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工程施工合同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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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9750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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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XX工程室內裝修工程施 工 合 同合同編號: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2014年 月 日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為了進一步明確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加強相互配合協作,保質保量地完成建設施工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建筑安裝工程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雙方就 裝修施工達成一致,協商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工程概況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圍: 室內裝修工程(具體內容:室內地面、墻面、天花、電氣、給排水等室內裝修工程)。按合同圖紙及工程量清單2、所含內容,包括:承包人辦理裝修物業管理費手續,作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有責任完善設計文件以滿足裝修工程驗收使用要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議。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甲方直接分包項目統一管理,并給予積極配合。1.4 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為按合同圖紙施工,按實際工程量增減結算。乙方須按合同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完成本工程約定的承包范圍內所有項目及驗收合格、交付甲方、承擔維修保養并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全部義務及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所報綜合單價包工包料、包材料、包施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承包管理、包通過驗收、包后期保修及維護。1.5 本工程計劃工期: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總工期 天。乙方3、應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及甲方工期要求,統籌安排施工。已充分考慮下雨、臺風、停水、停電、節假日等因素影響。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若實際開工日期延后,則竣工工期相應順延。僅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甲方確認,工期可酌情順延:A、不可抗力。B、因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連續8小時以上。C、甲方同意調整工期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D、其他非乙方原因并在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可以進行追加工期的因素。以上簽證項目,乙方必須在事件發生后三天內辦理簽證手續,即乙方在事件發生后十天內提出工期順延的書面簽證要求,否則,發包人代表不予確認,即不予辦理工期順延簽證。1.6 質量等級:按國家相關標準驗收合格。第二條 合同價款2.14、合同總價款人民幣:(小寫): ¥ 元 (大寫): (后附工程預算表、施工圖)2.2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包干形式,綜合單價中應包括完成該子目工程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運輸費、保管費、材料的搬運費、措施項目費、成品保護費、利潤費用,此價格不因國家政策和市場價格及匯率的變化而變化,貨幣單位為人民幣。2.3合同包干總價已含甲方直接分包項目(如有)的施工管理及配合費。2.4如乙方認為需要進行超時工作或采取趕工措施等,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成工程,則此等費用將被視為已包括在合同總價內,對于不合理發生的有關額外開支提出的補償將均不予考慮。第三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3.1如下情形均為結算總價的情形:3.11乙5、方經甲方同意使用替代物資的,總價中應扣除被替代物資與替代物資之間的差價。如甲方要求使用的替代物質價格高于原被替代物質,甲方將補償差價。總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正文、合同附件、工程圖紙、往來文函及履約過程等)中出現重復計價,總價中應扣除重復的價款。乙方應付違約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的,總價及結算總價中應扣除違約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數額。3.2若因甲方提出的設計變更導致的新增項目,則首先依據合同清單中已確認的類似項目綜合單價進行換算;合同清單中無可參考項目時,由乙方編制新項目綜合單價組價明細表,經甲方認可后按工程量計入結算。3.3施工過程中若由于甲方原因發生主要材料變更的,結算時按變更后的材料價格調整相應子目6、綜合單價中的主材單價,原綜合單價中主材外單價不做任何調整;發生新增材料的,由甲乙雙方進行市場認價后,乙方編制新增材料相應子目綜合單價,報甲方審核后,按竣工圖紙工程量計入結算。3.4工程簽證需經甲方簽字確認,時效為簽證發生前后3日歷天內,所調整的單項子目不論金額大小,均按實際簽證量進行確認計算。3.5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乙方深化設計除外)或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設計單位及甲方代表同意。3.6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的,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準后工期順延。第四條 工程款支付4.1工程進度進入第一階段時(拆、砌磚墻完成90%;電氣管線安裝30%)付合7、同價款的25%工程款。4.2 工程進度進入第二階段時(墻、地面磚鋪貼完成90%;)付合同價款的25%工程款。4.3工程進度進入第三階段時(室內木飾面完成90%;油漆完成80%)付合同價款的20%工程款。4.4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乙方遞交完整結算資料,甲、乙雙方完成工程結算定簽訂保修合同后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款的17%。4.5剩余3%的結算款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一次性給予支付(扣除已發生的由乙方承擔的保修費用后),不計利息。4.6甲方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每個施工項完工須由甲方代表確認,按合同工程預算表內計價方式計算工程價款,由甲方辦理支付程序后支付。第五條 合同文件8、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a合同條款及附件; b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會議)紀要、協議; c招標文件及補充;d. 投標文件及補充; e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約定的辦法解決。第六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6.1 合同語言:中文。6.2 適用標準、規范:施工中必須使用國家、行業、地方標準、規范。當國家、行業、地方的標準規范要求不一致時,以較高的標準、規范為準。6.3 適用法律、法規: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9、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合同條款約定的規章。第七條 圖紙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在擬施工項目計劃開工前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叁套。第八條 甲方代表8.1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代表職權: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的審批,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簽證的核實等。8.2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并蓋章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后不10、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48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提出書面申告,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予追加合同價款并不予乙方工期補償。因指令錯誤而乙方已按約定時間提出書面申告但甲方未接受,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當甲方指令錯誤或施工現場出現變更及簽證問題時,乙方有責任和義務提出書面申告,如甲方在72小時未能書面回復則視為默認。