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污染控制強制性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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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3820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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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污染控制強制性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建筑施工揚塵控制強制性規定對建筑施工揚塵污染,實行標本兼治,嚴格實施全封閉施工、場地坪硬化、預拌商品混凝土使用、煙塵控制、運輸車輛管理、專項方案編制、施工濕法作業等七項強制性規定。(一)現場全封閉施工規定建筑工地必須實行圍擋全封閉施工,圍擋高度不低于1.8米(注水式塑料圍擋除外),不得超過2.2米。圍擋應堅固、穩定、整潔、美觀、規范成線,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并要進行彩畫美化,做到定期粉刷、保證美觀。結構主體二層(含二層)以上,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2、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封閉必須高于作業面且同步進行,密目式安全網要保持干凈、整齊、牢固,無破損。施工現場使用的腳手架鋼管須漆成黃黑相間或紅白相間顏色(同一工地應統一)。(二)場地坪硬化規定進出口通道及工地場內道路應用混凝土硬化覆蓋,路面平整、堅實,能滿足載重車輛通行要求。施工現場進出口必須設置洗車池、沖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溝等車輛沖洗設施,配置高壓水槍。(三)預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規定控制區范圍內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須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確因條件限制不能采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的,要使用密封的散裝水泥,限制使用袋裝水泥。加強對預拌商3、品混凝土合同簽定后執行情況的檢查。攪拌站必須按照要求,加大投入,對粉塵、噪音和廢水進行有效治理,盡最大可能減少環境污染。(四)煙塵控制規定嚴禁在施工現場排放有毒煙塵和氣體,不得在施工現場洗石灰、熬煎瀝青、焚燒各類廢棄物,工地生活燃料應符合有關要求。施工現場的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建筑物內施工垃圾的清運必須采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嚴禁凌空拋擲。粉塵材料必須入庫保管,沙石料必須覆蓋,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轉運易揚塵的建筑材料。施工過程中,易產生揚塵的工序必須采取降塵措施,施工現場的浮土必須及時濕水清掃。(五)運輸車輛管理規定從事運載建筑材料、建4、筑垃圾、渣土的車輛,必須符合市政環衛部門的有關要求并經市政環衛部門批準。對進出建筑工地運輸車輛實施登記卡和標志牌制度。所有運輸車輛每次進出建筑工地,必須由施工單位在登記卡上做好記錄,登記卡由施工單位保留。登記卡內容包括進出建筑工地的時間、車輛牌號、車輛所屬單位、運輸貨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運輸的要求等。駛出建筑工地的運輸車輛,施工單位必須提供標志牌,標明駛出的建筑工地名稱和聯系電話,標志牌應放在擋風玻璃位置。駛入建筑工地的運輸車輛,必須車身整潔,裝載車箱完好,裝載的貨物必須堆碼整齊,不得污染道路環境。否則,施工單位應不允許其駛入工地。駛出建筑工地的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嚴禁帶泥上路,嚴禁超載;運送各種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車輛必須有遮蓋和防護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塵土飛揚、灑落和流溢。否則,施工單位應不允許其駛出工地。(六)編制施工揚塵專項控制方案規定。新開工工程應結合工程項目特點以及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單獨編制施工揚塵專項控制方案,明確揚塵控制的目標、重點、制度措施以及組織機構和職責等。并將其納入安全報監資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