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建筑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附保管期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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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4249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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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建筑公司會計檔案管理制度附保管期限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會計檔案管理,根據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機關及司屬各二級會計機構應當依照本制度管理會計檔案。第三條 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第四條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材料2、和證據,具體包括;(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帳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清冊、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第五條 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各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第六條 會計檔案保管的具體要求: (一)公司機關、要素分公司等長沙區域的會計機構,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3、暫由各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 (二)各區域分公司的會計檔案保管,由各單位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三)單獨設置會計核算的項目的會計檔案、施工期間的會計檔案暫由該項目會計人員管理,在工程竣工結算后,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移交其主觀會計機構。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第七條 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4、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第八條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10年、15年、25年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見附表一)第九條 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除本制度第十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樹、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5、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第十條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設計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第十一條 公司內部單位因撤消、解散其會計檔案由原會計機構,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移交公司檔案管理機構,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6、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 會計機構的會計人員調動應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向接管人員辦理所保管的會計檔案移交。 附表一: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附表一: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序 號檔 案 名 稱保 管期 限備 注一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15年2記帳憑證15年3匯總憑證15年二會計憑證4總帳15年包括日記總帳5明細帳15年6日記帳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保管25年7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投資清理后保管5年8輔助帳薄15年三財務報告類包括各級主管部門匯總財務報告9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10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四其他類11會計移交清冊15年12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1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14銀行余額調節表5年15銀行對帳單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