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嚴控違法用地違章建筑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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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4012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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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嚴控違法用地違章建筑工作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組織機構建立以鎮建設辦公室管理為主體,各村(居)協管,鎮紀委監督的管理網絡。建立以村巡查查處為主,鎮督察查處為輔的查處網絡。形成齊抓共管、層級負責、屬地包干的管理模式。在本鎮范圍內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規劃管理。二、工作職責(一)鎮建房管理、違章查處工作組:1、組織編制、調整、實施村鎮規劃,督促各村(居)全面規范有序進行集居區建設。2、從嚴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嚴格禁止在集居區規劃之外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農田保護區內占用耕地進行各類2、建筑物、構筑物建設,對發現的此類建筑,堅決予以拆除。3、負責集居區的農民建房的規劃選址、現場勘查、審核報批、放樁、驗基發證等日常管理工作。4、負責對村鎮各類建設的巡查、監督和違章建設、違法用地的處置,并負責調查取證,建立工作臺賬,為考核提供依據。5、對村(居)處置違章建筑有難度或處置不力的,組織力量進行依法處置。6、負責危房改造,住房破舊、緊張,又不能在集居點建房的農戶的審核審批工作。7、負責建設單位或個人申請臨時用電、用水把關工作。各村居出具的相關申請臨時用電、用水的證明須經鎮建房管理、違章查處組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建設服務中心公章后,方可到供電、供水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供電供水部門應嚴格執行。83、對村(居)的月考評結果進行書面通報。9、規范文明執法。加強農建隊伍管理,做好施工安全檢查工作。(二)建房管理、違章查處工作督查組:1、按照區紀委關于進一步強化土地執法嚴肅執紀問責的通知的規定,任何項目建設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一律不得圈占建設。對村(居)、部門或個人擅自同意違法占用耕地進行建設的,一律按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2、對擅自收取建房費用而同意農戶違章建房的(不含集居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村(居)、部門和個人,負責調查核實,一經查實即立案查處,除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理外,所收費用一律上交鎮財政所。3、對村(居)默認違章或對違章處置不力、推諉不作為而引起的建房矛盾,造成越級上訪的,將啟動問4、責程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三)村居建房管理和違章建筑查處組:1、制定本村(居)切實可行的建房管理考核細則,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做到獎懲分明。2、按照建房管理流程,做好農戶建房的初審、報送、公示及土地流轉等相關工作。3、負責本村居民建房的日常管理、巡查、監督等工作,對違章建筑須做到預防在先、控制在前、發現及時、制止有效、處置到位;對村(居)無法處置或處置有難度的重大違章,及時上報鎮建房管理、違章查處工作組共同處置。處置時,村居干部需全體參與并主動作為。4、負責本村(居)建房矛盾的協調處置,確保無越級上訪、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并做好相關臺賬資料。三、建房申報程序1、農民建房原則上一律經批準5、后到各村(居)集居區規范建房,不得擅自亂搭亂建。2、危房改造的農戶以民政部門提供的相關手續到建設辦辦理建房審批手續。3、住房破舊、緊張,已影響正常居住生活,又無法進集居點建房,確需修建的,可考慮在老規劃區內進行原地修建,但需收取拆除保證金,并書面承諾在拆遷時無條件拆除的前提下,經建設辦批準后,可進行修建。未經批準,一律不得建房,否則以違章建設論處。4、本鎮范圍內的企業需要擴大規模、發展生產、興建廠房,需企業申請,附擬建建筑的平面圖,經鎮經濟發展辦和建設管理辦共同會商同意后,方可進行建設,否則以違建論處。違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業承擔。5、農民建房申報程序:建房農戶申請包片村干預審村(居)初審通過6、,填制建房有關審核報批呈報表,簽署初審意見報鎮建房管理組現場勘查村鎮建設辦公室審批區規劃國土部門審批簽訂施工合同并繳納安全保險金發放供水接電證明書建房戶按照審批要求拆除原住房鎮、村現場放樁定位建房戶按標準規范建房。四、對違法用地、違章建筑的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省城鄉規劃條例、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或違反規劃的規定進行建設的,都屬違章建筑;嚴重影響村鎮規劃的,堅決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影響規劃尚可改正措施的,由鎮人民政府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罰款,具體處罰標準為:(1)未經批準,擅自占用耕地7、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原則上依法拆除。(2)未經批準,但符合規劃要求,又不超應享建房面積,系原地翻建的,根據情節輕重以5060元/的標準(按建筑面積,平房50元/,樓房60元/)處以罰款。(3)未經批準,擅自加層、建圍墻、建附房、經過審批但超面積建房的,不影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由鎮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工程造價5%10%的罰款。(4)破壞土地資源,改變土地用途,非法挖坑取土,嚴重破壞耕種條件的,除責令限期治理,恢復原狀外,并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一倍至三倍處以罰款。五、考核辦法(對村居的考核):1、各村(居)總支書記為建房管理第一責任人,村居主任為具體責任人,分片村干為包片責任人,實行層級8、負責,并簽訂責任狀,村干部經常加強片上巡查。對鎮巡查發現的違章建筑或幫助村居共同處置的違章建筑,由包片村干、具體責任人現場簽字確認,以此作為考核依據。2、對建房管理和違章建筑查處工作實行百分制專項考核,每月考評一次,考評結果予以書面通報。3、評分細則及獎懲措施(考核滿分為100分,采取扣分形式,直至扣完為止):(1)村(居)要切實加強耕地保護,不得以任何名義在基本農田內進行違章建設,損壞耕種條件。對擅自同意違規用地進行違章建筑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司法部門立案查處。(2)村(居)不按規定擅自批準農戶建房的,每發生一起扣10分,村集體收取的建房費用一律上9、交鎮財政所,同時啟動問責程序。(3)嚴禁村(居)干部違規收取建房款、禮金,一經查實,每發生一起扣10分,同時移交鎮紀委查處。(4)村(居)對發生的違章建筑(包括企業違建)未發現或發現未處理,被鎮巡查發現的,每發生一起扣5分。(5)村(居)處置不力,由鎮組織處置或拆除的,每發生一起扣5分,按拆除面積每平方米20元支付拆除費用給城管局專業拆房隊或城管自拆人員,拆除費用由村(居)承擔。村居自行發現(不含群眾舉報、鎮督查)并及時組織自拆鎮配合的,視同村居自行處置結束,不扣分。(6)由于建房矛盾,引起的越級上訪,查實因村(居)處置不力,或推諉不作為的,每發生一起扣5分,到省、市級以上上訪的每發生一起扣10分。(7)包片村(居)干部包片區內一個月連續發生兩起違章建筑的,鎮紀委啟動問責制;連續兩次排名末位的村(居),村(居)委主任由鎮組織部門進行誡勉談話。(8)村(居)建設用地衛片檢查確認的違法用地面積,按每畝12萬元的標準,從年終結算中扣除。(9)每月考核結果作為村居年終考核依據,對成績突出的村(居)年終給予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