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公司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實施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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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1515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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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公司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通信xx公司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在建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現場及通信機房的安全,杜絕安全事故,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集團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通信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試行)、通信通信防火封堵管理規定、通信xx公司通信生產機房安全保衛管理辦法等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工程建設的特點,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于本辦法適用于在通信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有擬建、在建(含2、新建、擴容、改造和搬遷)投資建設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第三條 施工現場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第二章 管理分工及職責第四條 區(市)公司黨群工作部是各施工區域的安全監督的主要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如下:(一)宣傳、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通信集團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二)負責制定(修訂)全區(市)通信局房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相關制度、管理流程及規范標準。(三)負責對全區通信局房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指導、監督,提出整改意見。(四)負責對公司局房防火封堵系統工程審批及組織檢查、驗收等。第五條 區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各市公司運營建設中心(以下簡稱為工程3、管理部門)作為項目建設單位是施工現場管理責任部門,主要職責如下:(一)區公司工程管理中心1.負責制定區管區建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實施方案。2.負責組織對全區通信局房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進行定期檢查、指導、監督,提出整改意見。3.負責對管轄項目的施工、安裝調試、監理單位實施施工現場管理的檢查、指導、監督、考核。4.對管轄項目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提出處罰建議。5.負責對區管區建項目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考試并發上崗證。(二)市公司運營建設中心1.依據本細則制定相關區管市建和市管市建項目安全管理實施方案。2.負責對管轄項目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實施施工現場管理的檢查、指導、監4、督、考核。3.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存在問題及安全隱患提出整改建議。4.對管轄項目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提出處罰建議。5.負責對區管市建和市管市建項目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考試并發上崗證。第六條 物流管理部門作為公司局房(移動通信基站除外)的安全保衛責任部門,其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一)按公司有關規定對公司局房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承擔安全保衛責任。(二)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進入公司局房的施工、監理及相關人員出入通行手續。(三)根據局房現場情況及建設項目需求,確定工料、余料及廢料屯放地點,協助解決安全防范措施。(四)對在公司局房施工現場的施工、監理單位違章人員及行為及時提醒5、或制止并報告。