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檢修公司外出施工安全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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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1094384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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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電廠檢修公司外出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1 范圍32 規范性引用文件33 術語和定義、縮略語33.1 術語和定義33.2 縮略語44 職責44.1 安監部44.2 生技部44.3 各部門/單位44.3.3 外出施工的各級相關人員負責本規定的具體執行。45 管理活動內容與方法55.1 外出施工安全管理總體要求55.2 外出施工安全管理一般規定65.3 外出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76 報告和記錄97 檢查與考核97.1 檢查方法:按本標準規定,對各部門/單位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97.2 考2、核指標及獎懲辦法:97.3 考核部門:安監部、生技部、檢修公司。107.4 考核時間:施工過程中及每月25日前。10附錄A (規范性附錄) 外出施工腳手架檢驗審批單11附錄B (規范性附錄) 外出施工工作人員狀況一覽表12附錄C (規范性附錄) 外出施工攜帶機械或工器具一覽表13附錄D (規范性附錄) 施工安全責任狀14一、安全責任目標、指標14二、保證措施14三、獎懲15檢修公司外出施工安全管理規定1 范圍本標準針對檢修公司員工在外出檢修及維護過程中,人身及設備不安全因素的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為各項檢修生產活動提供安全保障而制定。本標準適用于與 檢修公司外出施工過程有關的安全工作管理3、。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DL408-9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電安生1994227號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XX生20071213號 XX集團公司發(承)包和臨時用工安全管理規定(試行) Q/108- 生產安全工作獎懲管理規定Q/108- 各級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Q/108- 生產安全工作規定Q/108- 生產安全監督規定Q/108-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規定Q/108- 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Q/108- 起重機械安4、全管理規定3 術語和定義、縮略語下列術語和定義、縮略語適用于本標準。3.1 術語和定義3.1.1四級控制企業不發生人身重傷和一般設備事故;車間(含各部門)不發生輕傷和障礙;班組不發生未遂和異常;個人無違章,實現“三不傷害”。3.1.2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3.1.3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3.1.4三證指廠家持有的經國家或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許可的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以及廠家檢驗產品的合格證。3.1.5三級安全網由廠級安監人員、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組成三級安全網。3.2 縮略5、語安監部安全監察部生技部生產技術部4 職責4.1 安監部負責本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并負責對具體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考核。對發現的違章和不安全現象進行分析,通過教育、曝光、處罰、整改四個步驟進行處理,達到閉環管理。4.2 生技部負責本標準的安全技術監督,配合安監部對本標準在執行中的監督、檢查并提出考核意見。4.3 各部門/單位4.3.1 主管領導、安全員負責具體組織落實本規定,并對本部門/單位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各級相關人員負責本規定的具體執行。4.3.2 外出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組織落實本規定,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4.3.3 外出施工的各級6、相關人員負責本規定的具體執行。4.3.4 施工項目的負責人應對項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根據工作及作業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4.3.5 施工人員自覺接受發包單位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發包單位的意見應及時落實。發生人身事故或涉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施工項目負責人并逐級匯報上級部門,同時向發包單位報告。4.3.6 承包工程的領隊應編制好作業隊伍的三級安全網絡,明確網絡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認真抓好赴外期間人員的人身安全。4.3.7 項目經理(負責人)或專業的領隊,應要求發包單位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7、提供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和檢測評估報告。了解所承包項目的生產和工藝流程特點,對工程系統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相關作業場所進行查找和辨識,并制定有效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4.3.8 施工所配置的安全員,應檢查作業現場的各項勞動防護措施、安全措施,使之滿足安全作業要求,向發包單位提出必須的配合工作要求,并有權拒絕從事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工作。4.3.9 外出施工隊伍的項目經理/專業主管應根據施工特點,每月定期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上月安全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點,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相關事故通報等。