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站隧洞洞井開挖支護灌漿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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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0346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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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電站隧洞洞井開挖、支護、灌漿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1 總則 32 開工申請程序33 施工程序33.1 施工程序:34 施工措施計劃45 鉆孔和爆破作業計劃46 施工記錄報表46.1各開挖工作面進尺;57 完工資料58 開挖面的規格58.1開挖支付線的規定58.2開挖面的欠挖清理58.3局部伸入設計開挖線的處理58.4監理部修改設計開挖線58.5施工措施不當引起的超挖58.6施工需要的增加的開挖69 洞(井)口開挖及邊坡處理 69.2洞(井)口的邊坡開挖和清理69.3洞臉開挖6102、 洞、井開挖610.7 地質缺陷處理711 混凝土襯砌或錨噴支護711.1 混凝土襯砌711.2 錨噴支護811.3 回填灌漿812 排水孔812.3 施工順序913 施工過程中的監理工作9 洞井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1 總則 1.1 本細則依據施工隧洞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國家、部頒有關技術規范、工程驗收規程規范要求編制。 1.2 本細則適用于XX水電站工程中隧洞的開挖、支護、灌漿等工程項目及其相應的范圍。其中施工測量和混凝上工程的監理,另見有關的監理實施細則。2 開工申請程序 2.1 在合同簽字后于開工前28天內,施工單位應根據設計文件、技術規范和有關施工規程,結合現場實際條件編制施工組織設3、計,報監理單位審查。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1) 工程概況; (2) 施工總體規劃:包括施工道路;施工附屬企業及風、水、電;臨時施工營地;施工總布置圖等; (3) 施工程序和方法:施工程序;開挖爆破技術和方法;洞、井口保護措施和洞、井安全支護措施,包括洞、井交叉部位及彎道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支護;通風、散煙、除塵;照明和通訊:排水;地質缺陷處理;施工安全監測及措施; (4) 施工進度計劃,包括勞動力、材料和設備配置計劃; (5) 質量保證體系,測量及試驗室工作; (6) 主要施工機械設備; (7) 施工組織指揮機構和人員。 2.2 監理單位在簽收后30天內提出審批意見。對于需修改后重新遞交的圖紙和文4、件,施工承包單位應在簽收后15天內進行修改,并重新報送監理單位審批。若監理單位逾期未提出審批意見,施工承包單位可視為“已審閱”。 2.3 施工承包單位根據監理單位審查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于開工前20天內提出開工申請報告,并按規定完成必要的施工測量等工作。 2.4 監理單位在收到施工承包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后,對施工承包單位的各項準備情況進行現場檢查,若具備開工條件,即發布開工令。3 施工程序 3.1 施工程序: (1) 施工準備; (2) 洞、井口明挖及處理; (3) 洞、井開挖; (4) 斷面清理; (5) 地質素描; (6) 噴錨支護或混凝上襯砌; (7) 回填灌漿(對混凝上襯砌結構); (5、8) 混凝土鋪底找平及排水溝混凝土澆筑; (9) 打排水孔、孔內保護及孔口處理(對排水系統); (10)場地清理。 3.2 監理單位檢查督促按施工程序施工,且前一道工序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在爆破后,必須清理松動巖塊和對不穩定楔體采用隨機錨桿加固,保證安全施工。4 施工措施計劃 在地下工程開挖前28天,施工承包單位應根據施工圖紙及有關規定,提交一份包括下述內容的施工措施計劃,報送監理部審批: 4.1地下工程開挖及施工支洞布置圖; 4.2開挖設備和輔助設施的配置; 4.3鉆孔爆破技術和方法以及控制超欠挖的措施; 4.4出渣、棄渣以及渣料利用措施; 4.5洞口保護和圍巖穩定的支6、護措施以及處理塌方的應急措施; 4.6通風和散煙、除塵及空氣監測措施; 4.7照明措施; 4.8排水措施; 4.9通訊、信號和報警設施; 4.10施工進度計劃及勞動力安排; 4.11開挖質量保證措施。