第七條 區公司網絡運營中心、運營支撐中心,以及市公司運營建設中心作為公司生產局房的使用部門(以下簡稱為設備維護部門),其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一)按公司有關規定審批進入公司局房的施工、監理及相關人員出入手續。(二)參與對公司局房防火封堵系統工程檢查、驗收。(三)協助對公司局房施工現場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隱患提出整改建議。(四)已通過驗收并辦理了在建工程資產移交手續的移動通信基站,由設備維護部門按照公司相關管理辦法行使安全保衛職責。第八條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督導、隨工人員及其他合作單位作為項目實施方是各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主要職責如下6、:(一)施工(含安裝調試)單位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規及我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2.建立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保障應急預案。3.進場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4.監督本單位施工人員履行施工現場安全義務。接受建設單位對本單位違規行為的處理。(二)監理、工程督導單位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法規及我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2.建立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3.參與對進場施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4.對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自始至7、終負有監督的責任。(三)隨工人員1.負責施工現場管理,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照管理辦法、施工規范要求實施,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協調、聯系、處理施工現場出現問題。2.檢查施工人員的上崗證。3.出現事故及時報告。第三章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要求第九條 開工前安全管理準備(一)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施工安全措施、安全保障緊急處理流程,并按項目指定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及各區域的施工負責人及施工安全員,項目經理及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二)在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將施工安全管理計劃連同開工令一起報送工程管理部門審批,如有項目監理,相關資料須報監理審查,由監理審查后報送工程管理部門審批。施工安全管理計劃內容主8、要包括:施工項目名稱、項目建設單位、項目施工單位、項目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區域施工負責人、區域安全員名單、聯系電話、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配套保障措施等。(三)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制作“項目建設施工現場管理牌”(格式見附件1),制作尺寸不小于A4規格,內容包括:工程項目名稱、項目工期、建設方單位名稱、建設方項目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施工方單位名稱、施工方項目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施工方現場安全員姓名及聯系電話等。進場施工時要將“項目建設施工現場管理牌”懸掛或放置在項目施工區域內(野外基站建設除外)。(四)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參加由工程管理部門組織的開工現場會,明確責任分9、工、工期要求及施工管理要求。(五)進場施工前,項目經理、安全員及區域施工隊長、區域安全員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在施工前,施工人員必須清楚了解安全生產要求及緊急處理流程,要有相關開工前安全生產培訓的記錄,并向工程管理部門提供培訓記錄表和人員登記表。(六)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保證用電安全。(七)工程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安全培訓,工程項目啟動前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考試。施工人員在獲得我公司頒發的施工操作合格證后方能進入我公司生產機房進行施工操作,施工過程務必確保安全施工。第十條進出機房管理(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進入公司局房施工前,須10、按照通信xx公司通信生產機房安全保衛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到當地公司設備維護部門、物流管理部門辦理相關人員及工程物資出入手續(在建的通信局樓和基站等土建項目除外)。(二)“機房出入通行單”由工程項目負責人根據審批流程提出申請。