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進橋涵箱涵制作工作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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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89956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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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頂進橋涵箱涵制作、工作坑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交 底: 復 核: 批 準: 接 收: 二XX年X月 1.一般要求(1)頂進橋涵施工范圍應設圍擋,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2)鐵路、道路、公路范圍內的頂進、降水等施工應遵守有關管理單位的規定,保持運行安全。(3)頂進橋涵施工中的模板支架、鋼筋、預應力、混凝土和砌體等施工應符合相應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4)工作坑附近需改移架空線、地下管線等建(構)筑物應在工作坑開挖前完成,并經檢查,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5)橋涵頂進施工前應建立測控系統,施工中應設專人觀測施工影響范圍內的房屋、地下管2、線等建(構)筑物的沉降、位移、變形,發現超出允許范圍時應及時采取安全技術措施。(6)工作坑外,施工機械設備、料具的臨邊安全距離應根據荷載、土質、坑壁坡度或支護情況和基坑深度等確定,且不得小于1.5m。工作坑靠路基一側嚴禁停置機具、堆土、堆料。(7)在鐵路下頂進橋涵前,應按鐵路加固設計,進行鐵路線路加固和采取防止線路推移的措施,經鐵路管理單位檢驗合格,并形成文件。在道路、公路下頂進橋涵前,應按加固設計進行路基和有關管線加固,并經道路、公路等管理單位檢驗合格,形成文件。(8)在現況頂進橋位上進行改建施工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前應查閱現況箱涵的竣工圖,掌握其結構狀況。2)新箱涵頂進中應邊頂進,3、邊拆除舊箱涵結構,其長度應符合方案規定。3)采用爆破方法拆除舊箱涵結構時,應采用小藥量,不得影響新箱涵的結構安全。4)新箱涵具備頂進條件后,應按施工方案要求先頂入土體中承載,為拆除舊箱涵提供條件。5)改建施工應斷絕現況交通。施工前應與道路交通管理單位研究制定交通繞行方案,經批準后實施。6)施工前應根據設計文件、現況箱涵結構、穿越鐵路、道路、公路的交通和現場環境狀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規定拆除方法、分次頂進長度與拆除舊箱涵的長度,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2.頂進后背(1)頂進后背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2)緊貼土壁安裝后背時,土壁應豎直、平整。(3)頂進后背完成后應經驗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4、使用。(4)采用埋置法修筑板樁墻后背,肥槽應用砂礫或半剛性材料回填夯實。(5)頂進后背上和施工設計規定范圍內不得堆放材料、機具和停放機械設備。(6)采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后背,墻后肥槽應用半剛性材料回填夯實,梁頂以上的土方邊坡應采取穩定措施。(7)在工作坑內開挖后背基槽,應有確保坑、槽壁穩定的措施,并應設專人觀察坑壁的穩定情況;發現邊坡裂縫、支護松動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工,人、機撤至安全地方,采取加固措施,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開挖。3.工作坑(1)工作坑基底平面尺寸應滿足橋涵預制與頂進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2)有地下水時,工作坑土方開挖前應采取降排水措施。水位應降至基底50cm以下。(35、)工作坑邊坡應視坡頂活荷載和土質情況而定,邊坡應在施工過程中保持穩定。(4)工作坑完成后應經驗收,確認土基符合要求、邊坡穩定,并形成文件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5)施工中應根據現場條件在工作坑的適宜位置設置臨時通道,供施工人員、運輸車輛和機械設備使用。(6)工作坑的位置應滿足鐵路、道路、公路和管線管理單位的要求;靠路基一側邊坡坡度不宜陡于11.5,頂進鐵路橋涵工作坑上口至近側的邊股鐵路中心不得小于3.2m。