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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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3963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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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1安全生產管理主要內容31.1.1安全生產責任制31.1.2目標管理32文明施工內容3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評定方法、評定標準42.1建筑工地安全文明評分劃分42.2安全部分42.2.1安全評分分類42.2.2安全檢查評分方法52.2.3安全檢查考核規定52.3文明施工53、建筑施工安全資料檔案53.1安全資料整理的兩個原則63.2安全資料編制目錄6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濟責任制64.1總則64.2工作程序84.3.2安全事故的處罰規定102、4.4獎勵規定137、附則16為了認真落實國家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加強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范文明施工行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社會信譽,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規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內容1安全生產管理主要內容1.1.1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1.1.2目標管理根據公司下達的計劃,由項目部具體制定包括死亡、重傷及3、輕傷事故發生頻率,安全生產達標計劃,然后再針對安全達標計劃,根據工程特征按月、按季分解至各級、各部門、各主要工種。2文明施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2.1組織管理1.2.2現場圍擋1.2.3封閉管理1.2.4施工現場1.2.5作業地點1.2.6材料堆放1.2.7現場住宿1.2.8現場防火1.2.9治安綜合治理1.2.10施工現場標牌1.2.11辦公設施1.2.12生活設施1.2.13保健急救1.2.14社區服務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評定方法、評定標準2.1建筑工地安全文明評分劃分安全文明施工總分為100分,其中安全部分80分,文明施工部分20分。2.2安全部分2.2.1安全評分分類安全部分評4、分按照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安全管理(滿分值為10分)、腳手架(滿分值為10分)、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滿分值為10分)、“三寶”、“四口”防護(滿分值為10分)、施工用電(滿分值為10分)、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滿分值為10分)、塔吊(滿分值為10分)、起重吊裝(滿分值為5分)、施工機具(滿分值為5分)。2.2.2安全檢查評分方法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2.3安全檢查考核規定2.2.3.1單位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包括自查,不定期的檢查和定期檢查三個部分:1).項目部每周組織人員對其在建工程進行一次建筑安全全面檢查,并評估安全形勢。2).單位工程施工5、進度分別到基礎完成、主體結頂(高層建筑每六層)尾工時,由公司安全生產部,(直屬項目由工程管理部)進行檢查,對單位工程的檢查次數,每季不少于一次,檢查采取事先不通知方式。3).公司安全生產部對一些重點工程,窗口工程采取抽查方式。2.2.3.2項目部每月25日前必須將其本月自查情況,隨安全統計報表一起報安全生產部(直屬項目報公司工程管理部)。2.2.3.3單位工程安全狀況由工程公司安全生產部考核,直屬項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考核,對公司所屬項目安全生產部抽查時,考核成績以工程管理部考核為準。2.2.3.4單位工程施工過程中,考核期內出現安全、質量、治安等重大責任事故的,其文明施工等級不得超過合格。2.6、3文明施工文明施工部分評分按公司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及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3、建筑施工安全資料檔案3.1安全資料整理的兩個原則實現安全生產工作資料檔案的標準化、規范化,必須堅持以下兩項原則:3.1.1安全生產資料的內容必須是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規定的內容,這些內容是安全系統工程,預防傷亡事故的措施。3.1.2各種表格、文字材料的填寫要及時、真實,不可敷衍塞責,更不允許弄虛作假。3.2安全資料編制目錄按照關于建立安全管理檔案資料目錄的通知的規定進行,并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完善項目部各項管理規定。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濟責任制4.1總則4.1.1為了進一7、步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將安全、文明管理與經濟進行掛鉤,加大處罰力度,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責任制。4.1.2本辦法是對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和公司經濟責任制管理辦法的補充和細化。4.1.3每年年初公司與直屬項目經理部簽訂安全生產指標、文明工地指標,將指標逐級分解到項目經理部。4.1.4發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進行調查、分析,教育群眾、制定預防措施,并根據責任大小、傷害程度、經濟損失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處理。4.1.5事故責任劃分為直接責任者,責任者,領導責任者三個檔次,凡存在以下表現者都要根據三種責任予以劃分,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8、制度,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擅離職守,玩忽職守等造成安全事故者。()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盲目抓生產,忽視安全,現場安全隱患多,造成安全事故者。()不堅持開展安全活動,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職工缺乏安全意識,造成安全事故者。()施工現場不按平面布置圖布置,文明施工差,作業環境不安全,存在隱患又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塔吊、提升架、腳手架、施工用電不經驗收使用,安全“四寶”不落實,“四口”和“五臨邊”防護不嚴密,施工用電不安全,架子工程搭設不符合規程等存在隱患造成安全事故者。()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無安全操作規程,無安全防護裝置或有缺陷、帶病、超負荷運轉使用,造成安全事故者。()安排無9、特殊作業操作證人員,從事特殊工作操作發生安全事故者。()在施工生產中或在檢查中發現隱患不制止,又不采取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對人體有傷害的金屬、化學材料和其它有害物品,未做任何標識而造成人身傷害者。