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斷路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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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232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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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 XXXX管理制度建筑公司斷路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斷路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為進一步加強公司斷路特殊作業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管理,確保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和檢維修特殊作業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結合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的實際,特制訂斷路作業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二、范圍適用于公司區域內(包括外來施工)的所有斷路作業的安全管理。三、職責3.1公司各部門應對自己所管轄區內的斷路作業安全負責。3.2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斷路作業過程負責.四、基本要求斷路2、作業:在化學品生產單位內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與車間引道上進行工程施工、吊裝吊運等各種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五、作業安全要求 5.1作業前,作業申請單位應會同本單位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交通組織方案,方案應能保證消防車和其他重要車輛的通行,并滿足應急救援要求。5.2作業前,安全員或辦證申請人要對參加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教育培訓,主要內容包括:5.2.1有關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和作業過程中的注意事項;5.2.2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應采取的具體安全措施;5.2.3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5.2.4可能發生的事故及事故的預防、避險、逃3、生、自救、互救等知識;5.2.5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5.3作業前,生產單位要確認如下工作:5.3.1對作業現場的地下隱蔽設施進行交底;5.3.2腐蝕性介質的作業場所配備人員應急用的潔凈沖洗水源;5.3.3夜間作業的場所設置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 5.3.4會同作業單位組織作業人員、監護人員到作業現場,了解和熟悉作業內容、現場環境,進一步核實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應急救援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查看應急疏散路線。5.4作業前,作業單位對作業現場及作業涉及的設備、設施、工器具等進行檢查,并確保符合以下要求:5.4.1作業現場消防通道、行車通道應保持暢通,影響作業安全的雜物應清理干凈;5.4.4、2作業現場的梯子、欄桿、平臺、箅子板、蓋板等設施應完整、牢固,采用的臨時設施應確保安全;5.4.3作業現場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設警示標志,夜間應設警示紅燈;5.4.4作業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應完好;5.4.5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應符合作業安全要求;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式、移動式電動工器具應逐個配置漏電保護器和電源開關。 5.5進入作業現場的人員應正確佩戴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帽,作業時,作業人員應遵守本崗位(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按規定著裝及正確佩戴使用相應的個體防護用品,多工種、多層5、次交叉作業應統一協調。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不應參與相應作業。作業監護人員應堅守崗位,如確需離開,應有專人替代監護。5.6作業前,作業單位必須辦理作業審批手續,并有相關責任人簽名確認。同一作業涉及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盲板抽堵、高處作業、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斷路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時,除應同時執行相應的作業要求外,還應同時辦理相應的作業審批手續。作業時審批手續必須齊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實到位,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要求。5.7當生產裝置出現異常,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生產單位應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5.8當作業現場出現異常,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作業人員6、應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單位或監護人應立即通知生產單位。5.9作業單位應根據需要在斷路的路口和相關道路上設置交通警示標志,在作業區附近設置路欄、道路作業警示燈、導向標等交通警示設施。 5.10在道路上進行定點作業,白天不超過2h、夜間不超過1h即可完工的,在有現場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交通的情況下,只要作業區設置了相應的交通警示設施,即白天設置了錐形交通路標或路欄,夜間設置了錐形交通路標或路欄及道路作業警示燈,可不設標志牌。5.11在夜間或雨、雪、霧天進行作業應設置道路作業警示燈,警示燈設置要求如下:5.11.1采用安全電壓;5.11.2設置高度應離地面1.5m,不低于1.0m;5.11.3其設置7、應能反映作業區的輪廓;5.11.4應能發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見的連續、閃爍或旋轉的紅光。5.12斷路作業結束后,作業單位應清理現場,撤除作業區、路口設置的路欄、道路作業警示燈、導向標等交通警示設施。申請斷路單位應檢查核實,并報告有關部門恢復交通。六、斷路安全作業證的辦理、管理6.1作業證由斷路申請單位負責辦理。6.2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作業現場。 6.3作業證申請單位應由相關部門會簽。審批部門在審批作業證后,應立即填寫斷路作業通知單,并書面通知相關部門。6.4在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作業證。6.5作業證由斷路申請單位指定專人至少提前一天辦理。6.6斷路8、申請單位在有關管理部門領取作業證后,逐項填寫其應填內容后交斷路作業單位。6.7由作業所在車間的安全技術人員對安全措施確認;6.8斷路作業單位接到作業證后,填寫作業證中斷路作業單位應填寫的內容,填寫后將作業證交斷路申請單位。6.9斷路申請單位從斷路作業單位收到作業證后,交本單位安環部審批。6.10辦理好的作業證第一聯交斷路作業單位,第二聯由斷路申請單位留存,第三聯留安環部備案。6.11作業證應至少保留1年。6.12嚴禁涂改、轉借作業證,不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適用范圍、轉移作業部位或異地使用。 6.13作業內容變更,作業范圍擴大,作業地點轉移或超過有效期限,以及作業條件、作業環境條件或工藝條件改變時,應重新辦理作業證。七、相關/支持文件8.1化學品生產單位斷路作業安全規范AQ30242008。8.2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30871-20148.3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 2.1-20078.4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8.5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11651-2008- 8 -
制度手冊
上傳時間:202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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