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人:職z****i
編號:109159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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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賃合同 租賃( )NO. 出租人(甲方): 地 址:法定代表人:承租人(乙方): 地 址:法定代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租賃標的1.1、甲方將位于 市 項目 房屋(以下簡稱“房屋”)租賃給乙方用于商業經營使用,1.2、該房屋建筑面積(含公攤)約為 平方米(見紅線圖),之外無公攤面積。其中 用作幼兒園經營,即為合同標的物,其余 用于幼兒園倉儲(最終以政府相關部門測繪面積為準,因面積差額引起的租金差額部分多退少補)。雙方另行簽訂倉儲合同(詳見附件一)。12、.3、乙方租賃該房屋僅限于經營 的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超范圍經營屬違約行為,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第二條:租賃期限2.1 租期:該房屋租賃期限為 年,租賃期限從籌備期結束之次日起至合同期滿相對應日2.2 籌備期:甲方將租賃房屋實際交付給乙方開始起算籌備期,籌備期為 個月。籌備期內不論乙方是否具備開業條件或已開業,均不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乙方應據實支付有關水、電等費用。如籌備期內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取暖制冷服務,則應支付相應的取暖制冷費用。2.3 免租期:籌備期結束之日起次日進入免租期,免租期為 年,免租期內,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金。第三條: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33、.1租金:按 (A.年、B.半年C.甲乙雙方商定交付方式)繳付;乙方應于每次交付租日前 日以 (A、現金支付;B、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將租金繳付予甲方,第一次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期的前十五天。此后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賃期限屆滿之日前30日內付清,房屋租賃稅由甲方承擔。.3.2履約保障金: 元。按 C (A.年、B.半年C.甲乙雙方商定交付方式)繳付。第一筆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簽訂次日支付。第二筆支付時間為免租期第一年屆滿后第二天支付。(支付方式建議約定為在簽訂合同之日時由乙方一次性支付,下面列表相應修改。根據不同的合同主體作相應的調整。)租賃期限金額(元)備注簽訂合同次日 年 月 日4、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 計 3.3電費的計費標準按國家及地方相關部門規定標準計費上浮40%-50%(含公共能耗及損耗等)計1元/度。乙方電費的交付方式為: (A.乙方直接交納 B.甲方代收 C.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代收),交納時間為每月10日前交納上月用電費用。水費計費標準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部門規定標準計費;乙方水費的交付方式為: (A.乙方直接交納 B.甲方代收 C.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代收),交5、納時間為每月10日前交納上月用水費用;暖費計費標準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部門規定標準計費。乙方暖費的交付方式為: (A.乙方直接交納 B.甲方代收 C.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代收),交納時間為每年10月10日前交納本年度取暖費用。第四條:雙方權利和義務4.1租賃房屋(附屬場地、設施)的交付標準4.1.1甲方承諾本租賃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樓梯、樓板和墻體的承重,屋面和外墻的防水性,電氣的安全性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已經通過國家相關部門質量檢驗 。4.1.2乙方明確其照明、經營等需要的供電量總計為 千瓦,甲方保證在房屋交付時電量達到乙方該需求。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如后期乙方增容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由乙方自行6、承擔因用電增容產生的所有費用。4.1.3甲方根據租賃房屋中原始設計的水、電點位向乙方提供水、電點位,物業內配備按照當前實際商業內配套設施.4.1.4 甲方提供公安消防設施設備的能夠正常使用,同時甲方安裝的消防系統工程必須通過當地消防支隊的驗收。4.1.5乙方同意合同期內如因政府及甲方新建項目開發導致該場地拆遷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內歸還場地并無償搬離該場地。4.1.6 如有其他特殊交付條件,在補充條款或合同附件中另行約定。4.2房屋裝修4.2.1本合同生效后,在不影響該商業所在整個建筑物結構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依其經營需要,對該商業及設施進行內部裝修、布置和改造。乙方應服從物業裝飾裝修相關7、管理規定,如進行裝修改造乙方應將裝修方案送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與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后,乙方方可施工。裝修結束后,提供水電竣工圖等,并由甲方備案和相關監管部門驗收檢查合格后方可營業。4.2.2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 內蒙古自治區消防管理條例要求,做好所屬范圍的防火安全工作,乙方負責按消防部門的意見設計、配置和安裝消防設施,并通過消防部門驗收;如需增改消防聯動線路至項目管理單位主機的,需向管理單位書面申請并繳納相關費用。4.2.3乙方作為所經營場所主要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實施的消防法,全面負責所居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組織檢查、維修和保養消防器材設備。4.2.4除公共部位8、的廣場、門廳、走廊、外立面由甲方實施裝修外,乙方獨立使用的物業均由乙方自行裝修(包括道具、照明設備及其他用品用具等)。經乙方裝修后該房屋不可拆除的裝潢物在合同解除后或其它原因終止后,其處置權歸甲方所有。4.2.5乙方必須按地方裝修管理條例及物業裝飾裝修相關規定進行裝修施工,必須遵守甲方管理要求,不得隨意增加、拆除墻體,不得改動原有的消防設施、取暖設施、電氣、煤氣管道、水衛等設備及管道,不得亂拉、亂接電線。4.2.6乙方的空調外機必須安裝在甲方指定區域,并出具平面布置圖經甲方書面審批通過后才能安裝。4.2.7乙方租賃物業內專屬的設施設備(如:消防栓等)的保養及維護,由乙方負責并確保年檢合格;如需9、委托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實施的,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未維保產生的事故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4.3運營管理4.3.