根據施工安全情況和發生的不安全現象,應隨時組織安全分析會議,查找8、不安全情況發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并監督執行。4.3.10 開工前安全監督人員應對所攜帶的施工機械、工器具、試驗用儀器、儀表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4.3.11 施工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監督人員應經常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質量檢查,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查禁違章,掌握施工進度,提出安全、質量要求。對現場安全設施損毀以及施工人員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違章作業的行為,有權制止和停止工作,下達限期整改通知。5 管理活動內容與方法5.1 外出施工安全管理總體要求5.1.1 檢修公司及各分公司單位,應嚴格按照XX集團公司發(承)包和臨時用工安全管理規定(試行9、)的要求,根據國家及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范對外承包工程的形式和內容,編制安全合同,經項目負責人和甲方代表審批后執行,在合同中要明確雙方及各相關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5.1.2 所有參加外出施工的人員,都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反事故措施,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遵守發包方的各項現場規章制度。5.1.3 對外承攬發電生產、檢修維護及修理改造等項目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必須滿足工程項目需要。特殊項目應根據發包方的要求,具備國家、相關行業和集團公司規定的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安全生產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10、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工作。5.1.4 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合同中規定,作好由承包單位承擔的有關安全設施、勞動保護等事宜。用足、用好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保證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措施的落實,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5.1.5 各施工項目/專業,應根據施工特點和參加施工的人數,設立專(兼)職安全員,施工隊伍達到30人的項目,應設立專職安全員,施工小組要設兼職安全員,安全監督人員應滿足安全監督工作的需要,應身體健康、堅持原則、責任心強、熟悉安全監督工作。按生產安全監督規定要求開展施工現場安全監督工作。5.1.6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保證安全生產條11、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工作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不斷改進安全生產工作。 5.1.7 施工項目的負責人應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或經過廠部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擔任,對項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根據工作及作業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對外承包工程時,由于我方責任造成我方或對方發生事故,均由我方在系統內上報,并追究責任,進行考核。5.1.8 自覺接受發包單位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發包單位的意見應及時落實。發生人身事故或涉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施工項目負責人并逐級匯報上級部門,同時向發包單位報告。5.1.912、 原則上承包的工程不得轉包,在征得發包單位許可,承包單位將工程項目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5.1.10 根據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如人身、火災、交通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對有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工作或工程項目,應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和方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報發包單位審核(備13、案),并認真執行。 5.1.11 外出施工實行安全生產目標“四級控制”。應確定安全工作目標、明確施工安全工作重點,落實措施,實施檢查與改進、績效考核等工作步驟。對各專業或施工組進行安全目標、指標分解落實;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提出具體控制措施和相應的保證措施。確保安全目標和控制措施層層落實。5.1.12 各檢修單位應根據所承擔的檢修項目,有針對性的,深入開展技術培訓,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能力,掌握設備構造,了解設備特性。保證在施工中對可能影響到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各項技術措施和反事故措施得到可靠落實。5.1.13 安監部及項目責任單位應對施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實進行督促、檢查、考核,對發現14、的違章和不安全現象進行分析,通過教育、曝光、處罰、整改四個步驟進行處理,達到閉環管理。5.1.14 實行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制度,外出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負責人)或專業的領隊是所承擔施工項目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專業的施工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參加外出施工的每個員工都應遵守和執行廠部制定的Q/108-204.01各級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各項要求,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職責。