“機房出入通行單”中必須注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項目工期及建設方工程項目負責人,以知會機房責任部門。(三)進入機房時,由施工隊長在機房門衛處進行登記后方能進入,登記內容包括單位、姓名、聯系電話、進入時間、進入樓層(位置)、工作內容等。退場時填寫退場時間。(四)機房保安人員負責核實施工隊長登記內容的真實性,發現有不符的,需通知工程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待核實的情況真實后才可放行。(11、五)進入局房施工的人員應當隨身佩帶加蓋施工單位公章的工作卡,工作卡上須注明施工隊名稱、施工人員姓名、照片。(六)進入傳輸2.5G以上中心機房施工,進入機房時,施工現場負責人應打電話向區公司網絡運營中心監控室報備施工單位、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所進樓層,工作內容等情況;并在施工完畢離開機房后,電話告知區公司網絡運營中心監控室。(七)如有工程物資需隨施工人員進出通信機房的,應在辦理施工人員出入通行單時一并辦理,說明需要進出的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施工人員隨身攜帶小型工器具在有人值守的通信機房出入時,應自覺出示給值守人員查驗。機房出入通行單的辦理的其他注意事項和流程參照通信xx公司通信生產機房12、安全保衛管理辦法執行。第十一條 工程項目建設施工期間現場安全管理要求(一)機房是網絡設備運行重地,在機房內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二)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三)嚴禁施工人員在機房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熱設備。嚴禁施工人員在公司局房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四)施工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使用機房內的工具儀表車作為踩踏工具。(五)施工單位安全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六)如需攜帶電焊、切割等易13、產生明火的設備進入公司局房作業時,工程管理部門須在施工前向物流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施工人員未經用電審批使用沖擊鉆、取芯機等電器。(七)施工中需要切割的,須設定切割區;動火應設定隔離區,并有明確標示牌。施工隊人員應了解相關的消防知識,能夠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八)施工現場用電須征得設備維護部門的同意,嚴格按照公司局房用電管理規定執行。嚴禁施工人員未經用電審批在機房內亂拉電線、亂接照明用電。(九)在安裝有在用設備的機房施工,如施工現場有可能引起大量粉塵、金屬碎末的操作的情況,須在提交“通信生產機房出入通行單”時注明施工防塵隔離措施。(十)每個工程項目在施工區域必須懸掛或放置“項目建設施14、工現場管理牌”;施工區域中同時要豎立標示牌或設置隔離帶,明確項目施工區域(如是布放線纜,標示牌需指定起點、終點、跨越位置),施工人員不能隨意靠近與本工程無關的設備和區域。(十一)施工人員進入生產機房施工前要熟悉機房環境,了解逃生路線、具備熟練使用消防器材的基本技能。一旦發生火災,應迅速行動,積極補救,并及時通知樓層保安人員和隨工人員。(十二)施工人員進場施工時,應將身上的所有物品(如項鏈、鑰匙、手機)放置在個人物品儲物袋中,防止雜物落入機架內造成短路或引發其他安全事故。(十三)施工人員對施工所使用的工具應加以保護,如纏繞絕緣膠布、防跌腕繩。每天進場或離場,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工具清點工作。使用梯子15、時,要認真檢查梯子各階的情況,梯子各階上不得隨意擺放工具或其它物品。(十四)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對網絡運作設備應加以保護,在機架上方進行剪斷電纜操作時應用防靜電材料蓋板遮擋,不得有金屬絲或其他雜物掉進機框內,蓋板在施工完成后必須及時拆除;在進行板件更換安裝時必須采用防靜電措施(如佩帶性能良好的防靜電手鐲等);布線線纜時要小心謹慎,嚴禁拉扯在用線纜,避免觸碰到一些易損壞電纜,例如:光纖、網線等。(十五)施工人員在施工用電前,必須向隨工人員申請工程專用插座,禁止用祼露的線纜直接塞入插座內取電,使用前要檢查電器的功率是否在熔絲額定范圍內,不用時要立即斷開電源。(十六)施工單位在發現機房設備異常情況時應及16、時通知區公司網絡運營中心監控中心。動火審批手續相關要求參照通信xx公司通信生產機房安全保衛管理辦法執行。第十二條對設備操作要求(一)對設備的操作要經過工程管理人員確認方可實施,嚴禁對非施工設備進行操作。(二)未經同意,嚴禁對公司局房內的消防、供電(交直流電源、電池、空調開關、監控終端的電源開關)等設備進行操作。嚴禁未經設備維護部門的審批對現網設備進行任何操作(包括但不僅限于在現網設備架內的設備裝拆、線纜接入、拆除等操作)。(三)設備未經工程安裝驗收,嚴禁上電。(四)加電下電項目應視情況提前召開工程協調會,制訂加電下電項目的具體實施方案,由工程管理部門統一從OA起草在建工程項目設備加、下電辦理聯17、系單(見附件2)向設備維護部門申請。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五)加電下電項目必須有工程管理部門、設備維護部門及施工單位人員在現場,確認工程名稱、建設內容以及所需與加電或下電的設備、設備功率(KW)、加下電設備取電的電源配電柜位置等信息。下電項目要求市運營建設中心三級經理和所涉及的設備具體維護責任人員到現場。