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集團銷售公司動火等危險作業管理制度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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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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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化集團銷售公司動火等危險作業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石油XX銷售公司動火作業等五項危險作業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油庫和加油站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土作業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預防事故發生,特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油庫、加油站或施工單位是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土作業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實施部門,負責以上危險作業過程的實施,儲運安全部門是油庫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土作業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部門,負責以上危險作業過程的監督,加油站管理部門是加2、油站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土作業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部門,負責以上危險作業過程的監督。第二章 動火作業第三條 動火作業是指凡在油庫、加油站的爆炸危險區域和火災危險區域內,使用各種直接或間接明火施工作業。主要包括:1、使用電、氣焊、錫焊、焊割等;2、使用噴燈、火爐、液化氣爐、電爐及明火照明等;3、燒烤煨管、鑄、鍛、電鉆、砂輪作業等;4、熬(燒)瀝青、炒沙子等;5、機動車輛及畜力車進入罐區和爆炸危險區;6、使用非防爆的通訊電器設備和電動工具。 第四條 凡在非固定火源處進行明火作業的,根據國家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所劃定爆炸、火災危險區域,以及設3、備(容器、管線)的使用情況,將動火分為三級。 1、一級動火:凡在危險爆炸區域,即甲、乙類油品油罐區、桶裝油品儲存區(庫、棚)、油泵房、鐵路公路收發油棧臺、油水分離井等爆炸危險范圍內的動火,以及雖移出該區但盛裝過甲、乙類油品的油罐車罐、油桶、輸油管線等的動火。2、二級動火:凡在火災爆炸區域,即儲存或裝卸丙類油品油罐區和作業區的防火距離范圍內的動火,以及雖移出該區但盛裝丙A、丙B類油品的油罐車罐、油桶、輸油管線等的動火。3、三級動火:凡在一般用電區域內對通常設備的動火均為三級動火。第五條 動火票的管理及辦理程序。1、凡進行一、二級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作業票。三級動火作業,填寫用火申請單。2、一級動4、火作業的動火作業票應由所屬分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并報公司倉儲安全環保處備案;油庫二級動火的動火作業票應由油庫主任審批,并報所屬分公司儲運安全部備案;加油站二級動火的動火作業票應由零售管理部審批,并報所屬分公司儲運安全部備案。油庫三級動火的用火申請單由作業所在班組填寫,并由油庫主任審批,油庫進行存檔。加油站三級動火的用火申請單由動火所在加油站填寫,零售管理部進行審批并備案,加油站存檔。3、一、二級動火作業前,由庫(站)申請動火,施工單位負責辦理動火作業票,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分級負責。批準后,方可進行動火。4、一張動火票只限一處使用。一級動火作業票有效時間不超過小時,二級動火作業票有效時間不超過5、天并不得跨越雙休日,三級動火作業票有效時間不超過15天,固定動火點每半年由安全部門組織消防等部門檢查認定一次。5、動火票是動火依據,不得涂改、代簽,要求妥善保管。6、各級安全部門對審核過的動火作業票,應存檔一年以上。第六條 人員管理1、使用電焊、氣焊、錫焊的動火作業,動火人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持證上崗。2、監護人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油庫施工監護人培訓由公司倉儲安全環保處負責,加油站施工監護人培訓由加油站管理處負責),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配備專用安全檢測儀器,必須攜帶動火票。堅守崗位。3、按動火票上簽署的任務、地點、時間進行作業。4、 監護人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消6、防設施到位情況,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停作業。5、 熟悉應急預案,掌握應急處理方法。 