5 鉆孔和爆破作業計劃 在每項地下工程開工前14天,施工承包單位應提交該工程項目的鉆孔爆破作業計劃,報送監理部審批,其內容包括: 5.1爆破鉆孔(包括掏槽孔)的布置和參數; 5.2爆破孔使用火工材料的類型及裝藥量; 5.3炸藥爆破系數; 5.4爆破試驗方案和監測方法; 5.5本工程各類洞室不同圍巖的開挖循環設計; 5.6材料消耗和勞動力使用計劃。6 施工記錄報表 在每項地下工程開挖過程中,施工承包7、單位應按監理部指示,定期提交施工記錄報表,其內容應包括: 6.1各開挖工作面進尺; 6.2實測開挖斷面和各種測量成果;(5m一個剖面,特殊情況按監理部指示) 6.3塌方和特殊事故處理; 6.4地下工作場地的定點的空氣監測資料及實測成果; 6.5設備運行和檢修記錄; 6.6監理部要求提供的質量檢查和驗收記錄。7 完工資料 施工承包單位應為監理部進行地下洞室開挖的完工驗收提交以下資料: 7.1地下洞室開挖完工圖; 7.2地下洞室開挖實測縱、橫剖面圖;7.3地下洞室圍巖地質測繪資料、水文地質資料及監測資料;7.4地下洞室開挖事故處理記錄;7.5監理部要求提供的其他完工資料。8 開挖面的規格 8.1開8、挖支付線的規定 施工圖紙中標明的設計開挖線是付款依據。超出設計開挖線以外的超挖,及其在超挖空間內的回填混凝土或其它回填物所發生的費用,均應包括在工程量清單該項目的單價中,業主不在另行支付。8.2開挖面的欠挖清理所有地下開挖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所標明的設計線進行放線,不允許任何型式的欠挖。除監理部另有規定外,伸入設計開挖線以內的欠挖,均應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清除,其費用由施工承包單位承擔。8.3局部伸入設計開挖線的處理對不襯砌或噴混凝土襯砌的地下洞室,在設計開挖線以內的巖尖角、局部噴混噴混凝土面和錨桿頭等,均需按監理部的指示進行處理。8.4監理部修改設計開挖線監理部有權根據超前勘探獲得的地質資料修改9、設計斷面,增加或減少襯砌支護厚度,施工承包單位不得拒絕執行。監理部進行的開挖線修改,屬于設計變更范疇的,按合同條款規定辦理。8.5施工措施不當引起的超挖除監理部認可的地質原因引起的超挖外,施工承包單位在開挖過程中由于施工措施不當造成的超挖,均應由施工承包單位承擔超挖增加的費用,包括因超挖需要回填混凝土或經監理部批準的其它回填材料的費用。8.6施工需要的增加的開挖 施工承包單位為了施工需要(如布置施工設備、水泵、卷揚機、避車洞、回車盤等需要擴大開挖斷面)增加的開挖量以及由此而增加回填費用,均應包括在工程量清單該項目中,業主不再另行支付。9 洞(井)口開挖及邊坡處理 9.1洞(井)口掘進前山坡穩定10、性的勘察 各地下開挖的洞(井)掘進前,應仔細勘察山坡巖石的穩定性,并對危險部位進行處理和支護。9.2洞(井)口的邊坡開挖和清理洞(井)口削坡開挖應至上而下進行,嚴禁上下垂直作業。應做好危石清理、坡面加固、馬道開挖及排水等工作。9.3洞臉開挖洞(井)口的邊坡開挖完成后,施工承包單位在進行洞臉巖石和起始段開挖時,應采取有效的 控制爆破措施,防止爆破震動造成洞頂山坡和洞口巖石發生震裂、松動和塌方。 9.4 施工承包單位根據設計圖紙對洞、井明挖邊坡開口線進行測量放樣,并經監理單位審核無誤后才可開工。 9.5 洞、井明挖完成后,施工承包單位應及時做好邊坡的清理、加固保護和排水等工作。并進行自檢和提出洞(11、井)開挖申請報送監理單位審簽。 9.6 監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對洞臉或井口巖體進行現場查勘鑒定,并簽署意見(見表1)。經監理單位“同意開挖洞、井口”后,施工承包單位方可實施進洞開挖施工。 10 洞、井開挖 10.1 洞、井開挖前20天,施工承包單位應根據設計文件、地質條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必須的鉆爆試驗和進洞方案設計,并將設計報告報送監理單位。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1) 進洞實施方案; (2) 掏槽方式及掏槽孔布置; (3) 炮孔布置、深度及角度; (4) 裝藥量、裝藥結構及炮孔堵塞方式; (5) 起爆方式和順序; (6) 爆破圖; (7) 控制爆破手段及參數的試驗成果; (8) 爆破安全操作規定12、。 10.2 監理單位在簽收后10天內提出審批意見,施工承包單位應嚴格按經監理單位批準的爆破設計施工,并根據實際開挖爆破情況及時對原設計的爆破參數進行必要的調整,以達到最佳爆破效果。 10.3 洞、井開挖前,施工承包單位應根據設計圖紙對洞、井位置軸線進行測量放樣,并報經監理單位復核無誤后始可實施開挖施工。 10.4 洞、井開挖中,施工承包單位應每隔1020m(為一單元工程)對洞、井的鈾線、點位高程間開挖斷面進行測量;對殘孔率、相鄰炮孔間臺階高度、相鄰炮孔間巖面平整情況和爆震裂隙進行實測和統計;對所檢查的斷面做好標志,以便抽查,并報監理單位(見表2)。 10.5 洞、井開挖中,施工承包單位根據所13、揭露的地質條件,需對開挖斷面進行改變時,應提出申請送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將組織業主、地質、設計、施工人員進行現場鑒定,并簽署是否同意改變洞、井開挖斷面尺寸的具體意見(見表3),報業主單位批準后實施。 