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公司施工質量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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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412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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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公司施工質量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施工質量獎懲制度一、總則(一)為認真貫徹執行項目部的質量方針和目標,落實各級質量責任制,杜 絕各種質量事故的發生,保證工程質量的穩定和提高,特制定本制度。(二)質量獎懲要貫徹“以責論處”的原則,對認真搞好質量管理工作,為 提高工程質量做出優異成績的項目部和個人予以獎勵,對發生質量事故的項目部 和有關人給予處罰。二、質量事故范圍(一)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或施工偏差超過國家質 量標準的允許范圍,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缺陷者。(二)凡在施工(2、包括裝卸、搬運、試運)過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調 試及保管不當造成設備、材料損壞者。三、質量事故分類(一)重大質量事故:凡工程在建設過程或竣工后,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事 故,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重大質量事故。1 凡由于構件原因,造成結構主體倒塌、斷裂、削弱主要部件、構件強度, 縮減使用年限及造成其它不能補救的缺陷者。2 嚴重影響設備及相應系統的使用功能者。3 嚴重影響下一步主要工程施工者。4. 質量事故損失一次達20000元以上者。(二)一般質量事故:未達到重大質量事故,但返工損失金額一次在3000元以上者。(三)記錄質量事故:未達到一般質量事故,但返工損失金額一次達500 元以上者。(四)質量事3、故損失金額應按質量事故進行返工而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包 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臺班費和一定數額的管理費,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 殘值。四、獎勵與懲罰(一)公司對工程項目質量等級的獎罰標準按項目承包合同執行。(二)公司自行組織施工的項目獲得項目承包合同約定以上質量獎項時,公 司按以下標準對項目部給予獎勵。1 獲魯班獎工程,獎勵項目部5萬元。2獲國家優質工程獎工程,獎勵項目部2萬元。3對獲得市電力公司安全、質量流動紅旗獎項,每項獎勵5000元;對獲 得國網公司安全、質量流動紅旗獎項,每項獎勵10000元。4. 獎勵中對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按不低于獎金總額的25%進行獎勵(兩人 合計為25%),獎勵剩4、余部分由項目經理自行分配(質量員所獲獎勵金額不低于 平均獎的2.5倍)。5. 認真開展QC小組活動,在山西省內發布成果獲優秀QC小組獎勵2000 元,先進QC小組獎勵1 000元;在國家級范圍內發布成果獲優秀QC小組獎勵5000 元,先進QC小組獎勵2000元。6對敢于堅持原則,對工程質量高標準、嚴要求,并及時發現質量隱患、 消除或避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及對提高工程質量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包括 外施工人員),公司視貢獻大小給予500元5000元的獎勵。(三)對質量問題和事故的處罰1.單位工程驗收合格率未達到100%,優良品率未達到98%, 土建未達到90%, 對項目部罰款1000 - 2005、0元。2凡發生一起重大質量事故,對事故項目部罰款2000 - 3000元,對重大質 量事故的主要責任人罰款1 000 3000元,次要責任人罰款500 - 1 000元。3發生一起一般質量事故,對事故項目部罰款1000 - 2000元。對一般質 量事故的主要責任人罰款500 - 1 000元,次要責任人罰款200 500元。4發生記錄事故,對項目部罰款500 - 1 000元,對事故主要責任人罰款 200 - 500元,次要責任人罰款10030 0元。5默認或強令職工搶進度而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者罰款1 000 - 30006. 凡未按公司文件規定的三級質檢程序進行檢查,即轉入下一工序施工 6、的單位,每發生一次罰款5000元。并立即停工,經三級質檢合格后方可轉入下 道工序。(四)過程控制中的獎勵與處罰1.各項目部必須認真貫徹GB/T1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一要求標準, 凡不按公司要求和有關規定設置質檢機構或專職質檢員的單位,對該項目部處以 5000元罰款并限期改正。2各項目部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獎罰制度,報工程安保部備 案,對制度不落實或制度不完善的項目部處以3000元以上罰款并限期改正。3在工程部的例行檢查中發現質量保證資料不齊全,分項、分部及單位 工程不按國家及地方驗收標準、規范進行驗收的,對項目部處以1000元2000 元罰款,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7、責任人處以200元 300元罰款。4項目部對公司質量系統日常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反饋、整改不及時或上級單位在檢查中提出同樣問題的,對項目部給予1 000元 2000元罰款。5施工現場試驗人員玩忽職守,不按規定頻率進行試驗或留取試件,一 經查出,處以500元1000元罰款;如發生偽造、涂改、抽換、丟失試驗資料 或對不合格過程隱瞞不服的行為,視情節輕重對項目部給予1000元 3000元罰 款,對直接責任者給予500元 1 000元罰款,并建議調離試驗工作崗位。6混凝土拌合站計量器具失效,無試驗下達的碗配比單,砂、石、水泥 不按規定過磅,水、外加劑、摻合料不按規定計量的,除對該項目部處以1000 元8、 2000元罰款外,對責任人處以200元 500元罰款。7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采購、進場、使用前必須嚴格進行檢驗,凡材 質證明文件或材料復試結果不符合國家及地方規范和標準規定,并已用到工程上 的,除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進行補救外,對項目部處以5000元1 0000元罰款, 對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及直接責任人處以500元1000元罰款。8.執行樣板引路制度。未做樣板或樣板未規定經有關部門驗收就進行大 面積施工的處以1 000元 2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100元 500元罰款。9嚴格執行成品保護制度。凡因成品保護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造 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損壞,嚴重影響工程質量的,給予該項目部109、00元5000 兀罰款。10.從事質量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凡私自聘用無相應資質的人員, 對項目部處以2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11專職質檢員由于工作失職,發生錯檢、誤檢、漏檢或標準掌握不嚴, 造成質量問題的對質檢員給予100元 500元罰款。對專職質量人員濫用職權、 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出,處以500元1000元罰款,并調離質檢工 作崗位。12在工程正常施工過程中,對連續三天沒記工作日志的質檢員、超過一 個月沒有組織質量分析會的項目總工給予警告;對連續三天沒記工作日志的質檢 員、累計兩個月沒有組織召開質量分析會的項目總工處以100元 200元罰款。13在工程正常施工10、過程中,對不能及時報送和無故不報送項目質量情 況月報表的責任人員,處以100元的罰款,對連續兩次不能及時報送和無故不 報送項目質量情況報表的責任人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建議調離原工作崗 位。14凡質量責任制不落實、偷工減料、偷工減序、弄虛作假,或造成不良 社會影響的,視情節輕重和所犯條款的多少,對項目部處以1000元 5000元罰 款,對責任人處以500元2000元罰款。15在質量檢查過程中,對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的項目部,一經 查出,對責任人處以300元 500元罰款。五、附則(一)公司設立質量獎勵基金,按公司產值的1%。計提,由公司財務部統 一收取,質量罰款所得亦列入質量獎勵基金,??顚S?。(二)本獎懲制度只限經濟范圍,行政處分不在此限。(三)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如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四)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