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中高層人才發展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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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4357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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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公司中高層人才發展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中高層人才發展管理制度1 目的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人才的選拔、任用、培養和考核流程,促進崗位與人員合理、科學、有效配置。2 定義2.1 競聘委員會:公開競聘時的評價機構。是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擬聘崗位確定委員會成員的組成,對候選人進行集中評估并確定結果。2.2 直接提名:各級人員晉升的一種方式。對于表現優異、對組織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可由用人部門/項目直接提出晉升申請;對于項目經理、公司部長及以上職位的直接提名,當競聘候選人數不足3人、競聘候選人不夠條2、件等特殊情況下的,可由用人部門/項目/子公司提名,經由會審小組三堂會審后裁定。2.3 360評估:用于經理人評價的一種工具。以量表形式,通過被評估人自己、上司、直接下屬、同事、橫向部門全方位各個角度來了解候選人的綜合能力,為決策提供依據。2.4 會審小組:對于經理人的直接提名,由高層領導、專業線負責人、人力資源負責人成立評審小組,組織對候選人進行三堂會審評估。2.5 試用期:用人部門/項目/子公司考察員工是否能夠勝任其新任工作崗位,降低用人風險(1至3個月)。3 適用范圍3.1 公開競聘:適用于總部部長級(含)、項目經理級(含)以上管理崗位的選拔與任用。3.2 直接提名:適用于各級人員晉升的選3、拔和任用。4 主要職責4.1 人力資源部4.1.1 負責人員的任職管理,包括組織競聘、審核評估、發布任命、試用期管理等;4.1.2 負責對人員任免,及員工試用、轉正、考核、晉升等人才發展環節工作的審核和審批。4.2 用人部門/項目/子公司4.2.1 提供職位空缺信息,發起競聘申請;4.2.2 推薦候選人,協助人力資源部準備晉升評審資料;4.2.3 負責對員工試用期的勝任情況進行評定,并發起轉正申請。5 關鍵活動描述5.1 公開競聘5.1.1 競聘申請:用人部門/項目/子公司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競聘申請,亦可由人力資源部視情況發起。內容包括職位空缺原因、競聘公告、職位說明書(需注明職位目標、職責、4、工作內容以及該職位的任職資格)。人力資源部收到競聘需求后審定并給予回復。5.1.2 發布競聘公告:審核通過的競聘申請,由人力資源部發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職位名稱、競聘時間、工作內容與任職資格、報名方式、報名截止日期和聯系人。5.1.3 競聘報名:報名者須填寫基本信息表,按審批流程送上一單位評估審核。人力資源部也可從人才庫中挑選管理素質測評、業績評價、培訓學習表現等結果良好的人選進行推薦,與用人部門/項目/子公司溝通確認后,按審批流程送上一單位評估審核。5.1.4 送審提交資料包括:基本信息表、經理人任職能力評價表(上級)及評估人名錄。5.1.5 資格審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所有推薦人選進行嚴5、格的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5.1.5.1 基本任職資格:確認是否符合“選拔任用條件”及崗位職位說明書要求。5.1.5.2 紀律情況:通過人事系統等,確認候選人無不良懲罰、違規違紀等記錄。5.1.6 公開競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體依照崗位決定所采用方式)5.1.6.1 述職:就“成功競聘后的工作思路”進行陳述;5.1.6.2 答辯:候選人對競聘委員會成員所提的問題進行答辯。5.1.7 競聘評價:由“競聘委員會”現場評分,原則上,各評委評分的加權平均值是候選人公開競聘的面試成績。競聘委員會評價維度及權重見競聘委員會評分表5.1.8 評估分數標準:分數70分,為評估合格5.1.9 結果運用:56、.1.9.1 人力資源部對評價結果進行排名,并呈終審人決定最終人選。5.1.9.2 如無人符合要求,用人部門負責人應考慮安排其他經理人(擬聘崗位級別及以上)輪崗、兼任,或者進行外部招聘。5.1.10 總經理對所有候選人具有一票否決權。5.1.11 結果公示:由人力資源部發布公開競聘結果,并通過內部信息平臺公示3天。員工對被公示人員在德行方面有任何疑義的,可聯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進行核實;如無疑義,公司將發布正式任命通知并行試用。5.2 直接提名晉升5.2.1 提名方式:當單位有表現優異、對組織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可由用人部門直接提出晉升申請。5.2.2 評審機制:晉升到項目經理級別(含)、7、總部職能部門部長(含)以上的直接提名人員,需通過由總經理、專業線負責人、人力資源總監成立評審小組,組織進行三堂會審評估。評價內容見三堂會審評估表;5.2.3 評估分數標準:分數70分,為評估合格;5.2.4 三堂會審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體依照崗位決定所采用方式)5.2.3.1 述職:候選人就“業績總結、晉升后的工作思路”進行陳述;5.2.3.2 答辯:候選人對評審小組成員所提的問題進行答辯。5.2.5 結果運用:三堂會審評審小組將研究討論候選人通過與否,并提出人員發展的建議,三堂會審通過后,由用人部門發起晉升流程;不能通過三堂會審者,原則上半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5.2.6 其他職級的晉8、升任命,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內部公告。5.3 任用試用期5.3.1 項目經理崗位候選人經競聘、提名評估合格后,人力資源部發布相關任命文件,任命為項目經理,實施調崗調薪;并且公司相關領導及人力資源部視項目需求情況安排項目,暫無項目安排情況下,仍然定崗“儲備項目經理”儲備在公司或項目;5.3.2 公司總部職能部門部長(含)以上級別經競聘、提名評估合格后,實施1-3個月任用試用期,試用期期間人力資源部組織跟進、評估擬任用候選人工作表現。評估表格按照其參與方式的表格標準進行評估(競聘、提名),評估合格后人力資源部發布相關任命文件,實施調崗調薪;評估不合格,回歸原崗位。5.4 定期培訓5.4.1 項目經理:9、每半年需要回公司集中培訓,具體時間、時長由人力資源部擬定;原則上以公司開半年會、年會或春節后到公司集中報到的時間上順延,不另行安排時間影響項目工作;培訓內容涵蓋管理能力培訓、業務能力培訓、技術能力培訓三大方面,具體課程設置人力資源部在年度培訓計劃中予以分析、制定;5.4.2 任命前培訓:項目經理、公司總部職能部門部長及以上級別人員在評估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擇時安排集中培訓,培訓周期為2天。培訓后續進行考試,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需補考,補考不通過則取消任命。課程由人力資源部在年度培訓計劃中予以分析制定。6 人才測評6.1 360評估: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評估人名錄,組織候選人的上級、同級、下屬及外部門,對候選人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決定的有效參考依據。6.2.1 評估人:參加評估的人員獨立對候選人進行評估(經理人任職能力評價表)i. 上級:崗位的直接上級與第一負責人(所占權重40%)ii. 同級:崗位的部門全體同級同事(所占權重20%)iii. 下級:崗位的所有下屬人員(所占權重20%)iv. 相關部門:與崗位有密切工作往來的所有外部門(所占權重20%)6.2.2 評分計算公式:最終得分 = 上級評分平均分*40% + 同事評分平均分*20%+ 下級評分平均分*20% + 相關部門評分平均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