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評分實施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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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1165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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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評分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評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更好地貫徹執行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評分辦法(水建1995(339)號)(以下簡稱評分辦法),規范質量檢查的評分準則,制定本細則。 二、本細則各條款所列分數均為最高得分,其最低得分為0分,檢查項目每次扣分的最小值為0.5分。 三、若受檢工程不包含評分辦法所列全部檢查項目,在具體評分時,所缺項目的實得分和應得分均按0分計取。 第二章 質量管理 一、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質檢機構、人員及工作情況(2、10)分 1質檢機構(4)分 建設(監理)、施工單位都應經正式文件批準設立專門從事質量檢查工作的獨立機構(如質檢處、科等)。雙方都有則為4分,只有一方有的要扣2分;凡只設立質檢領導小組或將質檢機構附設于其它同級管理機構內的(如在工程科、技術科內附設質檢組、股等),均視為無獨立機構,要扣1分。 2人員配備(3分)(建設(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各占15分) 建設(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專職質檢員數量應能滿足工程施工質量檢查需要,并且專業應配套。 每個單位工程按其工程規模和施工強度,建設(監理)、施工單位都應配備與工程所需專業相適應的專職質檢員,一般是每個單位工程一個(或一個以上),凡非專職質檢員從事3、質量檢查工作。各方人員配備不足或專業不全的,每少1人或1專業扣05分。 3人員素質(3分) 質檢員必須熟悉現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技術標準、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受檢工程的設計要求,掌握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的具體內容,熟悉受檢工程的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劃分,履行質量管理職責,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各占15分,有一名質檢人員不稱職扣05分。 二、規章制度和質量控制措施(15分) 1規章制度(5分)(建設(監理)單位占2分,施工單位占3分) 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必須有針對本工程特點而編制的有關質量(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形成正式文件,并4、付諸實施。規章制度無針對性扣05分;未形成正式文件扣05分;建設(監理)、施工單位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扣0.51分。施工單位無安全文明生產規定的扣1分。 2施工要求與質量控制措施(5分)(建設(監理)單位占2分,施工單位占3分) 建設(監理)單位應有明確的主要施工工序質量檢查控制措施及有關技術要求,有關措施不明確或未按要求進行檢查的每次扣05分。 施工單位應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未建立完善質量保證體系的扣1分;施工質量檢查必須按班組初檢、施工隊復檢、專職質檢機構終檢的“三檢制”程序進行,若工程技術簡單或規模小的工程可簡化為班組初檢、專職質檢機構終檢的“二檢制”,初驗可由班組5、長或班組兼職質檢員擔任,終檢必須由專職質檢員擔任,終檢人員非專職的要扣1分;無班組初驗的扣l分;工程質量檢查要提交完整的質量簽證表格,未提交完整的三檢(或二檢)質量簽證原始資料者扣1分。 3施工單位現場測試條件(5分) 施工單位應按所承建工程的規模和建筑物的等級,配備經過有關部門認定的相應級別的工地試驗室,測試儀器、設備必須按計量部門要求通過校驗。凡達不到相應級別要求的、試驗人員配備不足(包括人員技術水平低、人員工作態度責任心不強)或測試儀器設備未按要求校驗的要相應扣1分、1分、3分;未配備足施工要求的工地試驗室,也未就近委托經過在關部門認定的能滿足施工要求的試驗室承擔工程項目測試的扣5分。雖6、委托試驗,但試驗成果提供不及時、儀器未經過計量認證的要相應扣2分、3分。 三、施工記錄資料(5分) 1施工大事記(l分) 建設(監理)、施工單位都應建立“大事記”制度,并備有格式簡明、內容完整的大事記本。凡建設(監理)或施工單位記錄無格式、內容零亂不全或書寫潦草或無大事記記錄的要扣分,雙方各占0. 5分。 2施工原始記錄(2分) 建設(監理)、施工單位都必須具有完整的各項施工原始記錄(包括施工質量跟蹤檔案)。一般應有:(1)施工單位質量自檢記錄,(2)建設單位質量檢查記錄,(3)各種類型的工程質量簽證、驗收記錄,(4)設計、施工變更記錄及建設日記等。凡未全部具備上述各項內容者,每缺一項或某項失7、真扣05分。 3資料整理情況(2分) 凡已完成質量評定的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各項施工原始記錄、質量簽證、單元工程質量評定及其它有關的文件資料,不按檔案管理要求及時整理的扣05分,不完整的扣05分,未整理的扣2分。 四、單元、分部、單位工程劃分情況(5分) 1劃分情況(3分) 主體工程施工前,建設(監理)單位應商設計、施工單位將工程項目進行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詳細劃分,并經相應質監機構認可,形成正式文件,作為工程質量評定及驗收依據。