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貿有限公司工程部工作制度與工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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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271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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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貿有限公司工程部工作制度與工作流程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珠海市xx商貿有限公司 工程部工作制度與工作流程(試 行)一、基本職能工程部駐店人員為動力工程人員,主要負責商場設備、設施的運行、維護及工程監理,確保正常運行,為顧客營造一個安全、舒適、方便的購物環境。二、任職資格(一)基本要求1.掌握電工基本原理,熟悉國家有關電工安全操作規程與技術標準,工作經驗豐富,實際操作能力強。2.了解商場(倉)各種設備的基本原理及運行特點。3.熟悉分店(倉)設施分布情況。(二)主管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作業人員電工操作2、證及中級以上電工技術等級證書。2.全面掌握商場(倉)各種設備的基本原理及運行特點,能夠對下屬進行技術指導。3.具有較強的人員管理及協調、計劃能力。4.具有較強的商場(倉)設備管理能力。5.具有較強的工程管理能力,能獨立處理商場(倉)工程事項。6.熟悉商場(倉)消防系統并掌握有關安全知識。(三)電工1.高中(或中技)以上學歷。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作業人員電工操作證及中級以上電工技術等級證書。3.熟悉商場設備操作,技術全面,能處理較疑難的設備故障。4.了解商場消防系統并掌握有關安全知識。三、崗位職責(一)主管1.對總辦助總負責,對工程部駐店人員進行管理。2.全面管理商場(倉)的動力工程事務,3、負責與分店及其它部室的協調工作。3.負責商場(倉)設備、設施的管理、維修和保養工作。4.根據設備的特點,制訂設備的年、季、月、周預防性檢修、保養并監督落實。5.負責突發性設備故障的處理與人員調度,并組織調查故障原因,制訂預防措施。6.負責商場(倉)有關工程方案的審核,安排商場(倉)工程的施工、監理、驗收。7.對維修所需配件進行管理,包括制訂備用計劃、采購配件的驗收及出入庫管理。8.建立并管理設備資料檔案。9.制訂商場(倉)節能措施。10.督導、檢查電工的日常工作。11.對電工進行有關設備操作,基本原理等理論、實際操作的培訓。12.協助人事部培訓員工安全用電及設備保護有關知識。(二)電工1.服從4、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2.負責商場(倉)動力設備的具體操作、維修、保養。3.參加設備故障的搶修工作,及時排除設備故障,確保商場(倉)營業(作業)設備保持良好運行狀態。4.根據預防性維修、保養計劃,認真跟進各類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好記錄,并及時反饋,向主管匯報。5.執行商場(倉)工程施工的現場監理。6.做好工作日記。四、管理要求(一)主管1.巡視檢查商場(倉)設備、設施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安排解決。2.收集商場(倉)反映的設備故障情況,及時安排維修。3.對于駐店(倉)人員不能解決的突發性設備故障,應及時聯系專業單位進行搶修,同時向總辦助總匯報,搶修過程中,應嚴把5、安全、質量關。4.對于商場(倉)設備、設施的維修,如需有關部室協助處理的,應立即上報總辦,由總辦與有關部室協調。5.對商場(倉)設備、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每周向總辦助總匯報。6.每月核實分店(倉)水、電、氣用量,并報總辦。7.發現帶有共性的故障問題時,應立即向上級匯報,同時知會工程部駐其他分店(倉)人員做好預防工作。8.妥善安排施工,并知會分店(倉)負責人、防損部駐店(倉)人員。9.督促檢查每月對工程部駐店(倉)人員的工作情況,每季度或每半年度對駐店人員進行一次工作考核。(二)電工1.服從主管的安排,解決分店(倉)提出的設備、設施維修問題。2.巡視檢查商場(倉)設備、設施運行情況。3.6、檢查各類設備運行記錄,如中央空調主機、冷柜、壓縮機組等。4.商場(倉)設備、設施緊急搶修的現場管理。5.商場(倉)夜間工程施工的現場管理。6.每月核算檔口(倉)水、電、氣用量及維修費用,并制表報總辦財務。7.監督設備保養單位的維修保養工作并驗收。8.做好電工日常使用工具、材料的記帳統計工作,掌握庫存情況。領用材料和申請購買相關材料須根據維修項目需要填寫“內部商品申領單”及提交申購報告,并經商場(倉)工程項目主管人員簽名。9.每周參加分店的例會。10.接受分店(倉)經理、主管的監督。11.上班時損壞公司的商品設備按情節輕重,負相應的責賠償任。五、電工操作要求(一)營業前1.值班人員每天上班必須比7、員工早到10分鐘到達賣場(倉),開啟商場(倉)照明、場(倉)內廣告燈箱、電梯、中央空調等設備后,要巡視一遍,檢查運行是否正常,重點檢查危險系數較高的設備運行是否正常。2.清理夜間所有施工現場的雜物,保證照常營業。3.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本必須登記每天商場(倉)和本部門發生的有關事項,并交接下一班人員記錄。4.在確保所有設備運行情況下協助其它部門工作。(二)營業中1.值班人員應對商場內的設備、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巡視,不定時巡場,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報上級領導,未能解決的應按工程有關流程報告工程部主管人員。