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時間要求開業。開業后的營業時間為:上午 時至晚上 時。乙方應保證按統一規定的時間正常對外營業,不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意停業或提前歇業,相關部門責令停業除外。4.3.2乙方承諾在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內從事商業經營活動,如乙方變更經營范圍須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用作任何超出經營范圍以外的用途。4.3.3乙方承租本合同約定房屋后,自行辦理相關資信證件(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商標注冊證、經營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環評及10、經營有關的文件和資料等),自負盈虧。4.3.4乙方需注意維護其自身及項目整體商業形象和信譽,并做到及時辦理合法證照、合法經營。4.3.5因乙方違法經營或其提供的商品及服務導致的處罰或投訴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當乙方未及時改正或處理時,甲方有權代為處理,相關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若由乙方經營所引起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4.3.6甲方有權根據項目整體運營需要,制訂項目商業經營的統一管理規定。乙方的經營活動須遵循并依照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4.3.7 乙方的門頭店招等應符合甲方統一管理要求,并在裝修前相關方案須報經甲方書面同意。且乙方應保持該商業內及店門口整體的整11、潔、美觀,出于保持項目整體形象的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進行某些修補或整改。4.3.8 乙方應保持該商業及各項設施設備清潔完好,在租賃期滿時,將其以完好狀態(正常磨損除外)交還甲方。4.3.9 乙方應每月按時向甲方(含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或有關部門繳納使用的電費及水費,如不交或延遲交納,甲方有權暫停對乙方的各項服務,由此引起的后果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4.3.10 如租賃房屋水、電戶名存在須與其它用戶共同使用同一水電戶頭的,乙方應給予配合。 4.3.11 乙方的工作人員和貨物應遵守甲方規定的時間、出入口及道路出入,不得隨意使用客梯及顧客通道。4.3.12 乙方應對在使用的電、煤氣等設施設備進行定期12、檢查、維護和清洗,并配備檢驗合格、有效的滅火設備,由此引發的消防處罰由乙方全權承擔。4.3.13 乙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該商業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亦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該商業內放置超過樓層設計荷載的物品,或裝設可能引起震動、噪音、干擾的機具。不得私自占用區域內公共部位。4.3.14 乙方自行負責所經營場所內人員、物品及其他設施的安全,及時辦理經營區域內人身、財產保險,包括對自然災害的保險及治安防盜等。在乙方經營場地范圍內發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顧客或第三方損失等,由乙方承擔責任。因本條前項原因,權利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若法院及其他相關部門判決或要求甲方承擔責13、任的,甲方在承擔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4.3.15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進行監督;若發現不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的,有權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提出處理意見并由乙方進行整改。4.3.16 如甲方及其相關管理人員因管理需要及設施設備檢查維護等需要須進入該商業,乙方應予以配合。4.3.17 乙方無論在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名稱及商標等必須獲得甲方書面授權。4.3.18 甲方為乙方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位置,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公共廣告位如需設立廣告牌、指示牌的則按甲方管理辦法協商并有償使用。4.3.19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該商業擁有使用權,乙方如要進行轉租、分租、轉讓(包括無償轉借給第三方使用),須14、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且經營范圍應符合甲方的要求。4.3.20 乙方同意甲方可對該商業作抵押或其他法律處分,只要該處分不實際影響乙方的租賃使用權利即可,乙方需及時配合辦理相關手續。4.3.21 乙方承諾放棄該商業租賃期間的優先購買權,同意甲方或實際產權單位可自行出售該商業而無需征求乙方意見,但乙方要求依照“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繼續租賃該商業。4.4 房屋及附屬設施維修責任4.4.1該房屋主體結構部分發生損壞的,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則由甲方負責進行維修并承擔費用。如因乙方或與乙方經營相關人員等原因損壞的,由乙方進行維修并承擔費用,如造成損壞無法修復,則乙方應作相應的經濟補償;因乙方裝修改建部分造15、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4.4.2水表以內相關用水設施由乙方維修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水表以外(含水表)由甲方維修并承擔費用;4.4.3以電表及控制箱為界,電表及控制箱以內由乙方維修并承擔費用,電表及控制箱以外(含電表及控制箱)由甲方維修并承擔費用;4.4.4乙方設置的隔油池由乙方維修并承擔費用,隔油池靠該房屋側的管路由乙方維修并承擔費用,隔油池外側管路由甲方維修并承擔費用;4.4.5煤氣、天然氣由乙方與供氣方約定相互責任;4.4.6弱電系統以該房屋控制箱為界,控制箱以內管路由乙方維修并承擔費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甲方維修并承擔費用;4.4.7該經營場所內部消防設施由乙方維修16、并承擔費用;乙方自行改建設施由乙方維修并承擔費用。4.4.8在經營過程中,乙方不得私自拆改相關設施設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發生私自拆改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并追究相關賠償和違約責任。第五條:合同期滿與終止的處理5.1合同期滿,乙方若有意續約,應于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續約申請。是否續約,由甲方書面確認。若甲方同意續約,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另行簽訂的合同為準。