第七條 安全要求1、動火作業前,動火人和動火作業監護人由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作業。2、用火監護人必須了解動火部位、作業程序、工藝過程,具備責任心強,出現問題能正確處理的能力。發生異常情況或異常情況苗頭,監護人應及時采取措施或要求停止動火,防止發生事故。3、警消人員、安全監督及各級領導,有權隨時檢查用火現場,如發現違章用火或用火有危險時,可收回動火票,停止用火,并按規定嚴肅處理。4、凡動火作業,現場必須有作業負責人及監護人。5、危險爆炸區域內,凡是可不動火的一律不動火,凡是能7、拆下來的必須拆下來移到安全地方動火。節假日期間一律禁止動火,生產要求必須動火的,按特殊動火處理。6、管道動火,應首先切斷油品來源,加好盲板。徹底吹掃、清洗后;也可采用黃泥、泡沫、玻璃膩子與石棉繩摻合堵塞等辦法,截斷管路;必須檢測動火部位和場所周圍的油氣濃度,當油氣濃度在爆炸下限的以下時,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動火,超過1小時后動火,必須再次進行動火檢測。7、檢測油氣濃度的儀器必須在檢定有效期內,檢測時必須使用相同型號的兩臺儀器。檢測人員應為受過專門訓練。8、動火時,若遇級及以上大風,應停止動火。特殊情況必須動火時,要采取圍隔等措施控制火花飛濺。9、動火現場m以內應無易燃物、無積水、無障礙物,便于在緊8、急情況下施工人員的迅速撤離和實施救援工作的快速展開。10、動火現場應按動火措施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必要時應配備消防車監護。11、動火完工后,由監護人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種存在時方可離開。第三章 高處作業第八條 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分為三級:1、 一級高處作業:指高度在2-5米(含2米)高處的作業。2、 二級高處作業:指高度在5-15米(含5米)高處的作業。3、 三級高處作業:指高度在15-30米(含15米)高處的作業。第九條 以下情況的高空作業為特殊高空作業1、 在作業基準面30米(含30米)以上。2、 雨雪天氣。3、 9、夜間。4、 在有限空間內的高空作業。5、 接近或接觸帶電體。6、 突發災害的高空搶救。7、 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高空作業。第十條 高處作業票的管理及審批程序1、日常作業(發油、接卸、計量、取樣、巡檢、設備保養、檢查)的高處作業實行許可制度,并辦理作業許可證,如更換人員或連續缺崗三個月及以上的,必須重新辦理。2、油庫日常高處作業的作業許可票由工作人員所在班組提出申請并填寫,經油庫主任審核批準。加油站日常高處作業的作業許可票由加油站提出申請并填寫,經零售管理部審核批準。煉廠地付發油臺計量、加劑等日常作業的作業許可票由營運銷售部審核批準。3、除搶險、救災外,臨時性登高作10、業必須辦理高處作業票。4、油庫、加油站三級高處作業的高處作業票應由所屬分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并報公司倉儲安全環保處備案;油庫二級高處作業的高處作業票應由油庫主任審批,并報所屬分公司儲運安全部備案;加油站二級高處作業的高處作業票應由零售管理部審批,并報所屬分公司儲運安全部備案。油庫一級高處作業的高處作業票由作業所在班組填寫,并由油庫主任審批,油庫進行存檔。加油站一級高處作業的高處作業票由加油站填寫,零售管理部進行審批并備案,加油站存檔。5、外部施工單位高處作業,由施工單位負責辦理高處作業票,庫(站)臨時性高處作業,則由庫(站)辦理高處作業票,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分級負責。批準后,方可進行高處作業11、。6、一張高處作業票只限一處使用。高處作業票有效期限必須嚴格按照高處作業時間確定,最長不得超過7天。7、高處作業票不得涂改、代簽,要求妥善保管。8、審批過的高處作業票,以檔案形式保存一年。第十一條 基本要求1、 嚴禁在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氣象條件下從事高空作業,嚴禁在40及以上高溫、-20及以下寒冷環境下從事三級高空作業,在30-40的高溫環境下的高空作業應按高溫作業允許持續接觸熱時間限值(GB93589)標準中“重勞動”工作時間輪換作業。2、 嚴禁無監護人作業。3、 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4、 夜間照明光線不足12、或照明不足的場所,不允許進行高空作業。5、作業人員身體條件欠佳時,不得從事高空作業。6、現場出現其他異常情況時。第十二條 安全要求1、 作業前作業人員應仔細檢查作業平臺是否堅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實。2、 作業人員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應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繩,當遇特殊情況并經作業風險分析評價認為不宜系安全帶或作業現場無法滿足系掛要求的高空作業,經作業負責人核實后可作為特殊情況處理,但必須采取嚴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3、 安全帶必須系掛在施工作業處上方的牢固構件上,不得系掛在有尖銳棱角的部位,安全帶系掛點下方應有足夠的凈空,安全帶應高掛(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13、腰部水平的系掛方法,嚴禁用繩子捆在腰部作為安全帶。