4.箱涵制作(1)滑板和箱涵頂板潤滑層石蠟涂敷時,應采取防火、防燙傷措施。明火作業前,必須履行用火申報手續,經消防管理人員檢查,確認防火措施落實,并頒發用火證。(2)高處作業必須支搭作業6、平臺,搭設與拆除腳手架應符合腳手架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作業平臺的腳手板必須鋪滿、鋪穩;作業平臺臨邊必須設防護欄桿;上下作業平臺必須設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設施;使用前應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應隨時檢查,確認安全。5.頂進(1)橋涵頂進應由主管施工技術人員現場指揮,連續施工,不得中斷。(2)橋涵和基坑內運輸道路應平坦、無障礙,跨路電纜線應套鋼管保護。(3)橋涵頂進中,應設專人指揮機械和車輛,協調挖土、運土和頂進操作人員的相互配合關系。指揮人員應位于安全地點,隨時觀察機械、車輛周圍狀況及時疏導人員,維護現場人員的安全。(4)穿越道路、公路的橋涵頂進施工中,應在道路、公路上設專人7、值守;值守人員必須按頂進指揮人員的指令控制交通,嚴禁擅離工作崗位;特殊情況,需開放交通時,應先取得指揮人員的同意。(5)橋涵頂進前應具備下列條件:1)橋涵頂進中的應急物資已準備就緒。2)橋涵結構已經驗收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3)頂進作業區的地下水位已降至基底50cm以下。4)鐵路或道路、公路加固已按加固設計完成,并經其管理單位驗收合格,形成文件。5)頂進鐵路橋涵時,鐵路加固設施的監護、調整人員已到位,列車慢行調令已下達。6)后背和頂進設備已安裝完畢,經驗收和試運轉確認合格,并形成文件;現澆混凝土或砌體結構后背的強度已達到設計規定,并形成文件。(6)挖土應符合下列要求:1)挖土必須符合鐵路或道路8、公路管理部門的規定。2)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開挖,土體開挖坡度應符合規定,嚴禁超挖。3)挖土必須在火車運行間隙或道路、公路暫停通行時進行;火車、汽車通過時施工人員應暫離開挖面。4)挖土施工中應隨時觀測土體穩定狀況,發現異常應及時采取措施,當發現路基塌方影響行車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挖土,報告鐵路或道路、公路管理部門,并組織搶險,保持路基穩定。(7)橋涵頂進應符合下列要求:1)頂進中,不得進行挖土作業。2)采用解體方法進行橋涵頂進時,接縫處應設置鋼板遮蓋。3)頂進必須在火車運行間隙或道路、公路暫停通行時進行。4)頂進中,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坑內,施工人員不得靠近頂鐵。5)液壓泵站應經空載試9、運轉,確認電氣、液壓系統、監測儀表、傳力系統正常后,方可開始頂進。6)千斤頂與傳力結構頂緊后,應暫停加壓,再次檢查頂進設備和后背,確認正常后,方可逐級加壓頂進。7)采用頂拉法作業時,拉桿兩側和兩端均不得有人;每一頂程結束后,應檢查拉桿的錨固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可進行下一循環頂進。8)頂進中,不得對千斤頂、傳力柱、頂鐵進行調整;不得敲擊墊鐵;調整或置換傳力柱、頂鐵、墊鐵時,必須將千斤頂退回零位。9)鐵路橋涵頂進作業應與鐵路加固作業密切配合,頂進前鐵路加固人員應及時松開橋涵頂部加固的支承木楔,減少摩阻,防止路線推移;火車到達前應打緊木楔。10)頂進中,監測人員應嚴密監測千斤頂、傳力柱、頂鐵、鋼橫梁、10、后背、滑板、橋涵結構等各部位的變形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頂進,待采取措施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頂進。6.頂進設備(1)液壓系統應按生產企業提供的使用說明書操作。(2)液壓泵站應設置在與頂進、運輸無干擾的位置。(3)頂進設備安裝完成后,應經檢查、驗收,并經試運轉確認合格,方可投入使用。(4)頂進設備安裝前應經檢查,確認液壓動力系統無漏油、儀表靈敏可靠;傳力系統結構符合設計規定;電氣接線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具體要求。(5)傳力系統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千斤頂不得直接與頂鐵或傳力柱頂接,應通過鋼橫梁傳力。2)傳力柱、頂鐵、鋼橫梁、拉桿和錨具應按施工設計規定布置。3)傳力柱、頂鐵、鋼橫梁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應滿足最大頂力的要求。4)傳力柱、頂鐵的中心線應與頂力軸線一致,鋼橫梁應與頂力軸線垂直。5)頂鐵與傳力柱相接處、兩節傳力柱對接處,應設置鋼橫梁,加強橫向約束,保持縱向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