承包工程的領隊應編制好作業隊伍的三級安全網絡,明確網絡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認真抓好赴外期間人員的人身安全。5.2 外出施工安全管理一般規定5.2.1 對各施工項目/專業,執行安全生產責任狀制度。在施工項目確定后,檢修15、公司應與各施工項目/專業負責人及個人簽訂施工安全責任狀,確定安全目標、指標,明確安全責任,實行安全抵押金,根據執行完成各項責任情況進行考核。5.2.2 項目經理(負責人)或專業的領隊,應要求發包單位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提供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和檢測評估報告。了解所承包項目的生產和工藝流程特點,對工程系統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相關作業場所進行查找和辨識,并制定有效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5.2.3 施工所配置的安全員,應檢查作業現場的各項勞動防護措施、安全措施,使之滿足安全作業要求,向發包單位提出必須的配合工作要求,并有權拒絕從事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工作。5.2.4 各施16、工項目/專業,在施工過程中,應結合施工現場作業的特點,以及甲方的要求,嚴格執行設備缺陷管理等制度和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規定進行檢修作業。辦理工作票的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必須是在廠內經考試合格后,安監部以正式文件公布的有資格人員擔任。同時必須經發包單位設備維護部門工作票簽發人審核、簽發或有發包單位安全監督部門的同意批示。5.2.5 應根據國家、行業頒發的有關標準,從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等方面的要求,佩帶和使用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具、用品。5.2.6 參加施工的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應堅持安全工作“五同時”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17、。5.2.7 各檢修分公司所有外出施工的人員,都應進行有關安全規程制度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對外施工隊伍工作,外出施工期間應結合作業特點進行安全知識的學習培訓,以滿足工作需要。5.2.8 外出施工隊伍的項目經理/專業主管應根據施工特點,每月定期組織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上月安全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點,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相關事故通報等。根據施工安全情況和發生的不安全現象,應隨時組織安全分析會議,查找不安全情況發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并監督執行。5.2.9 外出施工隊伍應堅持班前會、班后會制度,與在廠內一樣班前會結合當班工作任務,作好危險點分析,布置的安全措施,要具體并有可操作18、性。班后會對當天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講評安全情況,要認真,具體到某人某事,應設立會議記錄。5.2.10 外出施工隊伍應堅持按生產安全工作規定要求,開展班組(施工組)安全活動的學習,總結一周以來班組所管轄設備及人員的安全情況,對照學習安全規程及各項規章制度,查找習慣性違章和不安全因素,定期進行事故專題分析,分析討論本單位發生事故的原因和責任。認真吸取教訓,制定出防范措施。對在施工中工作票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工作前是否有針對性地進行了危險點分析和安全交底,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布置下周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確保下周班組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班組(施工組)安全活動的學習應有記錄。5.2.11 參加施工的特種19、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規定的專業培訓,取得資格證書,外出施工時應攜帶資格證書,持證上崗,無特種設備操作資格的人員不準操作特種設備。5.2.12 各外出施工單位不得在施工當地找用臨時工,必須招用時應依法與臨時用工所在的勞務輸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不得與臨時用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發生直接勞動關系或直接發放工資等事宜。5.2.13 臨時用工在安全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等管理上,應與本單位職工同等管理、同等要求和考核。臨時用工必須體檢合格,并有相應作業的技能和上崗證書,不得有職業禁忌癥。涉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有相應證書和資質。所使用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等必要物品必須合格、有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5.2.1420、 臨時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規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臨時工不得從事關鍵技術崗位和單獨進行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臨時工所在專業、班組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并承擔其安全管理責任。5.3 外出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5.3.1 現場施工中,必須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兩票、三制”等有關安全規定,以及施工單位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要求,對施工所需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可靠的落實。