4、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要有防掉繩并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工具、材料和雜物等禁止拋擲,作業點下方要設安全警戒區,要有明顯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5、 所用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禁止兩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要拉牢。在通道使用梯子,應有專人監護或設置圍欄。6、 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橫條、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時應采用安全繩、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具或安全措施。7、 在罐頂、屋頂等設備或建(14、構)筑物上作業時,臨空面應有牢固、可靠的欄桿或安全網。嚴禁直接在無安全措施的石棉瓦、油氈等易碎材料的屋頂上作業。8、 在大于25度屋面上作業時,應設置活動板梯、防護欄桿和安全網。9、 嚴禁上下垂直進行高空作業,如須分層進行作業,中間應有隔離措施。10、 腳手架搭設應避開高壓線,無法避開時應保證高空作業中電路不帶電,或者操作人員在腳手架上帶工具、材料活動范圍與導電線間的最小距離大于安全距離(電壓110kV時2m,220kV時4m),高空用電作業,導線必須絕緣良好、無接頭,用金屬腳手架時尤應重視,防止觸電。11、 高空作業點附近如有油蒸汽或其他有害物排放時,除作業期間不宜排放外,應向作業人員交待清15、楚,講明危害,提出安全要求,并制定意外情況下的應急安全措施。12、 高空作業人員不得坐在平臺、孔洞邊緣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網內休息,應沿著通道、梯子上下,嚴禁沿著繩索、立桿或欄桿攀登。第三章 臨時用電作業第十三條 臨時用電是指基建施工、緊急搶修和臨時接卸少量小品種油料用電等。第十四條 臨時用電申請單的管理及審批程序。1、臨時用電的部門向本單位用電管理部門提出臨時用電申請。2、 用電管理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確認,填寫臨時用電申請單,詳列施工地點、用電期限、需裝接的電氣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及這些設備(負荷)的運行情況,確定接電地點、主要供電線路走向、敷設方式、現場電源板上的電器和保護裝置的配置等(必16、要時應附圖說明)。3、油庫臨時用電作業的臨時用電申請單由油庫主任審核批準,報儲運安全部備案,加油站臨時用電作業的臨時用電申請單由零售管理部審核批準并備案。4、用電管理部門接到審批后的臨時用電申請單,安排專業人員進行安裝。5、 安裝人員按臨時用電申請單的內容進行安裝,不得任意更改。6、臨時線路必須由持有供電部門操作合格證的專業電工人員進行敷設、管理、拆除。7、一張臨時用電申請票只限一處使用。臨時用電申請票有效期限必須嚴格按照臨時用電作業時間確定,最長不得超過7天。8、臨時用電申請票不得涂改、代簽,要求妥善保管。9、審批過的臨時用電申請票,以檔案形式保存一年。第十五條 臨時用電管理要求1、 禁止用17、臨時性電氣裝置(包括移動式電氣裝置)進行正常的收、發、輸轉油品作業。2、臨時線路的導線截面積和機械強度,應能滿足臨時用電設備負荷的安全運行要求。3、臨時線路的保護(接地或接零)方式應與上一級供電網相同,由同一電源供電的線路上,嚴禁混用不同的保護方式。嚴禁采用一相一地或兩相一地制供電。4、負荷較大的主干線路應按戶外電纜或架空線的敷設要求妥善安裝。5、 負荷較小的線路(主干或分支)、允許采用三芯或移動型銅芯膠套軟電纜,但線路長度不宜超過100m,全長應完整無損,且應為支架或埋敷。6、 可能有人員、車輛等通過的地段,架空臨時線路應保持足夠的對地高度;沿地面明敷或地下埋敷的臨時線路,應用鋼管或槽鋼加以18、局部增強保護。7、 施工場地上移動式用電設備(如電焊機、行燈、電動工具等)的電源線必須采用膠套軟電纜,且與金屬外殼相通的保護芯線必須長于相線。8、 導線間的連接,宜采用插頭及插座板(嚴禁將連接導線的兩端都裝插頭);如直接用導體對接,應保證連接處的導體能緊密接觸且能有足夠的機械應力。銅鋁導線對接時,必須采用銅鋁過渡接頭。 9、 線路在連接時,應確保相線、零(地)線的正確對應,連接處的絕緣應予加強并采取妥善的防潮措施。10、 用電設備的電源側和操作處均應裝設開關和其他必要的保護電器(如熔斷器、繼電器、觸電保護器等)。控制用電設備的開關,其安裝地點,必須使操作人員能看到現場工作情況,以便在發生意外時19、能緊急斷電和防止誤操作。11、 設置在戶外的電氣設備、電源箱(板)等,應采取可靠的防風、防雨、防雪和防雷措施。12、儲運安全部負責監督檢查使用部門和用電管理部門對臨時用電線路的安全管理,發現不符,有權停止作業。13、 臨時線路在使用期內,要堅持做到“三定”,即定人進行停、送電聯系;定人對沿線進行巡視檢修;定人對電氣設備進行操作。14、 施工現場停工時和每天下班后無人工作時,應由專業電工負責斷開臨時線路的電源并加鎖。15、 臨時線路在工作結束或已到使用期限時,施工單位應通知用電管理部門安排專業電工負責將其拆除。第五章 動土作業第十六條 動土作業是指挖土、打樁、地錨入土深度0.5米以上;可能危及構20、建筑物地基的動土;使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的作業。第十七條 動土作業票的管理及審批程序1、動土作業票由所屬公司投資基建部負責管理。2、動土申請單位在投資基建部(儲運安全部)領取動土作業票,填寫有關內容后交施工單位。