凡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及單位工程劃分僅有初步框架,或未形成正式文件的扣1分;未全部劃分的扣1分;未經質監機構認可的扣1分;未劃分的扣3分。 2劃分的8、合理性(2分) 工程劃分應符合或基本符合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管理有關規定的要求,條理清晰能滿足工程質量考核控制的需要;凡劃分不清晰、僅有粗線條的扣1分,未劃分的扣2分。 五、建設(監理)單位接受質量監督情況(10分) 1辦理質監手續情況(5分) 建設單位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工程開工前)到相應質監機構申辦質量監督手續,未及時辦理的扣1分;手續不全的扣1分,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扣5分。 2接受質量監督情況(5分) 受監工程按基建程序進行的各類工程驗收,都必須有相應質監機構參加,并簽署工程質量監督評定意見;凡自行組織沒有相應質監機構參加的工程驗收,每次1分;不接受質監機構監督的扣5分;工程施工過程中,對質9、監機構監督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未落實處理,又未經質監機構同意的,每項問題扣1分。 六、執行驗收程度情況(5分) 隱蔽工程、單位工程及階段(中間)驗收等,都必須按基建程序及時驗收。凡未經正式驗收即行隱蔽、覆蓋或實施后續工序或投入運行者,均視為不執行驗收程序,每違反一次扣1分,重要的程序扣2分。 第三章 施工質量 一、施工現場管理情況(5分) 1施工組織安排情況(2分) 施工單位應有完善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施工在人員、設備及材料供應等方面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正常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不完善扣05分,人員不足或專業配套不全或者上崗人員不合要求(如無證或不按章作業等)者扣05分;機械設備10、不滿足工程需要者扣0.5分;材料供應準備不充分者扣0.5分。 2文明施工(2分) 工程施工現場總體、平面及立面布局應有序明了。主要施工材料如鋼筋、水泥、砂石骨料等應堆放整齊、標志齊全清晰,設備應按有關規范和制造廠要求進行存放,否則扣05分;施工現場布局不合理、布置零亂者扣0.5分。有違反安全生產文明規定現象的扣1分。 3施工方法(1分) 各工程部位施工工藝方法應合理,避免交叉干擾、重復施工等施工工序,以保證工程質量,每發現一處或一部位不合理扣0.5分。 二、單元工程質量評定情況(18)分 1評定工作開展情況(5分) 對已完成的單元工程,施工單位應及時組織質量評定,經建設單位核驗,并填寫相應的質11、量評定表。評定不及時的扣1分;評定量較少或不全的扣1分;質量評定表檢測內容填寫不完整的扣1分;未經建設單位核驗的扣1分;全部未評定的扣5分。 2單元工程質量情況(13分) 已評定的單元工程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其中優良率90者評為13分;優良品率每減少10個百分點扣1分;如有不合格且未作任何處理的或經處理仍不合格的單位工程,扣13分。質量不合格的單元工程經過補強或局部返工處理,重新評定合格的,可視為合格單元工程,但不得評為優良單元工程;全部返工重做可重新評定其質量等級;經局部處理后合格的每個單元工程扣05分,直至3分。返工重做的每個單元工程扣0.5分,直至3分。質量評定結果有失實現象要扣分,每12、個單元工程扣1分。 三、試驗工作(16分) 1外購配件、設備的檢查試驗(4分) 外購的構配件、金屬結構、機電設備等應有廠內檢查試驗記錄、出廠合格證等材料,并按規定進行現場試驗、檢查驗收及妥善保管,無出廠合格證等資料的每件扣05分,扣分上限1分;需進行現場試驗檢查驗收未做的每件扣05分,扣分上限1分;未妥善保管的每件扣05分,扣分上限2分。 2主要外購材料的檢查試驗(4分) 主體工程、重要工程部位使用的外購材料(鋼材、水泥、止水片等)的品質,除了應有廠家試驗記錄、產品合格證等資料外,還應做品質復檢,分類存放。凡未按有關的規定進行復檢的每批材料扣05分,扣分上限l分;凡使用材料無廠家產品合格證、材13、質證明資料的每批材料扣05分,扣分上限2分。 3使用當地材料的試驗檢查(4分) 使用當地材料如砂、石料等時,均應按規定進行必要的檢驗。試驗分析本按規定要求進行的,每批(種)材料扣05分,扣分上限為2分;使用當地材料未進行品質分析者扣4分。 4砼、土、砂的取樣檢查試驗(4分) 砼應依工程部位按規定取樣做柱強度試驗;碾壓土、砂料也應按規定取樣試驗。雖進行取樣試驗但不能滿足有關規定要求的每單元工程或部位扣05分,扣分上限3分;未進行取樣試驗則扣4分。 四、工程外觀觀感質量(6分) 凡工程外觀存在有明顯缺陷和工藝術規范等現象的,要相應扣分,其中以投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建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以2:2:14、1:1比例分攤。砼工程(包括大體積砼和砼細部結構):尺寸偏差超過允許造成的外現缺陷,每部位扣0.5分,面積特別大的要扣1分,有較嚴重裂縫或蜂窩麻面或局部破壞(包括作了表現隱蓋處理)的,每部位扣0. 5分,扣分上限2分。 土石方工程:表面尺寸偏差過大,出現塌陷、明顯不平整的,每部位扣0. 5分,面積特別大的要扣1分,扣分上限2分。 房建工程:室內外土建外表、建筑細部結構(包括門窗等)及水電工程應平直整齊,尺寸偏差要在設計及規范要求的范圍內,水電設備應完整,否則由此造成的外觀缺陷要扣05分。室內外裝修應平順整齊美觀,否則扣0 .5分。扣分上限1分。 機電設備安裝工程:要求各機電設備外表面清潔,面漆完整,標志齊全,否則要扣0.5分;各設備如(電纜管道等)應平順整齊,否則由此引起的外觀缺陷要扣0.5分。扣分上限1分。 五、質量缺陷和事故情況(5分) 質量事故一般按當年進行考核,往年發生的質量事故如已按“三不放過”的要求(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主要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補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進行處理,并達到設計要求者可不累計扣分,未按“三不放過”處理或處理不合要求者的扣5分;無質量事故和往年質量事故處理完成者評為5分;當年有一般質量事故者每次扣15分;有重大質量事故者扣5分。 工程雖未發生質量事故,但存在質量缺陷或隱患時,每部位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