8.3 甲方代表易人11、,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第九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9.1乙方代表姓名: 9.2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9.3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9.4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易人,否則不得更換,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第12、十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10.1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和設計方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10.2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的合格作業面及必要的設備、材料堆放場地,提供進場施工手續, 提供水電口,協調解決乙方施工所需水、電,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10.3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施工單位的關系(如有)。10.4 甲方應監督各單位教育本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乙方施工部分之成品保護問題。10.5 甲方不按合同條款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10.6 本工程施工用水、電施工條件,相關臨水臨電接駁費用及后續施工中發生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第十一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11.13、1 乙方應在約定的工期內獨立完成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圖紙深化設計(如需)、原結構及管線拆改(視裝修需要)、材料采購和保管、施工、技術、勞務、保修、機具設備、工具等所有與工程裝修相關任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分包或轉包。乙方設計的圖紙必須經甲方審核確認后方可用于施工(如有)。11.2 乙方進場施工前提供各種材料的合格證及樣品(甲方封樣)、檢測報告及甲方要求提供的檢測報告。11.3 乙方應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熟悉設計圖紙。11.4 乙方應服從甲方代表對工程項目質量、進度、安全等施工的監督與管理。11.5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應服從物業管理處統一協調指揮,在現場指定地點搭設各類臨時設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14、同時應遵守現場的各種管理制度,愛護現場設施,嚴格執行安全防火規定,辦理各種用工手續,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做到文明施工。11.6 乙方進場材料應自行保管并做好標識,以防發生經濟損失。若發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11.7 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遵照國家頒布的現行的最新規范、施工驗收標準及設計圖紙的要求組織深化設計、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監督檢查,保證工程質量優良。11.8 乙方必須嚴格依照甲方和設計方認可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提交真實完整的竣工資料(含圖紙)二套。11.9 施工現場保持環境衛生,認真執行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必須做到每天工完料凈、場清明凈,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15、民問題。11.10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等一切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管理規定和要求,按規定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乙方負責辦理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因乙方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或違規施工等原因造成的罰款和賠償等責任由乙方承擔。11.11乙方負責本合同范圍內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措施,直至整個工程全部驗收合格,由于甲方和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所需費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擔。11.12遵守國家或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乙方應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乙方進入現場工作應配合其他工程的施工,并對其成品進行保護,避免人為損壞,如因乙方原因損壞,乙方照價賠償。11.13 16、乙方須按期保質的完成工程量(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窩工或二次進場,則工期順延),如不能按期完成,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11.14 乙方協助甲方進行施工過程的檢查并做好自檢工作。11.15 乙方負責交驗前本工程達到驗收標準,并保證按期通過驗收。11.16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與本工程質量相關的事項,如乙方知道或根據經驗應該知道的有關質量問題而未告知甲方,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11.17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規范及環保要求裝修造成的環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責任。11.18工程完成時,進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場清。11.19 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第17、十二條 進度計劃12.1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12.2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提交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 12.3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確保按期竣工。第十三條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第十四條 暫停施18、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工期不予順延。第十五條 工期延誤工期詳見第一條1.5款。出現本合同第1.5款約定的情況時經甲方代表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48小時內,就延誤的內容向甲方代表以書面形式提出19、報告。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合同相關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第十六條 工程樣品 乙方供應材料應在甲方開工報告簽訂前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設計方、甲方、乙方三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第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17.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封樣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17.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負責返工修改及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20、有關損失,工期不予順延。17.3檢查檢驗合格后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相應順延工期。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18.1乙方承諾工程質量達到按國家相關標準驗收合格標準。18.2達不到合格標準要求的,一經發現,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并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18.3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第十九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進行所有工程21、驗收工作(包括隱蔽工程及飾面工程等)時,甲方必須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派代表到現場進行驗收工作;否則,視甲方已同意驗收,并確認為驗收合格,甲方要在48小時內無條件為乙方補辦驗收合格手續。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第二十條 工程材料20.1乙方自行采購的材料,應在材料到貨前三天通知甲方代表,到貨當天通知甲方代表驗收,乙方應提供材料檢驗報告和出廠合格證。對于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或與封存的樣板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22、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現場驗收,到場材料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的,視作甲方認可;事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規范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20.2 施工過程中變更或新增材料的,乙方需編制材料詳細認價單報甲方代表及甲方成本部審核后方可采購和施工。