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土石壩填筑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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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1082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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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庫土石壩填筑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土石壩(堤)填筑施工監理實施細則一、總 則 本細則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規定內容,工程設計文件、圖紙要求,參照碾壓式土石壩施工技術規范SDJ21383堤防工程施工規范SL26098和有關管理法規編制。二、開工許可證申請程序 21 承建單位在具備了壩(堤)填筑的開工條件時,承建單位應根據合同文件技術條款,設計文件和相應技術規范,結合自然條件和施工技術水平編制施工技術措施計劃報監理部審批。 施工技術措施計劃應包括下述主要內容: (1) 工程簡況(包括項目構2、成、合同或設計工程量、合同工期等); (2) 施工管理與作業勞動組織; (3) 施工準備及程序和方法; (4) 施工進度計劃; (5) 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質量檢驗、檢測措施; (6) 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措施; (7) 合同支付計劃; (8) 其他需要報告和說明的事項。 22 承建單位應在壩(堤)填筑工程施工前,完成鋪工放樣工作,并將其報監理部批準,其內容如下: (1) 工程簡況,施工范圍布置圖; (2) 放線依據及對原點檢測校核情況; (3) 施測方法,使用的儀器和人員配備; (4) 放線成果(包括記錄和平面布置圖)。23 上述報送文件連同審簽意見單一式四份,經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署后遞交監理3、部審簽,限時批復,原件不退回。 24 除非承建單位接到的審簽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可及時向監理部申請開工許可證。 25 監理部在接到承建單位申報開工申請單后,24小時內開出工程項目開工許可證,若承建單位在限期內未收到監理部應返回的審簽或批復意見,視為已報經審閱。 26 如果承建單位未能按期向監理部報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三、施工過程監理 31 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應按報經批準的施工計劃,按章作業,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并不得影響其它標段的施工。 32 施工中若發現土料不合格、鋪土厚度、相鄰段搭接不符合要求,監理工程師有權令施工單位返工處理。 4、33 每層填筑壓實完成,報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簽字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34 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應實行“三檢制”,并認真對施工質量進行檢驗、檢查,加強技術管理,做好原始資料的記錄、整理。 35 施工過程中,發現施工技術措施的效果不符合或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及時向監理部報告,提出調整措施報監理部批準后實施。 36 施工過程中,當監理工程師需查閱資料和現場記錄或者需作檢驗時,施工單位不得拒絕。 37 監理部的巡視和監理工程師的旁站、監督和檢查,發現施工違反設計及技術要求時,有權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違規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誤與經濟損失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四5、施工前質量控制 41 壩(堤)體填筑必須在壩基處理及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 42 壩(堤)填筑前,承建單位應向監理部送交土場復查試驗報告,并提出建議性意見,供監理修改。其內容包括:料場分布、試坑及探坑平面布置、含水量、地下水位、代表性土樣,實際可開采量等。 