5.3.2 結合工作任務,應在施工現場的各個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井、孔洞口、基坑邊沿及有毒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隔離措施。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21、合國家、行業和集團公司標準和要求。5.3.3 根據不同工作、作業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工作、作業現場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5.3.4 工作現場的辦公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不得在工作現場設置宿舍,員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并滿足安全使用要求。 5.3.5 在施工現場如有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等有害因素,應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根據規定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5.3.6 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在現場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工作時,應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按甲方施工現場動火要求,執行動火制度,22、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施工人員應了解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逃生標志的設置。 5.3.7 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了解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作業人員應配備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正確的使用。 5.3.8 廠內攜帶或者新購置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都應當具有“三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5.3.9 施工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監督人員應經常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質量檢查,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查禁違章,掌握施工進度,提出安全、質量要求。對現場安全設施損毀以及施工人員不執行安全技23、術措施和違章作業的行為,有權制止和停止工作,下達限期整改通知。5.3.10 在施工現場,對各項開工程序以及作業場所存在的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重要危險因素的預控措施要求逐項落實后,方可辦理工作票等開工手續。5.3.11 對施工現場固定起重設備或移動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使用時,必須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定要求,進行檢查、試驗,了解設備特性,噸位載荷,正確使用。大型的起重作業應有方案,進行危險點分析,提出預控措施,進行安全交底后方可進行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擔任。5.3.12 作業現場使用安全帶、安全帽、梯子、移動梯臺、防塵(毒)以及絕緣用具,按 安全工器具管24、理規定要求,開工前安全監督人員應對所攜帶的施工機械、工器具、試驗用儀器、儀表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5.3.13 作業現場使用的手持和移動電動工器具,嚴格按廠生產安全工作規定要求,進行檢查、試驗和使用,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應監督、檢查手持和移動電動工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維修。為防止由其引起的觸電事故的發生,應裝設防護等級與使用環境條件相適應的漏電保護器。5.3.14 施工現場需搭設腳手架時,應按廠生產安全工作規定要求,對腳手桿、跳板、及卡扣完好情況進行檢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腳手架綁扎完畢使用前,必須填寫外出施工腳手架檢驗審批單(見附錄A),經施工工作組負責人和現25、場安全員或項目/專業負責人,對腳手架是否符合規程要求,具有足夠的強度、穩定性,腳手架能否滿足作業人員工作中具體要求和上下、出入的安全,審查檢驗合格后,填寫審批單,方可使用。5.3.15 施工現場需使用臨時電源,應按發包單位規定,辦理用電手續,要求發包單位負責提供合格的用電設備包括使用設備的容量,臨時電源的接引等,同時必須定期對臨時用電氣設備、臨時電源電纜接頭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各種缺陷,禁止超負荷或違章用電。對由于違章用電或超負荷用電造成的停電事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5.3.16 施工現場應嚴格按廠生產安全工作規定要求,對電焊機進行安全管理,焊接工具和設備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禁止使用有缺陷的26、焊接工具和設備,未經過專業培訓合格人員不準進行焊接工作。5.3.17 施工現場應加強氣瓶的使用管理,無檢驗合格標識或超過有效檢驗期的禁止使用,并應嚴格按廠生產安全工作規定要求,使用氧氣和乙炔氣瓶。5.3.18 在施工現場進行井下、管道和容器(包括鍋爐內部)內施工,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有針對性的進行危險點分析,按廠生產安全工作規定要求,進行必要的檢測和實驗,做好安全措施和發生中毒、窒息的應急搶救預案。5.3.19 在施工現場進行X射線等放射線工作時,放射線裝置保管場所應設置危險標志,應設有效的報警儀器。保障放射工作人員和公眾的健康與安全,杜絕放射事故的發生。5.3.20 射線探傷之前,以射線通知單27、等形式通知現場人員按規定時間撤離工作場所,并設置圍欄,劃出工作區域、設置危險標志,并設有專人監視。5.3.21 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應是接受放射防護知識操作技能和法制教育,并應取得放射工作人員操作資格證,方可從事射線操作工作。自覺遵守有關放射防護的各種標準和規定,應穿戴好防護用品,并佩戴個人劑量監測牌、劑量報警器。有效地進行自我防護。