(六)加電下電項目現場操作分工:工程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組織;設備維護部門的動力設備維護人員負責在網設備的空氣開關、熔斷器等的具體加電下電操作及告警觀察,并經確認無設備告警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設備維護部門的設備維護人員負責設備的加下電操作;施工單位負責電源線、地線的接入和拆除18、;由三方共同核實需加電下電的電源柜端子。待加電的設備及工程施工的安全核查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門負責,核查確認結果由設備維護部門在現場配合加電的人員進行二次確認。每一個具體實施步驟都要有三方人員共同在場進行確認。(七)進行主設備電源的安裝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具備電工上崗證的人員負責操作,加電前必須保證設備有可靠接地。(八)電源帶電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絕緣墊上(絕緣墊為施工單位必備工具)。在進行設備加(下)電時,主操作人和配合人,必須穿著絕緣鞋。第十三條 設備、機架搬運要求(一)施工單位要提前組織人員勘察,并集中相關人員明確搬運路線,宣讀注意事項,落實人員分工后才能開始設備、機架搬運工作。(二)60019、*800*2200(含600*800*2200)以上規格或重量超過200公斤(含200公斤)的設備、機架在機房內如需挪動必須有1人監督及不少于4人以上負責搬移工作。(三)搬運設備、機架時要輕抬輕放,避免損壞、刮花設備、機架或地面的靜電保護層。第十四條 上走線槽、架的安裝要求(一)此工序屬于高空作業,必須設專人監督以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上線槽前施工單位必須組織施工人員講解注意事項。(二)搬動線槽、架時要注意避免碰撞。挪動線槽時,線槽兩端必須要有人專門看管,并且搬動線槽速度要緩慢,注意不要碰到機房內的在網設備、照明設備,消防設施等設備、設施。第十五條 電纜的布放要求(一)在布放機架上方電纜時應使用20、梯子,嚴禁踩踏機架和線槽上的電纜線,嚴禁攀爬機架和走線槽。(二)電纜在地下盤放時要在兩端設置醒目警示標識;在人行通道上方布放時,必須在作業區域前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三)在布放線纜時,在線槽的拐角或下線處應有專人配合,不能硬拉線纜,以免扯到其它在用的線纜或磨損線纜。(四)綁線的扎帶剪斷后不能留在線槽或機房內。第十六條 電纜接頭的制作要求(一)電纜剝皮使用介刀時要對介刀做相應的保護,避免傷人;用介刀剝線皮時介刀的伸出長度不能超出1cm,介刀的鋒口前方不能對向任何物品。(二)對于壓接好的線耳要做絕緣保護。(三)用風筒吹熱縮管時要將其吹緊、封實。(四)嚴禁在走線架上制作電纜接頭。第十七條 打孔作業的21、要求(一)打孔必須做好防塵工序。在新建機房中使用吸塵器邊吸塵邊打孔的方法,要求一人手拿吸塵器,一人手拿沖擊鉆,把吸塵器的口對準鉆口,避免塵灰四散。在已用機房中則必須提前勘察灰塵可能會散落的范圍,在灰塵散落范圍內做好機架的防塵措施(如用防靜電材料蓋板遮擋),并采用邊吸塵邊打孔的方法。(二)在側墻打孔時需事先和隨工人員確認無預埋電纜后方可施工;當側墻外為天臺、陽臺等部位時,除設計要求并有相應防水措施外,在側墻上不得貼地面開孔。第十八條防火封堵的要求(一)施工中需要在有現網設備的生產局房穿墻鑿洞或打開原有封堵系統的,由工程管理部門提前三天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交防火封堵拆封施工申請表審批表。未經安全管22、理部門批準,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原有的防火封堵系統。(二)防火封堵工程施工前,封堵施工單位應根據現場情況制訂施工計劃,做好必要的防護工作,確保通信設備和施工人員安全。(三)每日施工結束,必須采取符合規范要求的臨時措施恢復被拆動的安全防護設施;防火封堵系統應在工程結束后12小時內恢復;施工間隙小于72小時的應采取填塞礦棉或阻火包的臨時封堵措施,施工間隙大于72小時的應采取永久性封堵措施。屬于臨時封堵的,應在孔洞旁掛牌注明封堵時間和封堵人單位、姓名。防火封堵系統的拆封和恢復應由防火封堵專業人員實施。(四)涉及防火封堵系統工程的施工完成后,封堵施工單位應向項目建設單位提交防火封堵系統施工記錄、竣工報告23、施工單位自檢記錄等。工程項目管理人應按照公司有關防火封堵辦法要求督促防火封堵施工單位及時將有關工程檔案報備給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檔案資料不及時移交或移交不齊全的不予結算施工費。防火封堵施工審批及驗收移交手續其他相關要求參照通信xx公司防火封堵管理辦法執行。第十九條施工現場設備、材料管理(一)工程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做好對工程物資的管理,設備開箱驗貨、設備調用和資產、余料交接要按規定的表格進行記錄。(二)項目進場施工前5天內(緊急狀況1天內),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要根據到場設備、工料的情況,在申請“機房出入通行單”時一并向施工局房屬地物流管理中心提出屯放點范圍及安全保障設施需求,施工地點局房所屬24、物流管理部門應在設備進場前一天明確施工現場工料屯放地點及區域,并協助解決安全保障設施。(三)工程設備材料、備件及工具儀表必須按照指定區域分待裝設備、工程余料整齊囤放。并豎指示牌標明物料所屬建設項目名稱。消防通道、疏散樓梯、電梯間內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在沒有向建設單位辦理工程完工移交手續之前,施工單位對自己承接項目的設備、工(余)料、儀器儀表工具等負有安全保障責任(有證據表明屬保安人員失職等情況除外)。(四)施工單位每天工作結束離場前須及時將工程廢料清運到指定的工程廢料區,保持施工現場整潔。木質、紙質、泡沫等易燃包裝物不能停放在施工局房內。暫留在施工現場仍需繼續使用的工程設備、余25、料、工具等要妥善保管。