10.6 洞、井開挖中,施工承包單位應進行必要的安全監測,并根據對監測資料的分析,對下一步的洞、井開挖提出調整意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施工質量、加快施工進度。 10.7 地質缺陷處理 (1) 對于洞、井開挖中所揭露的地質缺陷,施工承包單位應及時通知監理單位,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監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現場檢查、確認后再進行缺陷處理。 (2) 對于洞、井開挖中所揭露的較大地質缺陷,嚴重影響成洞和洞室圍14、巖穩定,并來不及通知監理單位時,施工承包單位可先進行處理,同時報監理單位進行檢查,對所發生的工程量予以認可或部分認可。 10.8 對洞、井工程圍巖的檢查簽證(驗收)一般按單元工程進行檢查。 驗收程序為: (1) 施工承包單位首先進行三檢,再報送監理單位申請簽證。 (2) 監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簽證,并簽署是否同意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具體意見(見表4)。11 開挖面的清撬與沖洗12 地下洞室的二次擴挖13 地下照明與通風14 地下水的控制和排除15 質量檢查與驗收11 混凝土襯砌或錨噴支護 11.1 混凝土襯砌 (1) 開倉前20天,施工承包單位應編制混凝土襯砌單項作業計劃,對使用的原材料15、及其配合比試驗成果資料,應報監理單位審批。 (2) 監理單位在簽收后10天內提出審批意見,施工承包單位應嚴格按批準的作業計劃及混凝土配比進行施工。 (3) 開倉前312小時,施工承包單位應通知監理單位對開倉準備工作進行檢查,檢查驗收合格簽證后方可開倉澆筑(見表5)。 (4) 混凝上澆筑過程中,施工承包單位應按規定取樣進行試驗,監理單位進行抽檢。; (5) 施工順序:圍巖及縫面處理;鋼筋制安(素混凝土襯砌時例外);止水、止漿及預埋件;立模并測量校正;預留灌漿孔(采用此方法時);倉位清理;混凝上澆筑;養護;拆模;外觀修補。 11.2 錨噴支護 (1) 主要指對洞口明挖邊坡及洞內圍巖的保護所進行的加16、固噴錨支護,包括掛網噴混凝土和噴素混凝土。 (2) 錨噴作業前10天,施工承包單位必須將噴混凝土材料及其配合比試驗成果資料報監理單位審批。 (3) 噴錨前312小時,施工承包單位應對該部位的錨桿質量進行自檢(見表6)。然后再通知監理單位對各項準備工作進行檢查簽證,經監理單位檢查合格并簽證后方可開倉噴混凝土(見表7)。 (4) 錨噴支護過程中,施工承包單位應按規定進行必要的試驗。 (5) 施工工順序。 掛網錨噴施工程序是:造孔;清除孔內巖粉和積水,注漿;安裝錨桿;掛網;排水孔安裝及孔口保護(限于明挖邊坡);沖洗巖面;噴混凝土;養護;檢查修補。11.3 回填灌漿 (1) 灌漿作業前20天,施工承包17、單位應編制灌漿單項作業計劃,報送監理單位,其主要內容包括:灌漿工程布置圖;灌漿工序、工藝和設備;灌漿材料及制漿要求;灌漿壓力及變漿標準;作業進度安排;質量控制措施。 (2) 監理單位在簽收后10天內提出審批意見,施工承包單位應嚴格按經監理單位批準的作業計劃實施,并根據實際施工情況對原設計參數提出調整意見,報監理單位認可。 (3) 施工順序 鉆孔;鉆孔沖洗,灌漿;特殊情況處理(必要時);二序孔施工(順序同上,但時間間隔不少于48小時);排除孔內積水和污物;封孔;質量檢查(在該部位因填灌漿結束7天后進行)。12 排水孔 12.1 排水孔作業前20天,施工承包單位應編制排水孔單項作業計劃,報送監理單18、位,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1) 排水孔布置圖; (2) 造孔工藝和設備; (3) 鉆進技術參數; (4) 孔內保護措施和孔口裝置; (5) 作業進度安排; (6) 質量保證措施。 12.2 監理單位在簽收后10天內提出審批意見,施工承包單位應嚴格按經監理單位批準的作業計劃實施,并根據實際施工情況對原設計參數提出調整意見,報經監理單位認可。 12.3 施工順序 (1) 鉆孔; (2) 測斜(每鉆進10m測斜一次); (3) 孔內沖洗; (4) 安裝孔內保護裝置; (5) 安裝孔口裝置。13 施工過程中的監理工作 13.1 檢查監督施工承包單位控制工序間的檢查交接,重要工序在自檢的基礎上,報請監理19、單位組織檢查簽證,作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3.2 組織和主持隱蔽工程(圍巖、地基)、重要部位(進口單元工程、交叉部位)、重要工序(錨桿安裝、混凝土澆筑)的檢查簽證。 13.3 實行全過程的跟蹤監理,一般工序應經常查閱施工原始記錄和質量自檢報表進行控制,重要工序采用旁站監理方式進行質量控制。 13.4 對施工中的質量問題,及時發布指令并督促施工承包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13.5 作好監理日記和現場施工情況的收集,拍照等。 13.6 組織各種協調會和施工質量分析會,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嚴格按照技術規定、措施計劃和協調的統一意見進行施工。