6 報告和記錄表1 報告和記錄附錄名稱保存期限保存地點傳遞去向A外出施工腳手架檢驗審批單隨工作時間檢修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B外出施工人員狀況一覽表一年檢修單位檢修單位C外出施工攜帶施工機械,工器具一覽表一年檢修單位生技部D施工安全責任狀隨施工工期檢修公司項目/專業28、負責人及個人檢修公司經理7 檢查與考核7.1 檢查方法:按本標準規定,對各部門/單位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7.2 考核指標及獎懲辦法:7.2.1 承包工程作業時,必須接受所在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作業中發現不安全現象,必須立即報告所在單位安全監督部門、領隊(或負責人),對所在單位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7.2.2 安監部、生技部、檢修公司負責按本規定對各施工單位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7.2.3 安監部在每次外出施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的素質狀況進行檢查、審核,并在“外出施工人員狀況一覽表”(見附錄B)上簽字。對發現的不符合應提出并限期整改,逾期不能整改且堅持執行的單位,29、給予100300元的處罰。7.2.4 生技部在每次外出施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所攜帶的施工機械,工器具進行檢查、審核,并在“外出施工攜帶施工機械,工器具一覽表”(見附錄C)上簽字。對發現的不符合應提出并限期整改,與期不能整改且堅持執行的單位,給予100300元的處罰。7.2.5 檢修公司及各分公司的領隊、安全監督人員,對在施工現場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7.2.6 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根據傷害性質,依照廠按生產安全工作獎懲管理規定由安監部對責任人進行考核,并株連領隊、安全員及檢修公司的相關管理人員。7.2.7 每次外出施工隊伍組建后,檢修公司應與各項目/專業負責人及個人,簽定30、施工安全責任狀(見附錄D),明確安全責任目標,繳納安全抵押金,所有參加人員每人200元,施工結束后,對施工隊伍中全部完成了安全責任目標的人員,檢修公司按每人500元的額度返還。對于沒有全部完成安全責任目標的人員剩余的抵押金如數返還,若在施工期間發生人身輕傷則扣除所有參加人員繳納的安全抵押金。7.2.8 對外承包工程時,由于我方責任造成我方或對方發生事故,均由我方在系統內上報,并追究責任,進行考核。7.3 考核部門:安監部、生技部、檢修公司。7.4 考核時間:施工過程中及每月25日前。附錄A (規范性附錄)外出施工腳手架檢驗審批單Q/108-214.00.05.012010 編號: 工作內容: 31、搭設部位: 使用單位: 搭設單位: 使用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單位意見: 工作組檢驗人簽字: 年 月 日 項目專業意見: 領隊或安全員審核人簽字: 年 月 日 說明:1 腳手架在使用前必須填寫“腳手架檢驗審批單”,一式兩份,經工作負責人檢驗合格簽字后,送交領隊或安全員審核簽字,統一編號記錄。2 審批合格后的腳手架檢驗審批單,分別由領隊或安全員、使用工作班組在使用期限內保存。附錄B (規范性附錄)外出施工工作人員狀況一覽表Q/108-214.00.05.022010 編號:序號姓 名性別身體狀況安全教育考試成績工種/崗位特種作業操作證書號備 注填表人: 審核人: 安監部:附錄C (32、規范性附錄)外出施工攜帶機械或工器具一覽表Q/108-214.00.05.032010 編號:序號機械或工器具名稱編號數量班組檢查結果車間檢查結果使用專責人備 注班組檢查人: 車間檢查人: 生技部: 安監部:附錄D (規范性附錄)施工安全責任狀 檢修公司施 工 安 全 責 任 狀為認真貫徹XX集團公司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A版)、電力生產安全工作獎懲管理辦法(A版)、XX集團公司發(承)包和臨時用工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及落實我廠生產安全工作規定、檢修公司外出施工安全管理規定,保證外出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做到分級有效控制,實現外出施工安全生產目標,特立此狀:一、安全責任目標、指標1、不發生人身輕傷33、及以上人身事故;2、不發生同等責任交通事件;3、不發生我方責任施工現場及駐地火災事故;4、不發生施工現場價值5000元以上工器具丟失;5、不發生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治安事件;6、不發生由于違章作業造成設備損壞受到發包方考核事件。二、保證措施1、檢修公司應為各專業(項目)隊伍提供施工所必須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的保障。2、檢修公司應根據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檢修公司應根據工程施工的特點、制定如人身、火災、交通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對有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工作或工34、程項目,應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培訓和告知。4、各專業(項目)隊伍在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兩票、三制”、檢修公司外出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定,以及施工單位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要求,對施工所需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可靠的落實,堅持安全文明施工。5、項目經理(負責人)或專業的領隊,施工前應要求發包單位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提供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和檢測評估報告,并制定有效的、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6、所有參加施工人員應了解所承包項目的生產設備和工藝流程特點,對施工設備系統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相關作業場所進行查找和辨識,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控制措施。消除和減少危險因素,確保施工安全。三、獎懲1、所有參加人員每人繳納200元安全抵押金,根據完成責任目標、指標情況進行考核。2、對于全部完成責任目標、指標的人員,在施工結束后在全部返還抵押金的基礎上每人獎勵300元。對于不能全部完成的,在施工結束后返還扣除抵押金的剩余部分。3、施工隊伍若有一人發生人身輕傷及以上事故,扣除整個施工隊伍的全部抵押金。檢修公司經理:(簽字) 專業(項目負責人)個人:(簽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