巡場范圍主要為商場(倉)內外設備、設施(重點為空調系統、照明系統、冷柜、貨梯、配電房、發電機房8、電腦主機房、鍋爐、煤氣管道等)。其中對排風、鍋爐房、煤氣瓶房、空調主機、冷柜壓縮機房應每2小時巡查一次,并對有關運行數據安全情況做好記錄。2.值班人員接到一般性維修通知時,應及時前往處理,且應告知同班人員或分店商場(倉)主管所去地點及維修內容。(1)對顧客必須使用禮貌用語,盡量做到有求必應。(2)遵守商場(倉)商(物)品出入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3)有關安裝、維修必須一人負責到底,盡量當天解決,特殊情況必須登記匯報主管以上人員。3.晚班值班人員按時開啟場外燈箱、霓虹燈、照明燈具后,要檢查設備是否正常運行,發現問題及時解決。4.值班人員如離開值班室巡查或抄表應知會同班人員或咨詢處或有關人9、員。5.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和維修記錄。6.所有值班人員都應輪流就餐,以確保設備運行安全。7.上班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不得私自離開崗位和賣場(倉),離開時必須通過商場(倉)主管人員,自覺接受商場(倉)防損員的檢查。外出商品必須登記,發放外出單,經商場(倉)主管人員做記錄。8.上班時不得違反電工操作規程,電工房內不準吸煙、穿拖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不亂動開關,對危險系數較高的開關要做安全措施。9.定期對設備清洗、維護保證設備正常運行。每星期清洗一次空調網,凍柜應2030天清洗一次,中央空調水塔應一個月清洗一次,并查看是否損壞,做好相關記錄。10.商場(倉)不得隨意私拉、亂接電源線,外來施工人員須10、用電必須由駐場(倉)電工親自駁接電路并監督好外來施工人員、單位等施工中的安全等工作。11.維修故障,應注意顧客、員工的人身安全,不得影響正常營業(作業)。重大事故應及時報告主管、經理。12.應對店備用倉庫的照明,應急燈安排檢查是否安全,避免引起火災。(三)營業后1.下班前關閉空調、場內照明、場內外燈箱、霓虹燈等。2.晚班值班人員在營業結束后,應會同分店商場經理(主管)、防損主管(或領班)對商場內及外圍所有設備設施巡視一遍,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3.協助安裝、調試供應商等外單位提供的進場設備,并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分店經理、工程部主管匯報,并提出整改意見。4.監理協調施工單位11、的工程項目,把好工程質量關。5監督清潔工晚上工作時用電,確保用電安全。6每月1日、15日對廣播設備進行檢修。六、其他(一)交接班要求:1.交接班時間:上午7:45分,下午14:45分。2.接班人員要提前10分鐘到達值班室,做好接班準備。3.接班人員仔細查看上一班值班記錄,做好個體交接工作。4.檢查工具、鑰匙、儀表,對講機等有無損壞或遣失,并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簽名。5.對于外單位施工監理,上一班應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況,以及下一班應注意的細節。6.上一班故障維修未完成者不得按時下班,須與接班人員到現場交接清楚,且經上級領導批準方可交班。7.設備故障影響營業時不得交接班。8.特殊情況下按當班負責12、人安排進行交接班。七、施工管理要求(一)相關人員、工具進入商場規定1.工程施工前,必須由工程部駐店(倉)值班人員填寫“施工知會單”,知會防損部駐店(倉)人員、分店(倉)負責人等相關人員。“施工知會單”要明確施工時間、工程內容、施工人數、工程地點、施工注意及需相關部門配合的內容等。2.施工人員經防損員登記后,憑出入卡進出商場(倉)。3.施工材料、工具、施工垃圾、廢料必須經防損員檢查后方能進出商場(倉)。4.一般工程應在商場(倉)停止營業(作業)后方可進場施工。施工時間從晚上23:00至次日早晨6:00,特殊情況須報總辦批準。5.工程完工后,要知會相關部門。(二)施工現場管理1.工程部駐店(倉)人13、員負責施工現場的直接管理,監理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監督用水、用電,保證施工安全。2.商場(倉)內外施工時,必須用圍欄圍起,并掛于醒目位置,保障顧客安全。3.施工材料及工具必須定點堆放,不得隨意放置。4.夜間施工應防噪音,噪音較大的工程項目要做好相應的防噪音措施。5.施工作業需停電、停水,以致影響商場(倉)人員的,有權報請店長或總經辦將其清理出場。6.堅持文明施工,中斷作業和施工完畢時應及時清理現場,打掃衛生。7.施工中損壞商品、設備應照價賠償。8.施工人員偷盜商品,應交防損員,情節嚴重交公安機關處理。9.對于不文明施工的單位,工程部駐店(倉)人員有權報請總辦將其清理出場。(三)施工動火規定商場14、內、倉庫內不得隨便動火,因工程需要必須動火的,須經公司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動火。動火作業時,要有防損員在現場,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四)工程驗收施工完畢后,由工程部主管人員組織施工單位和使用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八、設備維修程序工程維修(工程部)工作流程店(部門) 填工程維修單駐店(倉)人員 匯報工程部經理主管工程設計工程核算總經辦依權限審批(超越權限)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1.商場內設備(電腦系統、監控系統等設施除外)均屬工程部駐店(倉)人員的維修范圍。2.商場(倉)設備需維修,應由設備使用部門開具“工程維修申請單”,按維修單內容進行填寫后交給工程部駐店(倉)值班人員確認簽收。由店(倉)經理(主管)與工程部駐店(倉)值班人員協商,能現場解決的由工程部駐店(倉)值班人員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