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建設公司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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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329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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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建設公司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安全管理,依照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并結合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特點,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XX及所屬各企業、各事業部、各區域總部、總承包公司、各直屬項目部(以下簡稱各單位)。受中交集團委托,由XX代管的存續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章 一般要求第三條 各項目部應及時建立項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安全生產責任目標2、,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積極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全面提升員工安全意識。第四條 從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前,項目部要組織施工技術、機電設備人員等共同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考察,針對工程特點和現場實際進行危險源辯識和安全評價,學習和掌握相關技術、安全方面的法規、規范、標準,編制相應的管理方案及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對起重吊裝、腳手架、管溝開挖等作業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并按要求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第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項目部應制定特種作業人員臺賬,并實行動態管理。第六條 特種設3、備、施工機械設備進場前,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檢查,證件必須齊全、有效,技術性能應良好,安全防護設施應可靠。第七條 施工現場起重設備安裝調試單位必須有相應資質,安裝方案應按要求編制審核報備,報備后實施。第八條 施工現場用電必須按規定進行設計、審核,安裝人員應具有相應資格證書,使用的線路、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第九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正常進行并符合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規定的安全電壓。第十條 生產區、辦公區、生活區應分離設置,并按照施工方案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的物資材料、停放的機具設備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和安全防護設施。施工現場道路應平整、通暢,4、應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有要求時,現場應設置圍擋進行封閉。第十一條 易燃易爆品應制定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消防應急預案,易燃易爆品庫應按照要求設置圍欄和消防通道,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設專人看守。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遵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及震動對環境的污染與危害。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及時購置和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定期更新。嚴禁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施工作業人員上崗作業。 第三章 作業現場第十四條 作業現場應按有關規定及標準在工地周圍設置圍檔、圍墻,圍檔要堅固,圍墻要穩定。第十五條 工程開工前,施工現場技術負5、責人,應向參加施工的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書面)交底,所有人員均應簽到,并做好記錄。第十六條 結構復雜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分項工程,應組織典型施工,主辦技術人員應對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包括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接雙方均應簽認,并做好交底記錄。第十七條 施工現場存在的深坑及溝、坎、井、孔、洞等特殊的地形地物,均應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第十八條 重心較高及其他容易傾倒的設備和構件,必須采取可靠安全防護措施,墊實撐牢,并應設防護欄和安全標志牌。第十九條 設備內部檢查應使用安全行燈或手電筒照明,嚴禁使用明火。第四章 裝卸及起重作業第二十條 用井架、龍門架、6、外用電梯垂直運輸時,零散材料應碼放整齊平穩,運長料不得高出吊盤(籠),同時必須采取防滑落措施。第二十一條 設備開箱檢查清點時,必須清除箱頂上的灰塵、泥土及其他物件,拆除的箱板應及時清理碼放在指定地點。拆箱后,未正式安裝的設備與構件必須用墊物墊平、墊實、墊穩。第二十二條 拆卸設備的零部件,應放置平穩,裝配時嚴禁將手插入連接面或探摸螺栓孔。第二十三條 在吊車、倒鏈吊起的部件下檢測、清洗、組裝時,應將鏈子打結鎖止,并且用道木或支架墊平、墊穩,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操作。第五章 高處作業第二十四條 高處作業場所必須設置安全護欄、架設安全網,設置防雷接地裝置,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防護用品。第二十五7、條 腳手板必須滿鋪固定,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使用的工具和零星材料應放入工具袋隨身攜帶,或用繩索起吊運送,嚴禁上下拋擲遞送。第六章 電氣安裝及調試第二十六條 挖電纜溝時,應按設計要求放坡。在交通道路附近或較繁華地區開挖電纜溝時,應設置隔離欄桿和標志牌,夜間設紅色警戒標志燈。第二十七條 敷設電纜應設專人指揮,架設電纜軸的地面必須平整堅實,支架必須采用有底平面的專用支架,嚴禁用千斤頂等代替。第二十八條 豎直敷設電纜作業,必須有預防電纜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電纜放完后,應立即固定、卡牢。第二十九條 已送電運行的變電室溝內進行電纜敷設時,電纜所進入的開關柜必須停電,同時采用絕緣隔板等措施;在開關柜旁操作時8、,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m(10KV以下開關柜);剩余電纜較長時,必須將電纜頭進行絕緣包封,捆扎固定,保持絕緣強度,嚴禁電纜與帶電體接觸。第三十條 在隧道內敷設電纜時,臨時照明的電壓不得大于36V。施工前應清理地面,排凈積水,必要時須進行氣體檢測,并加強通風。第三十一條 安裝高壓油開關、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于斷開位置。第三十二條 設備清洗、脫脂的場地必須通風良好,嚴禁煙火,并設置警示牌。用汽油做清洗劑,場地周圍嚴禁使用明火。清洗用過的棉紗、布頭、油紙等要收集在金屬容器內,不得隨意亂扔。第三十三條 設備試運轉前,應對安全防護裝置做可靠試驗,試運轉區域應設明顯標志,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第三十四條 電氣調試時,進行耐壓試驗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被調試設備或電纜兩端如在不同處,另一端應有專人看守或加鎖,并懸掛警示牌。待儀表、接地檢查無誤,人員撤離后方可升壓。第三十五條 用搖表測定絕緣電阻,嚴禁所有人員觸及正在測定中的線路或設備,容性或感性設備材料測定后,必須放電,遇到雷電天氣,停止搖測線路絕緣。第七章 附則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由XX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定(XX安監字200733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