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南線高速公路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實施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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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1731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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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場南線高速公路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機場南線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的管理,依據國家和xx市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項目處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結合第二總監辦所監理范圍內的施工現場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是在項目處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細則的指導下制定,是對其細則的進一步貫徹落實。第二章 指標管理第三條 文明安全施工的控制指標 一、努力實現每個工地全部達到文明工地標準。 二、施工機械、機電、壓力容器等無甲方責任事故。2、 三、無甲方責任交通傷亡事故。 四、工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內,責任死亡事故為“零”。 五、治安、保衛發案率為“零”。 六、火災事故指標為“零”。 七、煤氣、食物中毒指標為“零”。 八、環保、環衛無政府點名、批評和新聞曝光。 九、無地下管線、文物損壞事故。第三章 建立組織機構第四條 為完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體系,便于系統管理,按照項目處的要求,總監辦、項目經理部均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一、總監辦(一)成立文明安全施工監理小組 組 長:xx(總監理工程師)副組長:xx(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xx(總工程師)成 員:xx(工程部部長)、xx(技術部部長)、 xx(合約部部長)、xx(測量工程師)、 xx3、(試驗室主任)、xx(環保工程師)、 xx(安保部部長)、xx(一駐地監理工程師)、xx(二駐地監理工程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保部,負責小組的日常工作。(二)總監辦設安全工程師、環保工程師各一名;一駐地辦、二駐地辦各設一名專職安全員。二、承包商(一)成立文明安全施工工作小組。組長須由項目經 擔任;副組長須由主管安全的項目副經理擔任;成員由安保部部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二)各標段必須按規定設置安保部并配置足夠的專職安全員。 (三)安全員設置數量要求:5#標段不少于9人;6#標段不少于15人;7#標段不少于13人;8#標段不少于10人;9#標段不少于17人。達到施工現場各作業面有安全員監護4、。三、資質要求(一) 安全工程師、安全員須取得國家或xx市頒發的資格證書。(二) 具有兩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經驗,熟悉安全管理知識,有相應的工作能力。(三) 安全員不得兼職。第四章建立安全生產制度第五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總監辦(一)安全監理小組負責對工程的文明安全施工全面負責,負責各項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辦法、細則的制定、檢查與考評工作;(二)總監(總監代表)對工程文明安全施工負全面監理責任;(三)總工、工程部、技術部、試驗室對文明安全施工負技術監理責任;(四)專業工程師對文明安全施工負專業技術責任;(五)駐地監理工程師負責其監理區域內的文明安全施工全面監理責任;(六)駐地組長、監理員負責本監5、理標段內的文明安全施工全面監理責任;(七)駐地安全員對其監理區域內的文明安全施工負直接監理責任;(八)安保部對工程全面的文明安全施工工作負直接監理責任。二、承包商(一)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對工程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全面負責,負責各項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負責對各施工單位的檢查與整改工作;(二)項目經理、主管副經理對工程文明安全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三)總工對工程生產經營中的文明安全施工負技術管理責任;(四)向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文明安全施工負管理責任;(五)安保部對工程全面的文明安全施工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第六條 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一、人員進場安全教育率100%、考6、試合格率00%;二、分項開工程崗前培訓率100%三、堅持班前安全教育;四、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并取得上崗證書方可上崗,持證上崗率100%;五、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內容要有針對性,有教育(培訓)人和被教育(培訓)人簽字; 六、做好全員入場后、開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參施人員覆蓋率100%。第七條 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檢查內容分十大項,即:施工安全管理;消防保衛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生活區管理;安全防護管理;施工用電管理;腳手架管理;機械安全管理;起重吊裝管理。(具體檢查評分標準見附表)。二、總監辦(一)對承包商文明安全施工管理體系、規章制度、預案、方案的組織實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7、和考評;(二)對各項安全交底情況進行檢查,做到與工程技術同交底、同驗收、同考核。交底資料要齊全有效。(三)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和考評(見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細則)總監辦每兩周組織一次聯合檢查與考評;(四)在日常檢查過程中被總監辦簽發一次隱患通知書的,在當月考評總分中扣除5分,一個月內被總監辦簽發三次(含)以上隱患通知書的,當月考評視為不合格;(五)連續兩個月檢查不合格的單位,視為安全員不稱職,總監辦可對負直接責任的安全員提出更換。 三、承包商(一)承包商負責安保工作的人員,每天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各類事故發生,每天須填寫檢查記錄并注明存在問題和存在隱患的處理結果;(二)8、定期對各種方案、制度、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三)對總監辦簽發的隱患通知書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并填寫隱患整改反饋書。第八條 實行例會制度 一、定于每月第一周周六及第三周周六上午九點,在總監辦召開承包商主管安全副經理、安保部部長、專業安全工程師參加的安全例會,會議由總監辦主持并編制會議紀要,報送項目管理處安保部。