3、施工單位接到動土作業票后,填寫動土作業票中有關內容后將動土作業票交動土申請單位。4、 動土申請單位從施工單位收到動土作業票后,交投資基建部(儲運安全部)審核并審批。5、動土作業審批人員應到現場核對圖紙,查驗標志,檢查確認安全措施,方可簽發動土作業票。6、動土申請單位將辦理好的動土作業票留存后,分別送投資基建部(儲運安全部)、施工單位各一份。7、投資基建部(儲21、運安全部)負責動土作業票的存檔。8、一張動土作業票只限一處使用。動土作業票有效期限必須嚴格按照作業時間確定,最長不得超過7天。9、動土作業票不得涂改、代簽,要求妥善保管。10、審批過的動土作業票,以檔案形式保存一年。第十八條 管理要求1、動土作業必需辦理動土作業票,沒有動土作業票不準動土作業。2、動土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施工負責人對安全措施進行現場交底,并督促落實。3、動土作業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護欄、蓋板和警告標志,夜間應懸掛紅燈示警;施工結束后要及時回填土,并恢復地面設施。4、動土作業必須按動土作業票的內容進行,對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施工人員有權拒絕作22、業。5、嚴禁涂改、轉借動土作業票,不得擅自變更動土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6、動土中如暴露出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辨認的物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妥善加以保護,報告動土審批單位處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動土作業。7、動土臨近地下隱蔽設施時,應輕輕挖掘,禁止使用鐵棒、鐵鎬或抓斗等機械工具。8、挖掘坑、槽、井、溝等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A)挖掘土方應自上而下進行,不準采用挖底腳的辦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準堵塞下水道和陰井。B)在挖較深的坑、槽、井、溝時,嚴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坑、槽、井、溝上端邊沿不準人員站立、行走。C)要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架。挖23、出的泥土堆放處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溝邊沿0.8米,高度不得超過1.5米。對坑、槽、井、溝邊坡或固壁支撐架應隨時檢查,特別是雨雪后和解凍時期,如發現邊坡有裂縫、松疏或支撐有折斷、走位等異常危險征兆,應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D)作業時應注意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保持通風良好。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施工。E)在坑、槽、井、溝的邊緣,不能安放機械、鋪設軌道及通行車輛。如必須時,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F)在拆除固壁支撐時,應從下而上進行。更換支撐時,應先裝新的,后拆舊的。G)所有人員不準在坑、槽、井、溝內休息。H)上下交叉作業應戴安全帽,多人同時挖土應相距在2米以上24、,防止工具傷人。作業人員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撤離作業現場。I)作業前必須檢查工具、現場支護是否牢固、完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第六章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第十九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或探入罐、槽車容器、鍋爐以及管溝、煙道、下水道、溝、井、池、涵洞等進出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的設備、設施及場所的作業。第二十條 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在準確測定作業環境氧氣濃度做好記錄并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票)的前提下,根據測定結果已采取了相應措施,方可進入作業場所。第二十一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票的管理及辦理程序1、油庫需要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油庫作業班組應向油庫25、主任提出申請并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票;加油站需要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加油站應向零售管理部提出申請并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票。