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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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222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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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1為規范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工作,加強考核發證程序,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特制定本辦法。2相關文件和術語2.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2.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2.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70號2.4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2.4.1特種作業: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文件規定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2、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操作人員。2.4.2特種設備: 根據國務院公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承壓類和機電類設備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的作業人員統稱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2.5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種類(機械公司)2.5.1特種作業種類1) 電工(高壓、低壓)作業2)金屬焊接(氣割)作業3)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作業4)起重吊運指揮作業(司索、指揮)5)起重機械駕駛作業(電動葫蘆、行車、汽車吊)6)鍋爐壓力容器作業(移動式空壓機)7)建筑登高架設作業2.5.3、2特種設備作業種類1)壓力容器作業(壓力容器操作)2)壓力管道作業3)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作業(機械安裝維修、電氣安裝、電氣維修、)4)廠內機動車輛維修作業5)特種設備焊接作業(承壓焊、結構焊)6)安全附件維修作業7)特種設備相關管理人員(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起重機械安全管理)3發證部門3.1特種作業操作證發證部門由市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簽發,全國通用。3.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發證部門由國家質檢總局確定考試機構統一組織考試,由設備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核、發證。3.3培訓審批3.3.1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申報由部門提出申請,報人事部門批準后由技術質安部負責落實培訓。3.3.2 特4、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申報由部門提出申請,人事部門批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許可的項目范圍內作業。3.4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3.4.1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4.2 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3.4.3 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4部門職責4.1人力資源部:4.1.1負責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審核。4.1.2 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前的體檢工作,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作業資格取證培訓。4.1.3根據公司經5、營狀況和崗位需求要求做好相應配置,并將培訓要求信息及時反饋給技術質安部。4.1.4每年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梳理,凡是年齡較大,或者不服從管理違章蠻干,專業技術較差的,或者造成事故未遂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時調整,不得從事特種作業操作。4.2技術質安部:4.2.1根據人力資源部的崗位配置要求和培訓計劃,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4.2.1 建立特種作業操作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4.2.2 技術質安部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證書實行統一集中管理,特種作業操作證下發給個人保管。4.2.3 不定期對各部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檢查,發現無證上崗作業的將對6、該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罰。4.2.4 根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情況有權進行調整直至取消特種(設備)作業資格。4.3生產運行部:4.3.1 制訂特種設備管理制度。4.3.2 建立特種設備管理臺帳。4.4各部門:4.4.1 建立與本部門相關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安全員應不定期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4.4.2 對特種作業人員要進行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學習,進行事故案例剖析,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術水平。4.4.3 對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技術交底,上崗后要嚴格實施安全措施。4.4.4 禁止安排無證人員進行特種(設備)作業,造成事故的追究部門行政負責責任。5培訓考核和發證規定5.1培訓發7、證5.1.1 特種(設備)作業操作證初訓,由技術質安部收集相關資料統一向各培訓點申報組織培訓。特種(設備)作業操作證復訓,應在證書到期前三個月由本人提出申請和組織通知,技術質安部收集相關資料統一向各培訓點申報組織培訓。5.1.2 培訓考核不合格者在二個月內安排補考1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復審的,特種(設備)作業操作證自動失效。5.1.3 離開特種(設備)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5.1.4 凡2年以上不參加復訓審證考核者,其證自動失效。如再需從事該工種工作的,應重新向人事部門申請,經安全技術培訓(初訓)考核合格取證后,方可繼續上崗獨立8、操作。5.1.5 證書規定自發證日起,有效期為2年。每2年到原發證考核單位進行復訓審證、考核工作(復訓期間應按規定進行健康檢查)。5.2其它規定5.2.1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要責任心強,熱愛本職工作,遵章守紀,服從指揮,按技術規范辦事。5.2.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持證上崗作業。5.2.3 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酒后作業。5.2.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調動,須經人事部門批準,并報技術質安部備案。5.2.5 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因個人保管不妥遺失后,按初審辦理。5.2.6 現場操作的技術干部,凡屬特種作業的必須辦理“安全操作證”。5.2.7 辦理壓力容器焊工合格證以及年度審證工作,按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規則執行。6培訓與復審費用6.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取證與復審驗證所需費用,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先行墊付。待通過考核合格后,技術質安部負責統一辦理報銷手續。6.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及復審一次未合格者,其補考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6.1.3 補考未合格者所有費用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