二、各標段匯報近期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情況,總結近期出現的問題及安全隱患,并將解決方法、整改措施以及對存在問題的具體整改時間進行匯報。三、總監辦安全管理負責人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并對近期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四、各施工單位及下屬單位均須建立相應的例會制度,對前期工作進行分析總結,9、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安排并做出計劃。第九條 建立值班制度各級領導小組成員均應輪流值班,編制值班表,總監辦報項目管理處,施工單位報總監辦。 第十條 建立班前講話制度每日開工前各施工隊、班、組負責人(安全員),應針對當天施工作業情況進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第四章 施工現場及環境保護管理第十一條 現場場容管理一、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圍擋要堅固、嚴密,高度不得低于1.8M,圍擋顏色本標段要統一。5#、6#、7#標段實行全線封閉施工,圍擋沿征地紅線搭設,圍擋內除施工便道外全線綠網覆蓋。二、駐地現場大門內應有“四版一圖”(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制度版,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各種標識牌要統一、10、規范(見通知)。三、施工區、辦公區、生活區有明確劃分,設標志牌,明確責任人。閑置場地進行綠化。四、辦公區、生活區場地要平整、硬化,閑置區域要綠化,衛生有專人負責。辦公室、宿舍做到整潔衛生。垃圾要集中分揀、回收利用并及時封閉清運。五、民工駐地要相對集中管理,要按xx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場容衛生標準建設與管理。六、現場材料按照施工平面圖統一布置,分類碼放整齊,材料標識要清晰準確。材料加工場地應搭設門洞,全面平整夯實并硬化,有防雨、排水措施,場內配電安裝合格,電氣設備達標有操作規程,懸掛相關警示牌。七、食堂建設按xx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標準執行,并辦理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持證上崗。有滅蠅、鼠、蟑螂措施,11、有衛生管理制度、防食物中毒措施和衛生急救措施。八、廁所要按規定建設,有水沖洗設備,有防蚊、蠅措施,設專人保潔。第十二條 環境保護管理一、建立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并保證有效運行。二、有防治揚塵、噪聲、水污染及環境保護管理措施。三、對施工人員要進行環保法規知識培訓。四、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防止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和廢水等污染環境的有效措施。五、對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并有記錄。六、做到五個100%(土地砂土必須100%覆蓋、工地路面必須100%硬化、出工地車輛必須100%沖洗車輪、拆除房屋的工地100%灑水壓塵、暫不開發的地方100%綠化)。七、每標段須設3臺以上降塵灑12、水車(標有環保專用字樣),不得挪作它用。第十三條 保衛消防管理一、建立保衛、消防組織,配備保衛、消防人員。二、制定保衛、消防管理制度,責任到人。三、加強對施工人員治安、防火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人員,不得上崗。四、施工組織設計中要有保衛、消防措施方案及設施平面圖,并按照有關規定報公安監督機關審批或備案。五、建立值班、巡邏制度。六、建立檢查制度并有檢查記錄。第五章 重點項目安全管理第十四條:臨時道路管理一、承包商應在征地拆遷完成后一周內,按照項目管理處安保部統一規劃,在主線一側設立施工臨時便道。二、承包商應根據投標文件技術要求設立,寬5米,結構厚度30cm,表面平整,具備排水設施的砂礫結構臨時13、便道。三、臨時便道拐彎處設立導向標志,在入口處設立限速標志,在標段分界處設立標段分界牌。(具體尺寸見附件)四、施工現場的出入口、臨時便道要做硬化處理,與社會道路相交的施工便道至少要鋪50米的碎石或其他防止輪胎帶泥上路的材料。五、施工過程中,施工便道必須配備專人負責維護,并制定養護措施。各標段要成立施工便道、場地專業維護隊伍,上崗時統一佩戴袖標,保證堅實平整、暢通,不泥濘、不揚塵。六、總監辦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便道的質量及人員、設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項目處安保部,對不按照招標文件技術要求去落實的合同段,按照合同條款進行處罰。第十五條:管線部位施工管理一、在施工前項目管理處拆遷部將管線布置圖提14、供予承包商,承包商在施工時,予以避讓。二、承包商在接到管線布置圖后,必須對現場及圖紙標明的管線進行物探確定,設定明顯標志并制定保護措施。三、對于超高壓、熱力、燃氣專業危險管線在施工區域內的安全保護,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制定相應的保護方案及措施。并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和產權單位批準,方可組織實施。四、承包商在施工時,對已探明的地上、地下的各種管線應采取措施加以保護;如發現未探明的地下管線、文物、爆炸物等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上報上級部門、項目管理處和總監辦,待相關單位處理完畢后方可進行施工;五、在有高低壓線路的作業現場施工時,必須確保達到JGJ46-2005標準規定的安全距離后,方可按照操作規程進15、行施工,大型機械設備和運輸車輛在進入現場前須做好勘察工作,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杜絕觸電及各種事故的發生。第十六條:梁板吊裝管理一、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訂出切實可行的橋梁吊裝方案,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二、吊裝方案必須在實施吊裝前7天上報總監辦安保部,由總監審批后方可按方案實施,同時要求承包商組織吊裝前準備會議;初審不合格直接由總監辦退回承包商進行修改,2日內重新上報總監辦。 三、承包商在吊裝前2天邀請和召集項目管理處、總監辦、運輸吊裝單位、施工隊、本單位的相關人員召開方案審核會議,應作好會議記錄及簽到。四、制定正確的預制梁板運輸線路,在必要的情況下申請交管部門參與沿線的交16、通指揮。五、承吊裝人與配合施工的相關單位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并嚴格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檢查參吊機械性能。六、橋梁吊裝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設施,各種標志、指示牌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齊全,并設專人維護。七、吊裝現場所有人員必須正確佩帶、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沒有安全防護用品的人員嚴禁參與吊裝施工。八、吊裝所使用的各種起重機必須配備相關單位安檢證書,吊索具配備必須經過計算確保安全后使用,按規定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在吊裝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執行,在使用前對設備和吊索具進行檢查維修,且進行試吊,確保在使用過程中不出現機械故障。九、吊裝現場必須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進行旁17、站監護。十、安排足夠的現場維護人員和交通疏導人員,并對所有參施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崗前培訓。十一、六級風(含)以上嚴禁吊裝作業。