2、油庫主任、零售管理部負責人應親自或委派懂安全的專業人員組織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作業單位核實并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3、作業監護人員與作業單位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4、油庫負責人對上述各點全面復查無誤后,簽署認可意見,報儲運安全部負責人審批。加油站負責人對上述各點全面復查無誤后,簽署認可意見,報零售管理部審批。5、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票共設兩聯,第一聯由26、油庫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第二聯在作業前,作業負責人核實安全措施后簽字認可,交監護人員持有,作業完畢后將作業票返回油庫安全管理人員。6、一張作業票只限一處使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票有效期限必須嚴格按照作業時間確定,最長不得超過7天。7、作業票不得涂改、代簽,要求妥善保管。8、審批過的作業票,以檔案形式保存一年。第二十二條 進入油罐時,必須按照油罐清洗規程執行。進入油罐車容器時可參照上述作業票執行。第二十三條 進入不含油氣的其他缺氧場所時,應按本辦法所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要求辦理。檢測應記錄下列項目:1測定日期、時間;2測定地點;3測定方法和儀器;4測定時的現場條件;5測定次數;6記錄測定結果27、。第二十四條 人員管理1、按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票上簽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2、1-6人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監護人不得少于二人,7人及以上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監護人不得少于3人。作業前應檢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3、 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4、 熟悉應急計劃,掌握報警聯絡方式。5、 監護人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6、 監護人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7、 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28、。8、 監護人應熟悉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護設施、報警裝置,并堅守崗位。9、作業人員身體條件欠佳時,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10、 監護人要攜帶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票,并負責保管。第二十五條 安全規定1、 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使用經檢定合格的合適測試儀準確測定作業環境氧氣、有毒有害等氣體濃度,做好記錄,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票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方可作業。2、 進入油罐作業,必須辦理進罐安全作業票,具體執行油罐清洗安全技術規程,進入油槽車容器時可參照上述作業票執行。3、 進入不含油氣的其它缺氧場所,應按本規定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票。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情況沒29、有發生變化,作業票有效時間24個小時。第二十六條 缺氧環境中作業時的主要防護措施1、 監測人員必須裝備準確可靠的分析儀器,在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并填寫氧氣濃度檢測表。2、在已確定為缺氧環境中的作業場所,必須采取充分的通風換氣措施,使該環境空氣中氧氣的濃度在作業過程中始終保持在以上。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3、 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或呼吸保護器具,嚴禁使用過濾式面具。4、 當存在因缺氧而墜落的危險時,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并在適當位置可靠地安裝必要的安全繩網設備。5、 在每次作業前30、,必須仔細檢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帶。發現異常應立即 更換,嚴禁勉強使用。6、在作業人員進入缺氧環境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7、在存在缺氧危險的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作業人員。8、 發生缺氧危險時,作業人員和搶救人員必須立即使用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9、對已患缺氧癥的作業人員,應立即給予急救和醫療處理。