43 壩(堤)填筑前7天,承建單位選擇施工段落,分別在不同的土場、土質進行碾壓試驗,包括鋪土厚度、壓實機械、壓實方法與遍數、最優含水量、有效壓實厚度、干容重等施工參數。 試驗完成,及時將試驗資料進行系統分析整理,繪制成果表,編寫碾壓試驗報告,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其內容包括: (1) 上壩土料設計標準的合理性; (2) 適宜各種土料的壓實6、機械類型及參數; (3) 粘性土的最大干容重、最優含水量及控制范圍,并與室內試驗成果比較分析其合理性; (4) 不同指導施工的參數、碾壓機械、鋪土厚度、碾壓遍數。五、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51 填筑施工應遵循下列原則: (1) 壩體各部位的填筑必須按設計斷面進行; (2) 上壩壩料種類、級配、含水量、填筑部位及相應壓實標準應符合設計要求;(3) 必須嚴格控制壓實參數,壓實合格后方準鋪筑上層土料;(4) 壩面施工應統一管理、嚴密組織、保證工序銜接,分段流水作業,層次清楚和大面平整,均衡上升,減少接縫; (5) 各施工標段在填筑時,各段土層間應設立標志,以防漏壓、欠壓和過壓。上下層分段位置應錯開; (7、6) 填筑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保證觀測儀器埋設與測量工作的正常運行,并保證埋設儀器和測量標志完好。 52 壩(堤)填筑施工技術要求(1) 主壩上游壓重部分:拋石壓重部分重點控制拋石的材質和單塊重量,具體要求如下:巖石軟化系數不得低于0.8,石塊重量2060公斤為宜,最大平均粒徑不超過80,拋石壓重平臺宜整平,與堆石壓重體結合部位鋪筑厚度不小于20的碎石,在碎石以上填筑堆石壓重體。堆石壓重部分具體要求如下:土料采用尾水渠開挖的合格上壩土料,要求粒徑小于5不超過30%,最大粒徑不超過碾壓層厚度的2/3,堆石壓重平臺表面不平整度小于20,上部用碎石找平,壓實標準要求孔隙率不大于20%,滲透系數大于18、10-3/s,因此對尾水渠兩岸巖石的開挖,施工單位應進行專門的爆破設計和爆破試驗,確定開采方法、機具及爆破參數以滿足拋石和堆石壓重石料的設計要求。主壩38.30m以上全壩段采用砂礫料或砂卵石料填筑碾壓,干密度不小于1.6g/3,鄰近護坡面約30范圍內壓實干密度合格率應在90%以上,不合格干密度不得集中且不得低于設計干密度的98%。導流堤和防沖堤填筑必須先進行清基,清基厚度不小于0.5m,邊界應在設計邊線外0.5m,地基表層不合格土、雜物必須清除;土料可采用尾水渠開挖的石渣和壤土,嚴禁采用淤泥、分析沙、凍土快、膨脹土、分散性土;碾壓干密度不低于1.6g/3,堤頂預留沉陷超高0.2m。 (2) 碾9、壓機械應按平行壩軸線方向行進,不得垂直壩軸線方向碾壓,并在壩軸線呈弧形段處應特別注意防欠壓、漏壓。 (3) 相鄰兩段交接處,碾跡彼此搭接,順碾壓方向搭接長度不小于0.300.50米;垂直碾壓方向搭接寬度應為11.5米。各施工段之間的縱向和橫向接縫的結合坡度不應陡于1:3,高差不宜大于0.5m。53 施工質量控制措施(1) 當氣候干燥,土層表面水分蒸發較快時,鋪料與壓實表面均應適當灑水潤濕,以保持施工含水量。 (2) 為保證土層之間結合良好,均應在鋪土前 將壓實結合面刨毛12cm深。 (3) 為配合碾壓施工,鋪筑應平行壩軸線順次進行,及時平料并鋪筑均勻、平整。 (4) 機械碾壓運行應符合下列規定10、: a行車速度以12檔為宜; b.氣胎碾、羊足碾、振動碾可采用進退錯距法壓實。 (5) 鋪料與碾壓工序必須連續進行。如需短時間停工,其表面風干土層應經常灑水濕潤,保持含水量控制在范圍內。如需長時間停工,應據氣候條件設保護層,復工時予以清除,并檢查填筑面。六、單元工程劃分和質量評定及驗收 61 單元工程劃分宜按軸線方向150200米為一單元段,每一層為一個單元,具體結合承包商的承包段和生產管理另定。 62 一般原則和要求 (1) 壩體填筑工程施工,應嚴格按照承建合同技術條款、設計文件和圖紙,施工作業規范進行施工。 (2) 施工質量情況承建單位除填寫質量評定表格外,還應有詳實準確的文字記錄,數據要11、清晰可靠,資料齊全。 (3) 對施工中所有資料要及時整理、分析,為驗收作好準備。 63 質量檢查和質量檢測項目及質量標準 質量檢查與檢測項目和質量標準,應根據承建合同文件技術條款,設計文件有關規范要求進行。 64 單元工程質量評定 凡單元工程內主要檢查項目全部符合標準,其他檢查項目基本符合標準,檢測點總數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標準的評定合格;其他檢查項目符合標準,檢測總數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標準,評定為優良。七、其 他 71 工程支付計量與測量,按照承建合同文件規定和業主指示要求執行。承建單位應在本期支付前將質量合格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工程量報表報監理部,以便復檢后報業主。 72 本細則未列其他施工技術要求,承建單位若需用時,需按承建合同之規定和相應技術規范編寫施工技術措施,報監理部批準后實施。 73 監理部與監理工程師所進行的檢查、驗收、批準、認證、簽字并不表示可以減輕承建單位對保證施工質量和進度所承擔的合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