易攜帶的貴重設備、工料、儀器儀表工具須集中放置到加鎖的箱柜中(鑰匙自行保管)。不易攜帶的且不易集中放置到箱柜的設備、工料、工具等須集中堆放。(五)施工單位每天工作結束離場前,須關閉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電器,如儀表(需連續不間斷測試的項目設備系統情況除外)、烙鐵、臨時插座等,并將電器插頭拔下。關閉所有照明及門窗。第二十條現場施工人員管理(一)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機房管理規定,施工過程中保持機房清潔,嚴禁在機房吸煙、吐痰及亂扔垃圾,嚴禁將食物、飲料帶入機房。(二)對工程期間出現的問題應及時反映,對問題進行分析,提出解決方案并在現場協助處理完畢后方能離開。(三)施工隊長每天必須填寫包括26、:日期、時段、場所、施工項目名稱、施工內容(含異常情況)、施工人員、遵守規章等情況的工程日志,簽字后提交給現場工程管理人員。第二十一條 項目施工結束撤場要求(一)施工現場的工程垃圾及易燃易爆等物品等,必須在當天由工程施工人員撤離施工現場前清理到指定地點,以免留下安全隱患。(二)施工隊伍應當配合建設方項目管理人員及時清點工程備件和余料,在工程項目完工十五日內完成備件和余料的移交。(三)屬交鑰匙工程的余料,由施工單位填寫“工程余料出場清單”一式二份(見附件3),經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施工現場保安人員照單驗物并簽字后放行。經三方簽字后的“工程余料出場清單”由施工單位及施工現27、場所屬局房物業管理部門各存一份備查。其他非屬交鑰匙工程的余料,按“可再利用”和“不可再利用”區分后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填寫 “物資出入庫申請單”,經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與物流中心接收人員現場核對后辦理余料入庫手續,由物流中心安排實物接收入庫相關工作。(四)施工現場衛生清理工作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工程施工完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由工程管理部門牽頭組織施工單位、建設方工程管理部門、設備維護部門、屬地物流管理部門共四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和清潔衛生等驗收合格后,正式交接公司局房安全管理和清潔衛生管理工作。清場確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因施工造成的靜電地板下的雜物已清理,掀開的靜電地板重新蓋上。228、線纜布放有序,工程余料已清離現場。3、施工現場無遺留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包裝物、雜物等。4、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已打掃,無可見的灰塵、泥土。第四章 檢查及考核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在項目施工期間違反上述規定的,現場保安人員或工程管理人員或機房維護管理人員發現時,須立即制止并通知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同一施工隊多次違反上述條款,第一次發現的,按考核表相應內容處以罰金;第二次發現的,建設單位書面通知施工隊進行停工整頓,沒收上崗證并重新進行進場施工安全考試;第三次發現的,通過通行單的注銷流程禁止該工程隊進場施工。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該工程隊承擔。第二十三條 工程期間,工程管理部門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根據29、本細則要求檢查現場施工秩序、安全措施、工程質量及進度完成情況,并根據檢查情況填寫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檢查表(見附件4)。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檢查表填寫完畢后當場由工程管理部門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隊長簽字確認。工程管理部門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定期對機房施工現場進行巡檢的頻率不少于每周一次。第二十四條 工程管理部門項目管理人員負責收集、匯總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檢查表違規簽證原件,對施工單位的違規罰金,在施工單位提供付款資料時連同違規簽證一起附上,在最近的一次付款中從工程款扣除(本次付款發票金額為應付款減去罰金后的金額),在項目審計時進行說明后審減。同時,違章記錄將在集采供應商年度考評中視情況直接扣分。第二十五條 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合同條款應增加按本細則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的相應內容。第二十六條 因違反本細則而導致事故和損失的,必須依照公司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領導和失職人員的責任。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附件:1、項目建設施工現場管理牌2、在建工程項目設備加、下電審批流程及辦理聯系單 3、工程余料出場清單 4、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