第二十七條 在進入含油氣的缺氧場所時的主要防護措施1、監測人員應同時使用兩臺型號相同,并在檢定有效期內的可燃氣體測試儀進行檢測。2、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或消防空氣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3、在采取排除油氣的通風措施后,當有氣濃度為: 體積濃度(V%)為爆炸下限的1%時,允許不戴呼吸器進行31、8小時作業;體積濃度(V%)為爆炸下線的1%-4%時,允許不戴呼吸器進行30分鐘作業;體積濃度(V%)為爆炸下線的4%-25%時,不戴呼吸器不準進入作業;體積濃度(V%)為爆炸下線的25-40%時,不經專門批準不準人員進入;體積濃度(V%)為爆炸下線的40%時,嚴禁人員進入。4、作業場所的通風,每小時通風量宜大于作業場所容積的10倍以上。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倉儲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 本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石油庫動火票 ZYGX/JL-99石 油 庫 動 火 票填 報 單 位:負責人(簽字):填 報 時 間:用 火 級 別:防火負責人(簽字):中油XX 銷售分32、公司動火地點計劃動火時間動火理由及內容:承擔動火任務單位:(班、組)名稱施工人員名單: 負責人(簽名):使用的主要設備名稱、規格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設備狀況主要操作者審批意見審批負責人:審批負責人: 日期: 日期:審批負責人:審批負責人: 日期: 日期:本審批的有效時間: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檢查人執行人1、動火前安全教育情況:2、油品排放起止時間:3、盲板隔離、拆斷處、工作現場15米范圍內的下水道、管溝、排水溝等是否封閉、隔絕。4、自然通風 小時或水沖洗 小時或強制通風 小時。5、通蒸汽 小時或水沖洗 小時。6、工作現場15米范圍內的可燃物是否清除或隔離。7、接地和電氣連33、接是否正確。8、陰極保護線路是否拆除。9、防火及消防措施情況。10、電焊機等電氣設備安裝位置。11、是否穿戴好防護衣、鞋及手套并是否需要佩帶呼吸器具其類型如何。12、安全(消防)監護在場人員。實際動火時間13、動火當日風向: 溫度: 風力:14、可燃氣體測定:一臺數據為: ; 另一臺數據為 。15、動火前的復查:16、下達動火令時間: 實際動火時間:17、實際動火時間: 年 月 日 時備注:1、風力六級以上不準動火; 2、動火時油氣濃度必須低于該油品爆炸下限的20%; 3、動火作業間斷一小時以上必須重新測試現場油氣濃度。記事高處作業票審批人: 年 月 日有效期: 天特殊高處作業審批主管領導:安34、全部門: 工程(作業)名稱:_ 字號:XXXXXXX 施工(作業)單位:_ 施工(作業)地點:_ 施工(作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 高處作業級別:_ 施工(作業)負責人姓名_職務_高 處 作 業 票 簽 發 條 件確認人1.作業人員身體條件符合要求2.作業人員著裝符合工作要求3.作業人員佩戴安全帶、安全帽4.作業人員攜帶有工具袋5.現場搭設的腳手架、防護圍欄符合安全規程6.垂直分層作業中間有隔離設施7.梯子或繩符合安全規程規定8.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業應搭設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9.高處作業有充足照明10.特級高處作業配有通訊工具高處作業補充安全措施:_ _ 作業人員簽名: 35、監護人員簽名:注:1.本票最長有效期為7天,一個施工點一票;2.作業負責人負責將本票向所有涉及作業人員解釋,所有人員必須在本票上面簽名;3.此票一式三份,作業負責人隨身攜帶一份,簽發人、安全人員各一份,保留一年。動土作業票申請部門:施工單位:作業地點:作業起止時間: 月 日 時至 月 日 時動土范圍、內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積,并附簡圖): 項目負責人:動土安全措施(包括圍欄、警示標識等): 施工負責人:施工地段負責人意見:有關基建、設備、消防安全部門意見:中油XX銷售分公司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票ZYGX/JL-98有限場所名稱及地點許可票填報人填報時間作業單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員姓名作業36、任務檢測及安全事項及確認登記氧氣濃度檢測測定方法和儀器檢測地點(部件)測定時間日測定結果檢測人時分檢測及安全事項內容安全負責作業負責是否對作業人員進行缺氧作業安全教育?是否已準備好連續測定的儀器和人員?測定儀器是否準確可靠?相連的管線通道是否已切斷?是否有呼吸器、梯子、繩纜等搶救器具?是否采取了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庫站負責人:簽發時間:臨時用電申請單申請部門:施工地點:用電期限:需裝接的電氣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主要操作者作業起止時間: 月 日 時至 月 日 時審批意見審批負責人:日期:審批負責人:日期:接電地點、主要供電線路走向、敷設方式、現場電源板上的電器和保護裝置的配置等(附圖): 項目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