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但若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30天前,雙方未能就續約事宜達成協議的,或乙方未于前述期限提出續租申請的,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續租。甲方可自行重新租賃,乙方不得提出異議。5.2 租賃期滿17、雙方不續約,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的,租賃期滿日或協議終止日為本合同終止日。5.3 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當無條件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撤離現場,辦妥該商業移交手續,甲方在此期間不收取租賃費用。逾期撤離的,視同乙方占用場地,占用場地費從合同終止第二日起計,金額以租賃期終止前一個月的租金按日計付同等數額,但此費用的支付并不意味著雙方租賃關系之繼續。5.4 乙方逾期后,乙方留存于租賃物業內之任何財產與設備為乙方廢棄物,悉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自行清理及處理。5.5 本合同期滿,或因法定、約定的事由提前終止合同,乙方依約定退出租賃商業,甲方對該商業進行驗收。在乙方繳清全部租金和其他費用且無其他違約行為或賠償責任18、的條件下,甲方在乙方搬出商業之日起30天內將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六條:違約責任6.1 如乙方未在甲方規定時間內辦理接房或進場裝修的,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明確租金標準)計算收取該期間租金。6.2 如乙方未按規定期限繳付租金等相關費用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按逾期天數應繳費用的萬分之四收取逾期違約金;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等相關費用達15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金。且乙方支交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所交保證金不予退還:6.3.1利用19、該商業進行違法活動;6.3.2擅自改變該商業的經營性質、范圍;6.3.3擅自將該商業轉租、轉讓;6.3.4逾期開業、逾期繳納租金或其他費用,經催告后拒不履行的;6.3.5有嚴重違反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對本項目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條例的行為。6.3.6嚴重違反商業的其它有關管理規定,致使甲方或第三人的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經甲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6.3.7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其他行為。6.4若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須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向甲方支付 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后,合同解除。乙方支付的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6.5 因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終止的,乙方20、在租賃房屋的裝修等也無償歸甲方所有。合同終止前乙方未履行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未交納的房屋租金、水、電、暖費)仍應繼續履行。6.6 因乙方過錯所造成的該房屋及設施設備的損壞,及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6.7 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6.7.1因甲方設施設備故障導致乙方無法營業(每個租賃年度)累計超過六十日的。6.8因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終止的,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本合同即終止;若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經乙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甲方須糾正其違約行為。6.9 甲方如無故自行終止合同,甲方應就其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向乙方進行賠償。6.10 違約金、賠償金應于明確責任21、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給守約方。乙方因違反合同有關規定,須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當剩余保證金不足合同規定數額三分之二時,乙方必須在五天內補齊。6.11 因乙方拖欠房租、水電費等相關費用引起訴訟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第七條 :其它7.1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見或雖可預見但無法控制或避免其發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災、戰爭、政府征用等。由于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項下各項義務無法正常履行時,其履行可以減免或延遲,直至影響其正常履行的因素消失;如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終止,雙方不承擔責任。7.2任何一方同意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22、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特別是租金和含有乙方財務資料等條款)內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商業信息。7.3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法律管轄,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7.4依本合同所發出的任何通告及其它文件,均須為書面方式。若通告及其他文件以派送、掛號郵件或圖文傳真,需按雙方已簽訂的地址或圖文傳真號碼發送;如有變更,其中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按變更后之地址或傳真號碼發送,即被視為正式發送之文件。7.5通知等以送達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準。任何一方不得拒收相送文件,如拒收,相送文件的內容視同認可。7.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訂立補充協議,附件和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兩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8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