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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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4308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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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縣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促進工程建設現場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根據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術規程(SL398-2007)、溫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評審辦法、溫州市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我縣水利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辦法。 2、第二條在本縣范圍內縣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的申報、評審及管理適用本辦法。市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的申報、評審及管理執行溫州市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管理辦法,本辦法所稱的xx縣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化工地僅指縣級施工標化工地。 第三條獲得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稱號的單位必須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單 位和參建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管理和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效益顯著、符合條件并經xx縣水利局組織考核、評審通過后的單位。 第四條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評審工作采取平時考核與集中評審相結合的辦法。凡申報xx縣水利3、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的項目應當接受考評單位和標化工地創建監督檢查小組的全程監督檢查。 第五條被評為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的工程項目,方可申報省級、部級文明建設工地,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方可申報市級、省級、部級優質工程獎。 第六條獲得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稱號的單位,由縣水利局頒發 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證書和獎牌,在xx水利防汛網等媒體進行公布,并記錄在企業信用檔案內。 第七條獲得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稱號的單位,可對主要參建人員進行適當獎勵。 第二章申報條件 第八條凡在本縣境內建設的具有獨立生4、產、使用功能的水利工程(包括新建、續建、改建、加固、修復工程),具備申報條件的均可申報。 第九條申報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的項目,應滿足下列條件: (一)符合水利工程建設程序,并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建設監理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四項制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市場行為規范。 (二)縣級標化工地:工程項目建安工程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防洪、排澇、灌溉、發電、供水等中小型(包括新建、續建、改建、加固、修復)工程建設項目。 市級標化工地:工程項目建安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防洪、排澇、灌溉、發電、供水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續建、改建、加固、修復)工程建設項目。符合市級標化工地創5、建條件的項目不再列入縣級創建計劃。 (三)工程規模未達到上述規定,但在創安全文明標化方面成績特別突出的小型水利水電工程。 (四)新開工項目在取得開工批復后一個月內,施工單位填報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報名備案表(附件1)。 (五)建設過程中未發生過嚴重違法、違紀和較大質量、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不良社會影響事件等。 第三章申報辦法 第十條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由施工單位項目部報經項目法人和縣水利質監 站預審后,上報縣水利局。 第十一條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報名備案時間、材料: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工程應在工程開工后一個月內由申報單位填報6、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報名備案表(附件1)一式叁份,并附初步設計批復文件、開工報告審批文件復印件、創建安全文明標化工地擬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計劃等,向xx縣水利局報名備案;續建工程應在工程完成15%工程量以內及時報名備案。 (二)報名備案工程在縣水利局辦理備案手續后,向備案工程發放統一制作的xx縣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創建公示牌,申報項目部必須將此公示牌懸掛在施工現場入口處,供社會監督??h水利局、標化工地創建監督檢查小組和縣水利質監站應加強對報名備案項目的日常監督、檢查與指導。 第十二條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的項目在主體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單位向縣水利局申請標化7、工地中間驗收,完工驗收后一個月內提出申請驗收,申報材料包括: (一)申報資料總目錄一份。 (二)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申報表(附件2)一式三份(含電子文檔)。 (三)介紹工程創建方案,包括組織機構、實施計劃與措施、資金保障、工作經驗與做法及創新方面的書面說明材料(字數不少于1500字左右、含電子文檔)一式兩份。 (四)完工驗收鑒定書。 (五)反映工程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動過程的詳細記錄和相關規章、制度、計劃等材料,以及獲表彰的證明材料復印件裝訂成冊。 (六)反映工程建設各個檢查分項、部位以及各階段創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地的有關數碼照片及介紹施工過程中創建標化的影像資料(錄像8、放映時間510分鐘,采用光盤制作)。 (七)申報材料應保證內容完整、客觀、真實。 第四章評審內容和程序 第十三條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評審標準主要包括組織機構與保證措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安全防護,施工用電,爆破作業,模板安裝,水上施工作業,高邊坡施工作業,施工設備安裝與運行,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與職業衛生十一個方面,具體內容和評審標準詳見xx縣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評分細則(附件3)和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評分表(附件4)。 第十四條評審工作分平時考核和集中評審兩個階段。平時檢查考核在報名備案后進行,由縣水利局組成專門檢查考核小組,采取9、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方式。每次檢查考核均按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評分表進行評分,平時考核占總分40%;集中評審占總分的60%,現場核查賦分低于75分的,不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 第十五條xx縣水利局設立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成員由xx縣水利局局屬各單位、各科室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并下設評審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xx縣水利局質監站。 第十六條評審程序如下: (一)組織評審考核組對申報工程進行現場考核初審,形成初審報告。現場考核內容包括: 1.聽取相關單位對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和標化工地創建情況的介紹; 2.實地查驗工程文明施工和現場10、安全設施; 3. 查閱工程有關安全文明技術資料; 4、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 5、依據考核評分表進行賦分。 (二)縣水利局標化工地評審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主要議程有: 1.聽取初審意見報告; 2.審查申報材料; 3.委員會評議; 4.無記名投票(應到評委的需2/3通過); 5.當場公布投票通過的名單。 (四)對評審投票通過的標化工地進行公示,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在規定期限內,如有舉報、投訴的工地,經查確有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取消。 (五)發文公布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名單。 第五章評審紀律 第十七條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在評審過程中,申報單位不得弄虛作假、搞不正之風11、或者違紀違規活動,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對已通過評審并獲得榮譽的撤消其稱號,并將其記錄在信用檔案內。 第十八條評審委員會成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應秉公辦事、嚴格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如有違反,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取消評委資格。 第十九條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實行動態管理,凡已獲得xx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稱號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命名單位取消其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稱號: (一)發生違法違紀案件、較大質量、安全事故的。 (二)被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不良行為記錄、通報批評或進行處罰的。 (三)使用國家、有關部門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屬淘汰設備、設施、工藝、材料的。 (四)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資或與當地群眾發生重大沖突等事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等情況的。 (五)原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 (六)向評審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工作人員行賄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市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評選活動按照溫州市水利局標化工地管理辦法 執行。 第二十一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溫州市水利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執行。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xx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