十二、以上工作由承包商負責落實,由總監辦負責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第十七條: 交通導改管理一、各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及時編制交通導改方案經總監辦、項目處審核后,直接報交通管理局審批。二、在方案批復后實施導改前,必須召開導改安全會議,項目管理處、總監辦、承包商相關安全負責人員參加。三、交通導改前,承包商必須進行專項安全交底,交底須切實可行,并將交底記錄存檔備查。四、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標示、標牌等導改設施并按方案中規定地點設置。設專人管理、維護,保持其完好、有效。五18、現場須配備足夠的交通疏導人員,經崗前培訓后方可上崗。六、參加導改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六、在交通導改過程中,承包商須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全過程組織實施,總監辦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全過程巡視、監督、檢查。第十八條 臨時用電管理一、承包商在施工前須編制臨時用電方案(必要時應有用電組織設計),經總監辦審批后方可實施。二、臨時用電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標準。三、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設備在5臺以下和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四、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19、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五、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六、安裝、巡查、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護。七、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八、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反復查接地和絕緣電阻值),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手續。九、外電線路防護:在建工程(含腳手架)的周20、邊與架空線路;機動車道與架空線路;起重機與架空線路;防護設施與外電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均應符合相關規定。第十九條 大型支架及模板施工管理一、現澆砼箱梁支架、鋼混疊合梁臨時支架、跨河跨路結構物支架及大體積砼施工,必須經過設計和編制施工方案,組織相關專家論證并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二、參施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方可上崗。支架模板的安裝、拆除及砼澆注過程中,施工單位須設專職安全員巡視看護,有監理人員旁站監理。三、支架下搭設的門洞,有行人和車輛通過的,要按交管部門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洞口出入處設專人指揮維護交通。四、腳手架的搭設須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1、2001、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00和xx市建委京建材200672號文關于加強施工用鋼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五、高處作業施工須遵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六、高處作業現場應在明顯處懸掛警示標牌。七、六級風(含)以上嚴禁高處作業。八、人員嚴禁酒后從事高處作業。第二十條 主路交通管理一、主路具備通行條件后,總監辦將下發相關管理文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承包商應嚴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對主路交通進行管理。二、放行交通路段車輛實行限速管理,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遵守規定、服從管理,注意避讓施工人員。三、全線通行后實行通行證制度,規劃的路口須派專22、人24小時看守,各標段在本標段設專人檢查證件,無證、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四、主路通行后,總監辦要對交通進行監控,發現違章車輛及人員按文件要求進行處理。五、承包商根據項目管理處、總監辦下發的文件要求,統一設置限速、標段分界、導向等標牌。第二十一條 成品保護一、在工程實體施工完成后,工程交工驗收前,承包商有義務有責任對已完工的構筑物進行成品保護。二、總監辦屆時下發相應成品保護要求文件,承包商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進行成品保護。三、在各種專業施工交叉作業過程中,專業承包商應注意對已完工程實體的成品保護,總監辦在巡視中發現成品被損壞、污染等現象,將對其按照文件要求進行經濟處罰。第六章 事故處理第二十二條 承包23、商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國家、xx市政府、首發公司的有關規定,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并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如發生事故應按事故應急預案實施,并及時報總監辦,總監辦須立即上報項目管理處有關領導和安保部。一、安全事故事件發生后,承包商必須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管理處及總監辦,并隨時關注事故的發展情況細致記錄,及時通報。二、總監辦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達現場掌握現場情況,隨時向領導匯報,盡量控制事態的發展三、承包商在事故事件發生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項目管理處、總監辦安保部,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如有音像資料作為附件。四、總監辦針對事故組織召開會議,初步擬定控制事故繼續24、發展的措施,并由安保部將相關資料搜集整理上報項目處安保部。第二十三條 項目處安保部根據相關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并隨時關注事故的發展進展情況。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第二十四條 嚴禁承包商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應正確對待所發生的事故,及時逐級上報,對隱瞞不報、虛報的承包商予以停工,通報承包商上級單位,按合同要求處以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第七章 附則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由機場南線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負責解釋。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與國家法律、法規和xx市地方性條列、規定、標準如有不符應按其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標準的要求執行附件1 施工現場標志標牌統一標準附件2 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各項記錄(表)附件3 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細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