出入施工區域提前與安全保通及現場管理人員匯報,對交通進行管制后確認后方可進出施工區域;(二)、對車輛經常性檢查保養維修,禁止病車上路作業,按規定停放車輛;(6、三)、倒料倒車時,檢查車后車下有無機械雜物人員及其他影響行車動車異物,做好相關行車記錄;(四)、按規定要求辦理齊全相關證件,禁止酒后駕車無證駕駛,嚴禁超速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五)、文明駕駛,安全行車,服從交通管制,禁止隨意掉頭,逆向行駛等違規違法行為。五、機械設備操作員(一)、人員:工作中不得擅離崗位,不準無證操作,不得操作與操作不相符的機械(專人專機),不得將機械設備交給無特種機械操作證的人員操作。(二)、工作前檢查:工作場地周圍有無妨礙工作的障礙物。油、機、電及其他保證機械設備正常運轉的條件是否完備。操作機械是否靈活可靠,指示儀表、指示燈顯示是否正常,油溫水溫是否達到正常使用溫度7、。(三)、施工機械安全防護:施工機械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齊全。施工機械停放符合安全要求。(四)、工作中觀察:指示燈和儀表、工作和操作時機械有無異常響聲,工作場地有無異常變化。(五)、工作后保養:工作機械有無過熱、松動或其他故障。進行例行保養。做好交班前的準備工作。填寫好機械作業記錄。六、保通人員(一)、現場保通人員必須穿戴統一工作服,配合現場做好施工保通安全工作;(二)、施工期間兩端保通人員,手持對講機,保證現場信息暢通,嚴格按照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相關規定及報批的保通方案對現場進行交通管制;(三)、配合交警路政參與安全保通交通管制工作,施工現場發生交通事故時及時上報相關人員,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確8、保施工人員設備安全;(四)、觀察現場地形路況,根據實際情況設置交通臨時管制點,保障自身安全。七、施工臨時用電(一)、室內照明線路應用瓷夾固定。(二)、電線接頭應牢固,并用絕緣膠帶包扎。(三)、保險絲應按用電負荷量裝設。(四)、產生大量蒸汽、氣體、粉塵等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危險的工作場所應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五)、電氣設備的傳動帶、轉輪、飛輪等外露部位必須安設防護罩。(六)、檢修電氣設備時應按下列要求進行:(七)、電氣設備的檢修必須由電工進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八)、工作中如遇停電應拉下開關,切斷電源;檢修結束必須仔細檢查各項設備的情況,沒有異常,方可合閘; (九)、大型電9、氣設備檢修應在切斷電源、設好防護后進行,并在開關處設置警示標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進行送電試驗時,必須在認真檢查并與有關部門聯系后,方可進行。(十)、大型橋梁施工現場、隧道和預制場地,應有自備電源,以免因電網停電造成工程損失和出現事故。自備電源和電網之間,要有連鎖保護。八、道路施工養護施工現場標志設置要按照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15)執行;雨、霧等視距不良或路面結冰情況下不得施工;養護施工盡量安排在白天進行,需夜間加班施工的必須做好夜間施工現場管理,標志、警示燈、照明按夜間施工要求設置;當進行養護維修作業時,應順著交通流方向設置安全設施。當作業完成后,應逆著交通流方向撤10、除為養護維修作業而設置的有關安全設施,恢復正常交通。養護工程施工作業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接受專門的安全教育和作業規程訓練;(二)、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穿著帶有反光標志的橘紅色工作裝(套裝),管理人員必須穿著帶有反光標志的橘紅色背心;(三)、在高空作業或起重作業的施工現場時工作人員必須配戴盔式安全帽。(四)、乘坐施工單位車輛(貨車除外)進出施工現場;(五)、不準在作業區外活動或將任何施工機具和物料置于作業控制區以外;(六)、不準擅自變更控制標志和區域或擴大作業范圍;(七)、不得隨意橫穿高速公路;(八)、不得有違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為。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一)、施工現場發生交11、通事故處置程序。如施工現場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時,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時將實際情況報告交警、路政、養護等部門;同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即用施工現場標志錐桶、標志牌隔離事故現場,提示車輛慢行,防止二次事故發生,事故處理結束,再組織施工。如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立即停止施工,并尋求120救助,及時將實際情況報告所在片區主管的交警、路政、養護等部門,同時報告主管部門的領導,采取相應的措施,采用施工現場標志錐桶、標志牌隔離事故現場,提示車輛慢行,防止二次事故發生,事故處理結束,再組織施工。(二)、施工現場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立即停止施工,尋求120救助,及時將實際情況報告主管部門的領導,事故處理后,再12、組織施工作業。(三)、發生公路邊坡大范圍坍塌、泥石流、路基大范圍沉落、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立即停止施工,組織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及時將實際情況報告主管部門,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后,組織搶險。發生火災事故,初期火災時組織人員撲救并及時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主管管理部門,組織人員搶險。當火災事故擴大不可控制時,應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四)、施工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必須謹慎。所有的施工車輛必須有明顯的施工作業標志,并具有反光功能,車輛不能帶病作業。(五)、為確保車輛正常通行,嚴禁在施工作業區域以外、車道緊急停車,減速車輛及設備離開工作區域時,需要一人以上進行警戒瞭望,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通13、過。(六)、嚴格遵守施工作業時間,禁止在雨天、昏暗等不利條件下施工。(七)、堅決制止工程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發生,如酒后駕車、無證照上崗,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玩火。(八)、施工現場嚴格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電、防火、防爆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天氣變化,制定惡劣天氣的預防措施。十、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一)、健全管理組織機構,施工現場成立以現場負責人為組長、技術員、安全員、質檢員、試驗員、施工隊伍負責人等組成的施工現場管理組織。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崗位責任制度、經濟責任制,做到有獎有罰。(二)、14、制定工程施工中廢方堆放、機械噪音管制、建筑垃圾清理和堆放等方面的詳細管理制度,以便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三)、在日常生活中,杜絕偷盜行為,嚴禁酗酒鬧事,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嚴格作息制度和外出請銷假制度。(四)、不亂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必須集中堆放和掩埋。(五)、認真、全面了解并尊重當地的民風、民俗和鄉規民約,切實搞好與當地群眾的關系。如發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及時請業主協調解決。(六)、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無廢料污染路面及周圍環境,作業范圍內無拋、灑、滴、漏等現象,施工中發生污水、廢水妥善處理,經檢驗符合環保標準才能排放到河中,運輸施工材料時,采取覆蓋運輸防止漏失。(七)、施工完畢,及時清掃現場,不得有任何污染物、廢棄物,對產生所有的物料按照養護站指定地點進行集中處理。技術負責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簽字(按手印)缺席人員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