4.2工作程序4.2.1工程項目開工前,要制訂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并按工程項目大小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萬平方米以下工程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一萬平方米以上工程配備二名專職安全員,或施工人員在200人以下配備1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配備2名專職安全員。4.2.2所有施工項目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進行項目形象策劃,以提高企業品牌形象。4.2.3所有施工項目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10、工程特點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項目,如腳手架、深基坑支護、施工用電、起重設備安拆、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工序施工前要進行有針對性的技術交底。4.2.4項目部每月以安全報表的形式,把項目部安全生產動態報發包公司,發包公司匯總報公司。4.2.5發包公司安全生產科每季度要對工程項目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內容依據按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對檢查出問題以安全整改通知書形式下達,被通知單位在限定時間內反饋給下達部門。4.2.6工程管理部每半年對直屬項目部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發包公司一個項目部進行抽查,抽查內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證上崗11、安全設施、安全標識、操作行為、安全記錄。4.2.7項目部每月檢測食堂、攪拌站等污水的ph值;在場界按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12524-90檢測噪聲值。定期抽查電鋸、打樁、振搗砼、攪拌站等周圍噪聲值;粉塵檢測以目測為主,重要封閉場所有粉塵現象可委托有關部門檢測。上述數值超標要采取糾正措施。固體廢氣物要分門別類存放,做好標識;固廢的處理要與有關部門簽署協議,或記錄。4.2.8項目部發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并按有關程序處理。4.2.9工程完工后,項目部要提交本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報告。4.3處罰規定4.3.1違反建筑安全施工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處罰規定:(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帶12、或戴不符合規定的安全帽,對其本人罰款50元。(2)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對其本人罰款100元。(3)高處作業不搭設安全網或不按規定搭設安全網,視情節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500元。從高空向下扔周轉材料或其他物品,罰款1000元以上。(4)施工現場機械、用電設備的漏電保護器每少一臺,對項目經理部罰款200元。(5)腳手架搭設不按規定搭設,立桿間距、橫桿間距、剪刀撐等不符合規定,視具體情況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1000元。(6)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等處,無防護欄、防護蓋板、防護棚或防護不嚴密,視具體情況對項目部罰款200元至500元。(7)施工用電的線路架設、開關箱、保險絲不符合規定每發13、現一處,對項目經理部罰款100元。(8)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提升架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500元,提升架保險限位裝置不齊全、樓層卸料平臺防護不嚴密,對項目部罰款200元至500元。(9)施工機具各種防護、保護裝置不齊全、無接零、重復接地,對項目部罰款100元至500元。(10)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不能做到持證上崗對其本人罰款50元,對安排其從事工作的人員罰款100元。(11)塔吊、提升架腳手架、施工用電等不經驗收符合標準就使用,對項目部罰款300元至500元。(12)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安全檔案不健全,對項目部罰款100元至500元。(13)對項目部的罰款,項目部可14、根據責任,在規定的罰款內,對有關責任者(包括勞務隊、勞務分包隊)進行分解處理。(14)對違反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99-59中的有關要求,安全檢查匯總表得分達不到合格標準,視情況給予1000元至5000元罰款。4.3.2安全事故的處罰規定(1)對輕傷事故的處罰規定責任者寫出書面檢查,并罰款100元至500元。公司對項目罰款1000元至3000元。(2)重傷事故的處罰規定發生一次一人重傷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或罰款300至1000元。其他責任者視情節給予一定的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3000元。發生二人重傷,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并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其他責任者給予200元至315、00元的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5000元。(3)對發生死亡事故的處罰規定:發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處50000元至150000元的罰款。其他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記過和30000元至50000元的罰款。發包公司對項目罰款1000000元。發生一次二人死亡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降級或記大過處分,并處以100000元至200000元的罰款。其他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并處以50000元至100000元的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2000000元,吊銷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發生三人以上死亡事故,對責任者分情節給予行政撤職、降級、記大過處分;并罰款2000000元至3000000元。情節嚴16、重,觸及法律者,承擔法律責任。其他責任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或罰款。公司對項目罰款4000000元。上述事故當地勞動部門的罰款及其它費用由所在發生事故的項目部支付。對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和主管安全的負責人給予不少于項目罰款的10%。(4)其他處罰凡在上下班途中、因公出差、工地檢查等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依據有關文件比照工傷處理不予處罰。因公出差游山玩水,工作時間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釣魚、酗酒等)發生人身傷害事宜,公司安全部門不予處理。(5)公司下文處罰和開據的罰款單,由發包公司和直屬項目部交公司財務。發包公司下文處罰和開據的罰款單,由項目部交發包公司財務;項目部開據的罰款單;由被罰者交項17、目部財務。限期不交者,由公司、發包公司、項目部財務從上交費用或人工費中2倍扣除。發包公司、項目部的罰款,用于獎勵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勞務隊、作業班組和安全員,發包公司由安全生產科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項目部由安全員提出,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6)對于重大安全未遂事故也要根據情節按已發生事故給予必要的處罰。