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公司作業人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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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368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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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橋公司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節 總則為加強作業班組管理,建立作業人員管理長效機制,創建優良工作秩序,保障生產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結合工程處實際情況,特制定工程處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第二節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路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處所屬施工項目從事生產作業的勞務隊伍(下稱作業班組)、短期合同和臨時用工。第三節 管理職責根據公司管理體系及工程處管理體系,對作業人員實行分級管理。按工程處、項目部、作業班組三級管理。3.1工程處負責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的2、制定,負責作業班組名錄、人員檔案盒作業班組誠信評價體系的建立,工程處各職能部室有權對作業班組進行業務監督、指導和抽查。3.2 工程處所屬各項目部根據工程處制定的作業人員管理制度負責作業班組的選用和簽訂合同,負責對作業班組的過程監督、指導、檢查和組織所屬項目部進行作業班組半年度考評工作。3.3各項目部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負責作業人員的作業管理和過程考評等工作。第四節 開工前管理4.1 各項目部嚴格按照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給和公司用工管理辦法,根據生產實際需要面向社會直接或間接平庸生產作業人員(包括臨時用工),并通過培訓和教育逐步成為工程處建設隊伍的組成部分,各項目部要將作業人員納入管3、理范圍。4.2、在進場前項目部負責人與作業班組長依據工程處施工定額簽訂作業班組承包合同,并要求班組長與每一位作業人員依法簽訂勞務合同,項目部留存一份原件備案。項目部負責人與短期用工及臨時用工簽訂勞務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公司統一的范本,合同價款或工資、結算與支付等條款必須填寫,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4.3、在開工前項目部負責為全體作業人員統一繳納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轉移風險損失。4.4、在單項工程開工前項目部負責對作業人員分工種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應執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作業隊、班組)制度,受訓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4.5、4、施工項目部負責定期組織作業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患者,如有老、弱、病、殘、童工者,嚴禁上崗作業。4.6、施工項目部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證件嚴格審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第五節 過程管理5.1、在作業班組進場后,項目部對作業班組全部成員進行登記(附身份證復印件),對應勞務合同建立班組目錄和人員花名冊,如有人員變化應及時填報人員變更登記,經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上崗作業。5.2、項目部對作業班組進出現場、食宿進行統一管理。對宿舍和食堂進行日常檢查,炊事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上崗,確保作業人員住宿、飲食安全。5.3、項目部負責對作業班組的作業管理工5、作。負責為作業人員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提供安全保障。項目部對每個作業組都要落實負責人組織和協調勞動作業,保證勞動效率,負責作業檢查和考勤等工作。5.4、項目部應將施工工藝成熟的分項或分部工程采取切塊承包的方式承包給作業班組施工,也可連同技術人員或機械設備捆綁承包,不斷提升作業班組的專業化水平,促進作業班組勞動效率和整體經營效益。5.5項目部對作業班組應經常性進行作業指導和檢查,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按月進行考核評比,如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有違反作業指導和作業規程,不按要求佩戴防護用具等違章作業的人員應及時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的應進行處罰或清退。5.6、作業組負責人必須嚴格管理作業人員,服從負責項目部6、人員的指揮,按照項目部標準化和規范化要求進行施工作業。5.7施工項目部根據合同結算按月結算進行結算,并按用工約定定期向作業班組支付勞務費。項目部要對作業人員要建立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工資卡。作業人員工資應由組長格局成員勞動量填寫工資發放表,經本人簽字后項目部負責發放到個人賬戶。防止由班組長集體帶領造成拖欠作業人員工資現象發生。5.8、施工單位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所屬項目部作業班組的監督、指導和檢查,對作業班組結算和支付進行把關。5.9、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協作隊伍應以最快捷的方式第一時間通知項目部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項目部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7、,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第六節 作業班組年度考評6.1、項目部根據工程處勞務隊伍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負責組織所屬項目作業隊伍年度考評,考評分“優秀”、“先進”“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并將考評結果報工程處備案。6.2、考核內容應綜合作業班組的管理能力、施工能力、合同執行能力、質量控制能力及安全生產能力方面進行。項目部可根據過程考評結果,向工程處考評組推薦優秀作業班組。6.3、考評應遵守“富強棄弱”的原則進行。對綜合實力雄厚、勞動生產效率高、信守合同、技能突出的“優秀”班組應進行獎勵并推薦使用;對人員數量少、技能水平低、管理混亂不服從管理的班組應進行淘汰。6.4、對發生違章作業不服從指揮的、有隱瞞欺詐、不履行合同約定或發生過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組應進行清退,并上報公司列入誠信隊伍“黑名單”,不得在公司所屬項目從事施工作業。6.5、工程處工程管理部負責工程處內部作業班組誠信評級體系管理,每年進行更新,對“優秀”作業班組向全公司報備并建議內推薦使用。第七節 附則7.1 本制度由工程處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