表1 洞臉巖體鑒定表施工單位: 編號:單20、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工程部位起止樁號高 程設計圖紙、通知施工單位自檢情況 施工單位: 年 月 日業主(設計)單位鑒定情況 業主(設計)代表: 年 月 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單位: 年 月 日說明:一式六份報送監理部,完成認證后返回報送單位四份,留作單元、分部、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備查及歸檔。表2 開挖質量檢查統計表施工單位: 編號: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工程部位樁 號高 程序號軸線偏差(cm)高程偏差(cm)超 挖(cm)欠 挖(cm)相鄰炮茬間臺階高(cm)相鄰炮孔間巖面起伏差 (cm)爆震裂隙 (cm)長寬123456789101112131415平均殘孔率(%)頂拱: 側壁: 平均:初檢21、: 月 日復檢: 月 日終檢: 年 月 日說明:一式二份報送監理部,完成簽證后返回報送單位一份,留作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備查。表3 開挖斷面規格改變申報表 施工單位: 編號: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工程部位起止樁號高 程原斷面規格現申請采用斷面規格施工單位意見 施工單位: 年 月 日業主(設計)單位意見 業主(設計)代表: 年 月 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單位: 年 月 日說明:一式六份報送監理部,完成認證后返回報送單位四份,留作單元、分部、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備查及歸檔。表4 工程邊坡地基質量檢查簽證(驗收)表施工單位: 編號: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工程部位起止樁號高 程施工依據圍巖類別施工單位22、意見初檢: 月 日復檢: 月 日終檢: 月 日業主(設計)單位意見 設計代表: 年 月 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單位: 年 月 日說明:一式六份報送監理部,完成認證后返回報送單位四份,留作單元、分部、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備查及歸檔。表5 混凝土澆筑、襯砌開倉證施工單位: 編號: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工程部位起止樁號高 程設計圖紙、通知縫面處理、清洗鋼筋橫向筋規格根數、間距巖面處理、清洗模板穩定性縱向筋規格根數、間距牢固性平整、光潔平整度 (%)平面尺寸誤差搭接長焊 (cm)預留孔、洞尺寸及位置綁 (cm)保護層 (cm)止水(漿)片搭接長:插入基巖:尺寸:位置:預埋件用途:規格:數量:位置:灌漿系23、統施工單位意見:初檢: 月 日復檢: 月 日終檢: 年 月 日監理單位意見: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說明:一式二份報送監理部,完成簽證后返回報送單位一份,留作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備查。表6 錨桿質量檢查記錄表施工單位: 編號: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工程部位起止樁號高 程圍巖類別設計坡比檢查時間設計圖紙、通知:施工方法設備:外加劑:錨桿孔徑(mm):孔深(m):沖孔質量:錨桿規格型號:錨桿長度:錨桿孔排距(m):水泥品種標號:外加劑:砂漿配合比:水泥用量:施加預應力(t):孔位合格率(%):孔深合格率(%):孔向合格率(%)編號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4、22孔位孔深孔向編號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孔位孔深孔向施工單位檢查意見初檢: 月 日復檢: 月 日終檢: 月 日監理單位檢查意見 監理單位: 年 月 日說明:一式二份報送監理部,完成簽證后返回報送單位一份,留作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備查。表7 噴錨支護開倉證施工單位: 編號: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工程部位起止樁號高 程施工依據圍巖類別施工單位自檢情況錨 桿材料品種與質量混凝土配合比排水孔水 泥掛 網速 凝 劑分縫處理砂 子倉面沖洗礫 石施工申請意見:初檢: 月 日復檢: 月 日終檢: 年 月 日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說明:一式二份報送監理部,完成簽證后返回報送單位一份,留作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