4.3.3安全生產部(科)對項目檢查評分考核中,發現項目部出現違反建筑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狀態和行為,檢查人員可以隨時對施工現場出現的不安全狀態和不安全行為按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罰。若是個人違章,按照違章個人罰款額的三倍處罰項目部。對項目部罰款額的20%由項18、目經理支付。4.3.4安全生產部(科)在項目部的檢查考核中,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沒有達到合格標準,視情況給予1000元-5000元罰款。4.3.5公司安全生產部對項目部發生的輕傷、重傷、死亡事故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罰,發包公司出現死亡事故或事故頻率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要求,按公司經濟責任制辦法規定執行。4.3.6安全生產部對施工現場發生的重大未遂事故,視情節給予必要的處罰。4.3.7對事故隱瞞不報,從重處罰。具體額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部確定。4.3.8公司安全生產部對發生的機械設備事故的處罰依據經濟損失和產生的后果按經濟損失的5-30%酌情處罰。4.3.9違反2.1條規定,不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罰19、項目部5000元,并限期配備能勝任工作的安全員。4.4獎勵規定4.4.1創建文明工地的獎勵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項目獎勵1-3萬元;獲得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的項目獎勵0.3-1萬元。4.4.2對不能進入省級文明工地評選,但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業績突出的工程項目,為公司贏得良好信譽的項目部,公司給予2000元-5000元的獎勵。4.4.3對工程從開工到竣工,沒有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及重大安全隱患的個人和部門,公司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4.4.4對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及時制止或檢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有功人員,公司給予100元-1000元的獎勵;對檢舉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有功人員,公司給予10020、-500元的獎勵。4.4.5發包公司一年內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且事故頻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安全工作符合本責任制規定,由發包公司獎勵有關人員。連續兩年以上無重大傷亡事故發生且事故頻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且各項安全工作符合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的單位,公司給予發包公司安全主管部門1000-2000元的獎勵。6、有關本規定支持性的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規、規范、規程、文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91號)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77號)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5、國21、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令第75號)7、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部1991年第15號令)8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1991年第13號令)9、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1989年第3號令)10、第167號國際勞工公約施工安全與衛生公約11、第175號國際勞工建議書-施工安全與衛生建議書1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99)13、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4、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15、安全帽試驗方法(GB2812-85)16、安全網(GB5725-8522、)17、安全帶(GB6095-85)1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19、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2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條文說明21、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94)22、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GB/T9462-1999)23、塔式起重機性能試驗(GB/T5031-94)24、塔吊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ZBJ80012-89)25、建筑卷揚機安全規程(GB13329-91)26、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10055-1996)27、施工升降機技術條件(GB/T10054-1996)28、手持式電動工具的23、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GB3787-93)29、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1991年7月21日頒發)30、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31、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32、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5-92)33、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5972-86)3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35、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條文說明39、安全標志(GB2894-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16179-1996)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00)高處作業吊藍安全規則(JGJ5027-92)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建建(2000)230號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11.1)7、附則7.1本標準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7.2本辦法自xx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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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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