20.3需要檢測的材料須經過檢測后方可用于工程,如發生材料未檢測就用于本工程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為了嚴把材料質量關,謹防弄虛作假,一切需送檢材料除正常復試外,甲方有權隨時對現場材料進行抽樣取證,并送至另一家檢測單位見證檢測,如材料檢測合格,此項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檢測不合格,則相應檢測費23、用及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材料和試樣檢測都必須到指定檢測中心檢測)。第二十一條 甲方變更設計21.1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21.2由于甲方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追加的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在甲方變更設計通知乙方時,乙方若已采購相關材料,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將購貨合同等相關資料報送甲方,甲方將根據此資料定奪是否繼續設計變更。如甲方繼續設計變更,而乙方已采購材料確已由于設計變更而無法使用,甲方將根據乙方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所報送的資料對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相匹配的時間進度購買的材料進行相應補償。補償價款不得超過乙方投標報價中相應材料24、價款。補償完價款的材料所有權轉移至甲方。第二十二條 竣工驗收2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4 套及竣工圖2套。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 7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3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2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3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22.3 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竣工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25、甲方驗收的日期。22.4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22.5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并且申請驗收之日起30日內完成驗收工程,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造成驗收超過30天沒有完成驗收工程,乙方則視該工程完全達到國家及甲方規定所有的要求。乙方應對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標準負責。第二十三條 竣工結算23.1工程結算原則按照合同包干總價加增減工程量的形式確定結算價。23.2工程結算依據: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竣工圖紙、現場簽證、設計變更、施工合同工程結算會簽單作為合同結算依據,機電安裝部分按實際發生工程量套用廣東省2010年安裝工程綜合定額,材料單價參考2013年第一季26、度佛山工程造價信息進行調整。23.3乙方按時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工程內容,經甲方及相關單位驗收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23.4 乙方應于工程竣工報告批復后30天內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2套(含竣工圖紙、結算書及設計變更、工程簽證等),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竣工資料后30天內給予審核并提出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第二十四條 場地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應在15個日歷天內撤出臨時設施和剩余材料,并將現場清理干凈。 第二十五條 保修25.1 保修內容、范圍: 全部施工內容。 25.2 保修期限:1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竣工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起計算。分27、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25.3 保修金:結算總價的3%。25.4 保修金利息:無。25.5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2小時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保修金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第二十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26.1 乙方要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配備充足的安全、消防器材,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26.2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28、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26.3 在建筑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筑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并報甲方代表批準。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乙方承擔。第二十七條 違約27.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則甲方給予乙方順延工期的補償;甲方付款超過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30天后,乙方可以相應順延工期,甲方應按未付款額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計息支付乙方。27.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工期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工期延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延誤工期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要求29、,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額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損失。27.3乙方應確保裝修質量及裝修效果符合甲方、設計方及政府相關方(如有)的要求,并在合同工期內通過政府相關(如有)方驗收,否則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27.4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27.5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做出答復,超過7天不予答復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第二十八條 爭30、議的解決28.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28.2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28.2.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28.2.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28.2.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29.1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災情和損失情況。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29.2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231、9.2.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29.2.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29.2.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29.2.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第三十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30.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30.2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31.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1.2本工程招標文件(含招標補充文件)、投標文件(含補充承諾)作為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之組成部分,對合同內容進行補充說明。3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31.4合同約定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且款項結清后,自動終止。第三十二條 合同附件1、工程預算表2、施工圖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日期: 日期:第11頁,共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